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会计处理研究

上传人:xzh****18 文档编号:34452612 上传时间:2018-02-24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bt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会计处理研究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bt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会计处理研究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bt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会计处理研究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bt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会计处理研究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bt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会计处理研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bt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会计处理研究(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BT 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会计处理研究一 、 什 么 是 资 产 证 券 化 资 产 证 券 化 是 指 将 缺 乏 流 动 性 但 能 产 生 可 预 见 的 稳 定 的 现 金 流 的 资 产 , 比 如 贷款 或 应 收 账 款 , 通 过 结 构 性 重 组 , 转 变 为 可 以 在 金 融 市 场 上 销 售 和 流 通 的 债 券 型 证券 , 并 据 以 融 资 的 过 程 。 在 这 一 过 程 中 , 发 起 人 将 证 券 化 资 产 转 让 给 特 设 机 构( SPE) , SPE 将 该 资 产 所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作 为 担 保 向 投 资 者 发 行 资

2、产 支 持 证 券 , 并且 以 发 行 收 入 购 买 证 券 化 资 产 , 最 终 以 证 券 化 资 产 所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收 入 偿 还 投 资 者 。二 、 发 展 BT 项 目 资 产 支 持 收 益 专 项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产 品 的 必 要 性 2005 年 8 月 , 我 国 首 支 真 正 意 义 上 的 企 业 资 产 证 券 化 产 品 联 通 收 益 计划 成 功 发 行 , 标 志 着 我 国 企 业 资 产 证 券 化 的 发 端 。 2013 年 3 月 15 日 , 我 国 证监 会 发 布 证 券 公 司 资 产 证 券 化 业 务 管

3、理 规 定 , 至 此 , 经 历 了 近 9 年 政 策 演 变 ,证 券 公 司 资 产 证 券 化 业 务 终 于 实 现 常 规 化 。 而 基 建 项 目 相 关 资 产 证 券 化 项 目 在 目 前存 在 较 强 的 市 场 需 求 , 由 于 地 方 政 府 债 务 平 台 问 题 近 期 受 到 监 管 层 高 度 关 注 , 原 有的 融 资 方 式 受 到 一 定 程 度 的 限 制 , 地 方 政 府 的 基 建 计 划 短 时 间 内 又 不 会 出 现 明 显 放缓 或 收 紧 ,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这 一 创 新 业 务 可 以 有 效 脱 离 银 行 体

4、系 , 因 此 成 为 填 报 基 建领 域 融 资 缺 口 的 热 门 工 具 之 一 。 本 文 预 对 基 建 项 目 的 BT 运 作 方 式 下 的 资 产 证 券化 的 计 划 管 理 人 与 特 定 原 始 权 益 人 的 会 计 处 理 分 别 进 行 分 析 与 探 讨 , 以 方 便 财 务 人员 在 实 务 中 的 应 用 。 三 、 BT 项 目 资 产 证 券 化 简 介 BT 是 指 投 资 者 通 过 政 府 BT 项 目 招 投 标 , 中 标 取 得 BT( 即 “建 设 移 交 ”方 式 ) 建 设 的 投 资 者 ( 承 包 人 ) 负 责 建 设 资 金

5、 的 筹 集 和 项 目 建 设 , 并 在 项 目 完 工 经验 收 合 格 后 立 即 移 交 给 建 设 单 位 通 常 为 政 府 ) , 建 设 单 位 向 BT 建 设 的 投 资 者( 承 包 人 ) 支 付 工 程 建 设 费 用 和 融 资 费 用 , 支 付 时 间 由 BT 建 设 双 方 约 定 , 即 在规 定 时 间 建 成 后 由 政 府 或 政 府 授 权 的 项 目 业 主 按 协 议 回 购 。 由 于 公 路 、 桥 梁 的 投 资建 设 周 期 较 长 , 资 金 占 用 量 大 , 因 此 投 资 者 面 临 的 资 金 压 力 重 。 BT 项 目

6、的 投 资者 有 关 政 府 回 购 款 的 债 权 性 投 资 具 有 现 金 流 稳 定 、 风 险 小 , 信 用 等 级 高 的 特 点 , 适合 作 为 基 础 资 产 推 行 资 产 证 券 化 专 项 计 划 为 企 业 融 资 。 四 、 以 实 例 说 明 会 计 处 理 ( 一 ) 专 项 计 划 投 资 形 式 管 理 人 与 特 定 原 始 权 益 人 签 订 专 项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资 产 买 卖 协 议 , 约 定 管理 人 代 专 项 计 划 购 买 基 础 资 产 ; 特 定 原 始 权 益 人 在 专 项 计 划 成 立 、 且 收 到 管 理 人 代

7、专 项 计 划 支 付 的 专 项 计 划 资 金 后 , 即 应 将 其 合 法 所 有 的 基 础 资 产 转 让 给 专 项 计 划 并由 管 理 人 代 为 持 有 。 专 项 计 划 存 续 期 内 , 特 定 原 始 权 益 人 须 开 设 专 门 的 银 行 账 户 接收 基 础 资 产 的 现 金 收 入 并 向 专 项 计 划 专 用 账 户 全 额 划 转 。 ( 二 ) 专 项 计 划 实 例 某 公 路 建 设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Z 公 司 ) 以 BT 项 目 回 购 款 及 其 从 权 利 发 起 设 立资 产 证 券 化 专 项 计 划 。 按 照 Z

8、公 司 与 专 项 计 划 管 理 人 某 证 券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X公 司 ) 签 订 的 基 础 资 产 转 让 协 议 , Z 公 司 将 其 拥 有 的 4 个 BT 项 目 回 购 款 及其 从 权 利 转 让 给 公 司 , 且 不 带 追 索 权 。 根 据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系 列 法 律 文 件 安 排 , Z公 司 对 回 购 现 金 流 量 已 放 弃 控 制 , 在 专 项 计 划 存 续 期 内 , 基 础 资 产 转 让 协 议 所 涉 及 BT 项 目 回 购 款 的 现 金 全 部 由 公 司 收 取 。 该 专 项 计 划 发 行 的 受 益

9、 凭 证 有 优先 级 和 次 级 两 种 。 次 级 受 益 凭 证 由 Z 公 司 全 额 认 购 、 持 有 , 在 计 划 存 续 期 内 不 得转 让 。 专 项 计 划 在 进 行 现 金 流 分 配 时 , 先 偿 还 优 先 级 受 益 凭 证 持 有 人 的 本 金 、 预 期收 益 及 专 项 计 划 相 关 费 用 , 剩 余 金 额 再 偿 付 次 级 受 益 凭 证 持 有 人 。 1.特 定 原 始 权 益 人 的 会 计 处 理 。 ( 1) 出 售 基 础 资 产 : 按 照 管 理 人 支 付 的 购 买基 础 资 产 款 项 与 账 面 基 础 资 产 的

10、差 额 记 入 “营 业 外 收 入 -债 权 转 让 收 入 ”。 特 定原 始 权 益 人 购 买 的 次 级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对 应 的 基 础 资 产 , 不 应 视 作 相 应 资 产 的 风 险 报酬 已 全 部 转 移 , 相 关 基 础 资 产 未 实 现 的 转 让 收 益 设 置 “其 他 应 付 款 -次 级 资 产 支持 证 券 受 益 ”科 目 进 行 核 算 , 我 们 认 为 该 部 分 收 益 可 按 次 级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发 行 金 额占 总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总 额 的 比 例 确 认 , 具 体 会 计 处 理 如 下 : 借 :

11、银 行 存 款 贷 : 长 期 应 收 款 xxBT 项 目 营 业 外 收 入 债 权 转 让 收 入 其 他 应 付 款 次 级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收 益 ( 2) 购 买 次 级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借 : 持 有 致 到 期 投 资 次 级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贷 : 银 行 存 款 ( 3) 专 项 计 划 存 续 期 间 , 特 定 原 始 权 益 人 收 到 基 础 资 产 现 金 收 入 的 会 计 处 理 :专 项 计 划 存 续 期 间 , 特 定 原 始 权 益 人 收 取 的 基 础 资 产 现 金 收 入 将 直 接 进 入 监 管 账 户 ,并 由

12、 监 管 银 行 于 收 款 当 日 全 额 划 转 至 专 项 计 划 专 用 账 户 , 原 始 权 益 人 可 设 置“其 他 应 付 款 代 收 基 础 资 产 现 金 ”科 目 进 行 核 算 。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 借 : 银 行 存 款 贷 : 其 他 应 付 款 代 收 基 础 资 产 现 金 借 : 其 他 应 付 款 代 收 基 础 资 产 现 金 贷 : 银 行 存 款 ( 4) 专 项 计 划 存 续 期 满 时 收 回 专 项 计 划 专 用 账 户 剩 余 金 额 时 , 专 项 计 划 账 户 余额 中 包 含 了 原 出 售 基 础 资 产 时 未 确

13、认 的 次 级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包 含 的 投 资 收 益 , 亦 包 含历 年 账 户 的 存 款 利 息 。 借 : 银 行 存 款 其 他 应 付 款 次 级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收 益 贷 : 持 有 致 到 期 投 资 次 级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收 益 该 笔 业 务 核 算 时 需 要 考 虑 到 因 该 专 项 管 理 计 划 仅 针 对 计 划 成 立 次 日 起 四 年 内 对项 目 回 购 方 要 求 的 基 础 资 产 现 金 收 入 , 故 特 定 原 始 权 益 人 在 该 计 划 成 立 时 应 对 与 计划 有 关 的 四 个 项 目 分

14、 别 设 立 台 账 , 详 细 核 算 自 项 目 开 始 进 行 至 审 计 确 认 基 础 资 产 现金 收 入 以 及 历 年 项 目 回 购 方 已 支 付 的 基 础 资 产 现 金 收 入 , 以 保 证 原 始 权 益 人 账 面 结存 的 有 关 BT 项 目 余 额 和 已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的 正 确 性 。( 5) 支 付 一 次 性 相 关 费 用 : 可 在 转 让 收 益 中 扣 除 , 但 与 次 级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相 关 的 费用 可 按 比 例 记 入 “其 他 应 收 款 -次 级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收 益 ”, 会 计 处 理 如

15、下 : 借 : 营 业 外 收 入 债 权 转 让 收 入 其 他 应 收 款 次 级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收 益 贷 : 银 行 存 款 等 以 上 基 础 资 产 的 转 让 不 影 响 特 定 原 始 权 益 人 根 据 有 关 税 务 规 定 计 算 缴 纳 营 业 税金 。 ( 6) 对 专 项 管 理 计 划 的 收 益 计 提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借 : 投 资 收 益 债 权 转 让 收 益 贷 : 应 交 税 金 2.管 理 人 的 会 计 处 理 。 关 于 管 理 人 的 会 计 科 目 设 置 : ( 1) 专 项 计 划 设 置 “实 收 基 金 ”科 目

16、 , 核 算 募 集 到 的 资 金 本 金 及 期 末 募 集 资金 本 金 的 余 额 。 ( 2) 专 项 计 划 设 置 “专 项 投 资 ”科 目 , 核 算 专 项 计 划 对 BT 项 目 合 同 债 权的 投 资 额 及 期 末 的 投 资 余 额 。 ( 3) 专 项 计 划 设 置 “投 资 收 益 ”科 目 , 核 算 基 础 资 产 产 生 的 现 金 收 入 及 原 始权 益 人 根 据 资 产 买 卖 协 议 的 约 定 向 专 项 计 划 账 户 支 付 的 差 额 款 项 。 ( 4) 专 项 计 划 设 置 “利 息 收 入 科 目 , 核 算 专 项 计 划 存 续 期 间 收 取 的 基 础 资 产现 金 收 入 在 专 项 计 划 专 用 账 户 中 存 款 利 息 。 ” ( 5) 专 项 计 划 设 置 “管 理 人 报 酬 ”、 “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贸易/财会 > 资产评估/会计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