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脊髓灰质炎医疗救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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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市卫生局关于做好脊髓灰质炎医疗 救治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机构:近期,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发生输入性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疫情,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启动了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为有效应对疫情向内地扩散的风险,科学、规范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省卫生厅下发了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脊髓灰质炎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豫卫电201162 号),现结合我市实际,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积极应对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机构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做好此次疫情防治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按照卫生部、省

2、卫生厅和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积极组织有关部门,正确宣传指导,科学研判疫情,做好救治准备。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种医疗资源,一旦发生脊灰疫情,确保医疗救治工作科学、高效、有序开展。二、属地管理,定点救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全面、准确掌握本地脊灰诊疗能力,指定 1 所设有传染科的综合医院作为县2(市、区)脊灰定点收治医院。定点医院要成立专家组,并做好人员、设备、场所、药品、器械准备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疫情。市卫生局成立“市脊髓灰质炎医疗救治临床专家组”(名单见附件 1),承担政策制定、专业培训、技术指导、急危重病例、疑难病例会诊等工作,完成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指令性任务

3、。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结合医疗资源现状、收治能力、脊灰疾病特点的实际情况,成立“县(市、区)脊髓灰质炎医疗救治临床专家组”,承担相应职能。三、加强培训,规范报告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各医疗机构要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脊灰防治知识普及培训,增强对急性迟缓性麻痹病例监测报告的敏感性。密切关注前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棉等务工人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返校或新入学的学生、教职员工,以及 2011 年 7 月份以来前往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巴基斯坦、印度、阿富汗等国的人员,一旦发现脊灰引起的急性迟缓性麻痹病例,要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及时转至脊灰定点医院进行诊疗并报告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4、积极履行监测和报告义务,配合做好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及病历资料收集等工作。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各医疗机构要依据 2011 年 9 月 14日卫生部脊灰视频培训会议教材,针对性开展脊灰诊疗知识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发现意识和诊疗水平,努力做到早发3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提高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四、加强管理,科学收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脊灰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完善工作规范和流程,建立并落实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根据脊灰的流行病学特点,针对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三个基本环节,切实落实各项措施,有效开展消毒隔离工作。各级脊灰定点收治医院要加强病房管理,严密监测住

5、院患者症状,严格探视流程和制度。科学实施医务人员个人防护,防范院内交叉感染和职业暴露的发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建立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和救治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豫卫医200970 号)要求,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规范门急诊接诊、转诊流程,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观察室,保证充足的候诊、就诊空间,改善通风条件,及时分流患者。按照省卫生厅要求,经研究,决定指定市中心医院作为市级脊灰定点医院,负责收治市区(包括东城区、开发区)脊灰病例,县(市、区)脊灰定点医院负责收治辖区内脊灰病例。出现超出县(市、区)级诊疗能力的、患者或家属/监护人自愿转诊的疑难或重症病例,由当地卫生行政

6、部门及时提出申请,经市级专家会诊后,转至市级定点医院继续救治。五、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行政一把手负4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部署脊灰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对存在问题隐患的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并监督落实。各县(市、区)卫生局将脊髓灰质炎定点收治医院信息一览表(见附件 2 )、 县(市、区)脊髓灰质炎医疗救治临床专家组信息一览表(见附件 3)电子版于 9 月 30 日上午 12 时前报送市卫生局医政科。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附件:1、市脊髓灰质炎医疗救治临床专家组名单2、脊髓灰质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信息

7、一览表3、县(市、区)脊髓灰质炎医疗救治临床专家组信息一览表市卫生局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附件 1:市脊髓灰质炎医疗救治临床专家组名单市脊髓灰质炎医疗救治临床专家组名单姓姓 名名单单 位位专专 业业职职 称称5附件附件 2:脊髓灰质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信息一览表脊髓灰质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信息一览表县(市、区)卫生局:县(市、区)卫生局: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单位名单位名称称传染病隔离传染病隔离病区床位数病区床位数能收治脊灰能收治脊灰的床位数的床位数ICU 床位数床位数儿童呼吸机儿童呼吸机(台)(台)成人呼吸机(台)成人呼吸机(台)6附件附件 3:县(市、区)脊髓灰质炎医疗救治临床专家组信息一览表县(市、区)脊髓灰质炎医疗救治临床专家组信息一览表县(市、区)卫生局:县(市、区)卫生局: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姓姓 名名单单 位位专专 业业职职 称称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组组 长长 副组长副组长 成成 员员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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