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产科工作制度及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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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陕西省产科工作制度及人员职责第一部分 产科工作制度 一、爱婴医院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条标准,贯彻爱婴医院十条标准,倡 导对6个月内婴儿进行纯母乳喂养,以实现婴儿的最佳生长、发育和健康。 1、加强产科门诊孕期母乳喂养营养指导,使孕妇掌握母乳喂养的方法和技巧,为 哺乳做好物质准备。 2、做好入院时产前健康教育,母乳喂养纳入住院告知内容,使孕妇及家属认识到 母乳喂养的好处、重要性及可能性,建立产后母乳喂养的决心及信心。 3、做到早开奶。产后30分钟内开始早期吸吮并再次宣教母乳喂养的重要性,介绍 母婴同室的好处,增加产妇信心。剖宫产产妇清醒后半小时内实施早吸吮。 4、坚持母婴

2、同室。凡无母乳喂养禁忌症的母亲及无特殊医疗护理处理必要的新生 儿,应在产后2小时送入母婴同室。母婴同室的婴儿应与母亲24小时在一起。实行早吸 吮,指导按需哺乳。 5、做好母乳喂养的宣教指导。医护人员应掌握母乳喂养有关知识,并不断更新, 指导产妇掌握母乳喂养技巧,鼓励多吸吮,促进乳汁分泌。 6、新生儿病房仍应坚持母乳喂养,允许母亲亲自喂养病儿。 7、医护人员应随时指导母乳喂养,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如奶胀、奶头疼痛等,并 指导将多余的乳汁或不能亲自喂哺孩子时将乳汁挤出,收集后存入奶库,放冰箱内标 明收集时间,冷藏母乳2-4,可保存24小时。 8、除有医学指征外,禁止给新生儿吃母乳以外的任何食物或饮料

3、。实行母乳喂养, 病房不得出现奶瓶、奶头及奶粉,禁止使用橡皮奶头、奶瓶或之使用奶头作安慰物, 禁止任何形式的代乳品喂养宣传。 9、产后42天访视检查产妇时,应检查实施母乳喂养的情况并予以咨询指导。 10、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 办法,不得宣传、销售母乳代用品,不得接受奶粉厂商的馈赠。 11、落实岗位责任,将母乳喂养开展情况、环节质控纳入工作质量考核内容。2 二、产科工作制度 1、依法执业,依德行医,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产科各级各 类医护人员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助产技术操作规范和流程。 2、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医疗工作实行三级医师

4、负责制和住院医师24小时负责制。 有条件的实行住院总医师负责制。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禁擅离职守。 3、科主任至少每周查房一次。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主治医师 至少每天上午查房1次;住院医师每天早晚查房,危重和术后孕产妇随时巡视。 4、新入院孕产妇24小时内完成病历书写。按时查房、书写病程记录,对疑难危 急重孕产妇及时组织会诊、讨论,并及时报告院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坚持重大手术 审批、术前讨论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和各项医疗质量登记,严防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5、医疗服务中要认真履行知情告知义务,维护孕产妇的健康权益。 6、建立质量控制管理小组,科主任为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全

5、程监控 科室医疗服务质量,对重点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做好监控记录,重大事件及时上报院 质量管理部门。定期评价医疗安全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7、落实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知情隐瞒 不报,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8、认真做好分娩登记、出生缺陷登记、妇幼卫生监测等相关资料的登记、分析、 上报。 9、认真作好实习带教、技术培训、指导等工作,注意保护孕产妇隐私。 10、及时完成上级部门的指令性工作。 三、产科业务培训制度 1、制定产科业务培训计划,落实三基三严培训及产科适宜新技术培训。 2、采用科内讲座、专题讨论、操作演练、进修汇报等多种形式进行院内培训。 3、有计划安排医护人

6、员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以提高学术水平。 4、全体医护人员,每年应接受母婴保健相关知识培训。 5、科室每年应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考核。3 6、建立产科工作人员业务技术培训档案。 四、宣教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戴胸卡。 2、保持宣教室安静、整洁、舒适、温馨,室内设施齐全、完好。 3、认真履行职责,按时播放规定的影像资料。有宣教教材,宣教室工作人员应经 过相关培训。 4、宣教室应悬挂母乳喂养的三个十条规定,积极组织孕妇及家属参加孕妇学校, 掌握孕产期保健及母乳喂养知识。 5、认真填写各种登记册及评估表,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定期评估宣教效

7、果,并进行改进。 五、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1、医务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戴胸卡。 2、诊室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完好备用,不得放置与诊疗无关的物品。 3、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师应全面诊查孕产妇,及时处理,特殊情况应及时 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处理。 4、做好早孕建册登记,开展孕期保健服务,规范填写保健手册、门诊日志。 5、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进行高危评分,对高危孕妇实行专册登记并在 保健手册上作高危妊娠标记。筛查出的高危妊娠孕妇应转入“高危妊娠门诊”诊治。 凡妊娠禁忌者应尽早动员终止妊娠。 6、做好产前检查、遗传咨询及孕期保健、营养、心理健康指导等工作。 7

8、、做好母乳喂养宣教、产后42天健康检查及产后康复工作。 8、做好孕期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9、严禁对胎儿进行非医学指征的性别鉴定。 六、高危妊娠门诊管理制度 1、高危门诊接诊医师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 各项技术操作规程。4 2、医务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带标识。 3、诊室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完好备用。不得放置与诊疗无关的物品。 4、准确进行高危评分,认真做好高危妊娠保健指导与咨询,并预约下次就诊时 间。 5、认真做好高危妊娠市、县、乡三级(双向)转诊,充分利用网络等多种形式, 及时完成逐级报告、日常监护及定期随访

9、。 6、做好高危孕妇的登记及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七、产房工作制度 1、产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助产人员不得擅自离开产房。 2、产房应严格按照限制区、半限制区、非限制区,进行区域划分,标识明晰,严 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3、工作人员进入产房,必须穿戴产房专用的工作服及口罩、帽子、鞋。产妇也应 更换衣、裤、鞋,方可入产房。 4、检查产妇前后要洗手。接产或手术时严格遵守外科手消毒制度及无菌操作规范。 5、孕妇分娩时必须有2名以上医务人员参与接生,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6、产房应配备与功能任务相符合的用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做到专人保管,定期 检查,及时补充和更换。 7、严格交接

10、班制度,实行孕产妇床头交接。接班者应测量血压、胎心,并记录和 签名。 8、患传染病的孕产妇应在隔离待产室、隔离分娩室待产分娩。年分娩量小于500 人次未设隔离分娩室的,应按隔离技术规范护理和助产,所有物品应严格按照消毒灭 菌要求单独处理。 9、新生儿出生后由助产人员进行常规检查,检查后立即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并系 好腕带,盖足印,认真核对。进行早接触、早吸吮。严禁产科医生对新生儿做出出生 缺陷诊断。出生缺陷应由新生儿(儿)科医生诊断,必要时经会诊或由上级医院确诊。5 10、接产后,助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产程、分娩经过和新生儿评分情况。 11、分娩后产妇与新生儿在产房观察2小时,由助产人员进行监护

11、,无特殊情况, 在家属陪同下送回病房,与病房护士同时检查核对新生儿性别、手腕标识和产妇情况, 进行交接,交接时需三方签字确认。新生儿必须交给产妇或监护人,严禁家属不在场 的情况下交接新生儿。 12、严禁产房工作人员出售胎盘。严禁死婴、死胎按医疗废弃物处理。对分娩过 程中产生的死胎、死婴,必须填写死胎、死婴处理知情同意书 ,按殡葬管理条例 处理。交接环节记录必须完整,并由当事各方签字确认。 13、严禁产科工作人员接收弃婴。无主弃婴应联系公安、民政等部门,按有关规 定妥善处理。 14、落实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知情隐瞒 不报者应承担相应责任。 八、待产室工作制度 1

12、、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舒适、温馨,定期消毒。 2、严密观察每位产妇的胎心、宫缩与产程进展,并如实做好记录。如有异常情况, 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3、积极开展导乐服务,做好母乳喂养宣教工作。 4、进行心理护理,增强产妇自然分娩的信心。 5、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时应测血压、听胎心,并做好记录。 6、及时将符合分娩条件的产妇送入分娩室。 7、未设立隔离待产室的,应对患传染病的产妇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 制度。 九、隔离待产室工作制度 1、患传染病的产妇应在隔离待产室待产,按隔离技术规程护理和助产, 2、严格执行消毒灭菌制度和一次性物品的无害化处理,所有物品应严格按照消毒 灭菌要求单独处理。6

13、3、隔离待产室除应有正常待产室工作流程外,还应有艾滋病孕产妇分娩处理流程、 乙肝孕产妇处理流程、梅毒孕产妇处理流程及患有其他传染病孕产妇处理流程。 4、严密观察每位产妇的胎心、宫缩与产程进展,并如实做好记录。如有异常情况, 及时报告值班医师。 5、进行心理护理,增强产妇自然分娩的信心。 6、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时应测血压、听胎心,并做好记录。 7、及时将符合分娩条件的产妇送入隔离分娩室 十、分娩室工作制度 1、分娩室应有以下抢救程序:产科失血性休克抢救程序;水栓塞抢救程序; DIC抢救程序;子痫抢救程序;心衰抢救程序;心、肺、脑复苏程序;新 生儿复苏程序。 2、分娩室应配备与功能任务相符合的物

14、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固定位置,专人保 管 ,定期检查、维修,及时补充和更换,不得外借。 3、保持分娩室清洁,每日空气消毒,每周大清扫1次,产后及时消毒处理。 4、严密观察产程,指导产妇合理用力。产妇在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 告值班医师。每位产妇分娩时均应做好新生儿复苏的准备。 5、产包打开1小时,产妇未分娩者,应更换产包再进行接生。 6、新生儿出生后由助产人员进行常规检查,检查后立即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并系 好腕带,盖足印,认真核对。行早接触、早吸吮。严禁产科医生对新生儿做出出生缺 陷诊断。出生缺陷应由新生儿(儿)科医生诊断,必要时经会诊或由上级医院确诊。 7、分娩后产妇与新生儿在产房观

15、察2小时,由助产人员进行监护,无特殊情况, 在家属陪同下送回病房,与病房护士同时检查核对新生儿性别、手腕标识和产妇情况, 进行交接,交接时需三方签字确认。新生儿必须交给产妇或监护人,严禁家属不在场 的情况下交接新生儿。 8、助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分娩记录、新生儿记录、出生记录。 9、每次分娩结束,均应及时整理用物,产床、被服行常规清洁消毒,各种物品归 原位。7 十一、隔离分娩室工作制度 1、患传染病的产妇应在隔离分娩室分娩,按隔离技术规程护理和助产,所有物品 应严格按照消毒灭菌要求单独处理。 2、隔离待产室除应有患传染病孕产妇分娩工作流程外,还应有艾滋病孕产妇分娩 处理流程、乙肝孕产妇分娩处

16、理流程、梅毒孕产妇分娩处理流程。 3、隔离分娩室应配备与功能任务相符合的物品、药品和急救设备,一次性产包、 隔离衣、防护镜、防护服、防护鞋,固定位置,专人保管 , 定期检查、维修,及时补 充更换,不得外借。 4、工作人员进入隔离分娩室,必须穿专用衣、裤、鞋,戴好工作帽、口罩。 5、产包打开1小时,产妇未分娩者,应更换产包再进行接生。 6、严密观察产程。产妇在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值班医师。每位 产妇分娩时均应做好新生儿复苏的准备。 7、新生儿出生后由助产人员进行常规检查,检查后立即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并系 好腕带,盖足印,认真核对。进行早接触、早吸吮。严禁产科医生对新生儿做出出生 缺陷诊断。出生缺陷应由新生儿(儿)科医生诊断,必要时经会诊或由上级医院确诊。 8、分娩后产妇与新生儿在产房观察2小时,由助产人员进行监护,无特殊情况, 在家属陪同下送回病房,与病房护士同时检查核对新生儿性别、手腕标识和产妇情况, 进行交接,交接时需三方签字确认。新生儿必须交给产妇或监护人,严禁家属不在场 的情况下交接新生儿。 9、助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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