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假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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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职工特殊假期的有关工特殊假期的有关规规定定一、一、职职工特殊假期是指非国家法定工特殊假期是指非国家法定节节假日,不由公司假日,不由公司统统一安排,而因一安排,而因职职工个工个人原因人原因请请假的假期。假的假期。二、二、请请假程序及假程序及审审批批权权限限1、计件职工:请假 1 天以内(含 1 天)由车间组长审批,请假 1 天以上由车间组长初审后报生产部经理审批。2、计时职工(1)、部门经理职位(含部门经理)以上的员工请假由总经理审批。(2)、主管(含副主管)请假 1 天以内(含 1 天)由部门经理审批,1 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初审后报分管副总审批。(3)、普通计时职工由部门经理审批。三、三、备备

2、案登案登记记特殊假期必须凭请假条到公司劳资部门备案登记;休假完毕,必须到劳资部门销假。特殊情况必须由请假人向主管领导电话备案,事后完善相关手续。未按上述规定办理请假、销假手续的视为旷工。计件职工特殊假期不到公司劳资部门备案登记,由生产部登记管理。四、特殊假期的种四、特殊假期的种类类、 、认认定、期限及待遇定、期限及待遇1、事假、事假职工因事可请事假。事假期间停发所有工资及福利待遇。2、病假、病假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可以享受病假。(1)、认定凭住院手续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假条并附病历或诊断书认定为病假。(2)、待遇病假工资按当年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80%计发。(3)、期限根据本人在本公司工作年

3、限(含改制前)给与累计 3-24 个月的病假假期: 5 年(不含 5 年)以下工作年限的在该工作年限病假累计不超过 3 个月;5 年(含 5 年)至 10 年(不含 10 年)工作年限的在该工作年限病假累计不超过 6 个月;10 年(含 10 年)至 15 年(不含 15 年)工作年限的在该工作年限病假累计不超过 12 个月;15 年(含 15 年)至 20 年(不含 20 年)工作年限的在该工作年限病假累计不超过 18 个月;20 年(含 20 年)以上工作年限的在该工作年限病假累计不超过 24 个月。上述分段工作年限的病假假期不计入下一工作年限的病假假期。员工的病假假期超出上述规定的假期天

4、数的,超出部份按事假处理。3、婚假、婚假(1)、认定职工结婚可享受婚假,在领取结婚证半年内有效,逾期作废。婚假须递交相关证明(结婚证、身份证、申请书等)。(2)、待遇计时职工婚假工资按照职工基础工资(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计件职工婚假工资按照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期限凡领取结婚证者均可享受 5 天婚假,男女双方符合晚婚年龄(男 25 周岁以上,女 23 周岁以上)可享受 15 天婚假。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途中费用(交通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婚假包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只能一次享受,不能分零累计使用。4、 、丧丧假假(1)、认定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包括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子

5、女】,可享受丧假。(2)、待遇计时职工婚假工资按照职工基础工资(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计件职工婚假工资按照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3)、期限丧家期限 5 天,包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途中费用(交通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5、 、产产假及假及护护理假理假(1)、认定根据重庆市生育保险有关规定,女职工可享受产假。(2)、待遇及期限产假的时间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地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执行。产假包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只能一次享受,不能分零累计使用。(3)、女职工可以享受一次人流假(哺乳期间),其间工资待遇按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其余时间人流凭相关手续按病假对待。费

6、用报销按有关生育保险规定执行。(4)、男职工家属生产时可享受 7 天护理假,护理假期间工资按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5)、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不适用本规定。6、工、工伤伤假假(1)、认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由于设备故障或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人身负伤,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需要休息治疗的,可享受工伤待遇。员工在上、下班规定时间和必经途中发生非本人责任或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而受伤的,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工伤的,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经查证员工采取欺骗或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工伤,不适用本规定,且公司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2)、待遇及期限按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3)停工留薪

7、期间工资计算办法:计时职工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变;计件职工工资按本人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工资表中应发工资额),不足12 个月的按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计算,不足 1 个月的按本人实际上班天数折算月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足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7、年休假、年休假(1)、认定及期限员工为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每年享有 1 天带薪年休假;员工为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每年享有 5 天带薪年休假;员工为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每年享有 10 天带薪年休假;员工为公司连续工作满二十年以上,每年享有 15 天带薪年休假。(2)、待遇公司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年休假期间对计时员工

8、将支付基本工资,对计件员工按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年休假允许拆零休假,年休假的休假时间按天计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带薪年休假包含法定节假日。(3)请假时间普通员工需要年休,应当提前一周;管理人员需年休,应当提前二周,按本规定的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经批准后,方可休假。(4)年休假需在一年内休完;它不予累计享用。(5)为保证公司的日常有效运营,公司有权决定员工年休假的休假时间。(6)员工在未得到公司事先同意情况下, 不得以年休假为理由离开工作岗位。 五、本五、本规规定的解定的解释权释权属于公司属于公司总经办总经办。 。六、本六、本规规定自定自发发布之起生效。布之起生效。重庆三五三三泰洋服装有限责任公司2010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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