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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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1 / 20深圳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深圳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深圳市政府还将于近期制定并颁布实施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 ,进一步明确深圳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具体细则。下文是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欢迎阅读!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实现小汽车数量的有序增长,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小汽车,是指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

2、A802-2014)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第三条 单位或个人新增、更新小汽车,应当按规定申请取得小汽车指标。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条 小汽车指标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增量指标。单位或个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已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后,可以按本实施细则申请取得更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2 / 20新指标。单位或个人在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第二章 指标申请第五条 单位或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汽车指标的,应当向市指标管理机构(下称指标管理

3、机构)提出申请。第六条 单位或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或更新指标,可以通过指定网站办理;不能上网办理或按照规定应当现场确认的,到指标管理机构服务窗口办理。单位或个人申请其他指标,应当到指标管理机构服务窗口办理。第七条 申请信息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登录指定网站或到指标管理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变更。第三章 增量指标管理第八条 增量指标以 12 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的配置额度为 10 万个;额度按月分配,并不得跨周期配置。第九条 增量指标按照 2:4:4 的比例分配,并按照以下三种方式配置:(一)以摇号方式配置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为 2 万个;(二)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为 4 万个;

4、(三)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为 4 万个。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3 / 20增量指标中,个人指标占 88%,单位指标占 12%。第十条 申请增量指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提出申请,获得申请编码;(二)资格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三)凭有效编码,参加指标摇号或者竞价。个人只能获得 1 个申请编码。单位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确定。1 个有效的申请编码每次配置只能对应一种指标配置方式。第十一条 登记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5、可以申请增量指标:(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纳税状态正常,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 3 万元以上的。(二)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规定,但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投资额 5000 万元以上的。(三)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规定,但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已签订投资合同、项目手续完备,总投资额 2 亿元以上的。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4 / 20(四)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前款规定的企业

6、缴纳税款总额、投资额需要调整的,由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税务等部门制定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第十二条 单位在一个配置周期内申请增量指标可以获得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下列规则之一确定:(一)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达到 3 万元的,可以获得 1 个申请编码。以 3 万元为基数,税款总额每增加 100 万元的,可以增加 1 个申请编码。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 8 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 200 万元的,可以增加 1 个申请编码。累计达到 12 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 1000 万元的,可以增加 1 个申请编码。(二)符合

7、本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投资额 5000 万元的,可以获得 1 个申请编码。以 5000 万元为基数,累计完成投资额每增加 5000 万元可以增加 1 个申请编码,但增加数量不得超过 2 个申请编码。(三)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企业,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总投资额达到 2 亿元以上的可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5 / 20以获得 1 个申请编码,达到 5 亿元以上的可以获得 2 个申请编码。(四)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可以获得 1 个申请编码。依法纳税的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可以按照第(一)项的规

8、定确定申请编码数量。同一个配置周期内,单位获得指标后,指标管理机构应当相应核减其申请编码数量。第十三条 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1.本市户籍人员;.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且已最近连续 2 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持有效身份证明,近 2 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 9 个月以上的港澳地区居民、华侨,在本市办理签注或居留许可连续满 2 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 9 个月以上的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连续满

9、2 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 9 个月以上的外国人。(二)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 C 类或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6 / 20(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或者名下小汽车在本市全部登记为注销,或者名下仅有 1 辆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且在 2014 年 12 月 29 日 18 时之前被盗抢,公安部门立案满 6 个月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指标管理机构应当于每月月底公布次月

10、增量指标的配置数量。单位或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每月 8 日之前提出的,纳入当月指标配置;每月 9 日之后提出的,纳入次月指标配置。申请人需要改变申请类型或者配置方式的,应当撤回原申请后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退出增量指标配置的,应当在指标配置当月 20 日之前提出。第十五条 指标管理机构归集指标申请,于每月 8 日 24时前将已获得申请编码的申请人信息分别发送至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第十六条 市公安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的本市户籍信息、居住证信息,审核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的身份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7 / 20信息及在深居住情况;市公安交警部门

11、负责审核申请人的驾驶证信息以及名下的车辆信息;市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审核纳税信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医疗保险信息;市市场质量监管部门负责审核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审核企业新开工项目投资额信息;市统计部门负责审核企业已完成的投资额信息。审核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信息后 8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结果反馈指标管理机构。审核部门需要上级部门或者非本市部门审核申请人信息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核期限。第十七条 指标管理机构应当归集审核部门反馈的审核结果。符合资格条件的,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指标管理机构于每月 23

12、日在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的信息审核部门提交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经复核,异议成立的,信息审核部门应反馈申请人和指标管理机构,由指标管理机构纳入下一次配置;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说明理由。第十八条 单位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有效期至当年 12 月 31 日,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单位应当重新申请。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8 / 20个人有效编码的有效期为 3 个月。该有效编码未获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有

13、效期届满前,登录指定网站或者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编码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起延长有效期 3 个月。申请延期不限次数,未及时申请延期的,编码自动失效。第十九条 指标管理机构每月 26 日组织摇号,如当日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分别摇号;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中,单位增量指标、个人增量指标分别摇号。摇号由公证机构依法公证。摇号时间或者地点发生变化的,指标管理机构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第二十条 指标管理机构应当在摇号结束后公布摇号结果,并向取得指标的单位或个人出具指标证明文件。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或服务窗口查询摇号结果。第二十一条 竞价的具体实施工作通过

14、委托方式由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竞价机构承担。第二十二条 竞价机构应当于每月 18 日之前发布竞价公告。公告应当包括投放指标数量、竞价时间、竞价规则、缴款方式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第二十三条 申请参加竞价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竞买人),应当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的时间、竞价规则参与竞价。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9 / 20竞买人申请竞价的,应当按每个申请编码 5000 元的标准缴付竞价保证金。每个竞价指标设保留价 1 万元。第二十四条 竞价机构每月 25 日组织指标竞价,如当日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单位、个人分别竞价。第二十五条 竞价采用网上报价方式进

15、行,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成交原则。当次竞价指标投放数量内,按照竞买人的最终有效报价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成交;最终有效报价金额相同的,按照报价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成交。报价金额和报价时间以竞价系统记录为准。竞价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截止后,竞价机构应当及时公布竞价成交结果,竞价由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第二十六条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缴清竞价成交款项。竞价机构应当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竞买人全额退回竞价保证金本息。买受人未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缴清竞价成交款项的,视为其放弃增量指标,竞价保证金本息按照约定不予退还。第二十七条 指标管理机构应当于竞价成交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公布竞价配置结果,并向缴清竞价成交款项取得指标的买受人出具指标证明文件。第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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