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品相关规定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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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禁止在对外活动中送礼、受礼的决定中发【1980】63 号-三、在外国人、华侨或港澳商人主动赠送礼品时,应向其说明党和国家的制度规定,婉言谢绝。确实难以谢绝的,则所收礼品不论大小、多少,一律交公(包括外事单位和外贸机构按国外通例接受的礼品) ;取消过去零星物品归个人,高级消费品按百分之几作价内部处理的规定。过去已经分配处理了的礼品,一般不再重新处理。目前尚未处理的,不论是存放在各单位的还是由个人保管的,则应一律上交,不得再自行处理。如在此决定发出之后,仍不上交,私自处理者,应受处分。五、凡属于无法谢绝而收受的礼品,中央一级各单位,按系统分别上交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央军委办公厅;各省、

2、市、自治区的,分别上交省一级党政军机关办公厅,并报告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请示如何处理。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都不得自行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不得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1988 年国务院令第 20 号-第二条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不得赠送和接受礼品。第三条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假借名义或者以变相形式赠送和接受礼品: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礼品,是指礼物、礼金、礼券以及以象征性低价收款的物品.第九条 对接收的礼品一个月交出并上交国库。所收礼品不按期交出的,按贪污论处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的通知中办发19935 号 -不

3、得以任何名义和变相形式接受礼金和有价证券。凡不按期交出的,以贪污论处。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326 号 -二、所受礼物,价值按照我国市价折合人民币不满元的,留归受礼人使用;元以上的,按照以下办法处理:(六)其他贵重物品和未经礼品管理部门批准归受礼人或者其所在单位的物品,全部交由礼品管理部门处理。 礼物变卖收入一律上缴国库。 三、在对外公务活动中如果对方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应当谢绝;确实难以谢绝的,所收礼金、有价证券一律上缴国库。国务院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1993 年国务院第 133 号令-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礼品,是

4、指礼物、礼金、有价证券。第七条 在对外公务活动中接受的 礼物,应当妥善处理。价值按我国市价折合人民币二百元以上的,自接受之日起(在国外接受礼物的,自回国之日起)一个月内填写礼品申报单并将应上缴的礼物上缴礼品管理部门或者受礼人所在单位;.不满二百元的,归受礼人本人或者受礼人所在单位。在对外公务活动中,对方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时,应当予以谢绝;确实难以谢绝的,所收礼金、有价证券必须一律上缴国库。 第九条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保管、处理国务院各部门上缴的礼品。 第十一条 国家行政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对外赠送和接受礼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关于印发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

5、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5】7 号- 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不含亲友之间的交往)中收受的其他礼品,除价值不大的以外,均须登记。本规定由各级党组织和行政部门负责执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检查。机关事务管理局还应制定礼品登记标准和具体的上交处理办法,要报纪委、监察部备案。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1996 年 10 月 9 日对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的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中几个问题的答复 -一、本规定所称礼品,是指礼物、礼金、礼券以及以象

6、征性低价收款的物品。二、本规定第二条第二款所称“其他礼品” ,不包括礼金和礼券。因为按照 1993 年 4 月 27 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的通知 ,礼金、礼券是严禁收受的,如果收受了,不论价值大小,必须一律登记上交。 三、凡属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即使是亲友馈赠的礼品,也不能收受,收受的必须登记上交。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发19979 号 -第一条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

7、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四)接受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赠送的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第十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国有大型、特大型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国有中型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公司制的大中型企业中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或者由国有投资主体委派(包括招聘)的党员领导干部、选举产生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党员领导干部、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干部。县(市)直属机关的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

8、照执行本准则。关于印发关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条规定”的实施和处理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纪委 中纪发19957号 1995 年 5 月 11 日 不准把经营、管理活动中收取折扣、中介费、礼金据为己有。 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接受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用公款以个人名义给予的礼金据为己有的,应主动自查自纠。不自查自纠的以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后违反的,依照若干规定第十一条处理。所收取的礼金如数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

9、行政处分暂行规定1988 年 国务院令第 13 号-第五条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的,依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处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 实施办法 中纪发19975 号-第四条 廉政准则第一条第一项所称“管理、服务对象” ,是指行政机关的工作对象、司法机关和执纪机关查处的案件当事人、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对象以及其他领导干部在部门和单位法定职责范围内管理和服务的对象。 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索取管理、服务对象钱物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 (以下简称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对变相索要物品或者索要物

10、品后象征性地付少量钱款的行为,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五条 廉政准则第一条第二项所称“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是指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亲属的礼物馈赠和宴请。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的,所接受的礼物应当一律登记、交公。不登记、交公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处理。关于印发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的通知 中纪发20016 号-各级领导干部一律不得接受下列单位或者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一)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二)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三)外商、私营企业主;(四)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

11、位和个人。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相当于副科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国有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 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接受与该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应当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查实本人知道的,依照本规定第四条处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发200318 号-第七十四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

12、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前款所列人员接受其他礼品,按照规定应当登记交公而不登记交公,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品,按照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的,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处理。第一百一十八条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在对内对外活动中接受礼品应当上交而不上交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将接受的礼品集体私分的,以私分国有资产论,根据个人所得数额和所起作用,依照本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处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5 号-凡收受商业预付卡又不按规定及时上交的,以收受同等数额的现金论处。对涉嫌受贿的,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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