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中小学图书馆管理制度(共八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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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浦口区中小学图书馆管理制度(共八个)浦口区 中小学 教师阅览室 (资料室)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全区中小学图书馆教师阅览室(资料室)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教师阅览室(资料室)是供全校教师备课或查阅资料的处所,不应挪作它用。三、教师阅览室内资料仅供教职工本人在本室内备课或查阅资料,原则上不外借,如需借出应办理有关借阅手续。四、书刊资料看完后,放回原处,不得乱放。五、爱护书刊资料,不得随意涂抹、撕剪、损毁、折角、圈点、眉批、划线等,如有人为损坏,一经发现可按照浦口区中小学图书馆赔偿制度 进行赔偿。六、阅读时应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哄闹,以免影响别人阅览。七、保持室内清洁,不乱丢废纸,不随地吐

2、痰,禁止吃零食、吸烟 。八、民办学校、 、职业学校的图书馆参照本制度执行。九、以上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2004 年 5 月浦口区中小学图书馆工作人员职责一、为加强全区中小学图书馆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 服务,特制定本制度。二、加强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工作能力,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三、按照分工细则,做好本职工作,并能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各项任务。四、主动与教研组、年级组、各处室联系,积极做好新书的采购,并及时做好新书的登记、分类、编目和上架,提高图书的使用率。五、及时做好报纸、杂志和其他资料的订阅工作,

3、年底做好报刊的装订工作,并做到存放管理有序。六、运用多种形式及时向师生宣传、推荐优秀图书,提供教育教学参考资料,充分发挥图书资料在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育教学中的作用。七、与兄弟学校图书馆建立联系,加强交流,沟通信息,相互学习,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八、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用新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使各项工作逐步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九、好图书馆的环境卫生,财产管理,安全工作。十、民办学校、 、职业学校的图书馆参照本制度执行。十一、以上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2004 年 5 月浦口区中小学图书馆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全区中小学图书馆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

4、为学校教育教学 服务,特制定本制度。二、图书馆是学校书刊情报资料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服务的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馆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图书馆要提供师生所需要的情报资料和教育教学参考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三、馆藏图书应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进行分类;期刊应按中国图书馆期刊分类表进行分类;计算机编目按中国图书机读目录格式进行。四、图书馆必须使用计算机图书管理系统,充分运用计算机进行图书、期刊、音像资料的分类、编目、入库、借还、查询、注

5、销、统计等工作,并能随时从计算机内调取所需资料。要重视和加强图书馆与校园网(城域网)的结合,逐步实现网上电子图书资源共享。五、认真采购书刊、音像制品,图书复本量要适当,不断丰富藏书品种,提高馆藏图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复本量过多,利用率低下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严禁购买、介绍、使用质量低劣、内容不健康的书刊、音像制品。六、新书到馆后,应及时验收、登记,要在当年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七、加强书刊资料管理,师生借阅图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工具书和大型丛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对已借出书刊逾期不还者要及时催还,损坏、丢失书刊者按浦口区中小学图书赔偿制度

6、处理。八、图书馆应以全开架借阅和半开架借阅为主。借阅办法见浦口区中小学书刊资料借阅制度 。九、图书馆要配合学科教师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阅读指导,并开展图书情报教育课、图书和图书馆知识介绍、工具书使用方法、图书的选择和读书方法及读书卫生知识等方面的指导。学校应逐步开设阅读指导课并纳入教学计划,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电子阅读指导课,指导学生正确运用电子阅读系统。十、努力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开展好外借、阅览工作,积极向学生介绍、推荐优秀图书和新到书刊。每月作一期新书介绍,开设新书园地、办书展、上好阅读课,并充分发挥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的作用。十一、加强图书馆档案资料建设,如工作计

7、划、工作总结、各种统计表、重大活动资料和图片、科研成果等装订成册,长期保存。十二、教职工调离,学生毕业、退学、转学离校时均须要求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十三、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防晒等图书保护工作,并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图书教育。十四、书刊、音像资料借阅具体办法参见浦口区中学图书馆书刊资料外借制度 。十五、民办学校、职业学校的图书馆参照本制度执行。十六、以上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2004 年 5 月浦口区中小学图书馆计算机使用规定一、为加强中小学图书馆计算机管理,特制定本规定。二、计算机是学校图书馆对书

8、刊、音像制品及其他资料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工具,学校及个人未经区教育局同意不得将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等)挪作他用。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原则上不借给个人或其他部门使用,如确需工作借给其他部门使用,应履行有关外借手续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三、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应列入固定资本资产管理范围。相关设备的添置、报废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及财务制度执行。四、计算机应设置开机密码。非图书馆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图书馆的计算机,若要使用需征得管理人员的同意。五、使用计算机应做好防病毒工作,不得使用盗版软件和可能染有病毒的软盘。六、使用者不得随意删除、添加程序或修改文件名,且不得在硬盘上保存个人资料。七、有

9、关资料应保持真实、有效、可靠,不要随意修改有关数据。八、图书馆有关资料要定期备份,并及时做好软件维护、更新工作。九、爱护计算机,如发生故障,立即汇报有关部门,及时排除。十、使用后请按程序关机,并切断电源。十一、民办学校、 、职业学校的图书馆参照本制度执行。十二、以上规定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2004 年 5 月浦口区中小学图书馆赔偿制度一、为加强对全区中小学图书馆馆藏图书、音像资料等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 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本馆馆藏是供读者使用的国家财产,在读者借用期间,如有损坏和遗失应进行赔偿。三、遗失书刊资料,原则上要求赔偿原书刊;如无法

10、赔偿原书刊,可分别按下列规定赔偿。(一) 、1975 年以前出版的一般图书,参照现在发行的同类书定价(或参照当时市场零售价格),按 2-4 倍赔款。(二)1985 年以前出版的一般图书,参照现在发行的同类书定价(或参照当时市场零售价格),按 2 倍赔款。(三)1986 年以后出版的一般图书,按原价格上1 倍赔款。(四)教学专业期刊遗失一册按全年定价格2 倍赔款,其他期刊按全年定价赔款。(五)成套图书遗失一本按成套书的总价赔款。(六)读者遗失或损坏图书,在赔偿前暂停借阅。四、书刊资料如有损坏(包括批画、圈点、眉批、涂抹、划线、撕剪、损毁、严重折页、描拓、抽撤书刊附属印刷品和视听资料等)视情节轻重

11、,分别作如下处理:(一)损坏、遗失书刊资料的本文、插图或附表已无法修补,按遗失书刊处理,或赔偿原书刊。(二)书刊资料虽有损坏,经修理可复原的,由损坏者负责修复,如由图书馆修复,产生费用由损坏者承担。五、民办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图书馆参照本制度执行。六、以上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2004 年 5 月浦口区中小学学生阅览室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全区中小学学生阅览室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学生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凡本校学生,凭本人借书证并经管理员验证后方可入室阅览杂志。三、书刊、报纸只能在阅览室内阅览,不得带出。学生自备书刊、书包不得带入阅览室,如有携带请放在指定地

12、点。四、书刊看完后,应放回原处,不得乱放。五、爱护书刊,不得随意涂抹、撕剪、损毁、折角、圈点、眉批、划线等,如有人为损坏,一经发现可按照有关制度进行赔偿。六、阅读时应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哄闹,以免影响别人阅览。七、保持室内清洁,不乱丢废纸,不随地吐痰,禁止吃零食。 八、爱护公物,不得在桌面上乱写、乱刻、乱画,离开时请将椅子放回阅览桌 下。九、自觉遵守阅览室制度,服从教师和图书管理员的管理。十、闭馆前十五分钟停止借阅。十一、民办学校、 、职业学校的图书馆参照本制度执行。十二、以上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2004 年 5 月浦口区中学图书馆书刊资料外借制度一、为

13、加强对全区中小学图书馆馆藏图书、音像资料等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学校图书馆实行全开架或半开架借阅。师生凭借书证到馆借书三、到馆借书时请勿携带包、袋及个人所有书刊入书库。四、书刊借阅前,请查看有无破损、缺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五、办理完借阅手续后,方可持书离开。六、借阅期间应爱护图书,不得在书中涂抹、撕剪、损毁、折角、圈点、眉批、划线等,如有人为损坏,一经发现可按照有关制度进行赔偿。七、借还手续须经图书馆工作人员办理,任何读者不得自行办理。八、借阅数量:教师每次借书不超过 5 本,学生每次借书不超过 2 本。九、借阅期限:学生每次借阅时间不超

14、过 30 天,如需继续使用可续借一次,累计时间不超过 60 天;教师借阅专业参考书,以半年为限,若需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借阅手续,但累计时间不超过一年;非专业参考书,以 30 天为限,如需继续使用可续借一次,累计时间不超过 60 天。十、借书证如有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并办理新证,补办期间暂停借书。十一、教职工调离,学生毕业、退学、转学离校时均须要求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十二、外借图书如有遗失,赔偿办法参照浦口区中小学图书馆赔偿制度执行。十三、音像资料借阅办法由各校制定。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2004 年 5 月浦口区中小学电子阅览室 (视听室)管理制度一、加强学校

15、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视听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进入电子阅览室,必须登记,必须穿上鞋套,服从教师的管理。 三、持室内安静,不许大声喧哗、哄闹;保持室内卫生整洁,禁止吃零食、 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四、机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老师, 由老师解决。 五、要爱护机器设备,不得在桌椅、机器上乱刻、乱画、乱贴,严禁私自 拆卸机器及其附属设备。 六、禁止私设开机口令、屏保密码,以及对硬盘格式化、执行恶意代码操 作、改变机器配置等破坏电脑的行为。 七、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在电子阅览室打游戏、聊天,不得登 录非法网站或观看、阅读、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不适宜青少年成长的信息。 八、离开电子阅览室前必须正常关机,放好椅子。 九、凡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对造成经济损失的将酌 情赔偿。以上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2004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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