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将逐步实现暖气直供供暖时间延长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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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0 1 5 年1 2 月1 2 日星期六编辑 / 赵丽 美编 / 田园 校对 / 谭娜 A0 4 / 身边事 关注 全市将逐步实现暖气直供 供暖时间延长2 0 天明年5 月起我市将实施徐州市集中供热条例 解决供暖中遇到糟心事将有法可依据了解, 此次 徐州市集中供热条 例 的制定, 理顺了供热管理体制, 对 集中供热特许经营制度、集中供热模 式、 信用管理和供热期限等作出了明确 的规定。 对此, 市人大法制工委相关负责人 表示,我市虽不属国家强制供暖地区, 但自然气候条件和地理位置与强制供 暖地区相仿, 冬季温度低、 冰冻时间长。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新建居 民住宅小区配套设施日益

2、完善, 采暖比 例逐年提高, 冬季采暖已成为居民的生 活必需。 此次条例的制定, 就是要“治 好” 长期以来制约我市集中供暖、 妨碍 居民取暖的 “顽疾” 。 此前, 由于没有相 关法律法规,我市供热管理体制不顺、 职责不清; 供热布局不合理, 供热管网 产权不够明晰, 供热工程配套费收取和 使用缺乏监管; 转供热环节较多、 供热 效果不佳; 供热企业与热用户之间因价 格、服务质量等民事纠纷也不断发生。 条例 依法规范了集中供热相关事 项, 上述问题均可迎刃而解。晨报记者 辛安然 朱友钦随着我市越来越多的小区开 始实现市政集中供暖, 关于供暖的 相关问题已成为老百姓冬季最为 关注的焦点。自1

3、1 月初, 晨报开通 温暖热线6 8 8 8 6 8 8 8 以来, 每天都 能接到来自全市各小区居民反映 的供暖问题。但是, 在很多问题面 前, 业主、 物业、 供暖企业以及职能 部门,都没有一个明确的法规依 据, 在供暖过程中, 折射出一些亟 待解决的问题。此次 徐州市集中 供热条例 的颁布, 可谓是给集中 供暖工作注入了一剂强心剂。 这则和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条 例, 究竟涵盖了哪些方面?针对目 前存在的供暖问题,是否作出了 明确解答?未来我市集中供暖工 作又会发生哪些变化?为此, 晨报 记者特别采访了一些小区的居 民、 物业、 供热企业, 以及律师来 进行一些深度的解读。省人大批准徐州 市

4、集中供热条例? ? ? ? ? ? ? ? ? ? ? ? ? ? ? ? ? ? ?新闻背景市人大: 条例 出台 理顺了供热管理体制总体概况全面解读一: 供暖时间前后各延长1 0 天今年1 1 月2 4 日, 我市迎来 一 场 大 雪 , 最 低 温 度 降 至 - 9 。“那么冷的天, 难道不 能提前供暖吗?非要等到1 2 月 1 日吗?是不是太不科学了?” 当天, 晨报热线就接到众多市 民询问, 但因各种原因, 供热企业只对少部分小区实现了 提前供暖, 大多数还没有开始 集中供暖。 条例第十九条, 对于 供暖时间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市居民供热期为当年1 1 月 2 1 日至次年3 月1

5、 0 日。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气候异 常情况作出调整,经市人民政 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长期以来,我市集中供暖 都是从1 2 月1 日到次年2 月底, 持续三个月左右。 此次 条例 将供暖时间延长了2 0 天。今年1 2 月1 日, 集中供暖当 天,我市多个小区居民反映室 内温度不到1 8 。家住开元四 季二期的业主反映, “是不是 第一天压力不够?室内开了空 调才1 8 ” 。 对此,西城热力的工作人 员解释称,因为华美电厂的压 力不够,导致个别小区增压升 温缓慢。 一周过后, 该小区明显 改善, 温度也有所提升。 有市民 提出, “这几天没达到规定温度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西城 热

6、力表示,可以对申报未达标 的天数扣除费用,或者延长供 暖时间。 对此, 条例 第二十条对 集中供热效果作了明确规定: “供热期内, 居民卧室、 起居室 的温度不低于1 8 。热用户对 供热企业的测温结果有异议 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 构进行测温,测温费用由责任 方承担。” 这就意味着, 如果居民发现问题,可以向区供暖办 和供热企业反映,要求进行现 场测温。 此外, 关于供热事故, 第 二十三条规定: “连续停止 供热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供 热企业应当提前二日告知热 用户; 遇突发事故, 供热企业 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并及时告 知热用户, 报告供热、 城管行 政主管部门,事后补办相关 手续。”二

7、: 低于1 8 测温费责任方承担三: 申请户数达6 0 %可要求供热1 1 月3 日, 晨报刊登了尚仕 名邸小区居民想要供暖的消 息, “我们上房两三年了, 到底 今年冬天是否可以供暖?” 对 此, 物业表示, 因为入住率低导 致供暖可能会推迟到明年。采 访中, 也有业主代表表示, 小区入住率已够6 0 %,只是当初物 业和开发商与业主有一份协 议, 入住率达7 0 %时, 会进行集 中供暖,但是现在物业表示没 有达到标准。 关于供热条件,第十七条 规定: “已具备供热条件的住宅小区,申请用热户数达到小 区总户数6 0 %以上的,供热企 业应当供热。” 这意味着 条例 实施 后,如果小区供热设

8、施满足条 件,申请用热户数达到6 0 %以 上, 就可以要求供热。1 1 月1 3 日,晨报报道一些 小区居民咨询, “为何用汽价 格下跌了,反而我们暖气费比 去年收得贵了?到底这个收费 价格有没有依据?” 其中, 市民 最大的疑问是:同样2 4 小时供 暖, 去年小区暖气费是1 9 元/ 平米, 今年却涨到2 3 元/ 平米。 那么,到底暖气费用该如 何收取? 条例 第二十一条规 定: “供热价格以及与供热有 关的各类收费,由价格主管部 门确定; 第二十二条规定, 热用 户应当预交用热费。供热期结束后,供热企业应当按照热用 户的实际用热量结算。” 所以, 暖气费用将是预收 费, 供暖结束后,

9、 供热企业必 须要进行结算和公示, 对于预 收的费用,按照实际消耗, 多 退少补。四: 暖气费为预收 结束后应结算五: 新建小区供热设施需验收合格1 1 月3 日, 晨报报道了位 于北区的锦绣山水小区, 居 民 入 住 四 年 都 未 能 用 上 暖 气, 其中有一年时间, 是因为 开 发 商 尚 欠 苏 洋 热 电 公 司 4 9 0 万元开户费未支付, 致使 工程暂缓施工。 而这样类似的小区,还不 止一家。位于东区的紫金东郡 小区,也是因为开发商没有将 暖气管网施工费用给供热企 业,导致至今居民都没有用上 暖气。徐州市集中供热条例 第六条第二款对供热管网与 热力工程设施配套费的相关 内容作

10、了如下规定: “热力工 程设施配套费, 应当由供热企 业专项用于供热管网及其附 属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企业终 止时, 应当将由热力工程设施 配套费建设的供热管网及其 附属设施无偿移交经供热主 管部门特许的承接其供热服 务的企业。 ” 同时, 第六条提及“鼓励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建设供热 管网及其附属设施, 以协议方 式交由供热企业使用、 维护和 管理。” 第八条明确 “新建住宅 小区的供热设施经验收合格 后,移交供热企业维护和管 理。本条例实施前已交付使 用的住宅小区供热设施, 具 备供热条件的,经业主大会 同意或者6 0 %以上的热用户 同意后移交供热企业维护和 管理。”1 1 月4 日, 晨报刊

11、登了一 篇关于到底是直供好,还是 自供好的稿件。家住绿地小 区的居民表示, “我们小区每 年收取暖气费的时候,物业 公司都要捆绑物业费收取, 我们感觉很不合理,但是为 了用暖气, 只能无奈交费, 所 以非常想直供。” 而家住西苑公园1 0 0 小区 的李先生则表示, “去年预收 的暖气费是1 4 元/ 平米, 每天供暖1 2 小时。 到供暖结束后, 每户 又退了1 .2 元/ 平米, 所以实际使 用的暖气费是1 2 .8 元/ 平米, 居 民们都非常满意,并不想改变 这种自供的方式。” 条例第十四条“供热 企业应当逐步实行热源、 管网、 换热站经营管理一体化,由供 热企业负责统一维护和管理,

12、将热源直供到热用户。 条例 施行之日起两年内取消住宅小 区的转供热环节。”长期以来, 我市大部分住 宅小区的集中供热由物业企 业承包, 存在物业企业截留热 源再次转包的情形, 降低了服 务质量,热费价格不合理, 激 化了供用热双方的矛盾。由于 直供可以使集中供用热双方 权益最大化, 直供模式受到供 用热双方的广泛赞同。考虑到 目前的集中供热情况比较复 杂, 直供模式需要逐步实行。六: 未来将逐步实现供热企业直供多方声音业委会:供暖设施维护明确责任单位阿尔卡迪亚A区的业委会主任李 化启表示, 徐州市集中供热条例 对 于小区最大的受益之处就是,实现了 暖气由自供变为供热企业直供。 “以前 一到供暖

13、季,就得从社会上找相应的 服务公司来进行供暖服务,这些机构 鱼龙混杂,有的前期不会对小区供暖 设施维护,后期也是打一枪换一个地 方,导致小区供暖设施损毁找不到责 任人。 ” 李主任说, 该 条例 中明确了 供热企业应当逐步实行热源、 管网、 换 热站经营管理一体化,由供热企业负 责统一维护和管理。就像今年, 实现直 供后, 小区管网得到全面维护, 如果以 后出现一些问题,也可以及时找到责 任单位。物业:转变思路配合供热企业管理面对明年将实施的 条例 , 锦 绣山水物业负责人表示, 无论是代收 费, 还是服务方面, 都应本着为业主 利益着想的态度, 以后, 物业还会转 变思路, 配合供热企业来进

14、行管理。律师:法制的规范是维护人民利益对于这份 徐州市集中供热条 例 的出台,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的 刘梦林律师认为,法制的规范是维护 人民利益。 1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才能依 法治市。 徐州市集中供热条例的 制定为城市管理者依法治市提供了 依据。 2 、 徐州市集中供热条例 明确 了供暖建设责任主体、 供暖管理主体、 供暖设施移交管理规范等事项。明确 了开发商和供暖企业应承担的责任、 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同时, 以法规的形 式明确了供暖时间、 供暖温度、 供暖价 格、达不到供暖温度及出现质量问题 如何处理等,也明确了居民可享受的 温度及承担的义务。 3 、 该条例的制定, 提供了在供暖 设施的建设,维护保养和供暖各阶段 的基本原则,一旦因供暖发生问题或 产生矛盾, 开发商、 供暖企业与居民可 以按照条例的相关条款, 依法处理, 来 分析判断各自的权利义务,可以有效 避免矛盾的扩大。 4 、 该条例是新兴事物, 无法包罗 万象,难免存在不足。可在今后实施 当中对发生的问题和遇到的问题, 不 断的进行修改和完善,从而维护供暖 企业和居民的合法权益,适应社会的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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