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厂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35736916 上传时间:2018-03-19 格式:DOCX 页数:1 大小:13.3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饲料厂产品留样观察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饲料厂产品留样观察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饲料厂产品留样观察制度(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饲料厂产品留样观察制度饲料厂产品留样观察制度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一、 由化验室专人负责样品的管理工作,监督留样观察制度的执行工作; 二、 每一批次的成品,由车间生产小组组长专人负责采样,样品重量为 100-150 克, 同一批次采集两份,分别装瓶后贴标签,送往留样观察室; 三、 由留样观察员在标签上注明以下内容: (1)样重,所属品种的名称及编号; (2)采样时间 (3)采样人姓名。 四、 样品应存放在通风、阴凉、干燥处,贮存时间不小于 180 天; 一般应超过样品的保质期 2 个月再做处理。 五、 所采样品登记造册,以便日后查询; 六、 过期样品由化验室统一销毁处理,不得进入生产环节; 七、 根据客户的反馈信息、对样品进行相关指标的化验,由化验室或 市饲料监察所监督执行; 八、 实行绩效挂钩,若有违规操作,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