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关于推进工会内部审计、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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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沪工总办2017203 号上海市总工会关于推进工会内部审计、 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职工会员监督 “四位一体”的立体经审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各区局(产业)工会:为加强工会审计监督工作, 保障工会经济活动规范有序运行,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促进工会经费资产更好地服务职工群众,推动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根据全国总工会十六届五次执委会议精神和上海市群团改革试点方案 、 上海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推进工会内部审计、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职 2 工会员监督“四位一体”的立体经审监督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 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总体目标适应工会改革和工会工作新要求, 强化工会经审组织主

2、业主责,主动接受国家审计监督,积极引入社会审计力量,充分发挥职工会员民主监督作用, 切实增强工会经费审查审计工作的系统性、 专业性、 群众性, 以完善工会内部审计、 加强国家审计监督、引进社会审计、 扩大职工会员监督为目标, 着力推进 “四位一体”的立体经审监督体系建设。(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自觉主动接受同级党组织领导,把工会经审工作纳入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研究、沟通协调、督促落实、考核评估工作机制,确保工会经审工作有效有力。坚持依法依规。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细化落实中国工会审计条例 ,健全完善审查审计监督制

3、度,加大同级审计力度,实施审计全覆盖, 确保工会经审监督体系建设依法依规、 有章可循。坚持公开透明。 完善工会经审工作运行机制和方式方法,实现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有机结合, 建立健全工会财务和审计成果公开制度,落实职工会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工 3 会经费资产的使用管理监督在阳光下运行。二、充分发挥工会内部审计主体作用(三)完善领导制度。各级工会要切实加强对经审工作领导, 配齐配强工会经审力量,为经审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工会主席要把加强审计监督摆上重要工作议程, 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 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工会领导班子每年专题听取经审工作汇报,研究经

4、审工作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明确经审工作考核要求和具体内容,将其列入上级工会考核评估下级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指标。(四)健全工会经审工作机构。各级工会要按照中国工会审计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会经审工作机构。 各区总工会以及年拨缴经费收入超过3000万元(含)的局(产业)工会应设置经审办,经审办主任、副主任按工会职能部门正、副职领导职务配备或享受相应待遇。年拨缴经费收入小于 3000 万元的局(产业)工会应配备专职经审干部。 因编制受限暂时无法配备专职经审干部的, 应选派挂职干部、兼职干部或志愿者承担工作,其管理和待遇可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工青妇机关和基层工作队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5、 (沪委组201593 号)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群团组织挂职、兼职干部及志愿者津贴补贴试行意见 (沪人社资2015730 4 号)的规定执行。各区局(产业)工会可将会员中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党务、纪检、内审、财务人员以及一线职工代表纳入工会经审工作队伍,开展经审工作,也可聘请社会中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工会审计, 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工会经审工作队伍的专业素养与业务能力。(五)突出审查监督重点。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重点做好对本级工会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工作,做到每年对本级工会必审、 对每家直属单位必审、 对每个重点项目必审。着重加强对本

6、级工会预决算和财务状况、经费计提和拨缴情况、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资产的管理使用处置情况、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对外投资情况、 “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使用情况等的审查审计工作。同时,开展好对下级工会的审计监督工作,做到届期对下审计全覆盖,加大对各类财政资金和工会专项补助资金的跟踪审计力度。三、主动接受国家审计(六)加强与国家审计机关的沟通协作。市、 区总工会经审工作要依法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促进工会经审创新发展。市、区总工会要积极与审计机关建立会商和通报制度,充分沟通年度工作计划,形成常态化的协同配合工作机制。 5 (七)配合审计机关强化对地方工会的审计监督。市、 区两

7、级工会要主动配合审计机关对地方各级工会组织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及时通报工会内审工作开展情况, 主动报送工会经审会经费审查工作情况和工作安排的年度报告。(八)配合审计机关强化对局(产业)工会的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在审计各集团、产业、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时,上级工会要指导督促局(产业)工会积极配合国家审计工作,主动向审计机关汇报工会组织体系、经费管理等情况,提供工会各类经济活动相关资料。四、积极引入社会审计监督(九)建立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制度。各级工会要根据工会审计工作需要, 探索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对本级工会及直属企事业单位、 下属工会的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基本建设、实事

8、项目、经济责任等进行审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制度, 制定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的管理办法, 依规范、 按标准、 经程序确定审计项目的承接主体。(十)加强对社会审计服务的质量监管。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科学设定审计目标要求,编制购买审计服务的规范文本, 对受聘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选派人员进行工会专业知识的指导和培训。要建立考核评价和动态调整机制,制 6 定社会中介机构承接工会审计的工作规范、 质量标准和绩效评估办法, 考评结果作为能否继续竞聘和参与工会审计工作的重要依据,确保社会审计服务项目的质量和效率。五、不断加大职工会员监督力度(十一)强化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会、经审会等的监

9、督作用。各级工会要健全完善工会财务状况和经审工作定期向同级工会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 、全委会、常委会报告制度,建立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和常委、委员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工会经审会中基层委员的比例, 拓宽下级工会监督上级工会经费资产使用管理情况的渠道。(十二)建立完善工会财务状况和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状况和审计结果公开制度,逐步扩大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基层工会要通过公告栏、 内部刊物、网站等各种载体形式,向职工会员全面公开工会经费收支、经审组织审查审计等情况,其中涉及职工会员切身利益的经费支出,包括服务职工实事项目、职工互助保

10、障计划、职工会员慰问与困难帮扶、职工教育培训和文体活动奖励等支出项目,要做到依据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保障职工会员民主监督权利。六、切实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 7 (十三)建立健全审计通报和报告制度。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在开展对下审计和延伸审计时, 应当将审计报告向被审计单位同级党组织进行通报。 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工会审计的工会组织, 应及时向同级党组织报告接受审计的情况和结果,并按规定向上级工会经审组织进行报告。(十四)完善审计整改制度。工会主席要切实履行好本级工会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出具审计报告的问题整改要“对账销号” ,确保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工会经审组织要通过

11、发放整改意见书、约谈被审计单位负责人等方式,督促审计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十五)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 应按程序向上级经审组织、同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报告,促进被审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在审计工作中发生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情况的,要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工会审计人员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 玩忽职守、 违规泄密、 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区局(产业)工会要把推进“四位一体”的立体经审监督体系建设,作为深化工会改革的重要工作来抓,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根据本意见精神,认真研究、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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