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中晚期制艺中汉宋之别:以刘显曾朱卷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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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清代中晚期制藝中漢宋之别:以劉顯曾硃卷為例 陳致 提 要 本文以清代硃卷以及其他相關文獻為依據,分析乾隆中晚期以後科舉考試中漢學考據之風對制藝的影響,提出清代乾嘉時期的考據學風,由民間興起至乾隆中晚期而影響到官學和科舉,清代中晚期制藝中形成的尚典實、重訓詁、好用佚書奇字等風氣,皆由考據學風侵染所致。通過對劉顯曾硃卷和其他清人制藝的研究,本文具體分析了漢學考據方法應試的特點,指出其局限性,認為科舉考試的目的和程式規範,注定了宋學在清代官學中不可奪的地位。 關鍵詞 科舉;硃卷;漢學;宋學 一一、乾隆時期科舉的變化以及對經學的影響乾隆時期科舉的變化以及對經學的影響 江藩論漢學考據之衰頹,曾經歸

2、具為科舉制度。江云:“元明之際,以制藝取士,古學幾絕。而有明三百年,四方秀艾困於帖括;以講章為經學,以類書為博聞;長夜悠悠,視天夢夢,可悲也夫!在當時豈無明達之人,志識之士哉,然皆滯於所習以求富貴,此所以儒罕通人,學多鄙俗也”。而此說非始自江藩,把經學的式微歸罪於制藝,顧炎武已有論斷。亭林文集卷一生員論中:“國家之所以取生員,而考之以經義、論、策、表、判者,欲其明六經之旨,通當世之務也。今以書坊所刻之義謂之時文。舍聖人之經典、先儒之注疏與前代之史不讀,而讀其所謂時文。時文之出,每科一變,五尺童子能誦數十篇,而小變其文即可以取功名。”痛時文之弊,顧氏至有“八股盛而六經微,十八房興而廿一史廢”之說

3、顧炎武反對明代科舉,主要是針對制藝在明末所孳生的流弊,這一點學者已有很多論述。清初承明制,科舉仍是其選拔人才最主要途徑。而科舉的制度,從內容到形式,在順康雍三朝,都沒有太多變化。然而在因襲明制的同時,清代的科舉也有一些細微的變化,這種大同中之小異,本來不應對社會、學術、文化發生根本性的影響,因而也就不甚為學者所特別注意。然而,具體剖析這些變化,筆者認為其一幾之微,其所關涉非細。清初特別是乾隆時期科舉制度、有關科舉的詔諭,以及鄉會試的方式和內容,都能透露出,乾嘉時期學術發生轉移的某些征相。但是,究竟是文化制度上的這些變化,導致學術的方向轉移,還是學術的變化,作用於制度,造成舉制有所更易,這卻是不

4、易回答的問題。從文獻。然而,科舉制藝是否真如顧炎武、江藩所說,有礙古學,對於研究六經之旨,有害而無益。當然,還是要具體地分析。 江藩:清朝漢學師承記,(臺北)華正書局 1982 年版,第 13 頁。 顧炎武:日知錄集釋卷一六“十八房”條。(臺北)世界書局 1984 年版,第 382 頁。 2 資料來看,二者可謂相輔相成。以余淺見,清初本原之學由顧(炎武)、閻(若璩)、朱(鶴齡)、黃(宗羲)、惠(周惕)等為之楬櫫,其後對舉制也發生了一些影響,其影響主要通過清高宗及其周圍典試官員身上發生作用,從而影響一代學術風氣。 首先,從科舉的制度來看,明代試士,鄉會試第一場考四書義及經義,用時文(八股),二三

5、場兼用論、表、詔、誥、判、策。其中首重一場。科舉用四書及易、書、詩、禮記、春秋五經,始自元代。元仁宗皇慶二年(1313)議行科舉,先以宋儒二程、朱熹、司馬光、張栻、呂祖謙及元儒許衡從祀孔廟,嗣規定用程朱傳注為經學之本。明史選舉志:“試士之法,專取四子書,及易、書、詩、春秋、禮記五經,命題試士,蓋太祖與劉基所定。明代制度,入府州縣學的縣府院試,皆以四書義、本經義、論、策各一篇。國子監入學試經義、四書義各一道,判語一條”。孫星衍云:“有元皇慶時,用宋注之外,兼用古注疏。至明永樂間,胡廣等四書五經大全出,而經學遂微,自後掇科之士,率皆剿說雷同,習為應學之業。漢唐傳注,從是束之高閣”。孫星衍所謂“胡廣

6、等四書五經大全出,而經學遂微”,乃由於自明永樂至清初,語、孟、學、庸四書,專用朱子所注,而結以己意,漢唐以下其他注疏皆可棄而弗觀;五經則易用程、朱,詩用集傳,書用蔡沈(1167-1230)集傳,春秋用胡安國(1074-1138)傳,禮記用陳澔(1260-1341)集說。而其他經傳注疏舉廢。明代科舉之弊,至明季如楊慎所說:“士子自一經之外,罕所通貫”。顧炎武所說“時文之出,每科一變,五尺童子,能誦數十篇,而小變其文,即可以取功名”。清初,雖然沿明舊制,順治時期,顧炎武、黃宗羲、魏禧等皆指言其不切於實用。康熙朝任源祥指出:“明興,制科試三場。一試以窮理,再試以博古,三試以通今。慮至詳也。” 明史卷

7、六九,北京:中華書局 1974 年版,第 1677 頁。 孫星衍:詁經精舍題名碑記,平津館文稿卷下,見楊學為主編:中國考試史文獻集成第6 卷,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155 頁。 清史稿卷一八,北京:中華書局 1976 年版,第 3148 頁。 楊慎:升庵集卷五二,第 13 頁。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1270 冊。 顧炎武:日知錄集釋卷一七“生員額數”,第 396 頁。 見楊學為主編:中國考試史文獻集成第 6 卷,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519-525 頁。並參見趙子富:明代學校、科舉制度與學術文化的發展,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10 卷 2 期(1

8、995 年),第 83-89 頁、98 頁。 任源祥:制科議三,鳴鶴堂文集卷一。見楊學為主編:中國考試史文獻集成第 6 卷,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528 頁。 然而,積弊之後,如李紱所說:“制科之設三場也,經書文以明體,論表判策以達用,蓋相輔而行。其後弊也積重於一偏,士務揣竊八股文之聲音笑貌,以希弋獲,主司亦不復省視後3 場,而士習益空疏而寡據”。這些積弊,清前期諸帝也不是沒有注意到,亦曾銳意革除。如康熙二年(1663),禮部議准停試八股文體,鄉會試改以原第三場策五道移至第一場,第二場增論一篇,表、判如故。這一改革,恐怕就是從實用的一面來考慮。但因“古學不可猝辦”,於甲辰(

9、1664)、丁未(1667)兩科之後,康熙七年(1668),又恢復舊制。康熙四十一年定命題規制,已經明言:“議准五經取士,務得通才”。雍正中,亦有議變取士法,廢制藝者,為張文和諫止。乾隆初,兵部侍郎舒赫德亦曾上疏請廢科舉。高宗以為“士子專治一經,於他經不旁通博涉,非敦崇實學之道”。明清科舉制度,以乾隆時期變化最著。乾隆二十二年(1757),“詔剔舊習,求實效,移經文於二場,罷表、論、判,增五言八韻律詩。明年(1758)首場復增性理論。四十四年,高宗鑒於科舉制藝,文風遞降,下諭要求“嗣後作文者,務宜沈潛經訓,體認先儒傳說,闡發聖賢精蘊,務去陳言,以求合於古人之道”。乾隆五十二年(1787)12

10、月 24 日內閣奉上諭,定明年鄉試二場先以詩經出題,次年會試用書經。俟下次鄉試再用易經,以後則按會試分科輪用禮記、春秋,以使士子兼熟精通。這些舉措都是為革除明代取士,或有熟讀一經,或有只知大全所定傳注,而竟繳弋高第的現象。從顧廷龍主編清代硃卷集成所收鄉試硃卷來看,乾隆丙午(1786)科以前鄉試硃卷,考生履歷上都在名、字、號、排行、生時、身份、戶籍之後寫明所業何經。而戊申(1788)科之後硃卷,一律不書所習何經。這恐怕是乾隆五十二年詔諭的實施 李紱:雲南丁酉鄉試墨卷序,穆堂初稿卷三四。見楊學為主編:中國考試史文獻集成第6 卷,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528 頁。 清史稿卷一九,

11、第 3719 頁。 見王德昭:清代科舉制度研究,北京:中華書局 1984 年版,第 78 頁引類纂卷一九一,選舉一,文科命題規制。 陳康祺:郎潛紀聞二筆卷一五,議考試廢制藝。見楊學為主編:中國考試史文獻集成第6 卷,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532 頁。 見王德昭:清代科舉制度研究,北京:中華書局 1984 年版,第 41 頁引禮部議覆兵部侍郎舒赫德議時文取士疏,皇朝經世文編卷五七,禮政四。 清史稿卷一八,第 3151 頁。 清史稿卷一八,第 3148 頁。 王慶雲:紀科舉篇目,石渠余紀卷一,北京:古籍出版社 1985 年版,第 31 頁。 楊學為主編:中國考試史文獻集成第 9

12、 卷“圖片”,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58頁,圖 122。 見乾隆丙午(1786)科浙江鄉試中式舉人任際壽卷(顧廷龍主編:清代硃卷集成,臺北:成文出版社 1992 年版,第 232 冊,第 25 頁),及乾隆戊申(1788)科浙江鄉試中式舉人何豫硃卷(顧廷龍主編:清代硃卷集成第 232 冊,第 41 頁)。 。乾隆五十七年,4 紀昀疏請鄉會試春秋罷胡安國傳,以左傳本事為文,參用公、穀,得准行。於是癸丑科之後,又以左傳代替胡傳其次,從科舉考試的內容來看,乾隆一朝,考試亦有從宋學漸趨於漢的傾向。紀昀說:“經義昉於北宋,沿於元代,而大備於明。至經義之中,又分二派:為漢儒之學者,沿溯

13、六書,考求訓詁,使古義復明於後世,是一家也;為宋儒之學者,辨別精微,折衷同異,使六經微旨不淆亂於群言,是又一家也。國家功令,五經傳注用宋學,而十三經注疏亦列學官。良以制藝主於明義理,固當以宋學為宗,而以漢學補苴其所遺,糾繩其太過耳”。 乾隆二十二年(1757)經義移至鄉會試的第二場,以及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以五經在鄉會試中輪試,這些舉措實際上都是意在提高經義在考試中的地位,一是改變當時鄉會試首重頭場,頭場中惟重四書義的積弊,一是要改變士子專攻一經一傳,欲令士子綜貫群經,旁通兼取,以求招取通經博古的人才。 。昭槤云:“上初即位,一時儒雅之臣,皆帖括之士,罕有通經術者。上特下詔,命大臣保薦經

14、術之士,輦至都下,課其學之醇疵。特拜顧棟高為祭酒,陳祖範、吳鼎皆授司業。又特刊十三經注疏頒佈學宮,命方侍郎苞、任宗丞啟運等裒集三禮。故一時耆儒夙學,布列朝班,而漢學始大著,齷齪之儒,自蹍足而退矣”。自清初至乾隆時期,漢學家對於經義的漸重都頗為振奮。如惠棟就以為清代“專及經術”,是“漢魏六朝唐宋以來未行之曠典”。專及經術,至清高宗時期更為顯著。乾隆為皇子時,大學士朱軾“侍青宮最久”,朱軾有春秋詳解、三禮纂、周易傳義合訂等著作。朱軾這些著作,還都是以宋儒傳注為主。如周易傳義合訂,即就程頤伊川易傳與朱熹易本義合參之,間采其他傳注。高宗晚年回憶朱軾說:“時已熟經文,每為闡經旨。漢則稱賈董,宋惟宗五子”

15、清史稿卷八二,第 10771 頁。 吳振棫養吉齋叢錄卷九云:“舊時春秋題,主胡安國傳。乾隆五十七年,紀文達昀奏言:胡傳多有經無傳,出題之處不過數十節。故本年鄉試,五省同出一題。且安國是書諷高宗,斥秦檜,與孔子之意不相比附。欽定春秋傳說彙纂中,駁胡傳者數百條。御制文亦屢辟其說。請嗣後春秋題以左傳本事為主,參用公穀之說。”北京古籍出版社 1983 年版,第 95 頁。 紀昀:紀文達公遺集卷八丙辰會試錄序。見楊學為主編:中國考試史文獻集成第 6 卷,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532 頁。 昭梿:嘯亭雜錄卷一。 李開:惠棟評傳,南京大學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16 頁。 張廷玉:澄懷園文存卷一二,第 6-11 頁。見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第 52 輯,第 516 頁。 張傑:清代科舉世家,第 319 頁。 。乾隆年間,由科舉方面所下的功令,以及殿試策問的內容來看,高宗本人在觀念上也發生了一些轉化。由前期的獨取宋學,而轉向中後期的徘徊於漢宋之間,或者說漢宋兼采。 5 高宗即位之後,立即弘揚經學,元年六月十六日(1736 年 7 月 24 日),命纂三禮義疏,俾與易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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