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建筑防火规范》图文解读+旧版对比

上传人:ldj****22 文档编号:35064334 上传时间:2018-03-08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2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版《建筑防火规范》图文解读+旧版对比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新版《建筑防火规范》图文解读+旧版对比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新版《建筑防火规范》图文解读+旧版对比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新版《建筑防火规范》图文解读+旧版对比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新版《建筑防火规范》图文解读+旧版对比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新版《建筑防火规范》图文解读+旧版对比》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版《建筑防火规范》图文解读+旧版对比(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新版建筑防火规范图文解读+旧版对比 - 结构理论新建规与旧版相比,变动很大。究竟有哪些具体变化,明源君为 粉丝做出以下详细整理。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经在 2015 年 5 月 1 日正式执行。与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比,新 版的变动较大,设计师和工程师们必须注意了!至于新版到底进行了哪些变化和调整?明源君为粉丝进行了详细 整理:一、增加了两个章节,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新版建规合并了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 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同时,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 救

2、援的要求,系统规范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并补充了建筑外 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不仅如此,新建规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 容,还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高层民用 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并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 防火要求,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二、外保温系统的 5 个关注点1.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 A 级。注释:A 级材料属于不燃材料,火灾危险性很低,不会导致火焰 蔓延,因此在建筑内外保温系统中,尽量选用 A 级保温材料。2.对于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3.对于与基层

3、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4.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采用燃烧性能为 B1、B2 级的保温材料 时,除采用 B1 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 24 米的公共建筑或采 用 B1 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 27 米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墙 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 0.5 小时。5.在保温系统中每层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300 毫米且燃烧性能为 A 级的水平防火隔离带。防护层厚度首层不应小于 15 毫米,其它层不 应小于 5 毫米。三、独设的“灭火救援设施” 专章 1.下列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2.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 少于 1 台,并对消防电梯的技

4、术指标等提出要求;3.补充的灭火救援设施内容:1)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 l/4 且不小于一个长 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 不应大于 4 米;2)建筑高度不大于 50 米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确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和场地的总长度要符合规范 规定。3)对于建筑高度大于 50 米的建筑,操作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 不应小于 20 米和 10 米,其他高层建筑,操作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 15 米和 10 米。4)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其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 1 米,间距不宜大于 20 米,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

5、2 个,窗口位置 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应设 置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5)规定了消防设施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 等消防设施应设置在相对安全的位置或采取防护措施,户外广告牌 不应遮挡外窗,不应影响灭火救援行动。四、超高层公共建筑的防火更强调“自救”1.对于建筑高度大于 100 米的高层建筑,将楼板耐火极限从 1.5 小 时提高到 2 小时,并规定防火间距不能因采取了防火措施而减少;2.完善了公共建筑避难层的防火要求,如,第一个避难层(间) 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 50 米,两个避难层 (间)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 50 米;3.规定了

6、建筑高度大于 100 米的建筑在设置消火栓的基础上应增 设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建筑高度大于 100 米建筑中的消 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其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从 0.5 小 时提高到 1.5 小时。五、重新定义住宅建筑分类方法,防火要求更高1.将住宅建筑由原来按层数划分高层,改为按高度划分, 超过 27 米为高层住宅建筑。其中,超过 54 米为一类高层建筑,不超过 54 米的为二类高层建筑;2.将高层建筑中住宅与非住宅之间的楼板耐火极限从 1.5 小时提高 到 2 小时;规定超过 100 米的住宅建筑设置避难层,超过 54 米的住 宅建筑户内设置一间安全条件更高的房间; 3.对公

7、共建筑和住宅建筑中剪刀楼梯间及其前室的设置、住宅户 门可以开向前室的数量及防火等级提出了要求;4.对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和户内如何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作出了规定等。六、补充了利用有顶商业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设计要求1.步行街两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步行街两侧建筑相对面的最近距离均不应小于本规范对相应高 度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且不应小于 9 米;3.步行街的端部在各层均不宜封闭,确需封闭时,应在外墙上设 置可开启的门窗,且可开启门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部位外墙面积的 一半。 4.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 2 小时的防 火隔墙,每间商铺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 300

8、 平米;5.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其面向步行街一侧的围护构件的耐火 极限不应低于 1 小时。相邻商铺之间面向步行街一侧应设置宽度不 小于 1 米、耐火极限不低于 1 小时的实体墙;当步行街两侧的建筑 为多个楼层时,每层面向步行街一侧的商铺均应设置防止火灾竖向 蔓延的措施;6.步行街两侧的商铺在上部各层需设置回廊和连接天桥时,应保 证步行街上部各层楼板的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积的 37%,且开口宜均匀布置;7.步行街的顶棚下檐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 6 米,顶棚应设置自 然排烟设施并宜采用常开式的排烟口,自然排烟口的有效面积不应 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积的 25%。常闭式自然排烟设施应能在火灾时手

9、 动和自动开启;8.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外应每隔 30 米设置消火栓,并应配备消 防软管卷盘或消防水龙,商铺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 动报警系统;每层回廊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步行街内宜设 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等。七、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防火要求1.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1.2 米的实体墙或 挑出宽度不小于 1 米、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当室内设 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上、下层开口之间的实体墙高度不应小于 0.8 米;当上、下层开口之间设置实体墙确有困难时,可设置防火玻 璃墙,但高层建筑的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 1 小时,单、 多层建筑的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 0.5 小时。2.住宅建筑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不应小于 1 米,或 应在开口之间设置突出外墙不小于 0.6 米的隔板。3、实体墙、防火 挑檐和隔板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均不应低于相应耐火等级建筑外墙的要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