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指导六项制度的适用对象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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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8 年 4 月 5 日,某城管大队的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某公司有违反规划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监察员当即向该公司下发了行政告诫书,要求该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相对人违反规划设置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采取轻微问题告诫制的做法是否妥当,类似案件应如何处理以及行政指导六项制度适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是本期法制园地讨论的内容。一、一、监监察察员员的做法是否妥当的做法是否妥当显然,行政告诫适用的范围应是违法行为轻微并能及时纠正的情况。本案中监察员针对该公司违反规划设置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下发行政告诫书的做法是不妥当的。行政指导中的轻微问题告诫制适用于无照经营、门前三包责任制未落实、店外经

2、营等违法性质较轻微的违法行为。对于违法建设、未经批准设置设施、擅自架设管线设施、违反规划设置户外广告、擅自组织、利用小广告进行宣传、无准运证件运输等违法性质较重的行为,则不适用轻微问题告诫制度。二、本案如何正确妥当的适用二、本案如何正确妥当的适用“六六单单制制”本案中监察员可以采取行政指导中的突出问题约见制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突出问题约见制是指管理相对人在同一年度内两次以上出现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并已被城管执法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时,或属于同一上级单位主管的行业部门普遍存在某类违法行为时,或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时,城管执法机关书面约见管理相对人或其上级主管

3、单位进行座谈,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避免违法行为再次发生的制度。就本案来说具体可按以下情况操作:1、由于该公司的违法行为是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改正起来不像张贴广告那么容易,因此在该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下,向其下发行政约见书要求其单位负责人到分队就此问题进行座谈;2、在该公司不配合工作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在详细了解该公司的具体情况后,可以向该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下发行政约见书,约见该公司的上级主管领导进行座谈;3、该公司不改正违法行为或在日后再犯此类问题,监察员应按正常程序进行立案查处。行政约见书要作为加重处罚情节的证据材料入卷。在罚款数额上要正确把握自由裁量权,对屡犯此类违法行为的要充分体现公正

4、执法,加重处罚力度,最终达到教育处罚并重,纠正违法行为,维护市容环境的目的。三、文三、文书书制作要求制作要求本案中监察员在向相对人下发了行政告诫书后应留存存根,相对人未改正违法行为或日后再犯此类问题的,监察员应按正常程序进行立案查处,并在以下文书中予以体现:1、证据材料登记表中应收集先前下发的行政告诫书存根。(1)证据收集时间。证据的收集时间应为行政告诫书的入卷时间,而不是填写行政告诫书的时间。例如:2008年 4 月 5 日下发行政告诫书,2008 年 5 月 12 日在检查中又发现同类违法行为时,在制作证据材料登记表时,证据的收集时间即为 2008 年 5 月 12 日或之后的时间,而并非

5、 2008年 4 月 5 日 ;(2)证据制作说明。如果行政告诫书中未留出相对人签字栏,则应在证据制作说明中写明当时下发告诫书的具体时间、地点、相对人接收情况。可参考“2008 年 4 月 5 日 8 时10 分我大队监察员 XX 和 XX 在北京市门头沟区 X 处向相对人 XX 下发了行政告诫书,XX 已接收此文书。”同时还应要求相对人在证据粘贴处骑缝签字,以此证明相对人已收到该文书;如果行政告诫书中留出相对人签字栏,则只需相对人在证据粘贴处骑缝签字即可。2、询问笔录中应有监察员在违法行为发生前已向相对人下发行政告诫书的表述。可参考“2008 年 4 月 5 日 8 时10 分,我大队监察员

6、 XX 和 XX 在北京市门头沟区 X 处向你下发了行政告诫书,可有此事?”3、案件呈批表及行政处罚决定书也应对下发行政告诫书的具体情况进行表述。4、由于行政告诫书等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文书,因此只需要求相对人在确认栏中签字即可,无需使用送达回证。 四、行政指四、行政指导导六种制度的适用六种制度的适用对对象象1、执法事项提示制:根据对群众举报投诉情况和日常执法数据的分析,在某一违法行为或群众举报投诉高发时段到来之前,之前,可能高发某类违法行为的管理相对人。由此不难看出,执法事项提示制适用于违法行为发生之前,其充分体现了事前预防的特点;2、轻微问题告诫制:违法行为轻微并能及时纠正的管理相对人。

7、管理相对人能立即改正的轻微违法行为,可以适用口头告诫,执法人员应将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法事实、改正情况进行记录,并由管理相对人和执法人员签字;管理相对人不能及时改正的,可以采取书面告诫,由执法人员制作行政告诫书,督促其尽快改正。管理相对人在改正违法行为后,应在告诫书上签字;3、突出问题约见制:同一年度内两次以上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并被城管执法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普遍存在某类违法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管理相对人或其上级主管单位。行政约见书既可适用于管理相对人,也可以适用于其上级主管单位;4、管理责任建议制:普遍存在某类违法行为的行业部门,或因管理部门管理责任缺失造

8、成某类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5、重大案件回访制:符合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条件的案件或在社会具有普遍影响的案件的当事人;6、典型案例披露制:违法行为严重影响城市环境秩序,或造成的危害后果产生了恶劣影响,或反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的同类行为,且拒绝整改或拒绝接受行政机关处罚的管理相对人。五、行政指五、行政指导导工作中工作中应应注意的注意的问题问题在实施行政指导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问题:1、正确理解行政指导六项制度的适用对象及内涵执法人员在行政指导过程中应正确理解行政指导的适用对象及内涵,不能片面扩大或缩小其外延。例如本案中对类似违反规划设置户外广告的相对人不应适用轻微问题告诫制,而应适用突出

9、问题约见制。应正确、全面的理解“违法性质轻微”的含义,它不仅是指相对人违法行为的轻微,也是指违法情节的轻微。举例来说:相对人有店外经营的违法行为并不当然都可适用轻微问题告诫制,还应看其具体情节轻重。如果相对人店外经营的行为对公共安全、公共设施、公共秩序有潜在危害的就应视为情节严重,因此也就不能适用轻微问题告诫制度;2、文书填写要规范在行政告诫书中要注明相对人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并要求相对人签署意见,两名执法人员签署姓名。对外文书要盖公章;3、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切忌一刀切,简单僵化。要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不能因进行了行政指导而不进行行政处罚,从而削弱执法力度,也不能因只注重行政处罚而忽略了行政指导工作。总之,我们要正确理解行政指导在执法工作中的作用,正确运用行政指导工作方式,把握行政指导与行政处罚的关系,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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