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汇报材料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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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务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汇报材料水务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汇报材料根据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芦府办201692 号)文件精神,按照 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本年度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的通知 (芦生改革办20179 号)文件要求,我局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方案相关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推进情况(一)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按照雅安市总河长办公室关于编制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的通知 (雅总河长办发20176 号)的要求,我局将于 2018 年按工作计划,启动县、乡、村三级共 247 段河段

2、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要求河道划界工作。(二)探索编制空间规划。按照省政府印发的四川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要求,为贯彻落实“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进一步完善“三条红线”指标控制,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根据雅安市水务局关于转发开展水资源综合规划的通知 (雅水函201772 号)文件要求,我局计划于 2018 年启动编制 县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三)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1)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按照雅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7 年度雅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雅水函2017183 号)

3、文件要求,县水务局积极落实 县 2017 年度最严格水资源制度考核工作,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管理制度,建立“三条红线”控制指标、水资源管理实时监控系统、政府考核评价“三大体系” 。按照省、市级相关文件要求,正在编制2017 年度 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代拟稿) ,明确各部门职责和目标任务,建立健全考核工作问责机制,待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报县级领导审核通过后印发。(2)稳步推进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根据 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 (芦府发201612 号)文件及“三定方案” ,我县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 县节水型社

4、会建设重点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设立了节约用水办公室,做到了机构、人员、职责三到位。我县继 2012 年创建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县申报工作后,在县委、政府和局领导的指导下,编制完善了 2016 年雅安市 县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方案(2016-2020 年) ,再次申报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县工作,并成功创建为四川省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县,全面统筹推进 县节水型社会建设。2016 年度落实节水型社会建设资金 1200 万元,用于渠道防渗整治和农业高效节水项目建设。截止目前,我县 2016 年度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县项目已开展具体实施工作。2017 年度已落实节水项目资金 700 万元,正在做项目选址

5、工作。(3)严格入河湖排污口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做好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 (川水函2017619 号)文件要求,我局再次摸底核查全县区域内入河排污口,全县已核查入河排污口共 26 个,其中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 5 个,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 21 个。按照雅安市水务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水利厅办公室开展入河排污口补充登记的通知的通知 、 雅安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雅水发2017114 号)和雅安市水务局关于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的通知 (雅水发2017140 号)文件要求,全面启动开展我县已核查的规模以上和

6、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等补充登记相关工作,并严格对县域内重要入河湖排污口开展监督性监测,入河湖排污口监测覆盖度不断提高。同时,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积极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管理,实现了全县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无排污口设置。(4)开展全县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监督管理工作。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做到水资源开发和保护,建立水资源监测系统,开展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社会用水户、出境断面水质在线监测工作。全县共建立了 18 个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测点,5 个社会取用水户监测点,1 个水源地水质监测点,1 个出境河段水质监测点,出境河段水质监测点对出境水质的

7、常规五参数的自动监测分析,实现了水资源的信息化管理,管理水平实现跨越式提升。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县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监管工作,县水务局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芦水发201731 号) 、 关于开展水电站安装下泄流量监测设施的通知 (芦水发201733 号)和 县水务局关于开展全县水电企业环保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芦水发201768 号) ,进一步加强我县水电企业最小下泄流量和环保问题监管工作。制定了 县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整改工作方案 ,全面落实我县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整改工作。截止目前,我局共发放生态流量整改通知书 43 份;全县水电企业均已安装生态

8、流量公示牌,共计安装 65 个;水电站自行安装下泄流量非在线监控设施 22 家;全县水电站已落实下泄流量保障措施的有 30 家;下泄不足电站已立案 4 起,现进入调查阶段,将按法律程序推进。(5)全面提速推行河长制工作。按照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厅字201642 号)和四川省贯彻落实川委发20173 号)精神, 县庚即启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一是成立了 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总河长及其办公室。并由相关县级领导担任青衣 段、 河、西川河、太平河、大川河、苗溪水库、沫东水库、芦左、右支渠的河(库、渠)长。二是制定了县贯彻落实 县河长制会议制度 、 县县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工作制度和

9、 县河长制信息共享和信息报送制度等制度,确保全面提速推行我县河长制工作开展。五是全面建立县、乡(镇) 、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各乡(镇)成立了总河长办公室,明确了县域内 21 条重点河流(库、渠)三级河(段)长共 247 名。六是县、乡两级启动县域内重点河流(库、渠) “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张清单和“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工作。七是县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全县各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第一次督导检查工作,查阅了各乡镇河长制工作相关文件、制度资料及工作落实情况,对各乡镇推行河长制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八是落实河长制工作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事宜,确保河长制工作顺利有序推进。九是编制完

10、成 县河长制验收制度(试行) 、 县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增补 县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的通知 、 县河长制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机制(试行) 、 县河长制巡查制度(试行) 和 县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其中,前两份文件已通过河长制领导小组审定,将于近期印发,其余几份文件也将通过审定后于近期印发。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各项要求,明确职责和时间节点,再次细化工作目标,倒排工期,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确保 2017 年 9 月底全面建成河长制体系,完成各项目标任务。(6)河道砂石管理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县政府印发的 县人民政府关于限期关闭采砂许可证已到期砂石的通告 (芦

11、府通20175 号) 、 县到期砂石场关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芦府发20177 号) 、 县到期砂石场政策宣传和巡查工作方案和 县到期砂石场关闭执法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16 家砂石场到期后,水务局分别向到期砂石场下发了关于禁止下河开采砂石和限期清场的通知和关于到期砂石场限期清场的通知 (芦水发201723 号)的文件。在县政府成立的六个指挥部安排下,6 月 1 日,我县完成了全县到期砂石场的动力电源切断工作。截止目前,到期砂石场关闭清场工作有序推进。16 个砂场 22 个加工点已完成设备设施拆除的有 7 个砂石场 9 个加工点,正在拆除设备设施 5 个砂石场 7 个加工点,其余的 4 个砂

12、石场 6 个点设备设施仍未启动拆除;需进行河道平整 6 个砂石场 8 个点,已完 2 个砂石场 3 个点,正在开展 4 个砂场 5 点;需进行土地复耕11 个砂石场 16 个点,均未启动土地复耕。(四)推进天然气等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我局已制订污水处理征收方案,并通过政府审查通过。(五)研究推进资源环境税费改革。中央、省已启动水资源费改税调研工作,按照中央、省、市文件要求,我局已与县地税局对接水资源费相关事宜,同时,草拟水资源费改税相关要求的通知,将于近期下发全县取用水户,稳步推进我县水资源费改税工作。(六)落实生态保护修复资金使用机制。通过筛选,县水务局 县 河综合治理工程和 县城区生

13、态溢流堰工程(二期)纳入 PPP 项目,与住建局 2 个项目打捆为 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施。项目业主已确定,2017 年 7 月 5-7 日水务局会同住建局、交通局、PPP 中心商议咨询机构招标文件的编制,7 月 11 日需求论证工作完成,7 月 13 日,咨询机构的挂网招标,7 月 25 日 11:00在 县行政中心二楼开标,咨询机构已招标公示期满(但中标人被举报,资源中心处理后于 8 月 14 日发出中标通知)。其中:1、 县 河综合治理工程可研勘测设计单位已于 7 月 31 日按灾后重建政策随机抽取确定,测量人员已进场踏勘,河道勘测工作已于 8 月 14 日完成,立项批复正已办理;可

14、研编制人员已于 8 月 2 日来 水务局对接工作,承诺测量工作完成后 15 日内完成规划方案报政府审定后 10日内细化后能达到可研深度。2、城区生态溢流堰工程(二期)按常规项目做前期工作,立项批复已取得,代理机构、地勘、设计单位挂网公开招标已确定;目前初步地勘工作已完,规划、初设已通过县规委会认可,景观深化设计已完成,等待审定后报市水务局组织咨询公司专家进行技术审查。(七)完善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按照雅安市水务局关于印发雅安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水务系统 2017 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雅水发2017174 号)文件要求,加强我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全面清除河道内违章建筑和

15、生活垃圾,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稳步推进我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加强水量调度等工作。(八)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我县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方案要求,加大我局环保信访办理工作。(九)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我局执法监管工作,进一步促进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衔接,加大案件查处。2017 年以来,我局已立案查处河道非法采砂案件 5 起,水电站下泄流量不足已立案 4 起,目前进入调查阶段,下一步将依照法律程序推进。(十)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按照省、市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的要求,我局已建立了水资源在线监测系统平台和山洪预警系统平台,实现24 小时实时在线监测,提升了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高了水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为保障河湖生态安全监测提供了科学依据。二、存在问题(一)资金不足,全县重要河流上分布的水电站未全部建立监控设施,下泄流量无法监控;部分水电站下泄流量工作开展情况仍有不足。(二)河长制工作开展人员不足、经费未到位,个别乡(镇)重视程度不够,县、乡两级河长制“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进度缓慢,工作推进较滞后。(三)到期砂石场关闭清场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工作难度较大。(四)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县 2016 年度项目实施工作前期工作开展滞后,整体推进缓慢。(五)资金不足,由于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性强、要求高,规划编制工作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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