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清查工作的通知

上传人:xzh****18 文档编号:34778206 上传时间:2018-03-01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清查工作的通知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清查工作的通知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清查工作的通知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清查工作的通知》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清查工作的通知(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清查 工作的通知 各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属中职学校(高职院校中专部):自200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贯彻落实以来,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 得到了普遍的资助,促进了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2009年秋季以来,中央、 省就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组织了多次专项检查,通过督促整改, 我省中等职业学校资助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近期,教育部对我省部分中职学 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在调研中发现了一些问题,有些 问题还比较严重。为进一步规范中职资助工

2、作,确保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 的落实,经研究,决定对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清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中职学校2009年秋季至2012年春季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 实情况,以及市、县(市、区)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二、清查内容1、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受助学生资格审定情况,重点检查非全日制学生 以及高龄段(一年级19周岁以上,二年级20周岁以上)、低龄段(一年级14周 岁以下)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享受资助情况;2、中职国家助学金规范化发放情况;3、学籍异动处理及流失学生申领国家助学金情况;4、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3、5、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结余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6、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学生已交纳学费的退费情况; 7、受助学生资助档案管理情况。三、时间安排此次清查采取全面普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全面普查(6月18日至6月30日)。各地、各校严格根据清查范 围和内容开展全面查普和自查自纠。各中职学校按照要求,向同级学生资助管理部 门上报自查自纠情况,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对所属中职学校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指 导和督促,并进行全面普查。各设区市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于7月1日前将本市自查 自纠书面报告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第二阶段:重点抽查(6月18至6月30日)。与全面普查同步进行,省

4、学生 资助管理中心将组成检查组对省属中职学校(含高职院校中专部)及部分市、县 (市、区)中职学校进行抽查,各市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应对所辖县(市、区)中职 学校有重点的进行抽查。(在两年内有上级批转的信访、投诉、举报的;超龄和低 龄学生现象突出的;在普查中发现问题突出和上级认为有必要检查的为必查学校)。 在抽查中反映的问题如有必要可向前追溯。对抽查结果在本地区内予以通报并就检 查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第三阶段:整改落实(7月1日至7月15日)。各县(市、区)应督促学校 按照自查自纠和教育主管部门清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 市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市级汇总后于7月16日前报省学生

5、资助管理中心。四、检查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清查工作。对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开展全面清查是落实 国家资助政策、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维护学生权益的重要手段,是规范全省中职学 生资助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的必要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清查工作,认真制定 本地清查工作方案,加强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组织人员 对县(市、区)所辖学校中职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抽查,确保清查工作取得 实效。 2、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各中职学校要按照工作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客观反映 学校落实资助政策的真实状况,做到数据准确、情况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各级学 生资助管理部门要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

6、式广泛了解学校自查情 况,不走过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3、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通过清查要及时发现问题,并针对问题采取相应的整 改措施。要通过整改,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明确中职资助对象,杜绝“超范围” 资助现象;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在学籍注册、资助对象申报和审核等方面要严格 把关;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银行等部门的沟通,保证财政配套资金及时落实、资助 卡及时办理和助学金及时发放;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中的有关失职行为 要严肃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4、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各级教育部门要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要通过检查 彻底摸清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结余资金的底数,清查的结余资金,要如数按原 拨付渠道退回。对在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资助资 金等违规、违纪问题,要按照“主动报告从轻、故意隐瞒从重”的原则及时作出处 理。对重大违纪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