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学院教学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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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科技学院教学工作规范校教发2010112 号(2010 年 11 月 10 日修订)为了明确教学工作职责,实现学校教学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规范。第一章教学计划第一条第一条教学计划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明确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新生入学前,各专业应根据培养目标、专业方向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出学生修业期间完整的教学计划。教学计划既要符合教学规律,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不断根据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适时地进行修整和

2、修订。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必须认真执行。第二条第二条制订教学计划的指导思想是:遵循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三个面向” ,体现对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要求,结合学校的办学实际,体现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办学特色。第三条第三条制定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原则;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共同提高的原则;基础厚、口径宽、能力强、素质高的原则;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及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原则;因材施教的原则;整体优化的原则。第四条第四条教学计划的内容一般包括:(一)专业培养目标、基本要求与专业方向;(二)修业年限;(三)课程设置(含课程性质、类型、学时分配、教学方式

3、、开课时间、实践环节安排等) ;(四)教学进程总体安排;(五)必要的说明(含各类课程学时比例、必修、选修安排、主干课程说明等) 。第五条第五条制订教学计划的一般程序是:(一)广泛调查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对人才的要求,论证专业培养目标和业务范围;(二)学习理解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三)教务处提出制订教学计划的原则性意见和要求;(四)各二级学院主持制订教学计划方案;(五)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核签字后下发执行。第六条第六条教学计划要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需要,隔若干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执行过程中如需变动, 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涉及课程门类、实践环节的增减,须经分管院长批准;涉及开

4、课程序、教学时数、考核等环节的变动,由有关教学单位提出,报经教务处批准。任何变动必须在计划实施四周前提出。第七条第七条教学计划中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选修课分为限定性选修课和任意性选修课。任何类型的课程都应自成体系,并且要有一定的教学学时,否则应列为讲座。第八条第八条各类课程开课的基本条件为:(一)确定好主讲教师;(二)选、编好适用的教材;(三)制订出合适的教学大纲;(四)做出实践环节方面的必需准备;(五)订出作业、考核方面的可行性计划;(六)制订好与开课有关的完备的教学文件;(七)做好其他有关准备工作。各院部在学期开课前应从上述方面对各门课程逐一检查落实,确已具备这些条件的方可开课。第二章

5、教学大纲第九条第九条教学大纲是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 编制教学大纲是使每门课的教学环节得以规范的一项重要工作,凡列入教学计划中的各门课程,均应在开课前由院部指导相应的教研室或课程组组织制定出教学大纲。第十条第十条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包括:(一)简述本课程在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与任务,阐明教学目的与要求,包括该课程在培养人才、适应就业方面所起的作用,对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方面的概括要求。(二)理论课应规定各章节的主要内容,并提示其要点、重点、难点所在。规定实验、实习安排,提供可供选做的实验题目、实习主要内容和作业题目。规定总学时数、理论教学与实验性教学的学时比例,以及各章学时分配。(三)实

6、践课(实验课) 、操作课、综合课程实习、课程实习、教育实习、毕业实习(设计)应规定实验或操作可供选做的题目、实习、设计的主要教学环节,并提示其要点、重点和难点。规定总学时数(或天数)和学时分配。(四)明确本课程适宜采用的教学方法和成绩考核方法。(五)确定教科书,提出主要的参考书目和自学教材,并提示该课程对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原则性要求。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编制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一)主讲教师必须认真总结经验,充分研究本学科的发展动向,注意运用国家高等教育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的新成果,做好大纲的编制工作。(二)覆盖面较宽的公共课、基础课、任选课的大纲,应顾及不同专业的特殊要求;外系课的教学大纲,应满

7、足外系的专业基本要求,主动征求有关系的意见。(三)大纲由专人执笔起草,教研室讨论通过,院部审核批准,报教务处备案。教师应让学生了解教学大纲的内容和有关要求, 在执行中不得轻易更改其基本内容, 如确需更改, 应由教研室研究,报院部主任审核批准。第十二条第十二条每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要严格按大纲进行授课,教研室应把经常检查大纲执行情况作为教研室活动主要内容之一。各院部在期中、期末要定期检查、总结、交流经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把大纲的编写与执行情况作为对教师考评的内容之一。第三章备课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备课是教学的首要环节,认真备课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基础,教师必须在备课上下功夫,做到不上无准备之课。

8、第十四条第十四条认真学习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深刻把握本课程的性质以及在本专业中所处的地位,并按照教学计划的安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出较为详实的授课计划。初次开课的教师在制定授课计划时应主动征求教研室主任和其他教师的意见。第十五条第十五条认真钻研教材,对其中的重点、难点和疑点应在教研活动中进行集体讨论,广泛搜集并认真研读各种教学参考资料,不断开拓自己的视野,以求对本课程的理论体系和学术动态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深刻的把握,帮助自己加深对教材内容的理解。第十六条第十六条认真调查学生的学习基础,了解他们对开设本课程的设想和要求;了解他们的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了解他们之间的个性差异;了解先行课的教学情况

9、和后续的安排,以便教学从实际出发,准备充分,有的放矢。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开课前一个学期末要编制出课程教学进程表上报院部和教务处,并在开课前向学生公布。第十八条第十八条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确定适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对于与课程教学有关的实验装置、仪器、材料以及其他教具、图表、幻灯、录相等都要进行充分地准备。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写出教案,作为教学的实施文件。教案应包括:课程的目的要求、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程的进度和时间分配以及教具、图表、幻灯、录相等的配合使用。教案是上课的依据,所有教师都要认真编写。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备课以个人钻研为主,辅之以集体讨论、研究。教研室应根据实际情况组

10、织教师集体备课,统一平行班同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和进展,并组织好相互听课,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第四章课堂教学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最主要形式,是教书育人的最主要手段。讲台是教师传道授业解惑的阵地,也是表现一个教师学术水平、道德风范和治学态度的舞台。严肃认真地对待每堂课,争取每堂课都能使学生有所收获,有所进步,是一个教师职业道德最集中、最具体的表现。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严格按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的安排进行教学活动。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轻易调(停)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圆满完成每堂课的教学任务,实现每堂课的教学目的。讲授的内容要有科学性

11、、思想性、系统性和逻辑性。既要注重知识的传授,抓好三基教学,同时也要注重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要根据教学改革的需要,不断精简、充实和更新教学内容。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讲究教学方法,提倡启发式教学,注重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他们能独立思考,积极思维,收到良好的课堂效果。尽可能地使用计算机辅助教学、 多媒体教学等现代教育技术, 扩大课堂信息量, 提高教学效益。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教师在课堂上要衣冠整洁,谈吐文雅,举止大方,任何时候都不得穿背心、裤头、拖鞋进入教室,讲课要用普通话,板书整洁合理,字体规范美观,言传身教,为人师表。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课堂讨论是课堂教学的组成部分,准备要认真,组织要精

12、心。讨论时鼓励学生踊跃发言,充分阐明自己的观点,既要注意扶持有创新精神的见解,又要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和掌握课程内容。讨论结束时,教师要认真总结,巩固讨论效果。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教师要自觉地、有计划地采用召开学生座谈会、随堂问卷等形式,对自己的教学进行分析,发扬长处,改进不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这样的教学分析每学期不少于 2 次。第五章实践教学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实践教学对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基本知识,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优化学生的综合素质等具有重要作用,是课堂教学所不能代替的重要教育和教学活动;是培养学生职业性、技术性的重要环节,是体现办学特色的重要方面。第二十九条

13、第二十九条综合性实践教学(如:课程实习、综合课程实习、教育实习、毕业实习、社会调查、军事训练、劳动教育、教学考察、科技活动等)和专题性实践教学(如:实验、写作、技能训练等) ,均应纳入专业教学计划或课程教学计划。第三十条第三十条综合性实践教学实行带队教师(干部)负责制,带队教师(干部)对学生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思想教育、鉴定考核、生活管理、财产和安全等全面负责。活动前,应根据实践教学计划对学生的实践过程做出逐日周密安排。活动中要精心组织,切实指导,严格管理,活动结束时应及时鉴定,评定成绩,认真总结,向学院写出书面报告。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实践教学成绩根据学生对技术关键环节掌握程度、 综合应用

14、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考核,一周以上的课程实习、综合课程实习、毕业实习成绩均作为一门课对待,记入学生成绩档案。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指导实习是教师的基本职责之一, 每位教师都应积极参与。 指导教师要认真负责,在指导好学生的同时,还应做好与实习单位等方面的协调工作。各学院要对指导教师工作态度,指导能力等方面进行评议,评议结果纳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考核依据。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实验课是使学生巩固和验证所学理论知识, 培养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重要环节。组织实验教学应遵循学生的认识规律,由浅入深,由单项实验到综合实验,由验证性实验到设计性、方法性、研

15、究性实验,使学生的实验技能得到全面系统的培养。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实验前,教师必须做预备实验,并做好 一切准备工作;指导学生实验应严格要求,加强检查,学生没有预习不准做实验;要注意调动学生积极性,引导他们独立思考,耐心指导;实验完成后应仔细批阅报告,对不符合要求者应退回令其重做。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评定学生实验课成绩,要将实际操作能力和实验报告成绩结合考虑。实验课成绩原则上按实验课学时所占该课程的比例计分,如占 40%, 实验课成绩就占该课程总分的 40%。 实验课不及格, 该课程理论部分考试无论分有多高, 一律按不及格论。 必须交纳理论课双倍的重修费,经指导教师指导补做。有些实验课,根据其性

16、质和重要性可单独作为一门课进行考核,单独记载成绩。第六章课外辅导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任课教师应深入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做好课外辅导答疑工作。一般采用个别答疑,对普遍性问题,可进行集中辅导。辅导答疑既要热情帮助基础较差的学生,又要注意满足优秀学生的需要。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专任辅导教师必须跟班听课,以了解讲课内容,辅导时要注意收集学生学习中的倾向性问题,并及时向主讲教师反映。主讲教师应在业务上和教学方法上对辅导教师进行指导。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各学院要重视对学生课外学习的指导, 应指定班主任或其他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制定自学计划,指导学生阅读参考书,查阅文献资料;指导学生掌握学习规律和学习方法,善于合理安排时间,养成自我获取知识的能力和习惯,提高学习效果。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对经审批成立的学生社团或兴趣小组、有关教师、班主任等有责任给予指导或参与组织,使课外活动成为第二课堂,成为培养学生素质的途径之一。第七章作业批改第四十条第四十条作业是帮助学生消化、巩固和深化所学知识,进一步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运用能力的重要措施。 各门课程均应布置一定数量的作业,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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