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重要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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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施甸县重要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 总则1.1 目的针对施甸县辖区内可能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合理使用灭火救援力量,成功实施灭火救援行动,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1.2 工作原则充分发挥人员和装备的作用,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营救急待救助的人员,尽力消除险情或控制事态的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坚持快速出动、统一指挥、尊重科学、注意安全的原则。1.3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云南省消防部队制定灭火救援预案规定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施甸实际,制定本预案。1.4 适用范

2、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县范围内发生的重要火灾的处置。1.5 重要火灾的界定1.5.1 死亡 30 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 100 人以上;直接财产损失 1 亿元以上的特大火灾事故。 2 1.5.2 死亡 10 人以上;重伤 50 人以上;直接财产损失 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火灾事故。1.5.3 死亡 3 人以上;重伤 10 人以上;直接财产损失 1000 万元以上的较大火灾事故。1.5.4 死亡 1 至 2 人;受灾 30 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 100 万至 1000 万元的火灾事故。1.5.5 发生在国家级、省级、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火灾事故(包括新建、修复的古建筑)。1.5.6 发生在

3、党政首脑机关,金融、通讯、广播、电视等要害部门,水、电、燃气等公用设施单位的规模较大,有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政治和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1.5.7 发生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旅游景点及重大活动、庆祝场所的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1.5.8 正在发生的规模较大、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1.5.9 其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引起群众广泛关注的重要火灾。2 组织机构与职责成立火场指挥部,实行统一组织,统一指挥。2.1 火场指挥部由到场的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火场总指挥。副总指挥由 3 消防大队主要领导担任,各相关部门领导任成员。其职责是:(1)审批总体灭火

4、救援方案;(2)调动各种灭火救援力量;(3)调动各种灭火救援保障物资和交通工具;(4)发布现场信息。2.2 火场指挥部下设机构及职责2.2.1 前沿指挥小组组长由消防中队中队长担任,成员由消防大队官兵和公安、交警及武警中队官兵组成,其职责是:(1)组织进行警戒、火情侦察、营救、处置等战斗行动的落实;(2)拟定灭火救援实施方案;(3)组织指挥供水、供电、急救、工程抢险等部门的协同作战;(4)发布战斗行动命令。2.2.2 通信保障组成员由移动、联通、电信部门领导和消防中队通讯员组成,其职责是:负责现场有线、无线通讯联络,并保障通讯畅通。2.2.3 宣传报道及战前动员组组长由消防大队政治主官担任。成

5、员由属地新闻、宣传部门的人员组成。其职责是:搞好战前动员,掌握、收集情况,组织现场宣传、鼓动,做好宣传报道。 4 2.2.4 后勤保障组组长由消防大队后勤助理员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职责是:负责全体参战人员的食、宿及灭火救援器材、参战车辆的油料供应等。2.2.5 专家组成员由消防、城建和有关方面的专家及工程技术人员组成。职责是:负责对灭火救援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及时解决处理抢险过程中的技术难题,为总指挥部定下决心和实现决心提供科学依据。2.2.6 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卫生部门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卫生部门人员组成,职责是:负责现场受伤人员救护等工作。3 应急联动机制发生重要火灾事故时,贯彻属地

6、负责的原则,火场总指挥部是责任主体,负责统一组织和调配相关单位的人力、物资、装备等资源,各单位和个人均应服从火场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火场指挥部各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工作中要做到互相联动,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要与各相关单位、驻施武警部队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4 信息报送火灾事故的相关信息由施甸县公安局 110 指挥中心和县消 5 防大队统一收集后,及时报送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县消防大队应迅速向保山市消防支队报告,根据具体情况,请求调派增援力量。5 处置措施发生重要火灾时,由于火势发展蔓延快,容易造

7、成群死群伤事故。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出动,并及时请求调派增援力量,力求在较短时间内控制火势,疏散抢救被困人员和物资。5.1 处置原则坚持以“内攻 为主、救人第一、排烟 优于灭火、充分发挥固定消防设施作用”的原 则。5.2 处置规程贯彻“救人第一 ”指导 思想,积极抢救被困人 员;搞好火情侦察、统一指挥、占领消防控制室;选择进攻路线,正确处理灭火和排烟的关系。5.2.1 接警出动。加强第一出动力量,全面考虑所需人员数量和器材装备类型。迅速扑灭初起火灾是防止火势蔓延的关键,充分发挥“自救 ”力量的作用。5.2.2 现场询情。到场后,迅速成立火场指挥部及各下设机构。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和知情人了

8、解情况,初步掌握起火部位和被困人员情况;利用消防控制中心监控系统,进一步了解起火部位、火灾范围、火势发展蔓延方向、人员受烟火威胁程度、内部固定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根据救人、灭火需要,指导消防控制中 6 心值班人员发出有关指令。及时将火情侦察情况向现场指挥部反馈,并迅速做出决策,进行战斗力量部署. 5.2.3 战斗准备。担负火情侦察、火场警戒、疏散救人、冷却灭火、火场供水、火场排烟、器材保障等任务的官兵按任务分工,准备好所需的器材,做好战斗展开的准备工作。5.2.4 开辟救生通道和救生平台。发生重要火灾时,往往会出现大量的人员伤亡事故。现场指挥员应根据火场实际需要,迅速开辟一条救生通道,建立救生平

9、台,为抢救人员生命争取时间。5.2.5 疏散人员。根据救人优于灭火的原则,成立内攻救人疏散小组(不少于 3 人),及时疏散和搜救内部受火势威胁的人员;可利用应急广播系统,稳定被困人员情绪,组织引导被困人员有秩序地疏散,防止惊慌、拥挤;会同单位内消防力量和利用社会力量(武警、公安、交警等部门)作好外围人员输送救助及物质保障工作;救人时应占据现场各安全出口,引导人员朝正确方向疏散。在火灾中期和猛烈阶段,应积极抢救和疏散人员,同时兼顾灭火。当场内有大量人员未疏散时,应将救人放在首位。5.2.6 发挥内部消防设施的作用。开启防排烟装置、防火门、防火卷帘、自动及固定灭火装置5.2.7 火场供水。为确保火

10、场供水不间断,火场指挥部必须指定专人或成立相应的火场供水组织,负责保证主要线路供水不间断。火场供水要本着就近取水的原则,先内后外、先近后远;先直接供水、后接力供水、再运水供水;供水线路要选用大口径水 7 带,使用大功率消防车。5.2.8 清理现场。 (1)现场明火扑灭后,应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重新搜索,寻找是否有其他被困人员。 (2)清理火灾现场,消灭余火,防止复燃,在清理过程中,应注意人员安全,防止出现意外事故。 (3)做好现场保护和移交工作。6 后期处置(一)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火灾现场、受灾群众进行善后处理。(二)由消防部门负责查清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并做出应急处置情况报告,上报

11、县指挥部。7 重要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启动程序(一)县公安局 110 指挥中心电话向县消防大队值班室发出火灾接警出动指令。(二)消防大队值班室接警后,立即向大队军政主官报告。(三)消防大队军政主官向县人民政府汇报,请求启动施甸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同时启动施甸县重要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上报市公安消防支队,请求调派增援力量。(四)消防大队值班室发出出动命令,调集力量出动。(五)各应急联动单位相关人员到县消防大队集结,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六)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接受任务。 8 8 保障措施8.1 应急队伍保障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和火场总指挥部统一领导和协调下,由公安

12、、交警、驻施武警部队、预备役组人员组成应急队伍,提供人员保障。主要任务是为灭火救援提供相关人员支持。8.2 应急联动单位和物资保障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和火场总指挥部统一领导和协调下,由供水、电力、交通运输、气象、电信、环卫、广电等部门组成应急联动单位。主要任务是为灭火救援提供相关装备物资和技术支持。8.3 其他保障根据火灾现场的需要,具体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和火场总指挥部临机处置。9 其它9.1 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演练,提高各级各部门人员的素质,增强实战能力。9.2 结合施甸县社会经济发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9.3 本预案由施甸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修订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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