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培训讲稿:福利供给模式改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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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干部培训讲稿:福利供给模式改革(下) 四、慈善福利发展及其供给改革 今年12 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这个法从起草到通过经 历了漫长的11 年,作为慈善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慈善法创新了慈善事业的体 制机制,解决了一些多年制约慈善事业特别是慈善组织发展的问题,它的颁布和实施必将 进一步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和慈善福利的健康发展。 这部慈善法有以下十大亮点,一个是界定了慈善,使慈善和公益并行不悖,慈善是中 华民族的一种传统文化,是一种理念,一种道德,也是一种活动和事实的存在。1999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颁布以后,公益有了法律的界定而被普遍的使用,根 植在中华

2、民族传统文化之中的慈善也呼唤法律的界定,而这次慈善法就解决了这个问 题。本法所称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 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一,包括扶困、济贫。二,包括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 三,包括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四,促进教育 、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 境。六,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 慈善法对于慈善的界定基本上等同于公益事业捐赠法对公益的界定的。如此一来 慈善法不仅仅是雪中送炭,也包括了锦上添花,不仅仅是授人以鱼,也是授人以渔, 就是说给人一条鱼,或者是第

3、二种是教人打鱼的方法。慈善法使小慈善变成了大慈善 ,从此慈善登上了法律,慈善与公益并行不悖。 第二个,明确了慈善组织的组织形式,明确了设立的条件和程序,明显降低了门槛。慈 善法明确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基金会、社会团体 、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从逻辑关系上分析,首先慈善组织是非营利组织,其次 慈善组织是以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组织。第三在组织形态上,慈善组织要么是基金会 ,要么是社会团体,要么是社会服务机构,也就是我们通俗讲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慈善组织与一般非营利组织的根本区别是以慈善活动为宗旨,基金会以公益事业为目的, 全部属于慈善组织。部分以慈善活动为宗

4、旨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 也属于慈善组织的范畴,当然,是否登记为以慈善活动为宗旨是发起人的一种自主选择。 关于慈善组织的设立,慈善法规定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同时 规定,本法规定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 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其中没有规定直接登记还是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仔细阅读通篇的慈善法没有出现业务主管部门这样的概念, 也没有对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做出规定。已经颁布实施多年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社 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这三部行政法规都在总则 一章界定了业务主管单位,并在其后的章节里规定了业务主管单位,对比慈善法与上 面三部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可以推定,对慈善组织实行直接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 的前置审批,改变了实施多年的社会组织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直接登记使成立慈善组织 更容易,慈善组织以后将会大量涌现,当然,还需要行政法规与之相衔接。 第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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