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登记服务指南

上传人:ldj****22 文档编号:35819514 上传时间:2018-03-20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3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更正登记服务指南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更正登记服务指南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更正登记服务指南》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更正登记服务指南(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更正登记服务指南更正登记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更正登记二、办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五条。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昌乐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地址:昌乐县洪阳街 1069 号。四、申请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位的)3、事业单位证明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位的)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位的)5、授权委托书原件;(申请人为单位的)6、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位的)7、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8、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建

2、设用地使用权证原件;9、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原件;10、与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11、宗地图及宗地界址点坐标图原件及房屋平面图原件;12、不动产权籍调查材料原件;13、其他必要材料。五、基本流程申请受理初审复审核定登簿发证六、收费标准1、办理住宅类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 80 元;2、办理非住宅类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 550 元。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 10 元。七、办理时限承诺时限: 20 个工作日。法定时限: 20 个工作日。八、咨询方式(一)现场咨询:昌乐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二)电话咨询:0536-6232359。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