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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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本科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办法 - 1 - 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 本科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办法(试行) 一、评价原则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旨在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以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适 应社会要求为目标。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过程与结果相结合、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法。 (三)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激励与导向作用,评价结果作为评优评奖、研究 生推免和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 二、测评的指标体系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学生个人基础素质(德育素质、智育素质、身体 素质)和个人发展素质(创新创业能力、社会实践能力、

2、社会工作能力、文体拓展素质) 两个方面。 学生综合素质 个人基础素质 个人发展素质 德育素质 D 智育素质 P 身体素质 T 创新创业能力 社会实践能力 社会工作能力 文体拓展素质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用量化标准,总积分由个人基础素质积分与个人发展素质积分加 和组成。其中个人基础素质积分满分为 100分,德、智、体分项得分各占 30%、60%、10%; 个人发展素质积分由个人分项记实评价实际得分加和组成,最高不超过 50分。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本科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办法 - 2 - 三、个人基础素质(满分100 分) 个人基础素质分德育素质分(D)30%智育素质分(P)60%身体素质分 (T)1

3、0% (一)德育素质分D(总分100分) 学生德育素质分基本评定分D1(满分64分)记实加减分D2(满分36分) 1、学生德育素质基本评定分(D1) (满分64分) ,由学生个人自我评价、班级成员互 评、班主任和班委评价三部分构成,分别占20%、40%、40%。评价内容如下表: 学生德育素质基本评定积分D1(满分64分)评分标准评 价 得 分 基 本 内 容 A B C D 政治思想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社会 公德,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思想政治 教育主题活动。 8 7 6 5 团结协作 具有主人翁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责任感、荣誉

4、感和 纪律性,以学校、学院和班集体的利益为重,积 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为集体的发展做出贡献。 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同学关系融洽。 8 7 6 5 遵章守纪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 公物、上课出勤、寝室规章、实验室安全、日常 行为等校纪校规遵守情况) 。 8 7 6 5 服务奉献 有社会责任感,愿意为社会公共事业贡献力量, 积极组织并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社会工作、 社会实践,无偿献血等;乐于助人,服务同学、 帮助他人。 8 7 6 5 阳光心态 拥有健康和谐、平衡愉快、积极向上、包容他人 的心情、心境和心态。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心理 协调能力、抗挫折能力和自我认知能力。

5、8 7 6 5 履行责任 有履行各种义务的自律意识和人格素质;自觉、 认真地履行各项义务和职责(寝室公约、个人卫 生,党员责任、学生干部责任等) 。 8 7 6 5 诚实守信 以诚待人、言必信、行必果,做到学术诚信、考 试诚信,交费诚信,借贷诚信,交往诚信等。 8 7 6 5 文明礼仪 尊敬师长,尊重同学,举止大方,待人热情,说 话文明。 8 7 6 5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本科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办法 - 3 - 注:其中“班级成员互评” 、 “班主任和班委评价”两部分每项“A”等比例应小于等于 20%。 2、学生德育素质记实加减分D2(满分36分) (1)班级等级分(满分12分) 注:班级等级

6、评定详见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班级考核办法 。 (2)寝室纪实分(满分12分) 寝室记实分寝室日常考核基本分+加减分 寝室日常考核基本分 寝室日常考核基本分=学年“每周公寓检查结果”平均分10% “文明寝室”创建活动加分 “文明寝室”创建获奖等级 加分 校级 3 院级 2 寝室行为表现与卫生状况加减分 通报情况 加减分 寝室或个人表扬 0.5/次 寝室或个人违纪 0.5/次(至寝室记实分扣完为止) 注:参与其他各类寝室评比活动,获得院级荣誉的加 0.5分,获得校级荣誉的加 1分。 (3)履行责任、服务奉献记实分(满分12分) 学生参加集体活动表现,包括党团活动、班级活动等的表现:校优秀学生党员、校

7、 优秀学生党员积极分子、校优秀团员干部、校优秀团员、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青年志 愿者、校军训标兵、校优秀社团管理中心主任、校级优秀学生记者、校十佳干事、校级优 秀社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荣誉(2分) ;院优秀学生党员、院优秀学生党员积极分子、院优 秀团员干部、院优秀团员、院优秀青年志愿者等院级荣誉(1分) ;被评为校极或校区的十 佳社团的负责人加 3分;被评为校极先进团支部或先进班级的团支部书记及班长各加 2分; 考评等级 A B C 基本分 12 10 8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本科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办法 - 4 - 被评为院极先进团支部或先进班级的团支部书记及班长各加 1分;(本单项上限 5分)

8、 参加志愿者服务当学年工时达到 30工时,加 2分,超过 30工时每增加 10工时,加 0.5分。参加国家级志愿服务活动叠加 1.0分/项,参加省、市级志愿服务活动叠加 0.5分/ 项,志愿无偿献血等公益事业叠加 0.3分/次;(本单项上限 7分) 学生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行为受到社会认可,产生积极影响,经过 学院团委认定,酌情加 2-10 分。 (4)遵章守纪加减分 类型 名称 加减分值 留校察看 -60 记过 -40 严重警告 -20 违纪 处分 警告 -10 校级 -1 通报 批评 院级 -0.5 校级 +1 通报 表扬 院级 +0.5 注: 校级通报表扬是指校有关部门(如教

9、务处、学生处/学工部、校团委、文明寝室建设 联合办公室等)下发的表扬,校学生会、校社团管理中心、校勤工中心、校邓读会、校青 年志愿者协会发出的表扬相当于院级表扬,其中寝室相关通报表扬计在寝室表现分栏目。 同类表扬满三次后,第四次二分之一累加,第五次三分之一累加,其余不累加。 参加学院指定学术类讲座或学术类活动者,获得相应数量的学术积极分子标记,每 三次学术积极分子标记等同一次通报表扬,计入个人综合测评中。每学年结算时,换算结 束后剩余的一次或两次标记转入下一学年。 备注: 德育素质评价结果分为“优秀” 、 “良好”、 “合格”和“不合格” 。其中,德育素质分大 于等于 8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10、低于 80分且超过 70分(含)的,评价等级为良好;低于 70分且超过 60分(含)的,评价等级为合格;小于 60分的,评价等级为不合格。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本科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办法 - 5 - 凡当学年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德育评价等级不能评定为优秀;受到记过及以上处 分的,德育评价等级评定为不合格。 德育评价成绩将作为学生评奖评优和党员发展的基本依据。评选各类校级单项奖学金, 要求德育素质评价等级为合格及以上;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类荣誉称号以及党员 发展,要求德育素质评价等级必须为优秀。 (二)智育素质分P(总分100分) 智育素质是指学生参加主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学习所取得的考

11、核成绩(除体育课 和公选课外) 。 智育素质分(P)=平均学分绩点1050 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办法以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为准, 课程成绩以学院教务提供的学年学生成绩为准。 课程绩点的换算办法如下: 百分制成绩 90100 8090 7079 6069 60以下 绩点 4.05.0 3.03.9 2.02.9 1.01.9 0 五分制成绩 优秀=95 良好=85 中等=75 及格=65 不及格=50 绩点 4.5 3.5 2.5 1.5 0 成绩表记号 A B C P F 两级制及对 应的百分制 合格=75 不合格=50 课程绩点 2.5 0 注: 每学年平均绩点以教务处下

12、一学年报到日提供的为准,不含体育课,不含公选课, 不含短学期课程。 该学年所有课程中重考、补考的成绩不计入平均绩点,缓考成绩计入平均绩点。 (三)身体素质分T(总分100分) 身体素质分(T)体育课或体质健康测试学年平均成绩。 四、个人发展素质(最高不超过50 分) (一)创新创业能力 评价结果作为“校创新创业奖”评定的主要依据。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本科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办法 - 6 - 1、学术竞赛类 团体项目加分 级别 获奖等级 个人项目得分 负责人 其他成员 参与得分 特等奖 20 20 15 一等奖 15 15 12 二等奖 12 12 9 国 际 级 三等奖 9 9 7 2.5 特等

13、奖 15 15 12 一等奖 12 12 9 二等奖 9 9 7 国 家 级 三等奖 7 7 5 2 特等奖 9 9 7 一等奖 7 7 5 二等奖 5 5 4 省 市 级 三等奖 4 4 3 1 特等奖 4 4 3 一等奖 3 3 2 二等奖 2 2 1.5 校 级 三等奖 1.5 1.5 1 0.5 特等奖 1.5 1.5 1 一等奖 1 1 0.5 二等奖 0.5 0.5 0.3 院 级 三等奖 0.3 0.3 0.2 0.1 注: 国际级赛事仅限于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与国际大学生ACM竞赛。 国家级赛事目前仅限于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 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14、、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 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全国物理实验大赛。 省市级赛事目前仅限于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浙江赛区、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 竞赛浙江赛区、浙江省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浙江省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浙江省大学生 化工设计竞赛、浙江省大学生广告艺术竞赛、浙江省大学生英语演讲竞赛、浙江省大学生 机械设计竞赛、浙江省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应用竞赛、浙江省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 浙江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浙江省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浙江省大学生统计调查方案设 计竞赛、浙江省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浙江省大学生工业设计竞赛、浙江省大学生生命科 学

15、竞赛、浙江省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浙江省大学生医学竞赛、浙江省大学生力学竞赛、 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省优胜奖按校二等奖加分)、全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本科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办法 - 7 - 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竞赛、浙江省物理科 技创新竞赛。 校级赛事目前仅限于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课外科技竞赛、浙江工业大学“运 河杯”创业计划竞赛、浙江工业大学数学建模竞赛、浙江工业大学“格致杯”物理创新竞 赛、浙江省大学生高等数学竞赛、浙江省大学生物理创新竞赛(理论)。 院级赛事目前仅限于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穷理杯”课外科技竞赛、浙江工业大

16、 学理学院词汇竞赛、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数学建模竞赛。 除了以上限定了学术竞赛,对于一些对学院发展有重大意义的比赛,可以提请学 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等级。 得分限定: 1. 一学年内,同一作品在同一赛事的不同级别中多次获奖,以最高分计,不累加。 2. 获奖加分以官网公布、获奖证书为准,所有奖项必须提供获奖证书的原件或复印 件,是否符合加分条件需由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裁定。 3. 团体项目(如数学建模竞赛)成员之间没有明确负责人的,所有成员按分值100% 计。团队项目具体加分形式须有学院认定。 4. 优秀奖按参与分计,赛事名称必须写清楚完整,以便加分。 2、科技立项类 包括院格致杯课外科技竞赛,校运河杯课外科技竞赛,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 等级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院级 加分 12 8 4 2 注: 项目负责人加满所有分数,其他成员得分按该层次总分/总人数(包括负责人)计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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