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国际大酒店消防安全管理手册(全套参考范本)【一份非常好的专业资料,拿来即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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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XXXXXXXX国际大酒店消防安全管理手国际大酒店消防安全管理手国际大酒店消防安全管理手国际大酒店消防安全管理手册册册册2文件目录文件目录序号 文件名称页码1.XX 国际大酒店消防工作手册发布令P32.XX 国际大酒店消防管理方针、管理目标P43.XX 国际大酒店逐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名单P54.XX 国际大酒店消防安全责任书P6-P75.XX 国际大酒店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P8-P96.XX 国际大酒店消防安全工作职责P10-P217.XX 国际大酒店消防安全制度P21-P298.XX 国际大酒店消防安全操作规程P30-P409.XX 国际大酒店义务消防队建设P41-P4210.XX 国际大

2、酒店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P43-P5311.重点单位消防档案P54-P1381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P139-P1551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P156-P17414.北京星级酒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P175-P18615.16.17.18.3消防工作手册发布令消防工作手册发布令为加强和规范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 XX 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及XX 省星级酒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制定本工作手册。手册阐明了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对酒店的管理体系作了具体描述,是指导酒店建立并实施管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准则。酒店全体

3、员工由签发日起必须遵照执行。总经理: 二 0 一 0 年九月一日4消防工作方针消防工作方针消防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实行群防群治。消防工作管理目标消防工作管理目标消防工作目标: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及事故的发生,杜绝火灾事故, 保护客人、员工生命及酒店财产的安全。实现“五个百分百”目标:、单位百分百落实逐级消防责任和岗位责任;、员工百分百接受过培训,掌握消防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消防设施百分百保持完整好用;、值班人员百分百持证上岗;、消防通道百分百畅通。5XXXX 国际大国际大酒店逐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名单酒店逐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名单消防安全责任人姓名性别出 生年 月所属部门行政职务6附消防安全

4、责任书XXXX 国际大国际大酒店防火安全工作责任书酒店防火安全工作责任书为了共同做好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消除隐患;遵循谁当班谁负责、谁出事谁负责的责任机制,确保酒店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本酒店现特对各部门班(组)以上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作如下明确规定:一、各班(组)的主管与领班为所管辖范围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肩负对所管辖范围的消防安全的第一位的直接的管理责任。所管辖的范围如发生任何程度的火警或火灾,经查实,属于班(组)没有严格遵守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疏忽检查、落实不力、执法不严的,该主管或领班均负有第一位直接的管理责任、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二、为了确保班(组)所管辖范

5、围的安全,班(组)消防、卫生安全责任人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做好以下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将防火卫生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在日常服务过程中,建立健全安全防火制度与卫生检查制度。、对全班(组)员工全面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卫生宣传思想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认识、增强对防火及卫生工作的自觉性。、根据本班(组)日常工作需要,及服务环境的建筑结构及布局,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特点,制定安全防火管理制度与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组织灭火演练。、认真落实“三级”防火责任制度,做到班前、营业中、班后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所管辖范围的消防

6、器材和设施要保证处于完好状态,要安排专人维护、管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安部报告。、发生火灾事故,要积极组织本班(组)人员扑救,并马上报告消防中心或保安部。7三、班(组)防火责任人职责:、负责制定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制,并督促认真贯彻执行。、负责本班(组)的各项消防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宣传、检查、整改,保证安全。、对班(组)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部门消防责任人汇报。、保管好本班(组)的消防器材。、负责对所属区域重点部位的消防管理工作。、发现火警,立即报警,并积极扑救,协助公司查清火灾原因,认真处理。四、各班(组)如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省、市有关消防、卫生安全法规的,或不负责任、疏忽职守;疏于

7、防范,不落实整改措施,以致发生火灾、火警,和伤人亡人事故,致使企业财产、员工安全遭受损失及其它严重后果的,将根据情况追究班(组)安全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班(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作如下签名,以示对上述文字内容明白愿意遵守、承担上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从主管、领班安全负责人签定之日起生效) 。班(组) :负责人签名:日期:备注:酒店消防安全个人责任书年月日8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名称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人数成立时间负责人消防安全工作职务法定责任人机构成员名单行政职务部门责 任 范 围联 系 电 话910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

8、职责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义务消防队;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我知晓以上职责,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我知晓以上职责,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签名:日期:11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职责消防

9、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消防安全经理应对总经理负责,落实和组织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整改工作;五组织实施对酒店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六组织管理紧急应变小组和义务消防队;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的实施和演练;八消防安全经理

10、应定期向总经理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我知晓以上职责,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我知晓以上职责,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签名:日期:12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一、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进行严密的监视和运用,认真履行岗位操作责任制,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二、熟悉酒店消防系统的基本原因、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三、对消防控制室设备、灭火器材和通讯器材等进行经常性检查;协助维护保养人员做好修理、维护工作,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四、经常向消防安全经理汇报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协助做好防火、灭火工作。五

11、、确认发生火灾后,要立即报警,不得迟报或瞒报。并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严格按消防应急程序执行。六、发现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时,及时向消防安全经理汇报。七、积极宣传贯彻消防法律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责任感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八、完成消防部门和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自觉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我知晓以上职责,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我知晓以上职责,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签名:日期:13餐饮部经理消防安全职责餐饮部经理消防安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条款,餐饮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

12、防安全责任人,直接向总经理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若发生消防安全问题按有关法律追究责任:一严格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餐饮部消防安全符合规定;二保证本部门管辖区域内的所有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畅通;三保证本部门管辖区域内的消防栓,灭火器材完整好用,不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四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五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演习;按照XX 省北京市日晟大酒店消防应急方案的相关条款履行义务和责任;六积极配合消防安全经理,落实各项消防隐患整改措施;七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八发生火灾时,组织指挥和带领员工进

13、行扑救;组织,引导客人有序疏散,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我知晓以上职责,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我知晓以上职责,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签名:日期:14厨房行政主厨消防安全职责厨房行政主厨消防安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条款,厨房行政主厨向总经理负责,是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负责,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若发生消防安全问题按有关法律追究责任: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工作期间工作区域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二每天例行检查厨房内煤气管道、阀门接头、仪表、开关、阀门等煤气设备有无泄漏现象。如发现泄漏,先关闭总阀门,及时通风,严禁明火检

14、测和启动电源开关,应立即报告工程部处理;三打面机、磨浆机、电烤炉、绞肉机、切菜机等机器不得超载运行,并防止电气设备和线路受潮,停止使用后必须切断电源,检查冰箱(柜)有无异常;四油炸食品时,锅内的油不得超过锅的三分之二,以防溢出遇明火燃烧,且人不得离开操作现场;五每天开工前必须检查厨房内的灭火器、灭火毯、安全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如有异常立即报告工程部处理;每天例行检查烟罩是否正常工作;六不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上堆放任何物品予保证其畅通无阻,保证本人工作区域内的消防栓,灭火器材不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七积极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演习;发生火警或意外事故,要保持冷静,按XX 省北京市日

15、晟大酒店消防应急方案处理;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八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及时关闭厨房的所有阀门,切断气源、火源、电源后才能离开。我知晓以上职责,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我知晓以上职责,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签名:日期:15厨房员工消防安全职责厨房员工消防安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条款,厨房员工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若发生消防安全问题按有关法律追究责任: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工作期间工作区域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二每天例行检查厨房内煤气管道、阀门接头、仪表、开关、阀门等煤气设备有无泄漏现象。如发现泄漏,先关闭总阀门,及时通风,严禁明火检测和启动

16、电源开关,应立即报告工程部处理;三打面机、磨浆机、电烤炉、绞肉机、切菜机等机器不得超载运行,并防止电气设备和线路受潮,停止使用后必须切断电源,检查冰箱(柜)有无异常;四油炸食品时,锅内的油不得超过锅的三分之二,以防溢出遇明火燃烧,且人不得离开操作现场;五每天开工前必须检查厨房内的灭火器、灭火毯、安全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如有异常立即报告工程部处理;每天例行检查烟罩是否正常工作;六不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上堆放任何物品予保证其畅通无阻,保证本人工作区域内的消防栓,灭火器材完整好用,不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七积极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演习;发生火警或意外事故,要保持冷静,按照XX 省北京

17、市日晟大酒店消防应急方案处理;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八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及时关闭厨房的所有阀门,切断气源、火源、电源后才能离开。我知晓以上职责,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我知晓以上职责,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签名:日期:16点心房主厨消防安全职责点心房主厨消防安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条款,点心房主厨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直接向行政主厨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若发生消防安全问题按有关法律追究责任:一严格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点心房消防安全符合规定;二保证本部门管辖区域内的所有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畅通;三保证本

18、部门管辖区域内的消防栓,灭火器材完整好用,不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四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五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演习;按照XX 省北京市日晟大酒店消防应急方案的相关条款履行义务和责任;培训并监督本部门员工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六积极配合消防安全经理,落实各项消防隐患整改措施;七严格管理和正确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八发生火灾时,组织指挥和带领员工进行扑救。组织,引导客人有序疏散,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我知晓以上职责,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我知晓以上职责,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签名:日期:17工程部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9、工程部员工消防安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条款,工程部员工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若发生消防安全问题按有关法律追究责任:一严格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在工作期间内工作区域消防安全符合规定;二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和维修保养机器设备,严禁使用有破损的机器设备;优先处理涉及到消防安全的维修;三严格管理和谨慎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油漆,天那水应存放在指定区域,严格执行动火证制度;四严禁在吸烟区以外的区域吸烟,切忌乱扔烟头,勿将未熄灭的烟头,火柴及其它火种混入垃圾中;五作为紧急义务消防队员的工程部员工应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接到火警报告时

20、应迅速赶往现场处理火警;六不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上堆放任何物品予保证其畅通无阻,保证本人区域内的消防栓,灭火器材完整好用,不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七熟悉楼层结构,疏散楼梯的位置和疏散方向,会使用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灭火器具,牢记报警器的位置和报警方法;八积极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演习;不断加强处理火灾和其他紧急事件的能力;九发生火警或意外事故,要保持冷静,按照XX 省XX国际大大酒店消防应急方案处理,及时组织,引导客人从安全通道疏散。我知晓以上职责,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我知晓以上职责,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签名:日期:18客房部经理消防安全职责客房部经理消防安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21、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条款,客房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直接向总经理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若发生消防安全问题按有关法律追究责任:一严格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客房部消防安全符合规定;二保证本部门管辖区域内的所有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畅通;三保证本部门管辖区域内的消防栓,灭火器材完整好用,不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四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五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演习;按照XX 省北京市日晟大酒店消防应急方案的相关条款履行义务和责任;六积极配合消防安全经理,落实各项

22、消防隐患整改措施;七严格管理和正确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八发生火灾时,组织指挥和带领员工进行扑救;组织,引导客人有序疏散,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我知晓以上职责,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我知晓以上职责,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签名:日期:19客房部领班消防安全职责客房部领班消防安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条款,楼层副管家为楼层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直接向客房部经理负责楼层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若发生消防安全问题按有关法律追究责任:一严格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楼层消防安全符合规定;二保证本部门管辖区域内的所有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及安全

23、出口畅通;三保证本部门管辖区域内的灭火器、室内消火栓完整好用,不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四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五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演习;按照XX 省北京市日晟大酒店消防应急方案的相关条款履行义务和责任;六积极配合消防安全经理,落实各项消防隐患整改措施;七严格管理和正确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八发生火灾时,组织指挥和带领员工进行扑救。组织,引导客人有序疏散,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我知晓以上职责,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我知晓以上职责,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签名:日期:20客房部楼层员工消防安全职责客房部楼层员工消防安全

24、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条款,客房部楼层员工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若发生消防安全问题按有关法律追究责任:一严格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工作区域消防安全符合规定;二不准客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进入酒店和客房;不准客人在客房内使用自带的电气设备或炉具烹饪;如果发现立即通知值班经理处理;三清理房间时,切忌勿将未熄灭的烟头,火柴及其它火种混入垃圾中;及时清理楼层各种垃圾(如报纸、杂志和各种包装纸、箱等) ;四保证工作区域内的电器设备(如出口灯、指示灯)正常工作,如有异常(如不工作、短路、漏电等)及时通知工程部处理;五不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上堆放任

25、何物品予保证其畅通无阻,保证本人区域内的消防栓,灭火器材完整好用,不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机器设备,严禁使用有破损的机器设备;七当班期间要勤看、勤动、勤闻、勤检查,特别注意酒后吸烟的客人;八熟悉楼层结构,疏散楼梯的位置和疏散方向,会使用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灭火器具,牢记报警器的位置和报警方法;九积极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演习,不断加强处理火灾和其他紧急事件的能力;十发生火警或意外事故,要保持冷静,按照XX 省北京市日晟大酒店消防应急方案处理,及时组织,引导客人从安全通道疏散。我知晓以上职责,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我知晓以上职责,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签名:日期:21

2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酒店有关消防管理的规定,制订本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酒店保安部及消防安全经理负责组织,利用放录相、板报、宣传画、标语、授课等各种形式,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的案例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酒店全体员工提高消防安全的警惕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二、把消防培训纳入员工培训中,对酒店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实际操作的培训。三、新入职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不少于 4 小时的消防安全培训,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及自救逃生知识才能上岗。四、酒店

27、全体员工一年内必须重复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应急程序和灭火实操培训。五、特殊工种岗位必须到国家认可的机关进行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并取得上岗证 ,做到持证上岗。六、每月在员工餐厅内播放火灾案例录像宣传片。七、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板报比赛。八、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九、部门对所组织的培训时间、内容及受培训人员的签名进行记录并存档。十、教育与培训的具体内容:1宣传消防法和XX 省星级酒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2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工作职责及XX 省北京市日晟大酒店消防应急方案 。3酒店的各种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4发现火警的报警方式和扑救初起火

28、灾的方法。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知识和技能。22消防安全宣传记录表消防安全宣传记录表宣传时间宣传活动名称宣传方式及规模宣 传 内 容效 果备注23防火巡查制度防火巡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酒店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为加强保证酒店消防安全,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订本制度。一、防火巡查由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保安部和消防安全经理组织进行;二、防火巡查人员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和消防安全经理报告。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责令责任部门当场改正。三、防火巡查人员发现初起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四、防火

29、巡查应填写记录;由消防安全经理签字、存档备查。五、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 安全出口、 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 消防设施、 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消防门有无堵塞,是否关闭严实;5消防控制中心设施设备运行是否正常;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7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是否到位;8营业结束或下班后,清除烟头、发热源,用电、用气阀是否关闭;9大型宴会活动结束后,有无遗留火种,厨房用电、用气阀是否关闭10其它需巡查的情况。24防火巡查记录表防火巡查记录表被检查单位(部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处

30、置结果检查人员签名主管人员签名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名防火巡查记录表防火巡查记录表被检查单位(部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处置结果检查人员签名主管人员签名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名备注:详见检查巡查记录文件夹25防火检查制度防火检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酒店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为加强保证酒店消防安全,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订本制度。一、防火检查由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保安部和消防安全经理组织进行。二、防火检查人员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和消防安全经理报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责任部门当

31、场改正。三、防火检查人员发现初起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四、防火检查应填写记录;由消防安全经理签字、存档备查。五、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3消防水泵房设备、消防水源、水池情况;4消防设施正常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5 消防控制中心人员、 厨房员工及各部门防火责任人的消防知识掌握情况;6消防控制中心、各厨房、机房、洗衣房、化学品仓库等重点部位的消防管理情况;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状况;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其它需要进行检查的内容。26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一、为

32、强化酒店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确保应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畅通,根据有关消防法规,制订本制度。二、本制度中的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防火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等。三、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安全疏散设施。四、防火门、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等消防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法规的认证。五、各部门负责检查辖区内的安全疏散设施,工程部负责日常测试和维护。并遵守以下规定:1. 禁止在疏散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等,确保疏散通道畅通;2严禁将杂物堵住防火门使其闯开;3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4常闭防火门开启后,应随手关闭;5不得随意遮挡、挪动、试验应急灯具及疏

33、散出口指示标志;6严禁随意操作防火设施。六、各营业部门应每天检查部门区域的安全疏散设施,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应急灯、标志灯的在位情况,防火门的关闭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改正。七、保安部、工程部应每天巡查各公共区域的安全疏散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应急灯、标志灯的在位情况,防火门的关闭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八、工程部每季度对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功能进行测试,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确保疏散设施完整好用。27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制度一、酒店配备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是预防和扑来灭火灾的专用工具,必须处于完整良好的状态,为保证其能达到迅速有效得扑灭初起

34、火灾的预期目的,工程部和保安部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二、消防设施、器材严格按照集团的月度维保计划进行维护保养。具体内容如下:1消防控制中心主机设备每天检查,主机及联动柜每六个月检测一次;2灭火器、消防栓箱内设施每月检查,定期检测更换;3防火门、每月检查;4出口灯、应急照明每月检查,每季度放电检测一次;5消防广播系统每月检查,每六个月检测一次;6消防水泵每月检查启动运行,每六个月检测一次;7消防栓每季度试喷水一次,检测水流量和水柱高度等;8消防水流开关、报警阀、控制阀每月检查,每六个月检测一次;9消防加压风机、排烟风机、消防风阀每六个月维保检测一次;10厨房、车库、地下室的消防烟感

35、报警器每月检查,每六个月清洗、测试一次;11各公共区域、客房烟感报警器每年清洗、测试一次。12 ;消防水喷雾系统每月检查,每六个月检测管道一次;13各公共区域的控制模块箱每年清洁一次三、所有设备设施维保、测试要做好记录,存档以备检查。28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酒店有关消防管理的规定,制订本制度。一、各区域、部门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消除。二、巡逻保安人员和消防安全经理巡查时发现有任何火灾隐患时,立即拍照并由消防安全经理详细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送给责任部门经理, 限时整改。三、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

36、,责任部门应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1在非吸烟区吸烟的;2违章进入化学品仓库和地下油库;3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在化学品仓库和地下油库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4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5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6防火门被杂物顶住,闭门器损坏等影响常闭功能的;7遮挡安全出口标志、应急灯和消防喇叭及消防喷淋系统的;8损坏一切消防设施设备行为的。四、各部门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应积极组织整改,因火灾隐患未能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按消防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9火灾隐患情况记录表火灾隐患情况记录表检查部位检查人员检查日期火灾隐患整改意见被检查部位负责人

37、意见签名:年月日消防安全管理人意见签名:年月日消防安全责任人意见签名:年月日处理结果30用火安全管理规定用火安全管理规定施工动火前, 必须事前向工程部及保安部申请, 并办理 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施工单位动火人必须持有效作业资格证。动火区域不准堆放可燃物品,施工人员严禁吸烟。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酒店有关消防管理的规定。一、动火前“八不” :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物品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

38、存的油质不动火。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物品不动火。在高空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动火。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二、动火中“六要”动火前工程部值班工程师要跟进检查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施工人员要一人施工,一人在现场监护。现场监督人员必须严格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保安部主管及工程部值班工程师要对施工动火现场定时巡查。发现火灾事故时,要及时扑救和报警。施工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三、动火后“一清一查”31施工动火人员在动火结束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动火

39、结束后,保安部主管和工程部值班工程师应检查现场,确保无任何隐患后在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结束栏签字,并将动火作业许可证交到消防安全经理处存档。32动用明火情况记录动用明火情况记录动火地点动火时间动火范围动火现场监护人动火方案消防安全措施有无动火许可证审批部门意见动火前与有关相邻部门联系情况及采取消防安全措施情况动火地点附近水源、灭火器具及消防队现场保护情况动火前和动火期间安全保卫部门检查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护人、动火负责人落实情况动火作业结束后现场清理情况备注附; 动火证复印件33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为杜绝火灾隐患,确保人身安全,强化用电管理,制定以下规定:一、非专业电工人员,严禁乱动

40、电器设备。二、操作人员操作各种电器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工程部专业电工的安全指导。三、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指派无证电工人员进行电气线路、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四、各部门领导应重视工程部电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合理化建议。五、工程部专业电工必须认真执行电器工程安装标准的各项规定,严禁违章作业。六、酒店各部门需增加设备或更改用电线路时,必须向工程部提出申请;得到批复后,由工程部派专业电工安装。七、酒店各部门员工严禁随意安装、更改电器设备及擅自增加设备用电容量。八、各部门的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工程部处理,严禁私自处理。九、员工宿舍楼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等电热设备。十、电气线路

41、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发热部位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十一、酒店各厨房、餐厅、会议厅、办公室下班时要确保关闭空调和灯光等用电设施,节约用电和环保。十二、各机电房应定期清洁、经常检查设备运行及线路情况,消除事故隐患;电房门必须上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十三、严禁在各机电房内堆放与工作无关的杂物,并有防小动物进入的设施,造成线路被咬损或短路。十四、工程部每班次对各电房、机房进行巡查,抄表,发现隐患时及时整改。十五、工程部定期对各区域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34危险品管理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一、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酒店区域。二、为了保障酒店的正常运

42、作,就酒店内常用的化学危险品制定以下规定:1.所有危险品由专人负责采购、保管;2.所有危险品应有完整的名称及标签;3.危险品专用仓库严禁烟火;4.危险品应设置专用仓库存放,领用应由部门经理签名确认,并详细记录存档;5.管理部、PA部和的清洁用品应存放在化学品仓库内;6.工程部的油漆单独存放在油漆仓库内;7.酸、碱化学品应装在密封的容器里分开独立存放;8.化学品仓库应保持通风良好,应配备防爆灯具和灭火器材;9.化学品仓库应配备防护设施和用具(手套、护目镜等) ,仓库外应设置冲洗设施;10. 严禁在车库、机电房内吸烟或储存易燃易爆物品;11. 严禁使用天那水、松节水清洁、擦洗任何物品;12. 一旦

43、发生危险品泄漏时,严格按危险品、化学品、燃气、油类泄漏应急程序进行处理;13. 危险品的空瓶、空桶交由工程部统一存放,定期由危废处理工厂处理。3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为有效落实、实施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特制定本制度。一、保安部负责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交由酒店总经理审批通过。二、酒店举行的所有灭火、疏散演习严格按照酒店的消防应急方案实施。三、酒店应急小组每月分不同班次举行三次消防演习。四、酒店应急小组每月举行一次“电梯困人”演习。五、酒店全体成员每季度举行一次不疏散的消防演习。六、酒店全体成员每六个月举行一次消防疏散演习。七、酒店全体成员联合消防大队、中队,每

44、年举行一次“真实火警”扑救疏散演习。八、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结束后,要对演习进行总结和讲评,提高预案演练的水平。九、消防演练后由酒店消防安全经理填写详细记录,存档。3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时 间地点演练内容指 挥参 加 部 门出动人数效果备 注37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酒店有关规定,对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精神表彰、物质奖励:1按照所签定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书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全年无火灾事故的,积极参与消防管理和各项消防安全活动,成绩显著的;2遵守消防法规,对查出火灾隐患能及时

45、整改,预防措施到位,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健全,消防设施完好无损的;3积极开展消防教育活动,组织本部门人员定期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培训工作,事迹突出的;4消防业务水平训练、竟赛中成绩取得前三名的团体和个人。二、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行为,以及不履行防火安全责任书的,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处罚:1各部门在一年内发生一起火灾事故的,除取消该部门评选资格外,还要对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处罚。对造成火灾事故的当事人,视其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2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3 对故意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 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38消防控制中心日常管理制度消防控制中心日常管理

46、制度一、消防控制中心必须 24 小时有人在岗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二、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知识技能。三、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监控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监控室内设备。四、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严格按照酒店消防应急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突发情况要及时报告。五、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39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一、消防控制室坚持 24 小时值班制度。二、消防控制室的操

47、作维护人员,应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三、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严格按规程操作。四、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五、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六、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40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一、 认真 学习和 贯彻 消防 法 以及酒 店的 消防法 律法 规和制度。二、定期进行消防业务训练和灭火演练,负责酒店的消防设备与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和器材完整好用。三、积极开展防火宣传,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48、。四、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通道和出口畅通。五、发现火灾及时报警,积极参加火灾扑救;协助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六、加强来灭火战术、技术训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灭火作战能力,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熟练掌握固定、半固定灭火设备的功能及使用方法。七、定期进行伤员救助业务训练,熟练掌握简易担架快速使用方法。八、做好灭火战斗准备,闻警迅速出动,并接受酒店消防控制中心及危机管理小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41义务消防队训练制度义务消防队训练制度为加强火灾预防及火灾扑救能力,做到火灾发生时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提高全队人员的防火、灭火业务技能水平,结合本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训练制度

49、。一、每月进行一次队列训练。二、每月开展一次业务训练,训练具体课目安排如下:1、体能训练科目为 1500 米跑,提水带上五楼;2、技能训练科目为两盘水带连接;3、火场疏散和救生训练,以酒店年度演习为主制定预案并开展训练;4、消防器材使用训练,科目为熟练掌握常见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5、消防水泵房的手动、自动操作训练;消防加压风机系统的手动、自动操作训练;6、其它科目,防烟面罩的穿着使用训练。三、每月进行三次火警演习训练;四、每季度进行一次疏散演习训练;五、每年举行一次面向全酒店区域的全面火警疏散演习训练;六、每年举行联合消防大队、消防中队、面向全酒店区域的火警实战疏散演习。42义务消防队组

50、织管理制度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一 、 认 真 学 习 和 贯 彻 消 防 法 以 及 酒 店 的 消 防 安 全 管 理制度。二、 协助消防安全经理作好各部门消防设备与器材的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和器材完整好用。三、 协助消防安全经理积极开展防火宣传工作,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工作的行为。四、积极开展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整改火灾隐患;确保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通道和出口畅通无阻。五、发现火灾及时报警,积极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协助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六、加强来灭火战术、技术训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灭火作战能力,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熟练掌握固定、半固定灭火设备的功能及使用方法。七、定

51、期进行伤员救助业务训练,熟练掌握简易担架快速使用方法。八、做好协助灭火战斗准备,闻警迅速出动,并接受酒店消防控制中心及危机管理小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4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例)制作日期:2009 年1 月日单 位 名 称北京市日晟酒店地址北京市芙蓉中路一段 459号辖区公安消防队开福区消防中队增援消防队消防安全责任人联 系 电 话义务 消防队队长人数80主要装备防毒面具、灭火器具等组织机构总指挥总经理副 总 指挥经理灭火组保安部人员、义务消防队、应急小组成员通讯组消防安全经理、监控中心值班员疏散组前台值班经理、应急小组成员、客房部经理、领班救护组应急小组成员报警方式

52、电话和火警自动报警系统报警和接警程序:任何员工发现火警后,应立即用电话向消防控制中心或酒店总机报警.报警时要说出自己的姓名、部门、火警位置及简述火情,可同时敲碎附近的消防栓报警按钮玻璃通知附近的人员疏散。消防控制中心接警时要问清楚报警人的姓名、部门、发生火警的准确位置。消防控制中心接警后向上级汇报。消防中心接到上级指示后,用报警专用电话向“119“消防报警。16/F 员工餐厅、宿舍重点部位 1裙楼 1/F 海鲜池, 、2/F办公室、包厢、厨房,3/F办公室、包厢,4/F 保险公司,5/F 锅炉房44重点部位 2主楼 1/F 咖啡餐厅 2/F 多功能厅、包厢、厨房,3/F包厢 4/F保险公司,5

53、/F棋牌,6/F 休闲,7-14/F 客房,15/F 会议室,16/F 宿舍、厨房,重点部位 3负 1/F配电间、办公室、仓库、停车场重点部位 4重点部位 5应急疏散程序及措施:1各部门经理、主管、服务员要尽量令客人镇定,并首先引领客人从走火梯疏散到安全的区域.2.最后离开的服务员要切断所有电器电源,熄灭火种,关闭现场区控制的风机.3. 各部门经理、主管、服务员必须在所有客人全部撤离后才能离开并到指定集合地点(酒店停车场)集合参加点名.4.前厅部和人力资源部立即打印出住店客人和出勤员工的名单,各部门协肋前厅部和人力资源部清点客人、员工人数.5.切记:疏散时不得贪恋财物及使用电梯!扑救初起火灾程

54、序及措施:451.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利用灭火器进行灭火自救.2.如果是电器线路着火,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3.可使用消防栓灭火.4.用附近的消防报警按钮报警及通知人员疏散.5.自救同时用电话向消防中心报警.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1.消防控制中心收到报警时立即群呼酒店义务消防队和酒店危机管理小组成员;并立即致电“119”报警; 同时启动消防广播连续播放。2.发生火警区域的经理组织员工自救和疏散客人,引导客人通过安全出口、 楼梯前往停车场集合。3.酒店义务消防队收到警报立即赶到消防控制中心集合,携带灭火器具,在火场总指挥指示下由保安经理带领赶往现场救助和疏散。46餐饮部门餐饮部门1

55、 收到总经理传达的“发生真实火警”信息后,餐厅经理或负责人将立即检查他(她)们负责的区域,为可能的疏散做好准备。2 向全体员工慎重介绍目前情况,指示他们保持冷静和常态,等待下一步指令;并通过公共广播系统和通讯工具监控事态发展。3 预先计划好疏散路线,一旦消防控制中心发出疏散指令时按此路线执行。4保持警觉,并特别注意温度和空调供应的异常情况。5如果你所处的位置离火灾现场很近,可自行考虑撤离该区域,对正在用餐的客人,可免收费用,让客人不要使用电梯;如果你的位置离火灾现场较远,另外一种做法是在原地等待疏散的指令,(注意:疏散时要使用消防安全出口和楼梯)6 你所在区域或位置如果已经开始执行疏散命令,你

56、应该通过电话通知消防控制中心。7 当所有客人离开之后,你应锁好所有的贵重物品,切断所有电源,然后再与员工一起前往停车场集合点名。8 餐饮部收银员清空收银机内的所有现金, 并将其放入保险箱中, 切断电源,锁好抽屉携带收银机的钥匙离开。9 如果真实火警发生在餐厅区域:a. 用最近的电话拨打“84903777”通知酒店消防监控中心;或找到最近的消火栓箱报警按钮或手动报警按钮报警, 让其立即发出警报。 并协助客人从最近的安全出口疏散。b. 动员在场员工用适当类型的灭火器和消防设备进行自救。c. 安排员工尽可能关掉除照明外的所有电源。d. 如切实可行,将所有可燃物品移出火灾影响的区域。47e. 如情况恶

57、化且火势可能蔓延,立即通知消防监控中心。f. 如火势已经蔓延并且无法控制,或有可能发生爆炸,应组织附近的员工立即疏散。g. 餐厅经理或负责人应在现场担任指挥直至紧急应变小组组长到达,并向紧急应变小组简要介绍情况和采取的行动。h. 继续与紧急应变小组一起协调必要的行动。i 火灾被扑灭后,协助紧急应变小组组长和工程部进行损失评估。48客房部客房部1在收到总经理传达的“发生真实火警”的信息后,客房经理、楼层主管和客房服务员应立即检查过道有无障碍物(污衣车、布草车、吸尘器、送餐服务台、机器设备等) 。2 客房楼层主管应确保正确关闭过道所有的窗户及防火(烟)门。3 如果火灾位于您所在的楼层,则应听从紧急

58、应变小组组长指挥进行灭火。否则应在工作间等待客房经理或消防监控中心通过电话发出的指示。 如果你认为继续停留会有危险,则撤离此区域。4一旦开始执行疏散命令,应在过道上协助住店的客人通过最近的消防逃生出口、楼梯疏散,切记不能乘坐电梯。5 在认为客房内的客人已全部疏散完毕后, 客房楼层主管带领服务员按顺时针或逆时针方向从角落开始逐个检查所有的房间, 应使用工作间里存放的记号笔在已检查过的房间门上划上一个大叉(X)做标记,在自己负责的楼层检查完毕后,报告消防控制中心。6 如果客房楼层主管和服务员在检查疏散后的客房过程中发现自已受到烟火的威胁,应立即停止检查并离开该区域,记下未检查的房间/楼层并尽快通知

59、消防控制中心;这些信息将在专业消防队员到达时转达给他们。7 前往停车场集合参加进行点名。49前厅部前厅部1 1 1 1收到部门经理传达的“ 发生真实火火警”信息后,前厅部领班应将目前的情况慎重地简介给前厅部员工、 咖啡厅和商店员工,让大家保持冷静,待命并继续监控事态的发展。 分别按房号或字母顺序整理和打印住店客人名单的报表,以备稍后点名之用,再将 VIP 客人或者存在行动障碍客人名单,送到消防控制中心。2 2 2 2前厅部员工在接待台必须表现出冷静的态度,在回答有关火灾情况的询问时表现谨慎,同时安抚客人。3 3 3 3一旦消防控制中心发出疏散命令,前厅部领班带领前厅部员工护送住店客人在大堂集中

60、,然后前往集合地点停车场;前厅部领班应持住店客人名单报表前往集合地点组织点名。 并向危机管理指挥中心及现场指挥报告点名结果。4 4 4 4前台如果接到任何关于客人可能被困在火中或火灾现场的信息,应立即通知消防控制中心指挥和危机管理指挥中心,以便采取必要的行动.5 5 5 5负责收银的员工收到疏散命令后,应锁好收银机和抽屉,只要有可能,就应把现金投入保险箱,再前往集合地点。6 6 6 6在非行政办公时间,并且没有人力资源部的员工在现场,员工疏散后的集合点名工作由前台领班执行。7 7 7 7如果真实火警发生在前厅部区域:a. 用最近的电话拨打“84903777” 通知消防监控中心;或找到最近的消火

61、栓箱报警按钮或手动报警按钮报警,让其立即发出警报。b. 动员在场员工用适当类型的灭火器和消防设备进行自救。c. 安排员工尽可能关掉除照明外的所有电源。d. 如切实可行,将所有可燃物品移出火灾影响的区域。e. 如情况恶化且火势可能蔓延,立即通知消防监控中心。50f.如火势已经蔓延并且失去控制,或有可能发生爆炸,应组织附近的员工立即疏散。g.前厅部领班应在现场担任指挥直至紧急应变小组组长到达, 并向紧急应变小组简要介召情况和已采取的行动。h.继续与紧急应变小组一起协调必要的行动。i.火灾被扑灭后,协助紧急应变小组组长和工程部进行损失评估。51宿舍宿舍1值日人收到部门经理传达的“发生真实火警”的信息

62、后,立即准备所有门房钥匙并安排宿舍区域清洁工通知每间房的员工(特别是在熟睡中的员工) ;设法了解发生火警的具体区域,如果火警发生在非宿舍区域的则留在宿舍内,注意听紧急广播的指令,一旦消防控制中心发出疏散楼宿舍区域的指令时,指引员工从安全楼梯撤离出宿舍,前往停车场集合点名。2 一旦消防控制中心发出疏散楼宿舍区域的指令后,值日人应组织宿舍清洁工检查每一个房间 (包括男女更衣室) , 确保所有员工已撤离宿舍; 并将结果报告消防控制中心或服务中心。3 如果宿舍管理员人手不足, 值日人可以指派在场的任何部门员工协助检查宿舍,被指派的员工必须无条件配合。 (一般每层楼安排一个人) 。4如果真实火警发生在楼

63、宿舍区域, 值日人应: 用最近的电话拨打 “84903777”通知消防监控中心; 或找到最近的消火栓箱报警按钮或手动报警按钮报警,让其立即发出警报。并指引员工撤离到停车场集合点名。52单单 位位 总总 平平 面面 图图备注:详见酒店总平面图文件夹53应应 急急 疏疏 散散 图图5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档案消防档案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单位名称建档日期55说说说说明明明明一、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条之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基

64、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所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三)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 电工、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八) 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 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二) 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三)

65、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四)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五)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六)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 (七)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九)火灾情况记录; (十)消防奖惩情况记录。二、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档案资料包括文字、材料、图表、表格、相片、声像材料等。应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56三、各类表格、文书用不易褪色蓝黑墨水填写或打

66、印,书写工整、清晰,各项内容完整、准确。各类表格、文书填写核对无误后应当及时归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档案。四、提交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的图纸可以编号统一保管,亦可作为档案附件置后。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档案应集中统一个人,并有专人负责,未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意,不得外借。交接档案时,应逐卷清点,并由交接双方在移交目录上签字。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严格、认真填写 XX省公安消防总队统一制作的各类消防安全档案表格,可根据自身特点适当调整具体内容。57目目目目录录录录序号档案内容备注58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序号 1.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单位 名称59基基基基本本本本概概

67、概概况况况况单位名称地址登记类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编码单位性质上 级 主 管 部 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消防安全管理人固定资产(万元)上年总产值(万元)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建 筑结 构耐 火等 级楼 层高 度厂、库面积栋数单位所在楼层车间数库房数床位数(医院、幼儿园或旅业)礼堂容纳人数影剧院座 位危险品车辆数职工人数正式重点工种人数非正式义务消防队(人数)专 职 消 防 队负责人主要灭火装备人数电话供电情况电力负荷等级用电设备负荷(kw)实际用电量(kw)消防给水情况市政进水管数量及管径管网形式室内最不得点消火栓压力室内天然消防

68、水源数及容量室外室外260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数量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名称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名称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名称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名称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名称主要原料(名称、数量、用途)主要产品或储存物品(名称、数量、 )审核验收情况备注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结合行业自身消防安全工作的特点, 适当增加有关本单位消防工作实际需要的相应栏目和内容,列入基本概况一表之后。61总总总总平平平平面面面面图图图图62重点部位情况重点部位情况重点部位情况重点部位情况名称建筑耐火等级面积(m2)层数高度(m)人数消防安全责任人餐厅基本情况火灾危险性预防措施扑救措施注:单位确定重点部位以后,每个重点部位均应填写此表,可根据

69、实际一个重点部位填写一张表63承租房屋场地消防安全情况记录产权单位租赁单位租方法人代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工人数义务消防队人数租赁起始时间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有无防火责任书租方有无逐级防火责任制租方防火安全制度名称出租房屋场地位置使用情况消防器材配置数量房屋、场地出租后存在哪些火灾隐患并给本单位消防工作带来何种不利因素:6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序号 1.2消防法律文书消防法律文书消防法律文书消防法律文书单位 名称65说明申报消防安全检查有关资料批复件1、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3、灭火、疏散预案(另附档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另附档案) ;4、单位员工消防培训情况

70、,电工、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上岗证;5、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另附档案) ;6、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及有关批复文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序号 1.366消防管理组织机构消防管理组织机构消防管理组织机构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名称日晟大酒店酒店67消消消消 防防防防 管管管管 理理理理 组组组组 织织织织 机机机机 构构构构管理机构名称酒店安全生产委员会人数成立时间负责人消防安全工作职务机构成员名单行政职务部门责任范围联系电话68单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名单单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名单单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名单单

71、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名单消防安全责任人姓名性别出 生年 月所属部门行政职务附:消防管理组织机构结构图及酒店消防安全责任人任命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序号 1.469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单位 名称70说明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防火巡查、检查;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4、消防(控制室)值班;5、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6、火灾隐患整改;7、用火用电安全管理;8、易燃易爆危

72、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9、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1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11、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 ;12、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13、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单位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7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登记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登记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登记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登记表制度名称建立或修订日期主要内容执行情况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登记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登记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登记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登记表制度名称建立或修订日期主要内容执行情况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序号 1.57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消

73、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单位名称74消消消消 防防防防 设设设设 施施施施 配配配配 置置置置 情情情情 况况况况系统名称安装部位覆盖面积数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主要产品厂家验收情 况维 修 保养 情 况负责人电话运行情况75消消消消 防防防防 设设设设 施施施施 配配配配 置置置置 情情情情 况况况况系统名称安装部位覆盖面积数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主要产品厂家验收情 况维 修 保养 情 况负责人电话运行情况76灭火器的维护保养、维修检查记录表灭火器的维护保养、维修检查记录表灭火器的维护保养、维修检查记录表灭火器的维护保养、维修检查记录表灭火器类型购

74、买时间设置位置数量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检修情况其他77灭火器的维护保养、维修检查记录表灭火器的维护保养、维修检查记录表灭火器的维护保养、维修检查记录表灭火器的维护保养、维修检查记录表灭火器类型购买时间设置位置数量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检修情况其他78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序号 1.6义务消防队人员义务消防队人员义务消防队人员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单位名称79义务消防队消防队人员义务消防队消防队人员义务消防队消防队人员义务消防队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记录表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记录表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记录表及其消防装备配

75、备情况记录表消防队名称联 系 电 话人数负责人主要消防装备、器材配 置 数 量配 置 时 间负责人备注80义务消防队消防队人员义务消防队消防队人员义务消防队消防队人员义务消防队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记录表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记录表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记录表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记录表消防队名称联 系 电 话人数负责人主要消防装备、器材配 置 数 量配 置 时 间负责人备注81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姓名性 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职务消防培训机构备注82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姓名性 别出生年月

76、参加工作时间职务消防培训机构备注8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序号 1.7消防安全重点工种人员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工种人员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工种人员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工种人员情况单位名称84说说说说明明明明一、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消防档案,其中应当包括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二、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包括:消防安全管理人、电气焊工、电工、烘烤工、熬炼工、油漆工、清洗工、木工、仓库保管员、值班员(含消防控制室人员)等。85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登记表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登记表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登

77、记表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登记表工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技术级别上岗培训机构培训证号8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序号 1.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合格证明材料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合格证明材料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合格证明材料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合格证明材料单位名称87说明附上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合格证明材料88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序号 1.9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单位:制作日期:89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制作日期:年月日单 位 名 称地址辖区公安消防队增援消防队消防安全责任人联 系 电 话义务 消防队队长人数主要装备组织机

78、构总指挥副 总 指挥灭火组通讯组疏散组救护组报警方式报警和接警程序:90重点部位 1重点部位 2重点部位 3重点部位 4重点部位 5重点部位 6重点部位 791重点部位 8重点部位 9重点部位 10应急疏散程序及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程序及措施:92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93单单单单 位位位位 总总总总 平平平平 面面面面 图图图图9495单位灭火应急示意图(初起火灾扑救图)单位灭火应急示意图(初起火灾扑救图)单位灭火应急示意图(初起火灾扑救图)单位灭火应急示意图(初起火灾扑救图)96应应应应 急急急急 疏疏疏疏 散散散散 图图图图9798重点部位应急方案示意图灭火应急进攻路线图人员

79、疏散路线图物资疏散路线图99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序号 2.1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单位 名称消防安全责任人100日晟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记录日晟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记录会议名称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地点会议主持会议主持记录人签名记录人签名参加人员参加人员()名名签到:签到: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会议决议:会议决议:安全部负责人(签名安全部负责人(签名) :10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序号 2.2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单位名称102档案序号 2.

80、3XXXXXXXX 省建筑消防设施省建筑消防设施维维修修保保养养记记录录委 托单 位(盖章)维修保养单位(盖章)103说说明明1、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 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2、单位应当与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定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合同,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消防设施每月定期检查, 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每 12 月全面进行 1 次。3、维修保养单位对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负责。4、委托单位应当及时将维修保养单位维修保养记录归入单位消防档案。1

81、04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记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记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记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记录委 托 单 位维修保养单位维修保养人员维修保养日 期建 筑 名 称项目维 修 保 养 情 况备 注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屋顶水箱通风空调风机防火阀防烟排烟系统防火阀送风机排烟阀排烟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集中报警器区域报警器感烟探测器应急广播手动按扭105项目维修保 养情况备 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洒头报警控制阀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水泵稳压泵管道阀门其他安全疏散系统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源应急照明防火门其他106档案序号 2.4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火灾

82、隐患、重大火灾隐患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表及其整改情况记录表及其整改情况记录表及其整改情况记录表单位 名称107说明一、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二) 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 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明禁令;(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五) 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

83、(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二、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 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 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 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 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 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三、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84、108火灾隐患情况记录表检查部位检查人员检查日期火灾隐患整改意见被检查部位负责人意见签名:年月日消防安全管理人意见签名:年月日消防安全责任人意见签名:年月日处理结果109火灾隐患情况记录表检查部位检查人员检查日期火灾隐患整改意见被检查部位负责人意见签名:年月日消防安全管理人意见签名:年月日消防安全责任人意见签名:年月日处理结果11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序号 2.5.1防火检查记录表单位 名称消防安全责任人111说说说说明明明明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之规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

85、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防火检查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112防火检查记录表被检查部门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处置结果火灾隐患的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 疏散指示标志、 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消防水源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重点工种人员、 其他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落实情况以及其他、 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113检查内 容检查情况处置结果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及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检查人员意见签名:年月日

86、被检查部门负责人意见签名:年月日消防安全管理人意见签名:年月日消防安全责任人意见签名:年月日11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序号 2.5.2防火巡查记录表防火巡查记录表单位名称115说说说说明明明明一、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 并确定防火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四)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五)

8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二、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 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 应当及时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四、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116防火巡查记录表被检查单位(部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处置结果检查人员签名主管人员签名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名防火巡查记

88、录表被检查单位(部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处置结果检查人员签名主管人员签名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名117防火巡查记录表巡查时间巡查情况处理结果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名巡查人员签名备注主管人员审阅签名注:此表适用于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的单位。118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序号 2.6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单位名称119附上材料12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序号 2.7消防安全宣传培训记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记录消防安

89、全宣传培训记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记录单位名称121说明一、根据机构、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

90、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二、根据机构、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学校、 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三、根据机构、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122消防安全宣传记录表(一)消防安全宣传记录表(一)消防安全宣传

91、记录表(一)消防安全宣传记录表(一)宣传时间宣传活动名称宣传方式及规模宣 传 内 容效 果备注123消防安全培训记录表(二)消防安全培训记录表(二)消防安全培训记录表(二)消防安全培训记录表(二)培训班记录表培训班记录表培训班记录表培训班记录表培训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种职务培训内容培训发证情况备 注12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序号 2.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单位名称12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时 间地点演练内容指

92、挥参 加 部 门出动人数出动车数效果12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序号 2.9火灾情况记录火灾情况记录火灾情况记录火灾情况记录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单位名称127火灾情况记录火灾情况记录火灾情况记录火灾情况记录填写人:填写时间:起火时间起火部位火灾基本情况起火原因损 失直接经济损失(万元)间接经济损失(万元)伤亡人员死人轻伤重伤烧毁(损)主要财物名称、数量烧毁(损)建筑(平方米)处理情况及分析其他128火灾情况记录火灾情况记录火灾情况记录火灾情况记录填写人:填写时间:起火时间起火部位火灾基本情况起火原因损 失直接经济损失(万元)间接经济损失(万元)伤亡人员死人轻伤重伤烧毁(损)主要财物名称、数量

93、烧毁(损)建筑(平方米)处理情况及分析其他129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序号 2.10消防奖惩情况记录消防奖惩情况记录消防奖惩情况记录消防奖惩情况记录单位 名称消防安全责任人130说说说说明明明明1、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奖惩情况记录内容。2、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94、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31消防奖励情况记录消防奖励情况记录消防奖励情况记录消防奖励情况记录奖励时间受奖励单位或个人奖励内容授奖单位备注13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序号 2.11动用明火情况记录动用明火情况记录动用明火情况记录动用明火情况记录单位名称133说明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

95、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 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134动用明火情况记录动火地点动火时间动火范围动火现场监护人动火方案消防安全措施有无动火许可证审批部门意见动火前与有关相邻部门联系情况及采取消135防安全措施情况动火地点附近水源、 灭火器具及消防队现场保护情况动火前和动火期间安全保卫部门检查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护人、 动火负责人落实情况动火作业结束后现场清理情况备

96、注13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序号 2.12火灾隐患整改复函火灾隐患整改复函火灾隐患整改复函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单位名称137说明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138火灾隐患整改复函火灾隐患整改复函火灾隐患整改复函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公安消防(支队、大队、科) :根据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或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号) ,我单位已按整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具体整改情况如下:为保证消防安全,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特申请复查

97、。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盖章139火灾隐患整改复函火灾隐患整改复函火灾隐患整改复函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公安消防(支队、大队、科) :根据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或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号) ,我单位已按整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具体整改情况如下:为保证消防安全,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特申请复查。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盖章140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 年 10月 28 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年月日修订通过,

98、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胡锦涛年月日年月日目目录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火灾预防第三章消防组织第四章灭火救援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 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方针, 按照政府统141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第三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

99、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第四条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 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法律、 行政法规对森林、 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 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100、。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 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 法规的宣传, 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教育、 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 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工会、 共产主义青年团、 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142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

101、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第七条国家鼓励、 支持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火灾预防第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 公共消防设施、 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 应当增建、 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第九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 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102、。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第十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 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 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第十一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第十二条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 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 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

103、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143第十三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一) 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二) 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 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

104、使用、营业前, 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 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确保完好

105、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144(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并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 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 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

106、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四) 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第十八条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 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第十九条生产、储存、 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 储存、 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

107、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第二十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 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 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145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具有火灾、 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 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 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 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

108、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第二十二条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 供应站、 调压站, 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已经设置的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不再符合前款规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限期解决,消除安全隐患。第二十三条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进入生产、 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 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禁止非法携

109、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 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禁止生产、 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 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 销售、使用。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并公布。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 应当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办法, 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

110、求的,方可生产、销售、使用。依照本条规定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合格或者技术鉴定合格的消防146产品,国务院公安部门消防机构应当予以公布。第二十五条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第二十六条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 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第二十七条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 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电器产品、 燃气用具的安装、 使用及其线路、 管路的设计、 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

111、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 停用消防设施、 器材, 不得埋压、 圈占、 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第二十九条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 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第三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三十一条在农业收获

112、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 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第三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进行防火安全检查。147第三十三条国家鼓励、 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 储存、 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第三十四条消防产品质量认证、 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

113、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第三章消防组织第三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防组织建设,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技术人才培养,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 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第三十七条公安消防队、 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第三十八条公安消

114、防队、 专职消防队应当充分发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 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训练,配备并维护保养装备器材,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第三十九条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 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一)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三)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四)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 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五) 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148建筑群的管理单位。第四十条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当地公安

115、机关消防机构验收。专职消防队的队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第四十一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 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专职消防队、 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 可以调动指挥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第四章灭火救援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 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第四十四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 任何单位、 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

116、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任何单位发生火灾, 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 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消防队接到火警,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第四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决定下列事项:(一)使用各种水源;(二)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三)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四)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149(五)为了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防止火势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

117、、构筑物或者设施等;(六)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 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根据扑救火灾的紧急需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人员、 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第四十六条公安消防队、 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第四十七条消防车、 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收费公路、 桥梁免收车辆通行费。 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消防艇迅速通行。赶赴火灾现场或者应急救援现场的消防人员和调集的消

118、防装备、物资,需要铁路、水路或者航空运输的,有关单位应当优先运输。第四十八条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第四十九条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 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由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给予补偿。第五十条对因参加扑救火灾或者应急救援受伤、 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 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火灾扑灭后, 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

119、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150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五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 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第五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

120、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第五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第五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 应当由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核实情况,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第五十六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核、

121、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 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设计审核、 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等,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利用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谋取利益。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 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151第五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 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及时查处。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 有下列行为

122、之一的, 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二) 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 不停止施工的;(三)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五)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

123、案的, 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 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二) 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三)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152(四)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

124、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 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第六十一条生产、 储存、 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

125、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生产、 储存、 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第六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 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二) 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153工具的;(三)谎报火警的;(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五)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

126、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一)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 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二)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 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 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二)过失引起火灾的;(三) 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 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六)

127、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 部位的。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 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除依法对使用者154予以处罚外, 应当将发现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情况通报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

128、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及时查处。第六十六条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七条机关、 团体、 企业、 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第六十八条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 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

129、上十日以下拘留。第六十九条消防产品质量认证、 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情节严重的, 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前款规定的机构出具失实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第七十条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 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决定;其中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130、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需要传唤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人的,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应当在整改后向公安155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强制执行。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 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意见,并由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 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公安机关等部门实施。第七十一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

131、法给予处分:(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核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二)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三)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四) 利用职务为用户、 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五)将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的;(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建设、 产品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

132、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第七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七十三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二) 消防产品, 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 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156(三)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 托儿所, 幼儿园, 公共图

133、书馆的阅览室, 公共展览馆、 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 宗教活动场所等。第七十四条本法自年月日起施行。157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61 号2001年10月19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2002年 5 月 1 日起施行。公安部部长贾春旺二 OO一年十一月十四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 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

134、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 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第四条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第五条 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158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第六条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

135、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第七条 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

136、督促其落实;(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159(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第八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

137、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 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 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第九条 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 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第十条 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60(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

138、宣传教育;(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第十一条 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第十二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 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

139、场的消防安全责任。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第十三条 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行严格管理:(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161(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三)国家机关;(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140、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 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 实行严格管理。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第十五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1

141、62部门。 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十六条 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使用:(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四)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五)建筑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六)制定灭失和应急疏散预案。第十七条 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 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 向公安消防机构申

142、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第十八条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163第十九条 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

143、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 气焊等明火作业的, 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 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 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 可燃物, 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

144、围的消防安全。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第二十一条 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严禁下列行为:(一)占用疏散通道;(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三)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164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第二十二条 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 使用、 储存、 销售、 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145、。第二十三条 单位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第二十四条 单位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第四章 防火检查第

146、二十五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165明是否完好;(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 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

147、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 无法当场处置的, 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 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第二十六条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166(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

148、识的掌握情况;(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十)防火巡查情况;(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第二十七条 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第二十八条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第二十九条 单位应当按

149、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 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第五章火灾隐患整改第三十条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第三十一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 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一)违章进入生产、 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167(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 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

150、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第三十二条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 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 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 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 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

151、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第三十三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168第三十四条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 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第三十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第六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第三十六条 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

152、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第三十七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学校、 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

153、幼儿进行消169防安全常识教育。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第七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第三十九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第四十条 消防安全重

154、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 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 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第八章 消防档案170第四十一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第四十二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

155、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四)消防安全制度;(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第四十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171(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六)

15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八)火灾情况记录;(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第四十四条 其他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第九章 奖惩第四十五条 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

157、励。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 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章 附则第四十七条 公安消防机构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172并对自身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自 2002年 5 月 1 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以前公安部发布的规章中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为了正确实施 机关、 团体、 企业、 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科

158、学、准确地界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现对该规定第十三条所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出以下界定标准: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1、建筑面积在 1000 平方米(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2、客房数在 50间以上的宾馆(旅馆、饭店);3、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4、建筑面积在 200 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系指公安部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所列场所)。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1、住院床位在 50 张以上的医院;2、老人住宿床位在 50张以上的养老院;3、学生住宿床位在 10

159、0张以上的学校;4、幼儿住宿床位在 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三、国家机关:1731、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2、县级以上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四、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1、广播电台、电视台;2、城镇的邮政和通信枢纽单位。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1、候车厅、候船厅的建筑面积在 500 平方米以上的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2、民用机场。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1、建筑面积在 2000 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2、博物馆、档案馆;3、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八、易燃易爆化学物

160、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1、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2、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3、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业运输单位;5、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换瓶站);1746、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化工商店:储存甲类物品超过(含本数,下同)200 kg 或乙类物品超过400kg 的化工商店;经营甲类物品面积超过 50m2 或经营乙类物品超过 100 m2 的化工商店。7、经营管道燃气(含天然气、油制气、水煤气、液化石油气等)的单位。九、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车间员工在 100 人以上的服装、鞋帽

161、、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十、重要的科研单位:1、国家、部(委)属驻粤科研单位。2、省、市、县级重点科研单位。十一、高层公共建筑、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仓库和堆场,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1、高层公共建筑的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等;2、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3、国家储备粮库、总储量在 10000 吨以上的其他粮库;4、总储量在 500吨以上的棉库;5、总储量在 10000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堆场;6、总储存价值在 1000万元以上的可燃物品仓库、堆场;1757、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十二、 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

162、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1、产值超过 1 亿元的丙、丁类企业。2、厂房建筑面积超过 3000 m2 的丙、丁类企业。176星级酒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县星级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及XX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县星级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 其他星级以下的宾馆、饭店等场所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星级酒店应遵守消防法规, 贯彻 “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操作规程,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第四条星级酒店应落实逐

163、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第五条星级酒店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一名酒店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六条星级酒店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酒店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酒店的消防安全情况;(二)统筹安排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每半年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消防工作情况;(三)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 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

164、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177(六)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七)针对本酒店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并实施演练。第七条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一) 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五) 组织实施对本酒店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 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

165、行状态, 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七)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八) 每月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九)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八条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及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一)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 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二) 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 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警并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三)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

166、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部门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四)值守岗位,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178(五) 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九条星级酒店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或变更使用性质的工程, 应当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计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 不得投入使用;在投入使用前应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十条星级酒店建筑四周不得搭建违章建

167、筑, 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不得设置影响火灾扑救或遮挡排烟窗(口)的架空管线、广告牌等障碍物。第十一条星级酒店不应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和消防设施、降低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建筑内部装修不应改变疏散门的开启方向, 减少安全出口、 疏散出口的数量及其净宽度, 影响安全疏散畅通。第十二条星级酒店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 有关人员参加,每月不少于一次。 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议程, 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第十三条星级酒店应当建立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

168、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定期维护、检查, 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符合下列要求:(一)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二)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179(三)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四) 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 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 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五) 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六) 安全出口、 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 1.

169、4m 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七)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八)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九)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十)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十一)在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 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第十四条星级酒店应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 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二)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

170、齐全、完好;(三)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 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四)物品的堆放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 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五) 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180(六) 应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 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七) 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 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 并出具检测报告,

171、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第十五条星级酒店应制定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及应急程序,消防控制室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 24 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 2 人;(二) 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的有关要求;(三) 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四)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 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五)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

172、方式确认;(六) 火灾确认后, 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七)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第十六条星级酒店应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二) 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三)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181(四)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 0.5m 以上的间距;(五)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173、(六) 星级酒店内的营业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第十七条星级酒店应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 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二) 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三)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四)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五) 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 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六)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七)厨房燃油、燃

174、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第十八条星级酒店应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并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二)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人员;(三)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 并对整改完毕的进行确认;(四)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五)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182(六)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 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 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七) 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 应自行将

175、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八)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第十九条星级酒店应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 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二)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 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三)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二) 所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 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

176、可文件和相关资料;(三)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七)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 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二)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183(三) 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 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四)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五)防火检查、巡查记录;(六)有关

177、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七)消防安全培训记录;(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九)火灾情况记录;(十)消防奖惩情况记录。第四章 防火检查第二十条星级酒店应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应每日开展,至少每两小时巡查一次。防火检查每月至少一次。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三)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防火检查应包括

178、下列内容:(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二)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三)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四)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184(五)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六)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 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七)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八)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九)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十)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十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 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十二)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十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第二十一条 星级酒店防火巡

179、查、检查,应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并记录存档。防火巡查时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第五章 消防宣传与培训第二十二条 星级酒店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第二十三条 星级酒店应通过张贴图画、视频等形式对公众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第二十四条 星级酒店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消防培训应包

180、括下列内容:185(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三)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四)消防安全“一畅两会” ( “一畅”指社会各单位必须畅通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两会”指社会各单位从业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知识;(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第二十五条 星级酒店应积极组织下列人员接受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等特

181、种岗位人员;(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第六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第二十六条 星级酒店应当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星级酒店必须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其内容应包括:(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完善预案。第二十七条 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承担

182、。主要职责如下:186(一)灭火行动组: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二) 通信联络组: 负责与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通讯和联络;(三)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四)安全防护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第七章 火灾事故处置第二十八条 星级酒店当确认发生火灾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同时开展下列工作:(一)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二)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三)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四)使用消火栓等消

183、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五)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六)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第二十九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担负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之前的指挥职责,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工作。第三十条火灾发生后,应保护火灾现场。公安消防机构划定的警戒范围是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尚未划定时,应将火灾过火范围以及与发生火灾有关的部位划定为火灾现场保护范围。第三十一条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第三十二条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第三十三条 应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查找有关人员,协助火灾调查。187第三十四条 火灾调查结束后,应总结火灾事故教训,改进消防安全管理。第八章 奖惩第三十五条 星级酒店应将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造成责任事故的,依法处理。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 2009 年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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