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院推免工作实施办法(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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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XX 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为更好地完成学校有关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任务,促使我院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树立良好学风,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和其他社会活动,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一、推免原则总体原则:严格按照辽宁科技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入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校推免实施办法 ) 、辽宁科技大学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说明 ,开展本院的推免生工作和接受外校推免生工作。在具体的推免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对推免生的学习成绩、公开发表的科研

2、论文等方面进行考核打分,并根据基本分和加分计算考核总得分,确定考核名次,并编制本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及综合排序表 (以下简称院级综合排序表 ) 。在考核总得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按学习成绩得分、发表科研论文得分多少的顺序确定名次。对在推免生工作中发现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者,要立即取消推免生初选资格,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二、组织领导依据校推免实施办法的规定,成立我院推免生推荐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推荐小组) 。该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 2 名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代表,以及分团委书记、教学2秘书、科研秘书、毕业班辅导员等人员组成,院长担任组长,

3、具体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三、申请资格各类推免生必须符合校推免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相应推免条件,才可提出申请,否则院推荐小组不予受理。但对于有特殊学术才能或科研潜质的推免生可设立豁免条款,不受院级综合排序表限制,具体要求推免生在大学第1 至第 3 学年期间,累计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5 篇及以上者,经过 3 名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并经院领导小组同意,可在公示合格后直接上报校级领导小组。四、考核基本分包括的内容及计分办法考核基本分是指每个推免生都应该具备的得分,包括学习成绩得分和学术成果得分两部分。(一)学习成绩的考核范围及计分办法l.考核范围。本办法中所考核的学习成绩是指推免生在本科

4、学习的 l3 学年中所有计划内各科课程(不含体育课)的首次考试成绩(补考、重修等成绩不能作为计算依据) 。2.计分办法。学习成绩得分等于以推免生在本科学习的 l3 学年中所有计划内各科课程(不含体育课)的首次考试成绩合计为分子,以同口径的课程门数为分母所计算出来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下同) 。3.课程成绩和课程门数的统计口径均以学期为单位。4.如果学生在学习期间,参加了某些课程的重修或重考,在计分时,应以首次考试成绩为依据,重修或重考成绩不能作为计算依据。35.学习成绩的最高得分为 100 分。6.学习成绩的考核与计分由学院教学秘书负责。(二)学术成果的考核范围及计分办法1.考核

5、范围。本办法中所考核的学术论文是指由推免生在本科学习期间(从入学之日起至学校有关办理推荐本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发文之日止)独立或合作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含报刊)上公开发表的,与所学专业有关的、字数超过 1 千字以上(含 1 千字)的学术论文、专利和软件著作登记权。学术刊物提供的用稿通知书原件、出版社的清样均可受理。2.计分办法所发表的学术论文被 SCI(SSCI)收录,独立署名的每篇得 10 分,非独立署名的第 1 作者每篇得 8 分,其余每位作者的得分按剩余分数和作者人数减 1 的人均平均数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所发表的学术论文被 EI 收录,独立署名的每篇得 8 分,非独

6、立署名的第1 作者每篇得 6 分,其余每位作者的得分按剩余分数和作者人数减 1 的人均平均数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所发表的学术论文被 ISTP 收录,独立署名的每篇得 6 分,非独立署名的第 1 作者每篇得 4 分,其余每位作者的得分按剩余分数和作者人数减 1 的人均平均数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在中文核心期刊(以国家最新颁发的目录为准)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独立署名的每篇得 5 分;非独立署名的第 1 作者每篇得 3 分,其余每位作者的得分按剩余分数和作者人数减 1 的人均平均数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4在省级期和报纸理论版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独立署名的每篇得 4

7、 分,非独立署名的第 1 作者每篇得 2 分,其余每位作者的得分按剩余分数和作者人数减 1 的人均平均数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成果获发明专利,且专利权人为辽宁科技大学的独立发明人得 10 分,非独立署名的第一发明人得 8 分,其余每位发明人的得分按剩余分数和发明人人数减 1 的人均平均数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成果获实用新型专利,且专利所有权人为辽宁科技大学的独立设计人得 8分,非独立的第一设计人得 6 分,其余每位设计人的得分按剩余分数和设计人数减 1 的人均平均数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成果获外观设计专利,且专利所有权人为辽宁科技大学的独立设计人得 6分,非独立的

8、第一设计人得 4 分,其余每位设计人的得分按剩余分数和设计人数减 1 的人均平均数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成果获软件著作登记权,且著作登记权人为辽宁科技大学的独立完成人得8 分,非独立的第一完成人得 6 分,其余每位完成人的得分按剩余分数和完成人数减 1 的人均平均数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在明显属于收费性质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在省级以下刊物发表的论文、在非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没有出版刊号)以及无法认定其承担工作量的科研成果均不计分。3.科研成果的得分封顶,最高不得超过 10 分。4.科研成果的考核与计分由学院科研秘书负责。5.科研成果的最终审核和认定由科技处负责。五、考核

9、加分包括的内容及计分办法5考核加分是指推免生思想政治表现得分,以及学习成绩得分和科研成果得分等基本分以外的各种激励性得分,具体包括专业课成绩加分、英语加分、获奖加分、担任社会职务加分和献血加分等。(一)专业课成绩加分的条件及计分办法1.加分条件。为鼓励学生认真学好本专业的各门课程,凡全部专业课(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和专业选修课,具体科目由分管教学副院长认定)平均成绩超过学校规定的优良分数(80 分)者,均可获得本项加分。2.计分办法。本项加分等于全部专业课平均成绩超过学校规定的优良分数的差额。3.本项加分满分为 20 分。4.专业课成绩加分认定与计分由学院教学秘书负责。(二)英语加分的条

10、件及计分办法1.加分条件。为鼓励学生认真学好英语,凡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者,可获得本项加分。2.计分办法。本项加分为 2 分。3.英语加分的认定与计分由学院教学秘书负责。(三)获奖加分的条件及计分办法1.加分条件。凡获得校级以上各级组织正式授予的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十大学习标兵、大学生年度人物、就业创业先进个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者,均可获得本项加分,但不包括科研成果的奖励。2.计分办法。获得荣誉称号者,属于国家级称号的每项得 5 分,省级称号每项得 3 分,市级称号每项得 2 分,校级称号每项得 2 分

11、; 63.本项加分封顶,最高分为 6 分,同一获奖项目按最高分值计算,不累计加分。4.获奖加分的认定与计分由学院分团委书记负责,并上报学生工作处(部) 、校团委、招生与就业处审核确定。(四)担任社会职务加分的条件及计分办法1.加分条件。凡现任或曾任学校或学院学生会、团委的干部,或班级干部者,均可获得本项加分。2.计分办法。校学生会主席、社团联合会主席 9 分,校学生会副主席、校社团联合会副主席、院学生会主席、院团委副书记 8 分,校学生会正副部长、社团联合会正副部长、院学生会副主席 7 分,院学生会正副部长、院团委委员6 分,学生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书、校院社团负责人 5 分,学生党支部委员

12、、各班级委员、团支部委员,学生工作处(部) 、校团委、招生与就业处学生助理 4 分3.上述职务计分均为连续担任 2 年以上社会职务者,未满 2 年按相应分值的 50%计算;担任社会职务超过两个者按其中最高的分值计算。4.本项加分封顶,最高分为 9 分。5.担任社会职务加分的认定与计分由学院分团委书记负责,并上报学生工作处(部) 、校团委、招生与就业处审核确定。(五)献血加分的计分办法1.加分条件。凡参加义务献血并取得国家颁发的正式献血证书者可获得本项加分。2.计分办法。本项加分为 2 分。3.献血加分的认定与计分由年级辅导员负责。7七、推免时限与程序(一)推免时限推免生推荐工作开始时间与材料上

13、报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二)推免程序推免生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1.第一天,布置工作。在接到学校有关通知的当天,由院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在学院公告栏张贴或XX 学院网站公布学校有关推免生相关文件、学院制定的推免生工作时间进度表及学院推免办法;由年级辅导员召集大四年级各班班干部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并负责发放XX 学院推荐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 (以下简称院级推免申请表 ,其格式见附表-1) ,做好解释工作。各班班干部必须在当天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传达推免生工作的文件精神。2.第二天,拟参加推免的学生提出申请。申请人对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本人学习成绩、科研论文、完成社会活动和获得奖励等方

14、面的实际情况,如实完整填写院级推免申请表 ,在规定的时间内(原则上为文件公布后的三天内,含公布之日)上交年级辅导员,同时提交有关英语等级证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和义务献血证书的原件(不受理复印件) 。过期不再受理申请。3.第三天,资格审查。年级辅导员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的标准对推免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汇总申请名单。然后将通过初审的院级推免申请表连同所附原件分别传递给学院分管学生副院长、分团委书记、教学秘书和科研秘书进行复审。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8长负责对推免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得分进行复审,并签署意见;对思想政治表现考核不合格的推免生需要提交院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学院团委书记负责对申请人

15、获奖证书和申请人社会任职情况认定进行复审,并为其计算获奖加分和担任社会职务加分,签署意见后上报院领导小组负责人。学院教学秘书负责对推免生的学习成绩是否符合推免条件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要提供其学习成绩清单,并为其计算学习成绩基本得分、专业课成绩加分和英语加分,签署意见后上报院领导小组负责人。学院科研秘书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科研成果的类别、数量和级别进行认定,并计算考核得分,签署意见后上报院领导小组负责人。4.第四天,资格终审。院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对通过复审的院级推免申请表进行终审,确定其他加分,并将考核结果填入院级综合排序表 ,其格式见附表-2) ,计算所有推免生的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

16、学校分配推免生名额 2:1 的比例,产生初选排序名单,并将院级综合排序表在 XX 学院公告栏或 XX 学院网站上张榜公布。5.第五天,公示初选排序名单。在公示期间,不论何人,如果对院级综合排序表上的初选排序名单有异议,可直接向学院分管教学工作或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口头或书面反映,由院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或核实。对经核实确有核分错误的,将按正确结果排序;对经核实确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任何重新排序的结果,都将立即公布,并说明变动理由。为提高办事效率,对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一律不予受理。97.第六天,向学校上报推免生初选名单。按照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按院级综合排序表上最后确认的排名顺序向校级领导小组提交正式推免生初选名单和有关实物资料,并通知有关学生。名单同时交学院办公室存档。同时上交候选人情况统计表、候选人科研情况统计表、候选人推荐表等。8.如果学校另有时间安排,按学校的时间进度表执行。八、其他事宜1.获得学院推荐的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有关科目的统一考试。最终取得推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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