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主任,11.5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实施答疑(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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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 标志管理规定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 标志管理规定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 2010.11.4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一、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的重大意义 二、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三、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四、实施管理规定的准备工作 五、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一、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的重大意义 二、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三、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四、实施管理规定的准备工作 五、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一、一、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制度的重要意义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制度的重要意义这是一项机动车污防工作的重要举措,主要依据是: 1、贯彻落实大气法的需要(标志的核发促进了机动 车环保定期检验的落实实现了“达标与否”的判断); 2

2、、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改委等部门促进扩 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需要( 要进行机动车达标分类,区别黄绿标); 3、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的需要(要淘汰黄标车净化空气); 1800万辆黄标车,占有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总量的75%,严 重的影响了城市的空气质量,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4、政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责任的需要; 因此,必须制定一个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 定,通过这项管理措施的实施,逐步实现淘汰高污染、高 排放车,加速城市空气质量的改善。大气法的规定大气法的规定 三十三条 在用机动车不符合制造当时的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标准的,不得上路行驶。 第三十五条 省、

3、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可以委托已取得公安机关资质认定的承担机动车年检的单 位,按照规范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年度检测。用什么方法来鉴别达标车和不达标车,一个有效的措 施就是定期年检,检验后怎样区别合格与否?怎样区别车 辆达到了不同的排放阶段?给它一个标志做以证明。而不 同年代的车,实施排放标准不同、排放合格的限值不同, 因此定义为黄标属高排放、绿标属低排放车,以分类的方 式加以区别,这就是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措施 对大气法“不得上路行驶”的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改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 鼓励汽车加点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通知(国办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改委等部门促

4、进扩大内需 鼓励汽车加点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通知(国办发【 2009】44号)号)主要目的:拉动内需、节能减排; 基本措施:老旧汽车报废更新、鼓励“汽车摩托车下乡” 、淘汰黄标车 等各项政策实施; 在2009年已安排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10亿元的基础上,中央 财政再安排40亿元,予以“黄标车”的淘汰。 一是对符合一定使用年限要求的中、轻、微型载货车和部分中型载客 车,适度提前一定年限报废并换购新车的,给予补贴;二是对提前报 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给予补贴。补贴的具体办法财建【2009】 333号文件中规定; 为加大淘汰力度,此后又发布了“增加补贴”(财建【2009】995)、 延续政策实施

5、到2010年12月31日(财建【2010】1号)的文件。 这项政策为环保标志管理规定的出台,提供了契机。按照职责分 工,环保部负责“黄标车”的鉴别工作,为了实施好这项以旧换新淘汰 黄标车的政策,我们就必须加强在用车的达标分类管理,并且,车辆 是流动的,必须实施全国统一的分类管理。因此而制定并颁发了机动 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管理规定。二、二、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规定的目的: 环发【2009】87号中明确以下几点: 全国统一机动车环保标志 实现规范化管理 规范和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督管理 为以旧换新的黄标车淘汰提供支持二、续二、续规定的总体框架内容: 一、总则 依据(【2009】44号,五部委联合

6、发文,予以补贴、鼓励淘汰) 适应范围(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机动车) 核发对象(对按标准检测合格的在用车核发标志) 全国统一标志的式样、规格、监制(环保部) 组织核发的责任部门(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标志的类别规定(按车辆达标阶段分为黄标、绿标) (明确了:在用车辆一定要定期检验合格,达到不同阶段,核发不同的标志) 二、标志核发 黄绿标志的界定(车辆不同的排放控制技术、达不同排放阶段,界定黄绿) 标志的有效期(检验的周期,就是标志的有效周期) 核发标志的程序(新车、在用车,首发、换发、补发) 三、信息化管理 标志核发的信息管理(国家统一核发软件,信息三级管理,必须上传国家) 四、附则 其他车辆

7、、民族文字、转换、军内车辆标志等二、续二、续注意: 管理规定中没有涉及道路限行问题。 机动车环保标志的管理,为城市开展空气污 染防治、加速黄标车淘汰提供了管理保障。管 理规定的核心内容是什么样的车被核发、谁来 核发、怎么核发、如何界定黄绿标等。 道路限行是地方政府根据城市交通状况和空 气质量恶化情况所采取的一个综合治理手段,是 地方政府管理的需要,不是本管理规定所要 求的。但是,实施了道路限行的城市,确实为标 志的加速实施提供了一定保证,所以要处理好这 个关系。三、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三、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1、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的对象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的对象: 新登记注册车、已登记注册的在用

8、车(目前,主要对汽车核发标志。摩托车、三轮汽车和 低速载货车视情况逐步开展)2、新登记注册车的标志核发新登记注册车的标志核发:与公安车管所合作,在登记注册前进行环保目录查询 查询环保达标车型目录查询环保达标车型目录(在目录上的车是达标、可销售的车,要特别注意标准实施的时间 核对证件:核对证件:(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购车发票等) 核对关键零部件:核对关键零部件:(发动机型号、OBD、后处理装置、电控装置等) 检测与否检测与否(文件中没有规定必须检测,如要检测,一定要在本地区的管理文件中加以规定 工信部联产业【工信部联产业【2010】453号中关于登记注册 时号中关于登记注册 时“不再进行安全技术检

9、验不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规定,不 包括环保检验的规定,不 包括环保检验) 非目录上新车标志的核发:(非目录上新车标志的核发:(新车发标最好和注册登记的在一起,在注册登记前查询,环 保目录上查到后再进行注册登记,查不到的车建议退车三、续三、续3、已登记注册的在用车的标志核发(首发、换发、补发)查询环保法达标车型目录(随文件下发的) 核对有关证件(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证明、行驶证、登记证) 在用车环保检测(首发不要求检测,但要有定期检验合格证明, 没有检验合格证明就要做排放检测) 标志的有效期(有效期按文件规定执行。与环检周期一致,与 安检基本一致,仅摩托车与安检不一致) 非环保目录车型的判定(一

10、要根据标准实施时间核对车辆注册登记时 间及排放控制零部件进行甄别;二要做好详细信息的收集汇总上 报) 检验合格、达到相应时间的排放阶段(检验合格都发标,但根据达到 标准的阶段核发黄标或绿标) 黄标、绿标都是合格的允许上路行驶的车(一定要满足核发要求)三、续三、续 4、各类车辆实施标准的时间(非环保目录车) 轻型汽油车: 第一类车(不超过六座、小于2500Kg的车)2000年6月30日及以前登 记注册的车为黄标车; 第二类车(除第一类之外的,小于3500Kg的车)2001年9月30日及以 前登记注册的车为黄标车; 重型汽油车:2003年6月30日及以前登记注册的为黄标车; 轻型柴油客车:2008

11、年6月30日及以前为黄标车(环办函【2008】384 号关于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三阶段限值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年 7月1日开始,不超过六座、2500Kg的客车必须加OBD; 轻型柴油货车:2009年6月30日以前在上海、南京、杭州、深圳及污染 严重的城市为黄标车,其余城市在2009年6月30日及以前为黄标车; 重型柴油车:2008年6月30日及以前为黄标车;上海、南京、杭州、深 圳这几个城市在2007年12月31日及以前为黄标车。环函【2007】 519号,给汽车工业协会回复的关于柴油车实施第三阶段排放标准意 见的函) 摩托车:2010年6月30日及以前为黄标车。 三轮车和低速载货车:如

12、果发标,都是黄标三、续三、续 5、环检、安检周期及排放标准GB18322- 2002农用 烟度检测 GB19758- 2005(摩托 烟度) GB14621- 2002(怠速)同左同左双怠速法,不分车辆轻重; 简易工况法, 3.5吨以下点 燃式发动机; 自由加速烟度,不分车轻重 加载减速法测量烟度,可有 适合不同重量的地盘测功机实施检测 标准: GB18285- 2005; GB3847- 2005摩、轻摩 三轮汽车 低速载货小型、微型非营运 载客车载货车、大中型非营 运载客车营运载 客车环检车辆分 类摩托车、 轻便摩托车小型、微型非营运 载客车载货车、大中型非营 运载客车营运载 客车安检车辆

13、 分类安检4年环检 一年 内2年一检一检 4年后一年 一检6年内(含)两年一 检,6年后1年一检 ,15年后6个月一检10年内(含)1年一 检,10年后6个月一 检5年(含)内1年一检,5年 后6个月一检检验 周期部门/标准三、续三、续6、达标阶段的划分 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国I及以上 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国III及以上 全国统一标志-消除机动车流动障碍、便 于高排放车管理 机动车达标控制技术及排放污染物排量的 大小-决定黄绿标志的划分三、续三、续7、机动车的分类 排放标准对机动车的分类融合了以下几方面: 压燃式和点燃式发动机 检测方法的可行性 机动车的重量和功能(大于3500Kg为重

14、型;小于3500Kg 为轻 型,对于汽油车功能重量不同,检测方法不同,标准限值不同)安检对机动车的分类: 按照车辆的使用功能以及车辆的大小划分。 环检与安检的最大区别: 环保检验的轻型车为3500Kg以下,安检的轻型车为 车长小于6米,总质量小于4500Kg,在排放检测时要注意 为方便车主的定期检测,确定了环检与安检的分类及 检测周期相一致,只是不同的车使用不同的方法和标准限 值。三、续三、续8、标志核发的手段和途径 要求应用环保部统一设计实施的核发软件。软件中包含 车辆查询的基本信息 标志核发的信息管理 需要上传的有关信息核发软件的应用: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环保信息系统 的建设、“十二五”期间

15、机动车NOX的减量控制、城市考核 及创模等提供科学、可靠的数据支持 。今后的城考及创模:将以与国家联网的信息系统数据 为依据。不建议地方另行开发核发软件,避免资金的浪费 ,以及信息联网的不畅。三、续三、续9、先于国家标志实施地区的要尽快转换 希望按照文件要求,在有效期满时, 按本规定实施标志核发。并按照文件中规 定的信息上报内容,实施定期上报,定期 上报的时间按环保部规定执行。 10、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核发标志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在环境保护部规定 的环保标志规格和样式的基础上,采用智 能信息卡、电子标签(RFID)等方式核发 机动车环保标志。三、续三、续11、电动汽车等零排放机动车的标志核发 按照

16、现行标准中最高级别排放阶段核发 环保标志,环保标志背面排放标准项目标 注“零排放”字样,环保标志有效期6年。三、续三、续12、无法查询或多种查询结果的鉴别 同一车型不同排放阶段车的判断 在车型查询系统同一车型查到多个排放阶段 结果,用查验发动机型号和生产日期来判断机动 车达到的排放阶段。信息不全,仍判断不准的车 与环保部机动车中心取得联系,通过新车型 式核准的技术的甄别予以判断和支持。 在国家机动车环保网上(VECC)有我们的 联系方式。三、续三、续13、做好技术鉴别工作 各级环保部门要做好有异议车辆的环保检验 合格标志的技术鉴别工作。最好要设有专门经过 培训、懂得汽车结构技术参数的同志负责鉴别工 作(要理顺程序、专人负责、办好更换、告示受 理、答复解决等,加强管理)。 14、严查伪造环保标志 各地环保部门要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出受、 转让环保标志的事件。如若有此,请公安部门协 助,按照各地管理办法或条例或国家有关法律( 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四、四、实施环保标志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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