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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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莆田市城厢区 民政局 莆田市城厢区 财政局 文 件莆城民2010117号关于申请下拨冬春荒救济款的报告莆田市民政局、财政局:城厢区辖华亭、常太、灵川、东海4个镇,龙桥、凤 凰山、霞林3个街道办事处,119个村(居)委会,总户数 92582户,总人口360117人。耕地面积58284亩,区域面 积509平方公里,其中水田面积38948亩,旱地面积19336亩,呈山、海、田特色,是一个典型的丘陵地域,也是一 个自然灾害易发地区。一、冬春荒基本情况今年以来我区遭受到暴雨、台风、霜冻等自然灾害袭击, 辖区内普降大暴雨,过程雨量强度大,持续时间长,给我 区造成经济损失达6500多万元。民房倒塌41户65

2、间,损 坏145间,造成无家可归户19户、75人,水稻、蔬菜、瓜 果等农作物受灾严重,受淹面积达2200公倾,农业经济损失 2500万元。特别是今年6月以来,特大暴雨给我区广大农 户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经调查,常太镇外东坪村全村193户、593人,耕地面 积341亩,其中水田270亩,人均耕地0.6亩,山地面积 6500亩,该村主要依靠水田枇杷为主,今年以来连续遭受 台风、暴雨、霜冻损失严重,收入低微。农业生产也受到 严重影响,人均口粮250斤,全村有20户年缺粮达3个月, 该村松柏林自然村低保户陈金国,全家人口3人,本人长 期残疾,抱养一女孩,15岁读初中,责任田有1亩,受今 年第11号台风

3、影响,水稻全部倒伏,颗粒无收,生活困难, 请求政府救济。二、冬春荒的原因我区倚山靠海是常受台风暴雨霜冻影响的重灾区,夏季 台风洪涝灾害频繁,秋冬季干旱缺雨,给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的影响。农业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72,人 均耕地仅0.3亩。随着城市步伐的进一步加快,人均耕地 将随之下降,冬春荒问题会逐年加重。三、采取的措施及对策我区目前有2398户5480人农村低保对象(其中五保 户546户549人),有相当一部分受灾困难户,这些人长 年需要得到政府的救助才能得到生活的缓解,据初步调查, 既缺粮又缺钱的人口达11000人,这些特困户绝大多数自 救能力差,老、弱、病残户多,加上多次受灾,粮食果

4、树 减产,收入锐减,迫切需要口粮救助,针对这种情况我区 民政部门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帮助特困户、五保户、受灾 户,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四、请求援助 我区农业人口多,受灾面积广。入夏以来持续暴雨、 台风灾害,已经给农作物带来巨大的损失,进一步加重冬 春荒缺粮程度,特别是五保户、低保户、受灾户自救能力 差,加上本区财力有限,无法对所有的困难对象实施及时 救济,请求上级下拨救济款80万元,帮助特困户、低保户 及灾民安全度过春荒,以确保全区的安定稳定。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 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关 于 以 管 委 会 名 义 上 报 冬 春 救 济 请 款 报 告 的 请 示 管委会: 今年

5、以来,我委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干旱、洪涝、山体滑 坡、病虫害等自然灾害,造成受灾群众房屋倒塌或者损坏, 农作物绝收,部分基础设施投毁,给受灾群众冬季生活造成 了较大的困难。为了确保我委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 房住,办事处、民政局 对冬春救灾工作非常重视,对辖区内 的受灾群众进行调查摸底,已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建立了 冬春灾民救济台帐,并拟定了关于申请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 的请示。根据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受灾人员冬春生 活救助工作的通知(赣民电200996 号)文件精神,冬春救 济请款报告要求在 10 月 15 日前以管委会名义上报市政府, 并抄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妥否,请批示。 附一:赣

6、民电200996 号关于切实做好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 助工作的通知 附二:关于申请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的请示尔多斯市民政 局关于我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自查报告 自治区民政厅: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自查 和督查的通知(内民政救201187号)精神,我局及时 将此文件转发给各旗区民政局,要求各地认真对2010年12 月自治区下拨的770 万元和市本级匹配的1000万元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 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在5月20日前,各地已全部完成 了自查工作,并给我局上报了自查工作报告,我局也按照 要求对各地救灾款的管理使用进行了抽查。具体管理使用 情况如下:一、2010年基本灾情

7、2010年,我市先后遭受了雪灾、旱灾、风雹及洪涝四 种自然灾害的袭击,尤其是旱灾最为严重,给全市农牧业 生产造成重大损失,也给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极 大的困难。据统计,全市共造成8个旗区43个苏木乡镇54.3 8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人口94人,受灾农田201.7千 公顷,其中绝收农田37.71千公顷,受灾草牧场3254千公顷,受灾牲畜257万头只,死亡牲畜4.05万头只,造成9. 97万人,169万头只牲畜饮水困难。倒塌房屋253间,损 坏房屋4137间。全市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 63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3.09亿元。 二、冬春灾民救济情况 通过排查,去冬今春期间全

8、市共需救助人员14.27万 人。需口粮救济人口8.87万人,共需救济粮5531吨,折 合救济款1659万元;需衣被救济人口2.3万人,需救助衣 被5.3万件,需衣被救济款795万元;需伤病救济人口3.1 万人,需伤病救济款1550万元。共需冬春灾民生活救济款 4004万元。实际救济灾民7.65万人,发放灾民救助卡2.1 6万张.共下拨救灾资金2002万元,其中自治区下拨870万 元(去冬770万元,今春100万元),市本级财政匹配100 0万元,旗区财政匹配救灾资金132万元。 三、救灾资金的分配情况 根据各旗区2010年灾民冬春期间需口粮救济情况、各 地经济发展状况及受灾群众的自救能力等因素

9、,我局对去 年12月份自治区下拨我市的770万元救灾款,按鄂财社发 2010660号、鄂财社发2010661号文件分配如下:东胜 30万元,达旗130万元,准旗80万元,伊旗130万元,鄂前旗100万元,鄂旗90万元,乌审旗95万元,杭锦旗100 万元,康巴什新区15万元。市本级财政下拨的1000万元 匹配资金按鄂财社发2010665号、鄂财社发2010666号 文件分配如下:市直:20万元,东胜:50万元,达旗100 万元,准旗90万元,伊旗70万元,鄂前旗300万元,鄂 旗100万元,乌审旗100万元,杭锦旗150万元,康巴什 新区20万元。现在这几笔救灾资金已全部下拨灾区,并已 发放到灾

10、民手中。 四、冬春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加强领导,确保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近年来,我市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 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把灾害救助工作摆上各 级党政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旗区对苏木镇 和有关部门、苏木乡镇对嘎查村的目标实绩考核之中,形 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救灾救济工作组织领导体系 。每年年底,各旗(区)委、政府都要召开专题会议,听 取民政部门的灾情汇报,对冬春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作出 详细安排,各级党政领导还要亲临一线,检查受灾群众生 产生活安排情况、资金拨付进度和使用情况。领导重视, 组织到位,确保了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二)调

11、查摸底,做实、做好基础性工作,认真实施 分类救助工作 每年的10月为我市的冬春灾民生活救助调查期。各旗 区民政局会同苏木乡镇和嘎查村逐村逐户地对受灾群众的 家庭基本情况、当年(上年)灾害损失情况、灾民自救能 力、荒期口粮、衣被、住房、疾病等方面的困难情况及救 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 需救济人口台帐和调查档案,全面真实地掌握灾民生活 救助工作的第一手资料,为救助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的 决策依据。通过民主评议,根据救助对象的划分标准,评 定出嘎查村需救助的一类、二类、三类救助对象,填写 灾民救助花名册报苏木乡镇审核,再报旗区民政局审批 、备案,并根据批准后的灾民救助花名册

12、将灾民救 助卡分类发放到户。 (三)结合实际,制定灾民生活救助实施方案 各旗区民政局在对调查摸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研 究的基础上,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实事求是的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 救灾工作方针,结合地方财力、群众自救能力、救助资源 分布等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冬春灾民生活救助实施方案 ,明确救助工作的指导思想、救助办法、保障措施。充分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人力、物力、财力,根据区域、灾情 、灾种、需救助缓急程度等状况,分别采取生产自救、互 助互济、社会捐助、开仓借粮、干部包扶、贴息贷款、劳 务输出、政府投入、申请资助等相应的救助措施,有针对 性地解决灾民生

13、产生活的实际问题,做到多管齐下、对症 下药,全面提高灾害救助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理顺机制,加大灾害救助资金投入与管理 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救灾工 作体制,近年来,我市在积极搞好社会互助救济灾民、争 取上级专项救灾经费的同时,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 断加大地方财政的灾害救助资金投入力度。今年,市及各 旗区均要求按辖区内总人口每人1元列入财政预算,并纳 入了市局对旗区民政局的目标考核之中,同时在发生特大 自然灾害和冬春期间市本级及旗区各级财政均能及时匹配 救灾资金,与上级救灾资金配套使用。同时,对救灾资金 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着力解决救灾资金挤占 、挪用、到位慢

14、的问题,确保救灾资金真正用于解决灾民 的生产、生活问题。 (五)严格管理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为了切实搞好冬春灾民生活救助工作,我市各旗区建 立了“四项制度”,以规范和严格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是逐级申请、审批制度。上级下拨的救灾补助资金和本 级配套资金到位后,各旗区民政局根据实有资金数量、已 救助人数等情况,及时对原先制定的灾民救助方案进行修 改,合理调整政府实际的救助人数。救助对象的确定,由 灾民本人向居住地的嘎查村委会提出申请,嘎查村委会召 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初评,对于需政府救助的人员, 由嘎查村干部填写灾民救助花名册,报苏木乡镇政府 审核,苏木乡镇将审核后的情况报旗区民政局,

15、旗区民政 局根据各地上报的需救助人数、实有资金等情况,核准各 地的救助人数,发放灾民救助卡并核拨相应的救助资金; 二是张榜公示制度。在救助人员的认定过程中,坚持四榜 公开,即申请救助的人员名单张榜公布,嘎查村民会议讨 论初评后上报的救助人员名单张榜公布,苏木乡镇审核后 上报旗区民政局的拟救助人员的名单张榜公布,旗区民政 局核准的各地救助人数、核拨的救助资金张榜公布;三是 救灾救济资金变实物发放制度。针对一些灾民无自救助能 力或自救能力较差,对救助资金不能合理支配使用的问题 ,旗区、苏木乡镇两级根据灾民的实际生产生活情况,将 一定比例的救灾救济资金购置成粮食、衣物、燃煤等实物 ,由各苏木乡镇政府

16、在固定场所进行集中发放,既方便了灾民,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又加强了管理,防止了救助 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四是灾民救助卡制度 。在发放救灾救济粮款的时候,预先要逐户发放灾民救 助卡,详细填写灾民的家庭基本情况、救助原因、救助 时段、救助粮款数额,灾民凭灾民救助卡领取救灾款 物,并由发放人、领取人同时签字确认。这些救助制度的 建立实施,让群众对救助工作明明白白,还干部清清白白 ,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救助措施落实 为使各项救助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我市各旗区积极采 取一系列办法,不断加大对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 力度。一是旗区民政局每年都要会同财政、纪检监察等部 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救灾工作、尤其是救灾款物发放情 况进行专项检查。既要查救灾资金拨付情况,又要查地方 资金配套使用情况,既要查救灾款物公开、公平、公正发 放情况,又要查救灾台帐资料管理情况。对于灾民生活安 排工作不力、资金发放不到位、发放程序不严的地区各旗 区均发文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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