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薪酬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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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更多内容欢迎莅临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 见附录1。岗位基本工资系列及标准1院岗位基本工资系列分为行政管理岗位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系列、后勤服务岗位系列,见习生系列。2行政管理岗位系列基本工资分四级:一级为院级领导,基本工资幅度为 2900-4500 元二级为指中层正职和副职领导,基本工资幅度为 1300-3100 元三级为指业务主管,基本工资幅度为:9502000 元四级为办事员和一般辅助人员(行政工勤人员),基本工资幅度为:450-1000 元3专业技术系列分为教授级、高级、中级、初级教授级主要为教授级高工等,基本工资幅度为 33003700 元高级包括: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等相应的高级

2、职务,基本工资幅度为 18003100 元中级包括:工程师、助理研究员等相应的中级职务,基本工资幅度为 14002600 元初级包括:助理工程师等相应初级职务,基本工资幅度为 11501550 元初级以下包括:技术员等相应初级职务,基本工资幅度为 8501050 元4后勤服务岗位系列为生产岗位和生活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幅度为 4501700 元5院校毕业生见习岗位系列主要分职能部门见习岗和生产部门见习岗位职能部门见习生基本工资幅度为:700900 元设计部门见习生基本工资幅度为:8501450 元6行政管理系列、专业技术系列、后勤服务系列、见习生系列的各职级岗位基本工资标准参见附录二。浮

3、动工资1浮动工资主要作为行政管理及后勤系列人员按月考核兑现的基本额度,为其预计全年平均月收入的 10%,计算式为:岗位浮动工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占全年预计平均月收入的比例10%详见附录三浮动工资计算及效益奖金分配办法2、实发浮动工资额要根据该岗位员工的考核等级情况确定,具体兑现办法可参见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员工绩效考核办法。项目奖金1、项目奖金主要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设计项目给予的奖励,奖励额度可以根据项目的成本情况、专业间分配比例、参加人员的在项目中的考核情况(具体考核与兑现办法可见附录三浮动工资计算及效益奖金分配办法和项目人员考核办法)。年效益奖金1年效益奖金主要是用于奖励全院职工为完成

4、院全年目标产值所作贡献2不同岗位的效益奖金分配系数主要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及预计未发放的比例确定。具体各岗位效益奖金分配系数见附录三浮动工资计算及效益奖金分配办法3各岗位年效益奖金兑现额主要根据年目标产值完成情况、各岗位分配系数、该岗位员工年度考核得分确定。计算方法为:该员工的奖金点数工的奖金分配点数参与此块奖金分配的员效益奖金分配总额额某员工效益奖金分配金单项奖励1单项奖励主要为鼓励员工提升自身素质或企业形象,或对院的生产、经营作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的特殊奖励2单项奖包括:项目中标奖、优秀设计奖、科研成果奖、专业论文奖、先进工作者奖励、单项技能竞赛奖、管理贡献奖等3单项奖励具体办法由院长办公会

5、议另定。年度考核总分数岗位奖金系数员工年效益奖金分配点十一、补(津)贴院津贴主要是从院某阶段发展及岗位工作实际考虑,对有些岗位或职务人员给予的补贴,其发放对象和方式需要经过院另行讨论通过。目前建议院发放的补(津)贴项目、对象包括:1通讯补贴:主要发放对象为中高层管理人员、市场人员,及院长批准的其他人员2交通补贴:主要发放对象为设计院生活住宅区外人员3注册师津贴4司机安全津贴5夜班补贴6出差补贴7院长办公会议通过的其它津贴十二、福利福利是单位向职工提供共同的物质文化待遇来达到提高和改善职工生活水平和生活条件、解决职工个人困难,提供生活便利,丰富精神和文化生活的一种事业,院福利项目包括:1按国家有

6、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及福利项目2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带薪休假制度3院培训、进修、住房补贴、娱乐等其他福利项目由院另行讨论确定十三、岗位薪酬等级确定依据与办法岗位薪级确定应以该岗位任职资格要求为基础,依据该岗位的责任大小、任职人员的素质能力(学历、专业、工作经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与该岗位的契合度在该岗位的中位工资(基准工资)上下浮动。各级岗位薪级确定程序为:1院长由董事会提出并通过2其他院级领导由院长提出并提交董事会讨论通过3中层管理岗位(含所级)由主管领导提出后交薪酬委员会讨论,并由院长审批4中层以下管理人员由人力资源部与部门领导协商提出

7、,交院长审批5技术人员由所领导提出,交人力资源部审核,院长审批6各岗位薪酬确定结果均须交薪酬委员会及人力资源部备案十四、薪酬发放办法与时间1各岗位基本工资每月足额发放,管理与后勤人员浮动工资在考核后发放,但考虑到目前的考核周期设置均为季度以上,可以在每月预发 90%,待考核后视其业绩表现补发余额或扣发计扣额,技术人员项目奖金发放办法另定2年效益工资发放办法与时间由院另行确定3员工津贴、货币性福利按月由财务部发放,各项法定社会保险与公积金由院按月缴纳,员工个人部分按月计扣4、以上规定按月发放的薪酬部分由财务部于每月日发放。十五、岗位薪酬晋级或降级的条件1对经过绩效考评证明工作业绩优异(年度考核得

8、分在 90 分以上)、工作能力突出的员工可结合实际情况给予晋级、调岗,但范围不高于全体员工的 10%,对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可以越级晋升,范围不超过全体员工的 5%;2对经过全年绩效考评不合格员工,结合实际情况给予降级、调岗;3岗位晋级与降级处理程序与岗位薪级确定程序相同。十六、对于公派兼职人员薪酬管理的有关规定1院内原则上提倡一人一岗,但如确因院总体工作需要,需安排兼职的,可以兼职,但一人最多不超过五个兼职,其中院本部兼职不超过二个,院属独立核算单位或法人公司兼职不超过三个;2兼职者薪酬确定以本岗位薪酬为主,并给予一定的兼职补贴,具体办法为;对于管理人员兼任院本部管理部门职务,第一兼职补贴为第一

9、兼职岗位薪酬的 30%,第二兼职补贴为第二兼职岗位薪酬的 20%,兼职补贴由院财务开支对于管理人员兼任院属独立核算单位或法人公司职务,须由院属独立核算单位或法人公司向院部支付该岗位薪酬,院部按第一兼职岗位薪酬的 50%、第二兼职岗位薪酬的 30%,第三兼职岗位薪酬的 20%向兼职者发放兼职补贴对于管理人员兼任设计项目工作,须由设计项目组向院部支付兼职者应得收入,由院部将按其收入部分的 30%向兼职者发放补贴。3、对于因兼职影响本岗位工作的,应当在兼职人员岗位浮动工资及年效益奖金中根据考核情况予以扣减。十六、关于员工试用(见习)期薪酬管理的有关规定1对于通过社会招聘进入设计院的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最多可延长至六个月,试用期薪酬按其岗位薪酬的 80%发放2对于通过院校毕业派遣进入设计院的员工,见习期一般为一年,表现好者可提前到三到六个月转正,见习期薪酬按其学历、专业并结合市场因素,按院见习生薪酬序列相应级别确定,见习期满,将按其实际工作能力重新确定薪酬水平。十七、本规定由薪酬委员会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十八、本办法从二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附录一薪酬结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年效益奖金奖金项目奖金单项奖金通讯补贴薪酬交通补贴出差补贴津贴注册师津贴夜班补贴司机安全津贴特殊津贴公司福利附录二各类人员基本工资系列标准附录三各类岗位浮动工资计算及奖金分配办法与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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