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工作管理标准

上传人:wt****50 文档编号:35219754 上传时间:2018-03-12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3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防盗工作管理标准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防盗工作管理标准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防盗工作管理标准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防盗工作管理标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防盗工作管理标准(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 1页 共 3 页 防盗工作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防盗工作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2.适应范围:本公司所有人员防盗的管理。 3.职责: 3.1后勤安保部为公司防盗工作的归口管理和主要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a)在单位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安全防盗责任制; b)具体负责组织、检查、监督落实本单位安全防盗工作; c)查处一般盗窃问题,协助公安机关侦破盗窃案件; d)查处违反安全防盗责任制的本单位人员。 3.2各部门主要领导或指定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防盗工作。 4.防盗工作日常管理规定 4.1各单位的安全防盗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群防群治的安全防范责

2、任制。 4.2 在公司易发生盗窃案件的部位,装置监控器、防盗报警器等安全防范设备。 4.3积极配合人事部做好员工的思想品德考察工作,以保证员工队伍的纯洁。如发现有不适合的人员,则 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换或辞退。 4.4后勤安保部人员要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发现可疑的人和事时及时进行报告。 4.5公司财物失窃处理办法 4.5.1本公司有关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看该房门是否有明显损坏或是被硬物撬开的迹象。 4.5.2开门进入房间后,须查看房内之物是否凌乱,办公桌、文件柜、保险柜是否被撬开。(门市部)检 查商品柜台玻璃、挡板等有无明显被移动的痕迹。 4.5.3不可移动现场摆设、触摸任何物件等,须保护现

3、场并用摄像机拍摄现场。 4.5.4及时封锁现场,不准任何人进入。 4.5.5观察有无形迹可疑人员出入,记录被窃物品价值、盗窃时间等等。 4.5.6执法人员到现场后,须协助其工作,为执法人员提供资料影印副本,以做好内部调查。 4.5.7对所涉及的各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录取口供,同时对重点部位和个人进行严密调查。 4.6各部门在防盗工作上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4.6.1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员工法制教育,加强员工的法制意识。 4.6.2定期或者经常组织检查安全防盗工作,对发现的隐患或者漏洞及时整改; 4.6.3建立健全干部值班制度,管理好各自物品,发现有丢失现场及时报告后勤安保部。第 3页 共 3 页 4

4、.6.4.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无防盗措施的地方(如更衣室)。公司贵重物品一律要专门登记、编号(烙 字)、造册,落实保管责任人。 4.6.5加强门窗、钥匙管理,下班时要锁好所有门窗。 4.6.6员工使用的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应使用合格的锁具,停放在车棚内并上好锁,保管好钥匙,不 轻易把车辆钥匙借与他人使用。 4.6.7员工宿舍应选举室长并建立值日员制度,房门钥匙由专人保管,进出宿舍要随手锁门。 5.特殊单位(岗位)的安全防盗工作规定 5.1财务室防盗规定 5.1.1财务室的房屋、门窗应当安全牢固,存放现金、支票及印章必须有专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必须有 专人妥善保管; 5.1.2出纳及时将现金存入

5、银行,库存不许超过限额。 5.1.3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由财会人员或者保卫人员两人以上同行。取送巨款,必须有专车专人 押送; 5.1.4使用财务及工资软件工作,注意口令保密,不使用时注意关闭屏幕窗口,以防泄露秘密。 5.1.5下班关闭计算机,并关闭所有电源;同时锁好各种办公桌柜以及防盗窗,打开监控器(暂无)。 5.1.6财务室人员早晨上班时检查室内物品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5.2仓库防盗规定 5.2.1仓库管理人员应执行各类物资、材料的入库、领用、借用、归还、清退、交换、核对制度,做到月 清月结,帐、卡、物相符,定期检查,发现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主管部门。

6、 5.2.2物资仓库必须具备安全条件,具有防护设施并健全值班制度。 5.2.3仓库管理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请人代岗,有事外出或下班离库要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 5.2.4仓库防盗设施要严密牢固,如有损坏,要及时修缮。 5.3各制造部防盗 各制造部原材料、产品的生产、储运、经营过程中,应当有专人管理并明确其责任,做到定期盘点,账、 物、卡相符。 体积小、价值高的零配件要每天清点。 货物盘点发现缺少时,如怀疑缺少原因为被盗,应及时向后勤安保部汇报,后勤安保部到现场分析、判 断和排查。 6.奖励 6.1对认真执行本规定,安全防盗工作成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公司可以分别给予 通报表

7、彰、嘉奖立功、物质奖励: 6.1.1主动发现隐患,及时果断处置,避免盗窃案件发生的;第 3页 共 3 页 6.1.2积极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破案,有突出贡献的; 6.1.3为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与进行盗窃的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 6.2惩罚 6.2.1对违反本规定,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单位,经指出不改的,可以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6.2.2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二百元以下罚款。 6.2.2.1防盗责任制流于形式,不检查、不落实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具体负责的保卫人员; 6.2.2.2不负责任,擅离职守,无视安全防盗工作的责任人员; 6.2.2.3发生盗窃案件隐匿不报的责任人员。 6.2.3因玩忽职守发生盗窃案件,造成财产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员,除依照本规定第6.2.2条予以处罚 外,还可以给予行政处分,并可以酌情责令其赔偿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损失。 7.记录: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