军转干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基本原则

上传人:nbwa****ajie 文档编号:36328854 上传时间:2018-03-27 格式:PDF 页数:1 大小:106.2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军转干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基本原则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军转干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基本原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军转干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基本原则(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军转干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基本原则【导语】常识是军转|军队文职|公安现役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的组成部分,为了帮 助考生熟悉复习内容,中公教育军人考试网为您提供常识知识及模拟题,供广大 考生学习。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1. 平等原则主要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平等;地位也是平等的。2. 自愿原则指的是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去从事民事活动。譬如:强买强卖就违反了民法的自愿原则。3. 公平原则主要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4.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

2、务时,应本着善意、诚实的态度。5. 公序良俗,就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是现代民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 7 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6.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必须正确行使民事权利,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这几个原则之中,比较爱考的知识点是自愿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常会出现考查案例的题型,而且比较容易,难度不大。【例题】 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A.自愿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D.公序良俗原则这道题主要是考查违反了哪个民法原则,在此题中主要是甲在买卖的过程之中,没有遵守与乙所达成的协议,没有遵守诚信,所以此题的答案是 B 项。提醒大家,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想要通过考试就需要日积月累的学习,中公在这里预祝各位考生顺利通过考试!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中公教育研发或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 30 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