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美舍 部门经理、总监出差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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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送:公司各部门 撰写部门:财务部抄送:陈总、陈小姐、刘付总、吕付总、黄总监、 发送部门:财务部主题:部门经理、总监出差费用标准 文件编号:PV-AU-12-2010-002提交 审批 紧急 传阅 内部阅读 公开部 门 经 理 、 总 监 出 差 费 用 标 准适 用 人 员 : 公 司 各 部 门 经 理 、 总 监一、住宿费、餐费(1)长途出差1、出差补助金:20 元/天(以实际启程及返程时间计算, 13:30 分后启程或 13:30 分前结束差程,按半天差程计算)2、餐费补贴标准为:早餐 5 元/天,午餐 10 元/天,晚餐 20 元/天;3、住宿标准,一般城市: 200-250 元/

2、天;省会城市: 250 一 300 元/天。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凭单实报实销。特殊城市或特殊情况的住宿标准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2)短途出差(即日完成差程)餐费补贴标准为:午餐 10 元/天,晚餐 20 元/天。不设出差补助金。(3)集体出差1、出差补助金:每人 20 元/天(以实际启程及返程时间计算, 13:30 分后启程或 13:30分前结束差程,按半天差程计算)2、餐费补贴则参照上述(1)-(2)项的出差情况,在规定补贴标准范围内凭单实报;个人餐费补贴不另行计算。3、住宿标准则根据每次行程的具体情况确定。(4)若食宿费用由出差所在地的客户宴请且承担,只计算当天出差补助金 20 元/天,其他

3、补贴费用(餐费、住宿费)不另行计算。二、招待费(1)如因业务需要招待客户的费用申请及报销按日常业务招待费用报销制度办理,该餐不 作餐费补贴计算。(2)若客户主动邀请之餐饮或娱乐活动需如实上报宴请的次数,该餐不作餐费补贴计算。三、交通工具及费用标准(1)中、长途交通,可根据工作情况,自行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往返机场与市区之间可选择乘坐机场快线巴士或地铁。(2)在当地市内交通,可根据工作情况自行选择公交或出租车。报销时需列示起始行程,凭票实报实销。四、订票手续出差计划内长途火车(从总部出发单程)或飞机票的订票工作统一由行政部负责,如擅自订票,费用自理,公司不予报销。如因个人原因延误而耽阁了计划行程

4、,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公司一律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经上级领导审批。五、通讯费用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移动通讯电话与公司或客户联系,话费凭单实报实销。六、出差期限员工出差期限内,除患病及意外事故滞留外,不得任意延长出差时间。因工作需要延期的,需经上级领导审批,并知会财务部经理、行政部总监,否则,按旷工处理。七、出差费用申请及报销要求(1)出差费用申请及报销,按财务部制定的差旅费申请及报销流程办理。出差费用申请借款须提前二天向财部办理借款手续。出差费用报销须在出差完成后一周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2)任何未经审批的手续费或退票费一概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经所上级领导审批。(3)住宿费报销时必须凭银行刷卡单或住房记录单据及有效的发票报销,并在发票背面,注明住宿的地址、房号及联系电话。除上述规定外,公司将根据实际运作情况,不断增加或补充其它新条例。本制度自 2011 年 2 月 1 日全面执行,望各员工遵守配合。 广州汇美舍天然用品连锁有限公司财务部 2010 年 12 月 25日首次发布实施日期 2008-9-23 制订 审核 审核 批准第一次修订日期 2010-9-14 制订 财务部 审核 审核部 批准第二次修订日期 2010-12-25 制订 财务部 审核 批准第三次修订日期 制订 审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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