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破坏性地震医疗卫生应急预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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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附件 1: 盐城市破坏性地震医疗卫生应急预案(试行) 为贯彻抗震救灾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 结合的方针, 积极 做好地震灾害前的医学准备,保 证地震灾害发生后医疗救护与卫 生防疫防病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 护人群生 命安全,减少伤残和死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确保 大灾之后无大疫,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盐城市地震应急预案,特制定本 预案。 一、地震灾害前的医疗与卫生应急准备策略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高效、统一的组织保障系统。在市人 民政府的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市卫生局设立抗震救灾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

2、位参加。领 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为盐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提供破坏性地震 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防病工作的建议;协调指导盐城市抗震救灾 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防病工作;组织协调卫生人力、物力、财力, 对灾区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防病工作进行紧急支援。领导小组下 设办公室,与市卫生局应急办合署办公,负责日常工作。 (二)建立抗震救灾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防病技术保障体系 1、制定抗震救灾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防病应急技术预案。市 卫生局组织有关医疗和卫生防病专家,根据本地区可能 发生的地 震级别和造成的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的预测,全面评估本 地区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防病应急反应能力,依照全国破坏性- 2 - 地震医

3、疗救护卫生防疫防病应急预案(试行)的要求,制定本地区 的抗震救灾医疗卫生应急技术预案。 2、组建抗震救灾医疗救护队。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可能发 生破坏性地震地区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分别组建抗震救灾医疗 救护队。医疗救护队以创伤外科为主,适当配备其它相关专业的 临床医护人员。 负责灾害地区指定区域内伤员的分级救治和转运, 开展医疗服务与相应的卫生防疫防病工作。 3、组建抗震救灾卫生防疫防病队。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可 能发生破坏性地震地区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卫生监督机构,组 建抗震救灾卫生防疫防病队和预备队, 卫生防疫防病队由流行病、 预防接种、消杀灭以及环境、饮水、食品和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专 业

4、人员和相关的检验等人员组成。承担指定区域内的 卫生防疫防 病工作。 4、抗震救灾医疗救护队和卫生防疫防病队配备必需的交通、 通讯工具,现场医疗救护设备,消杀灭药械、预防用生物制品,检 验设备和试剂等个人防护物品和必备的生活物资,以保障应急任 务的执行。 5、开展抗震救灾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防病技术培训和应急 演练。为了提高医疗救护队与卫生防疫防病队的技术水平和整体 应急反应能力,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关技能和个人防护知识的专业 培训,适时组织不同规模的模拟演练,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调整。 (三)建立地震灾害医学信息资料库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地区的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当

5、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有- 3 - 关部门负责搜集整理地震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发生后,可能危及生 命与健康的信息资料,并 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政府卫生行政 部门,以供决策和指 导抗震救灾防病工作的进行。 地震灾害医学信息资料库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人口分布和生命统计资料; 2. 卫生资源配置、疾病动态、传染病监测资料; 3. 综合医院传染病科资料; 4. 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资料; 5. 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防病药械的储备资料; 6. 其它相关资料。 (四)做好抗震救灾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防病所需的经费、药 械、血源、物资的筹集、储备和管理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地区卫生

6、局要根 据预测地震可能波及的范围,提出抗震救灾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防病所需经费的测算,药械和物资的储备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 安排落实。 协调有关部门对抗震救灾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防病的 防治药品、设备和消杀灭药械等物资建立网络化管理机制,保障 应急供应。 (五)加强医疗救护与疾病控制机构设施和设备的抗震能力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区,提高医 疗救护与疾病控制机构设施和设备的抗震能力,对重点的医疗救 护与疾病控制机构的重要建筑物、药械储存场所、重要仪器设备 和有毒有害物品保藏设施等进行抗震能力检测,对不符合抗震要 求的要提出解决方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以保障- 4

7、- 其在震后的正常运转和避免发生次生灾害。 (六)开展医学自救、互救和卫生防疫防病的科普知识教育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区,市 卫生 局与宣传部门和红十字会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积极作 用,对公众进行有针对 性的震时医学自救、互救以及 卫生防疫防 病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在特定地区 进行毒物防护、放射 防护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心理应激承受能力。 二、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医疗卫生的应急措施 (一)紧急启动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防病组织系统和保障体系 1、发生破坏性地震地区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防病工作实 施分级管理。 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地震发生地区的市人

8、民政府的领 导下,市卫生局设立的救灾防病领导小组紧急启动,根据所制定 的预案,安排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防病应急 工作。当地震灾区发生特殊医学紧急事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以及事件危害范围和危害严重程度,向地方提供技 术支援,指 导应急救援工作。 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省 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还要负 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灾区对灾区进行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防病的援助。卫生部指 导灾区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防病工作, 必要时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和灾区的实际需要提供紧急支援。特大 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根据国 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 令,卫生部救灾防病领导 小组,从全国 积极

9、组织协调相应的卫生- 5 - 资源,为灾区医疗救 护与卫生防疫防病提供支援。 2、市救灾防病工作 领导小组在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 和同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1)对地震灾害进行快速医学 评估,确定灾害所引 发的重点卫 生问题, 调配相应的专业 救援队伍。 (2)开展医疗救护和 卫生防疫防病工作。 (3)广泛开展社会动员 ,并接受社会各界 为地震灾区医疗救护 与卫生防疫防病捐助的资金、防治 药品器械等, 为地震灾区提供 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防病紧急救援。 (二)地震灾区的医 疗 救护 在当地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指挥领导下,当地医 疗 救护力量与派往灾区的解

10、放军、武警部 队及其他医疗救护队相互 配合,划分抢救区域,重点抢救重伤员,突 击救治中、 轻伤员, 对 灾区伤员进行分级医疗救护。 1、现场抢救。到达现场的医疗救护人员要及时将伤员转送出 危险区,在脱险的同时进 行检伤分类, 标以伤病卡,并按照先救命 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 的原则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 现场抢救的主要措施是止血、包扎、固定和合理搬运,准备转 运至适宜的灾区医院。 2、早期救治。灾区医院对接收的伤员进行早期处理,包括 纠 正包扎、固定,清创、止血、抗休克、抗感染,对有生命危险的伤员 实施紧急处理。灾区医院要做好救治伤员的统计汇总工作,及 时 上报。 3、伤员后送。超出灾区医院救

11、治能力的伤员,灾区医院要写- 6 - 好病历,在区救灾防病 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及 时将其转往就近 或后方的医院,并妥善安排转运途中的医疗监护。 (三)地震灾区 卫生防疫防病工作 地震灾区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 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卫 生防疫防病专业人员实施卫生防疫措施。 1、紧急建立震后疾病 监测系统, 组织开展震区现场流行病学 调查,对灾区可能发生的 传染病及其危险因素进行分析、 预测,并 提出防制措施。 2、加强疫情报告,实行灾区疫情专报制度。在灾区工作的医 疗卫生人员按要求向指定的卫生机构报告疫情, 对重点传染病和 急性中毒事故等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一旦 发生重大

12、疫情和特 殊医学紧急事件,市卫生局及 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卫生 行政部门,以便及时组织 力量开展调查处理,迅速控制和扑 灭疫 情。 3、加强饮水卫生监 督管理。及时确定可供饮用的水源,定期 开展饮用水源的卫生状况监测。 对分散式供水用漂白粉或漂白粉 精片等进行消毒。 4、加强食品卫生监 督管理和宣传教育。 对灾区的食品进行抽 检,及时发现和处理污染食品,消除食物中毒的隐患, 预防食物中 毒和其它食源性疾患。 5、指导开展环境的 卫生清理。加强灾民聚集地的厕所及垃圾 场的设置和管理。尽量利用尚存的储粪设施储存粪便,在灾民聚 集地选择合适地点搭建临时应急厕所,并及 时对粪便进行卫生处- 7

13、- 理或掩埋。肠道传染病病人的 粪便必须进行消毒处理。做好人、畜 尸体的掩埋,对患传 染病死亡的尸体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当发生有毒有害化学物 质泄露或放射性污染时, 组织专业 人员尽快判定危害范围,开展 监测,指 导防护。 7、加强对蚊、蝇、鼠等病媒生物的 监测,安全合理使用 杀虫、 灭鼠药物,采用多种措施,及时有效开展杀虫、 灭鼠等工作。 8、认真做好对参加救灾防病医 疗卫生人员的自身防护。 (四)开展 卫生防疫防病知 识的宣传 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 对灾区群众进行 健康教育和卫生防疫防病知识的宣传,最大限度地提高宣 传教育 的覆盖面,提高群众自身防护、自我保健意

14、 识和心理调节能力。 三、地震灾害后期的医疗卫生工作 (一)灾后医 疗卫生机构的恢复和重建工作 1、派往灾区的医疗 救护队在完成医疗救护任务撤离灾区前, 须做好与灾区医疗机构的交接工作,确 保 灾 区 伤 病 员 医 疗 工 作 的 延 续 性 。 2、灾区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与 设施的恢复和重建工作,要在当 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纳入地方政府灾后重建整体计划, 统一 规划,优先安排,确保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防病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灾后 伤病伤残人 员的治疗与康复 1、继续做好灾区留治 伤病员的治疗工作。可以采取 门诊、巡 回医疗、家庭病床等多种形式,对伤病员进行检查、治 疗,同 时还 要对发现

15、的漏诊伤病员及时治疗。 2、对于转送至后方医院的 伤病员, 进行系统检查, 优化治疗- 8 - 措施。对需要长期治 疗的伤员制订出相应的康复治疗计划。根据 灾区恢复情况,后方医院可按照市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 将基本痊愈的伤员分批转送回当地,并与当地医疗机构做好衔接 工作。 3、当地医疗卫生人 员须对伤愈出院的伤病员进行回访、复 查, 对有功能障碍的伤员指导他们科学地进行功能锻炼,促 进康复。 对因地震造成精神疾患的病人给予心理康复治疗。 (三)灾后的 卫生防疫防病工作 市卫生局要组织开展与健康相关的灾害后果评价, 继续做好 卫生防病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1、迅速恢复和重建疾病监测

16、系统。 (1)要尽快恢复县、 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加 强对传染 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各个环节的督导检查,落 实各项防病措施。 (2)继续加强灾区重点 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防患于未然。 临时组建的疾病监测系统的工作要逐步移交给恢复重建后的疾 病预防控制机构。 (3)加强疾病监测与 报告工作,及 时评价和反馈监测信息。 报 告内容包括法定报告传染病、人口的 暂时居住和流动情况、主要 疾病的流行动态、居民临时 居住地周围的啮齿动物和媒介生物消 长的情况等。 2、广泛开展群众性 爱国卫生运动。按照“政府组织,地方 负责, 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 类指导”的工作方 针,整治临时居住区和公共 场所的环境卫生,清运垃圾 污物,做好 人畜粪便、垃圾的无害化 处理;消灭蚊、 蝇孳生地,开展居住地及- 9 - 其周围的灭鼠工作,努力消除 传染病可能发生或传播的条件。 3、加强食品卫生和 饮水卫生监督管理。 (1)强化对食品的生 产、加工和 经销卫生监督管理以及从业人 员的健康体检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 (2)尽快恢复和重建 饮用水供应系统,加 强饮用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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