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成人教育立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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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我国成人教育立法的思考摘要:经济的发展依赖于教育,教育的发达离不开对成人教育的重视。我国是穷国、大国办教育。成人教 育所具有的在职、投入少、产出多、针对性强、灵活性大的特点决定在我国不仅当前,而且今后成人教育都有 着十分重要的、无可替代的地位。但是我国目前成人教育的立法状况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成人教育 发展的需要,必须加强成人教育立法。我们在分析国内外成人教育及成人教育立法情况的基础上,认为有必要 制定一部专门调整成人教育的成人教育法,而且认为制定成人教育法的条件已成熟。 关键词:成人教育 市场经济体制 立法 现状 可行性 借鉴 我国是否要制定成人教育法,目前还存在着分歧,有的强

2、烈要求制定,有的则认为没有专门立法的必要。 我们在进行了专门的调查、研究之后,认为制定成人教育法势在必行。 一、我国成人教育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成人教育,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解放初期的工农教育。其主要任务和目 的是对在旧中国没有受教育机会的广大工农群众进行扫盲,使他们掌握一些工作和生活所必需的文化知识。第 二阶段是在大规模扫盲运动之后,对从业人员进行文化基础知识的补习与提高,并进行有关职业技术的培养和 职业道德的教育。从 50 年代后期到 70 年代,成人教育受到了极大的冲2击。成人教育的更大发展是从 80 年代改革 、开放后开始的。这是成人教育发展的第三阶段。 成人

3、教育发展到现在,与前两个阶段相比,已形成了以下特点。 首先,成人教育的形式、层次和内容发生了深刻变化。形式上除了传统的夜校、短期培训学校外,又有函 授教学、电视教学、广播学校以及各行业的全日制专门学校,层次上由原来补习文化,必要的职业技术基础知 识学习发展到主要对受完了基础教育,为进一步获得专业学历的人和已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进行教育;内容上不 断扩大,几乎所有的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内容和专业在成人教育中都已具有。 其次,成人教育中的高等教育和岗位培训发展特别迅速。由于成人教育对象的素质与经济发展息息相关, 各行各业都大力推动、支持成教,使成教几乎与同一层次的普通教育并驾齐驱(见表 1,表2) 。

4、 表 1 湖南省 19841993 年普通高校与成人高校在校生对比情况单位:万人 类型 1984 1985 1986 1987 1988 普高 5.82 7.13 7.82 8.34 8.73 成高 4.72 7.38 8.07 8.12 9.13 类型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普高 9.11 8.82 8.86 9.54 11.1 成高 10.6 9.92 7.07 7.74 9.78 表 2 湖南省 19841993 年普通中专与成人中专在校生对比情况单位:万人 类型 1984 1985 1986 1987 1988 普中专 5.89 6.70 7.29 7.71

5、 9.29 成中专 6.57 5.41 9.35 15.03 9.82 类型 3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普中专 10.21 9.93 9.85 10.66 12.89 成中专 9.63 9.70 19.62 13.93 15.10 第三、成教正朝着规范化发展,摆脱了过去那种因陋就简的困境和依附地位,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现 今的成人教育已具有专门的管理机构、独立的教育机关、专任的教职人员和反映自己特色的教学内容、教育制 度、教育设施。一切已开始走上正常运转的轨道,形成了相对完整的教育体制。 市场经济体制对社会成员的素质有更高的要求,这已为发达国家的实践所证明。一些发展

6、中国家经济的崛 起也说明了这一点。正因为如此,成教在我国也将会有更大的发展,其地位和作用更显重要。这是因为,一方 面普通高校培养的人才不仅数量有限,而且学习的内容也有局限;另一方面成教的特点更适合市场经济体制和 我国国情的要求。 首先,我国是穷国办大教育,财力有限,成教投入少、产出多的特点正好弥补了财力有限的缺限(见表 3) 。 表 3 1993 年湖南省四类学校教师、校舍、学生数量比较表 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 普通中专 成人中专 专任教师(人) 14541 2581 9492 6107 校舍面积(m 的 平方) 4377861 809169 3559412 1708421 在校学生 (人) 1

7、11036 79352 128908 150974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 普通高校的专任教师与在校生的比例为1:7.6,成人高校则为 1.30.7;普通高校在 校生所占校舍人均为39M 的平方。成人高校则为 10.2M 的平方;普通中专专任教师与4在校生之比为 1:13.4,成人 中专为 1:24.7,校舍普通中专人均28.1M 的平方,成人中专则为 113M 的平方。 其次,成教周期短、针对性强、能在短期内针对市场的需要培养、培训社会急需的人才。 再次,成教有很强的灵活性。从方式说,可以是脱产学习,也可以是在职学习;可以短期培训,也可以较 长时期学习。从内容上讲,有文化补习、岗位培训、继续教

8、育、社会文化和生活教育、休闲教育等,涉及到政 治、经济、科学、技术、业务教育、终生教育等各个方面。 成人教育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雄辩地证明了成教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二、实行成人教育立法的必要性 1.落实成教战略地位、发挥成教作用需要法律的保障。 成教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并没有被全社会所有的人所认识,有的即使认识到了,但却没有付诸实现。 “ 谈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和随意撤销成教机构,调走老师、占用校舍、减少经费的做法 经常发生。如据中国成人教育信息报报道,仅1993 年企业关停并转之后留下的职工教育机构只有原来的 1/ 4 或1/3。有的主张成人教育是基础

9、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附属和补充,可以纳入这”三教”之中,没有 独立存在的必要,等等。这些轻视和反对成教的思想和行为,对成教的发展是很不利的。要保证成教的战略地 位,充分发挥成教的作用,改变单位领导人重视,5成教就搞得好,领导人不重视,成教就开展不起来的“人治 ”状况,有赖于法律强有力的保障。 2.成教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成教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遇到了不少困难。如宏观调控不够,体制不完备,办学自主权未 得到充分保证,成教主动适应经济、科技发展,及时提供直接有效服务的机制尚未形成;教育结构和体制还有 待完善,特别是面向广大农村和乡镇企业服务的成教严重不足,

10、岗位培训的主要地位还未真正落实。教学上的 成人特色体现还不够,教学质量有待提高,办学与需要、教学与实际、学习与使用的“三脱节”现象还不同程 度地存在;办学效益还有待发掘;教师队伍素质设备等基本办学条件亟待改善等。就拿岗位培训说,据文汇 报1995 年 5 月 2 日报道,上海乡镇企业职工有150 万人,大专以上学历的仅占总人数的 0.2,90 的为初中及 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专业技术人员仅占职工总人数的 1.8。这还是在经济、文化发达的上海地区,其他经济不 发达地区的情况更严重。当记者问及职嘌滴 尾铰募枘咽保 簧倨笠抵魈寡? :我只要求职工出产品,培训 是以后的事,也不是我个人的事,管不了。而职

11、工们对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缺乏热情,认为只要有熟人、有力 气就能找到活干。如此的认识与市场经济需要高素质的劳动者的需求极不适用应,长此下去,势必给经济的发 展带来隐患。这一系列问题的解决,光靠政策的指导,口头的宣传、舆论的批评监督是远远不行的,立法才是 最终的办法。 63.成教实践中的成功经验需要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以 便更好地指导今后的成教活动。 成教在几十年的发展中,积累了不少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这对成教的发展是极为重要的。例如成人教育 管理体制问题。1981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的 8 号文件对职工教育的管理体制是这样规定的:“加强领导、统一 管理、分工负责、通力协作” ,设立了全国性的机

12、构,地方也设立相应的机构。中央统一发号施令,地方各级 按令办事。这在当时实践起来很顺当。但随着改革的深入,成教再由中央统起来的做法不妥。于是在 1987 年国 务院发布的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中规定:“成人教育管理体制与普通逃 兴煌 逊? 成人教育的责任和权力交给地方和基层单位,给予充分的主动权。 ”于是撤销了职工教育最高领导机构,职责 分散到有关部门。这有利于极大地调动各部门,地方的积极性。1993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国教育 改革和发展纲要 ,以及 1994年 裨汗赜凇陡僖 肥凳囊饧 泄娑 褐耙到逃? 和成人教育由中央和地方教 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宏观管理。以学历教育为

13、主的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原则上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管理。职业培训和在职岗位培训,原则上由各级劳动、人事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进行管理。这样的规定符合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既把握了宏观调控,又调动了各级各部门各地方的积极性,是长期实践经验的总 结。及时地将其上升为法律规范,就理顺了成教的管理体制,保证成教管理的规范化。 7三、现有的成人教育规范不适应成人教育发展的要求 成教的蓬勃发展,使原有的调整成教的政策、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显得力不从心。政策缺 乏普遍的约束力,严密的规范性,无强有力的执行保障和行政法规、规章的法律效力较低的特点,决定了成教 应有更高层次的规范来调整,这有赖于

14、成人教育法!成人教育交给地方办的体制,注定了成教地方性法规的地 方特色。但共有的原则,通用的规范有待于统一。统一于什么?统一于成人教育法! 现有的有关成教的规范,绝大部分都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产物,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且分散,相互 之间冲突。修改是必定的。与其小打小敲的修修补补,不如来一次大手术,一步到位,制定成教法。 已有的教育法规不能替代成教法。 义务教育法是关于义务教育的法律规定,义务教育属于基础教育, 与成教有着很大的区别。教师法只涉及到成教中教师的规定,成教中的其他很多问题没有涉及。 教育法 是教育的基本法,主要是对教育中的全局性问题作出规定,不可能全面地较为具体的规范成人教育。即

15、将出台的高等教育法和职业教育法不可否认,会包含有关成教的内容,如成教中的高等教育、 岗位培训等,但它们只是涉及了成教中的部分问题,无法涵盖全部成教。 虽然,已有的和即将有的法律,对成教中的教师、高等教育、岗位培训作出了规定,但成教的其他领域, 如社会成员的文化与生活8教育、继续教育、休闲教育等仍是法律的荒芜区。而这些领域的重要性会随着经济、 文化的发展更显重要。法律不能忘了它们。而且,各个法律所站的角度不同,难以体现成教的特点。况且,把 成教法律规范分散在各个法律中,是不利于成教发展的。法律规范的交叉是难免的。不能因为这种交叉,而牺 牲一部法律。 从完善教育法体系的角度说,制定成教法也是必须的

16、。基础教育有义务教育法 ,职业教育有职业教 育法 ,高等教育有高等教育法 ,教育“四大块”中唯独没有成人教育法,这无疑是一大缺陷。 四、制定成人教育法的可行性 1.制定成人教育法的法律、政策依据。 宪法 、 教育法 、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为成教法立法提供了直接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宪法 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第二款 :“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 技术、业务的教育。 ”第四款:“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 办各种教育事业。 ” 教育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是这样规定的:“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 , “国家 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9教育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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