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无效劳动合同案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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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如何处理无效劳动合同案析吴某凭着一张假文凭和某公司签订了 3 年的劳动合同,从事新产品开发工作。考虑到他的学历背景,合同中没有约定试用期,规定公司每月支付吴某 5000 元工资。工作了没几天,吴某就感觉力不从心,他对研发一窍不通,根本做不了这个工作,于是,他以需要熟悉一下公司情况以及客户需求状况为由请求公司给他安排一个简单点的工作,公司领导对他脚踏实地、潜心钻研的态度大为赞赏,给他调了一个非常简单的工作。结果一个月快过去了,这个简单工作他也做不好。公司发现吴某的实际工作能力与他的文凭很不相符,就开始怀疑他的学历。经过核实,公司证明了吴某的文凭是伪造的。于是,公司决定与他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拒绝

2、向他支付已经工作了的一个月的工资。吴某不同意,与公司进行交涉,说到:“我已经工作了 1 个月,为什么不发给我工资?”要求公司立即支付合同中约定的工资 5000 元。公司领导说:“你用伪造的学历欺骗了公司,公司完全可以辞退你!你故意欺诈,别说 5 000 元,就是一分钱也不会给你的!再说了,你的欺诈给公司造成了不小的损失,你还应当给公司赔偿呢!”双方到了劳动仲裁委员会,该委员会裁定吴某伪造学位证书属于欺诈行为,该劳动合同无效。但是,公司需要按照简单岗位的工资标准向吴某支付一个月的劳动报酬;对于吴某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要按照实际损失额度进行赔偿。案例分析2这是一个关于如何处理无效劳动合同的案例。劳动

3、合同法明确规定了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一)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法第 27 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现实中,除了劳动合同主体不合格以外,更多的情况是合同的部分条款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其他部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根据本条规定:首先,如果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无效,该部分内容具有相对独立性或可分性,则该部分无效但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其次,如果合同中部分无效的条款具有不可分性,或当事人约定把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为劳动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那么该劳动合同的部分无效将导致整个劳动合同的无效。再次,如果劳动合同的目的是违法的,严重违背劳动合同法的基

4、本原则,或者决定部分合同内容的效力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则该劳动合同也应该被确认为无效。所以,劳动合同部分无效是否影响其他部分效力,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本条规定为解决劳动合同部分无效提供了法律依据,也避免了一方当事人以个别条款或部分条款无效而主张否定整个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可能性。企业应当避免约定无效条款,对于部分无效的条款可以进行修改或删除,对于有效的部分,如果有履行的义务,应当继续履行。(二)合同无效,已付出劳动的应支付报酬3劳动合同法第 28 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虽然

5、无效的劳动合同不受国家法律的认可和保护,但是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已经付出了劳动,而劳动具有不可收回和返还性,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可能恢复到劳动合同订立前的状态;而且,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已经物化在用人单位的产品和服务当中,转化为用人单位的财产。如果因为合同无效而不承认劳动者的这部分劳动成果则有失公平原则,可能会导致一些用人单位通过订立无效的劳动合同剥削劳动者的劳动成果的现象。所以,为了消除用人单位这一不良动机,避免用人单位免费使用劳动力,做了本条规定,即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只要劳动者已经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支付标准,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

6、酬确定。对于报酬支付标准的规定,体现了劳动报酬支付中对“同工同酬”原则的贯彻和执行,即与本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享受相当的报酬待遇。根据本条规定,本案中吴某在公司工作了 1 个月,公司既不能一分钱报酬不支付,也无须让他享受 5000 元的工资标准,而应当按照吴某所从事的简单工作的相同或相近岗位员工的工资标准向他支付劳动报酬。这对于企业来说,要从思想认识上纠正“合同无效就不用支付劳动报酬”的错误观念,尊重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建立起平等、和谐的劳动关系。(三)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责任4劳动合同法第 86 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 26 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条说明由于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给另一方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合情合理,据此,本案中,由于吴某的欺诈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吴某按照实际损失额度进行赔偿。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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