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

上传人:艾力 文档编号:35950434 上传时间:2018-03-22 格式:DOC 页数:18 大小:11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庆市农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重庆市农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重庆市农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重庆市农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重庆市农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重庆市农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市农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1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重庆市农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1 1 总则总则1.1 目的建立健全高效的农业有害生物灾情、疫情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农业有害生物的危害,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切实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1.2 工作原则1.2.1 以人为本,以防为主。1.2.2 分级管理,按级负责。1.2.3 立足现有,整合资源。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农作物重大病虫鼠害及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应急管理和处置。1.4 灾害分级根据农业有害生物造成的损失或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将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分为、级,即特别重大灾害为级,重大灾害为级,较大灾害为级,一般灾害为级,分别以红色、橙

2、色、黄色、蓝色予以标识。检疫性有害生物按照发生区县数或乡镇数分为、级。2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2.1 决策领导机构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成立重庆市农业有害生物应急指挥部,由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分管植保植检工作的委领导任副指挥长,成员由粮油作物发展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特色经济发展处、市种子管理站(市植保植检站)等处站主要负责人组成,作为全市农业有害生物应急工作的决策领导机构。指挥部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我市农业有害生物应急管理与处置的政策措施、工作思路和总体行动计划,加强部门、区县和上下之间相互沟通与衔接,领导、组织、指挥、协调应急工作;随时向市政府报告有关情

3、况,并落实市政府的指令。2.2 日常管理机构重庆市农业有害生物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即重庆市农业有害生物应急办公室,挂靠在市种子管理站(市植保植检站)。办公室具体负责与各部门信息沟通、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以及处理农业有害生物的情况掌握、疫情报告、技术推广、防治管理、项目实施、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演练等全市农业有害生物的日常事务等工作。2.3 地方管理机构按照市级指挥体系的设置,各区县设立相应的决策指挥及日常管理机构。3 3 预防和预警机制预防和预警机制3.1 信息收集收集国内外主要农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农产品流通、海关截获有害生物等情况。3.2 风险分析3.2.1 农作物重大病虫鼠害的

4、风险分析根据农作物重大病虫鼠害发生消长动态,结合气候条件对农业有害生物的发生进行风险分析,预测发生范围及严重程度。3.2.2 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风险分析按照 FAO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准则,结合疫情来源可能性、检疫检测难度、检疫管理难度、官方控制措施等进行风险分析。在评价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定殖、扩散的可能性及潜在的经济影响基础上,对其进行类别划分,以确定是否符合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标准,并据此确定监测重点对象及控制措施。3.3 日常监测3.3.1 信息监测在市农业有害生物应急管理系统的统一构架下,各级农业植物保护植物检疫机构要构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信息监测体系,实行专业监测与群众监测相结

5、合,并按照国家、重庆市农业有害生物测报规范开展监测预报工作。3.3.2 监测内容农作物重大病虫鼠害发生范围及严重程度。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发生、分布和扩散情况,包括分布格局和扩散速度。可能携带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寄主在国内种植和调运期间的疫情监测。农业有害生物对农业生产、人民健康和社会经济造成的影响,包括对本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以及群落结构等的影响。影响农业有害生物发生过程的因子,包括增殖潜能和生态学特征等。3.4 预防控制3.4.1 检验检疫利用口岸检疫、产地检疫、调运检疫等措施,加强对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加强海关以及内陆地区间的检疫阻截,阻止外来入侵生物异地扩散蔓延。3.4.

6、2 宣传教育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预防农业有害生物的宣传培训计划,加强公众法律知识和预防知识的普及教育,充分发挥专业职能,重点开展管理、预防、控制教育工作,组织全社会参与农业有害生物预防。3.4.3 督导检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派出督察组,加强对辖区内的农业有害生物检验检疫、管理和防治等日常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3.5 预警与信息报告3.5.1 信息分析和报告制度市级及各区县农业植保植检机构负责监测信息的统计汇总,并负责定期对监测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农业有害生物管理信息报告责任制度,明确报告责任人,在疫情可能发生高峰期内,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上一级农

7、业行政主管部门。3.5.2 预警预报各级农业植物保护和检疫机构根据田间监测信息,结合农业有害生物历年发生情况、种植制度、品种布局、施肥水平及天气预报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发布长期、中期、短期预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和同级政府应急管理机构报告预警信息。3.5.3 预警支持系统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数字化监测预警系统、农业植物检疫网络化管理工作平台为农业有害生物预警支持系统。3.5.4 信息发布农业有害生物发展趋势由农业植保部门组织植保和农业相关专家进行会商并由农业植保部门发布。重大、特别重大预警信息经市农委农业有害生物应急指挥部审定后,由市农业有害生物应急办公室组织发布;一般、较大预

8、警信息由区县农业部门组织发布;预警信息一般通过内部文件、信息专刊和网络发布,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4 4 应急晌应及处置措施应急晌应及处置措施4.1 应急响应4.1.1 分级响应(1)一般灾情、疫情应急响应由发生地区县政府或农业主管部门启动应急预案予以处置,并在预案启动后 24 小时内报市农业有害生物应急办公室及市农业植物保护和检疫机构。(2)较大灾情、疫情应急响应由发生地区县政府启动应急预案予以处置,并在预案启动后 24 小时内报市农业有害生物应急办公室及市农业植物保护和检疫机构,同时抄报市政府有关部门。必要时,市农业部门给予帮助支持。(3)重大灾情、疫情应急响应区县政府及农业部门

9、在进行先期处置的同时,及时向市农委报告灾情信息。经报市农业有害生物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本预案作出应急响应。市农业有害生物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市农业委员会及时向市政府应急办及农业部报告灾害信息。(4)特别重大灾情、疫情应急响应区县政府及农业部门在进行先期处置的同时,及时向市农委报告灾情信息。市农业有害生物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作出应急响应。市农业有害生物应急办公室协调有关区县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农业委员会及时向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农业部报告灾害信息,积极争取农业部的帮助和支持。4.1.2 信息共享和处理(1)常规农业有害生物灾情、疫情信息报送

10、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农作物病虫鼠害暴发流行、发生面积大、危害损失重等异常情况及突发性、传播蔓延快、危害程度大的可疑农业有害生物,应及时通过农技 110 或其他途径向当地农业植物保护检疫机构报告。区县农业植保部门一旦发现农业有害生物灾情征兆、灾情或疫情,要立即根据其性质和威胁程度,将有关信息报告所在区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预计发生或发生较重农业有害生物灾情、疫情,所在区县农业部门应在 24 小时内向市农业有害生物应急办公室报告。预计发生或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情、疫情,所在区县农业部门应在 12 小时内向市农业有害生物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信息,24 小时内上报灾情、疫情和救灾情况,同时抄送

11、市政府有关部门。农业有害生物灾情、疫情上报实行实名制。报告内容包括:有害生物种类、发生时间、区域、级别、损失情况、已采取的对策措施及请求支持事项等内容。(2)现场农业有害生物灾情、疫情信息采集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专家赶赴现场后,要及时收集现场情况,包括灾情、疫情的基本情况和抗灾救灾措施,并向市农业有害生物应急指挥部及时报告现场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进展。(3)灾情信息分析与共享市农业有害生物应急办公室收集、分析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并从中心数据库中调阅全市专业技术服务队伍和物资储备情况、受灾地区政府应急预案等相关情况。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情,要及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向市应急

12、指挥部报告。经核定的灾情信息除按规定上报外,要登录到突发自然灾害信息专网,并及时更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4.1.3 基本响应程序重大、特别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经市应急指挥部批准,市农业有害生物应急办启动本预案。受灾区县政府启动预案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市农业有害生物应急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赶赴灾情、疫情现场,协助区县政府开展救灾工作,负责对灾情进一步调查核实。市农业有害生物应急办公室组织开展损失评估、灾后恢复等工作,并向市农业有害生物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市农业有害生物应急指挥部向市政府应急办和农业部报告灾情,提出应急处置建议。4.2 农作物重大病虫鼠害应急处置措施4.2.1 分析灾情发生原因根

13、据农作物苗情、病虫鼠害发生情况,结合病虫鼠害发生规律、流行学、地理环境、作物布局、气候特点等因素综合分析灾情发生的原因。对可能引起病虫鼠灾害的各项因子,包括病虫鼠害源、传播及流行的媒介和途径等进行跟踪调查。有鼠传疫病的地区,卫生部门要做好有关接触人员的医学观察。4.2.2 确定灾情发生区域根据农作物灾情发生程度和危害情况,按照防治侧重点和措施的不同,将发生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重点防治区包括以灾区为主的大发生区、菌源区和流行蔓延区。一般防治区包括以发生灾害的重大病虫鼠害发生特点、作物、地理、气象等条件分析确定病虫鼠害将要大发生的区域。4.2.3 制订控制措施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14、”植保工作方针,推行可持续控害技术,提高治理工作成效。针对不同病虫鼠害采取相应的应急防治措施:在重点防治区主要采用化学防治为主的应急措施,在一般防治区采取可持续控害技术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应急措施。4.2.4 灾区控制措施实施(1)重点防治区采取的措施在病虫鼠害防治的关键时期,实施以化学防治为主的应急处置措施,控制病虫鼠害。对菌虫源区和流行蔓延区田块全面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进行化学防治。对大面积重大病虫鼠害发生区实施统防统治,组建病虫防治专业服务队伍,做到“五统一”,即“统一组织、统一测报、统一施药技术、统一药剂、统一防治时间”。对严重危害的田块实行重耕改种。切断病虫发生流行的传播途径。防

15、治技术指导专家组确定的其他应急处置措施。(2)一般防治区采取的措施在病虫防治的关键时期,实施以化学防治为主的应急防治措施,控制病虫鼠危害。化学防治上应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对病虫鼠害常发区、易感病虫作物品种分布区实施重点防治。加强田间肥水管理,增施磷钾微肥,改善作物生长条件,提高作物自身抗性。防治技术专家组确定的其他控制措施。4.3 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应急处置措施4.3.1 开展疫情调查,准确掌握疫情动态区县及市级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应加强植物检疫监管,一旦发现疑似疫情,要迅速按程序进行抽样送检,确诊后,报相关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开展疫情调查,准确掌握疫情动态,提出相关技术措施。4.3

16、.2 组织开展疫情防除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农业、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对疫情发生区、受威胁区采取封锁、扑灭和保护措施。有关部门要按照 2010 年 9 月 1 日施行的国务院颁布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做好疫情发生区内群众生产、生活安排,必要时在出入疫情发生区交通路口设置临时检查站,封锁疫情发生区,严防疫情传播扩散。4.3.3 严格疫情报告和发布制度按照 2010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 4 号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加强农业植物疫情管理,规范疫情报告与发布工作。4.3.4 灾情、疫情评估调查确认疫情发生区内农业植物种类、品种名称、来源、染疫面积。调查确认染疫农业植物危害率和危害程度。确定要销毁的染疫农业植物面积、农产品数量。核实销毁染疫农业植物所需的物资、人工的数量,计算所需的费用。调查确认受威胁区内农业植物的面积,制订保护计划。对染疫农业植物的销毁过程进行拍照、录像。4.4 指挥与协调市农业有害生物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农业有害生物灾情、疫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