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综合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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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综合考评办法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综合考评办法为贯彻学校“高质量地培养高素质的人才”的办学思想,全面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情况,促使学生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协调发展,在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考评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特点特制定本细则。一、综合考评的形式一、综合考评的形式综合考评采取定量计分、定性评分,外加奖罚分的形式进行,其中定量计分与定性评分为基本分,两者加权后满分为 100 分,奖罚分在基本分上加减。二、综合考评的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二、综合考评的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1 1、定性评分(德育)权重为、定性评分(德育)权重为0.20.2各学生班级公开

2、推选成立由学生干部和普通同学组成的15人左右的综合考评小组,班长为组长。考评小组人员要合理构成,兼顾男女生比例、学生居住区域分布等,其中学生干部不超过1/3人(包括1/3人) ,考评小组对每个同学从思想品德、组织纪律、集体观念、劳动卫生、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公益活动七个方面打分评定。分值100分,其中劳动卫生占10分(由公寓党团共建委员会提供) ,其余六项各占15分,打分有效分值85100分,分值算出平均值,乘以0.2后即为学生的定性德育评分。2 2、定量评分(智育)权重为、定量评分(智育)权重为0.70.7智育成绩=/总学分*0.7。学分)(不包括体育成绩)(每科成绩*各班级学习委员为责任人

3、,负责成绩的查询计算。其中以等级制成绩划分的课程分值标准如下:优(95 分)良(84 分)中(73 分)及格(62 分)不及格(50 分) ;如果课程成绩只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则合格按照 70 分算,不合格按照 0 分算;按照百分制打分的课程按照实际成绩计算。考试作弊课程和旷考课程的成绩及缓考课程缓考成绩未公布的,均以0分计。3 3、定量评分(体育)权重为、定量评分(体育)权重为0.10.1体育课成绩乘以0.1后即为学生的定量体育评分。其中体育课成绩免修,按70分计算,体育课考试作弊、旷考及缓考成绩未公布的同学其成绩以0分计。4 4、奖罚分(、奖罚分(-5-5分分-5-5分)分)学生各项

4、奖罚分的总和上限为5分,下限为-5分。学生加分后综合考评成绩与学习成绩相比提高名次不得超过10个,如果超过10个名次应按10个名次计算。三、奖罚分原则三、奖罚分原则及及参考标准参考标准(一)奖分(一)奖分(5 5 分)分)1、学生干部任职规定各职务学生干部加分最高限制,可根据考评情况浮动,产生差异。规定各职务学生干部加分最高限制,可根据考评情况浮动,产生差异。(1)学生会成员加分:主席(1.8 分) ,副主席及秘书处主任(1.6 分) ,部长(1.4 分) ,副部长(1.2 分) ,干事(0.9 分) 。在年度考评中被评为“校优秀学生会” ,上述加分上浮 0.2 分。主席、副主席、秘书处主任加

5、分由分管学生会的老师进行评定。学生会其他人员得分由学生会内部评定。(2)社团联合会成员加分:主席(1.6 分) ,主席助理、秘书处主任(1.4 分) ,部长(1.2 分) ,各社团负责人(1.4分),各社团内部骨干下属(0.9 分) 。在年度考评中被评为“优秀社团”或“社团新秀” ,其社团负责人及内部骨干加分上浮 0.2 分。主席、主席助理、秘书处主任加分由分管社团的老师进行评定。社团其他人员得分由社团内部评定。(3)班委成员及宿舍长加分:班长(1.4 分) ,团支书(1.2 分) ,班干部、团干部(1 分) ,宿舍长(0.8 分) 。班委成员及宿舍长加分由各班综合考评小组评定,取平均值。(4

6、)在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及其他校级团体中任职者按相应规定折合为学院相应职务按学院相应标准加分。担任其他学院社团干部的不加分。学生干部身兼多职者,以其最高职务得分为基础,叠加其余职务中得分最高项的 1/2。2、宣传报道(1)我院学生工作的校内宣传报道由学生会新闻中心和社团联合会的新闻部负责,普通同学发表宣传稿件一律不加分(暑期社会实践发稿除外) 。学生会新闻中心和社团联合会的新闻部的工作人员在山东理工大学报、校电视台、校广播台、理工视窗、青春在线、理工青年、网兜校内媒体发表新闻作品,每学期新闻中心主任不得少于 10 篇,副主任不得少于 8 篇,干事不得少于 6 篇,多于限定篇数的每篇加 0.1

7、 分(山东理工大学报除外) ,少于限定篇数每篇扣 0.1 分。(2)在校记者团、青春在线、校电视台、校广播台任职者发表新闻作品的每篇加分减半。(3)在山东理工大学报发表新闻,每篇加 0.3 分;在淄博日报等市级媒体上发表新闻,每篇加 0.5 分;在齐鲁晚报等省级媒体发表新闻作品的,每篇加 1 分;在人民日报等国家级媒体上发表新闻,每篇加 1.5 分。(4)在搜狐、新浪、新华网、山东省教育厅网站网站发表有关学院的新闻报道每篇加0.5 分。在中国大学生在线、中青网、中青在线、中国大学生网、中国学生网等重要网站发表有关学院的新闻报道每篇加 0.2 分。(5)在校内外各媒体网站发表暑期社会实践新闻作品

8、,每篇加 0.1 分,且网络发稿,只计第一作者。以上各项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其他类的文章不予加分。3、学习方面本科学生通过 CET-6 或国家计算机三级考试后的下一学期综合测评中加 0.5 分;在大四第一学期参加考研加 0.3 分;通过有关专业技能考试,取得相应证书者每项加 0.2 分。4、专业论文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按作者排序分别加 3.5(第一作者) 、3.0(第二作者) 、2.5(第三作者) 、2.0(第四作者) 。非核心期刊按作者排序分别加 2(第一作者) 、1.5(第二作者) 、1.0(第三作者) 、0.5(第四作者)分。专业论文被 SCI、EI 收录的在此基础上上浮 1.0

9、分。5、宿舍卫生宿舍卫生加分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来执行。6、各类竞赛(详见下表)第二课堂项目学生自主立项并结项的负责人加 0.8 分,参与者加 0.5 分;第二课堂项目参加教师立项并结项的加 0.6 分,未结项的加 0.3 分。项目项目等级等级国家级国家级省级省级市级市级校级校级院级院级一3.22.41.61.20.8二2.82.01.41.00.6三2.41.61.20.80.4学习竞赛(数学,英语,计算机等比赛活动)科技活动(各类科技竞赛,论文发表)鼓励奖(优秀奖)1.81.20.70.40.2情况说明:情况说明:1、活动排列名次的,原则上一等奖指 1-3 名,二等奖指

10、4-6 名,三等奖指 7-9 名,参加非学校正式注册的社团活动不计分,参加非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不计分。2、校运动会加分标准:参加第一阶段者训练合格者,加 0.3 分,参加第二阶段者(即参加运动会但未取得成绩者)加 0.5 分。在运动会上取的成绩,加分情况按照 0.5+0.1x(x 为所得分数)计。注:校运会奖励前八名,依次为第一名 9 分,第二名 7 分,第三名 6 分,第四名 5 分,第五名 4 分,第六名 3 分,第七名 2 分,第八名 1 分,破记录者再加 9 分。校运动会仪仗队队员每人加 0.5 分;健美操队员未获奖加 0.5 分。3、各类比赛活动,凡以集体为单位参加的,主力队员和非主

11、力队员分别以实际等级分的 100%和 50%计入。4、非比赛性质活动。由学院组织人员参加的非比赛性质大型活动,个人节目每人次 0.2 分,集体节目(3 人及 3 人以上参加的)每人次 0.1 分。较大综合性活动主持人每人次 0.2 分,礼仪每人次 0.1分。5、获得优秀班集体、优良学风班称号的班级,获得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的团支部,所有班干部另外加 0.1 分。6、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服务队未获得“校优秀服务团队”和“校先进个人”称号的每人加 0.4 分;在评比中获“校级优秀服务团队”且未获“校先进个人”称号的队员每人加 0.7 分;在评比中获“省级优秀服务团队” 且未获“省先

12、进个人”称号的队员每人加 1.0 分。7、学生会、社团所属成员在我院主办的活动中获奖的一律按照上述表格中的规定加分减半,在其他学院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不予以加分。8、校园文化活动中,校级以上活动原则上是指由教育部、团中央、教育厅、团省委等一3.02.21.41.00.6二2.61.81.20.80.4三2.21.41.00.60.2比赛性质文化活动(各种文艺、演讲、棋类、辩论、朗诵、书法、征文比赛等)体育竞赛(越野赛、健美操、拔河、球赛等)社会实践调查报告鼓励奖(优秀)1.61.00.60.30.1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优良学风班人1.50.80.50.40.3优良学风宿舍人0.40.3各类先

13、进个人人1.81.21.00.80.4部门举办的活动且加盖上述部门的公章方可认定加分,由地方团体、民间组织举办的活动一般不予认定加分;校级活动原则上是指由我校教务处、学工处、团委、宣传部(信息中心) 、招生就业处等部门举办的活动且加盖上述部门的公章方可认定加分;院级活动是指由各学院团总支(学生科)举办的活动且加盖上述部门的公章方可认定加分,由社团举办且只加盖社团联合会章、由学生会举办且只加盖学生会章的不予认定加分。9、如果一项作品获奖没有等次,被评为最佳*奖(如最佳风采奖、最佳人气奖等)的,按鼓励奖(优秀奖)加分。10、为鼓励学生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和塑造优良的道德品质,对在学院工作或在某方面做出

14、突出贡献的,由学院团总支认定审核,可酌情加分,原则上分值不超过1分。11、有关工作内容受到重复表彰,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分值。(二)罚分(二)罚分(-5-5 分)分)1、日常工作违纪记录每次扣 0.1 分;通报批评每次扣 0.5 分。2、违纪处分扣分:警告(1.0 分) ,严重警告(2.0 分) 、记过(3.0 分) 、留校察看(5.0 分)3、旷课扣分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旷课处理的若干规定来执行;宿舍方管理面的扣分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来执行。4、本学年内两次受到通报批评或以上纪律处分者,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该项根据学院提供的证明材料予以减分。四、综合考评成绩计算及公示四

15、、综合考评成绩计算及公示1、学生个人综合考评成绩=德育分+智育分+体育分+奖罚分。2、综合考评每学期进行一次,分别于第二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3、本班综合考评成绩名次在班级内予以公示,即通知到每个学生并由每一名学生签字确认,截止到每学期初第二周末,考评成绩公示无误定稿后不得改动。班长为责任人,出现争议问题由辅导员协调解决。4、综合考评成绩为奖学金评定、评优、学生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五、综合考评工作要求五、综合考评工作要求1、公平、公开、公正做好学生综合考评工作的各个操作环节,对出现弄虚作假、不负责任的人员和采用不正当手段有意干扰正常考评行为的学生,将给予严肃纪律处分。2、班级考评小组依据本考评办法,实事求是地评定每个学生的德育、智育、体育、奖惩成绩,最后算出每个学生的综合考评总分,以班为单位排出名次并填写综合考评成绩表和综合考评汇总表电子版 。六、六、本办法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总支负责解释。本办法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总支负责解释。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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