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头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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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水头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讨论稿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奖励分配制度改革,维护广大教职工权益,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转发人事局等部门关于苍南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苍政办【2009】176 号)和苍南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指导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供教职工代表讨论并征求意见。一、指导思想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 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

2、教职员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 动地完成各项工作 岗位目标,努力推 进我校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二、实施对象和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从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绩效工资。本方案经教职工大会通过后自 2010 年 1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三、基本原则1、坚持“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的原则。把 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业绩和贡献。2、坚持“ 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程序规范”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力求合理科学。3、坚持“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公

3、开。4、坚持“ 优绩优酬、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原则。绩效考核结果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四、组织机构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谢能斌为组长,屠德赞为副组长, 陈宝赞、邱绍友、周俊攀、周秀全、 陈孝完、李芬、曾善意、 钟 光樟、陈小丽、林华彭、谢冬青为成员,负责对教职工工作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 监督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发放等方面的组织实施与监督。五、考核项目权重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总分共计 1000 分+班主任奖(每班每学期 500 元班级数)。内容为:21、考勤 200 分;2、岗位工作量 150 分;3、教学工作考核 420 分(含教育教学常规、教育教学成果

4、);4、其它项目 230 分(包括值周、 值日、监考、 评卷、加班、代课金、聘用人员工资、名优教师奖、培训经费、节假日护校、特殊 贡献奖等, 该项若有多余资金作为全体教师的福利);5、班主任专项奖每班每学期按 500 元考核。六、计算办法:1、计算公式: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本学期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每班每学期 500 元班级数) 本学期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2、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及报账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系数标准和核算办法:职 务 考核系数正书记 0.8-1.5副校长、 0.8-1.4中层正职、副书记、工会专职主席 0.8-1.3中层副职、报账员、工会专职副主

5、席 0.8-1.2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及报账员由校长考核确定考核系数,计算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法如下:(1)行政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系数 (考核项目的前三项全校教师得分总和的平均值)+本人其他 项目得分+ 本人班主任专项奖 。(2)行政管理人员可以取教职工考核或系数考核两项中的较高值。(3)学区督学(中层二线人员)按学区统一制定的考核系数执行。(4)计生干部每月奖励 50 元,当年计生工作被教育局评为优秀单位的加奖 500 元。(5)教研组长完成职责的每学期奖励 100 元。3、每年分 2 次在期末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七、其他规定1、师德师风考核,按市一年一次师德考核

6、标准进行,其结果:A 档附加 20 分,B 档附加 15 分, C 档附加 10 分。凡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诫勉谈话、通 报 批评、警告、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个人总得分的10%、20%、30%、50%、60%、70%、80%、100%。2、因工作调动、中途退休人员按实际工作时间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3、离岗退养及借出人员不享受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酌情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3(1)病假累计超过 2 个月以上,事假累计超过 1 个月以上的;(2)工作量、出勤

7、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3)缺乏大局意识,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的;(4)侮辱、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的;(5)造成教育教学事故的;(6)违反效能行风建设被处理的;(7)有“三乱”行为被查处的;(8)不按时完成上级交办任务的;(9)其它情形奖励性绩效工资应扣发的。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不得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一学期旷工累计达 5 个工作日的;解除聘用合同的;停发工资的;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6、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 县教育局统一考核发放。八、本实施方案经教师大会讨论通过, 报教育局审批后实行。九、若有未尽事宜,由班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商量决定

8、,或按上级新文件执行。十、本方案总体思路解释权在校长室。教学常 规、成果量化考核由教务处执行并解释,班主任考核办法细则由政教处执行并解释。十一、附:各项考核量化制度附件一、考勤制度每周工作为五天,实行一日四签坐班制,上下午均在上课前 15 分钟亲笔签到、下 课后 10 分钟亲笔签退,迟到或早退者扣 1 分。各种会议请假 1 次扣 2 分(公差除外), 迟到或早退者扣 1 分,无故不参加者扣 4 分。病假(累 计 少于 2 个月)一天扣 5 分,事假(累 计少于 1 个月)一天扣 10 分,擅自离岗一次扣 5 分, 旷课 一节扣 10 分, 矿工一天扣 40 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 分。

9、1 学期累计 5 节课,停 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婚丧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录,未及情况由学校根据实际进行扣分。附件二、请假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员工请假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根据苍教人 2006149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职员工请假制度的实施意见之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以下请假规定细则:41、请假项目:请假分公假、病假、事假和 规定假(如婚假、产假、人流假、丧假等)四种。2、请假要求:无论请何种假,都必须提早一天至少半天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确因情况特殊,不能事先请假的,事后两天内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 则作为旷课旷工论处。每月允许的调课两节3、请假审批权限:(1)教师请各类

10、假两天(含两天)以内由教务科研处登记审批。(2)教职工请事假三天,由校长室登记批准。 请事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学区批准。一周以上两周以内由县局人事科长审批,两周以上分管人事局长审批。(3)教职工请病假一周以内的,须持有效医疗证明,由校长批准。一个月以内由学区批准,一个月以上教育局审批。 请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证明,本人填写 请假报告单,由学校、学区签署意见,县教育局审核后批假一个月;第二个月需 继续请病假,必须附上病历和有关证件。(4)班主任需要请假,必须先由政教处主任批准,后送教务处或校长室批准。 值日老师请假须自行安排代值日教师并报值日领导同意。(5)行政班子请假 3 天以内由

11、校长审批。(6)育龄女教师请假一周以上必须由学校计生干部签“情况属实” 后,方可进入下一审批程序。4、办理请假手续:(1)公假:请公假须持有关通知书向教务科研处填写请假单并调换功课,调换的功课需在请假单上注明,公假调课不计入每月允许的调课两节的限制,不好调换的功课由教务科研处安排代课,经批准后,方可离岗。(2)病假:请病假需持县医院证明和病历向有教务科研处,填写病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没有医疗证明一律按事假处理。全年累 计病假在 6 个月以上的,必 须办理病休手续,不得参加年度考核,本年度不计工龄和教龄。病休的教职工要求恢复工作,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医院证明,报县教育局审批。(3)事假:根据

12、上级文件要求严格控制事假,请事假必须向有关处室填写请假单,具体说明请假事由,学校根据事由从严把关审批,(自调功课计入每月允许的调课两节的限制),班主任与值日教师自行安排代班主任与代值日教师,经批准, 办好移交手续,方可离岗。请假手续不完备扣 5 分。5、规定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婚假:婚假 3 天,男女双方都符合晚婚年龄的增加 12 天,共 15 天。(2)产假: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可请产假 90 天,难产、多胞胎增加 产假 15 天。(3)直系亲属丧事假 3 天。5(4)属晚婚晚育的男职工,妻子生产可请护理假一周。6、工资待遇(1)病假:住院治疗按照上级文件执行。非住院治疗代课金

13、自负每节 10 元。(2)事假:事假每月累计三天以下,代课金扣除每节 15 元(因事假过多功课无法安排恢复原制度)发 10 元,多余部分用于全体教师福利支出。每月累计三天以上一周以内,超出 3 天以外天数按照文件规定的百分之 30 计算执行。一周以上半月以内超出 3 天外的部分完全按照文件执行。(3)产假:基本工资及福利待遇照发。(4)产前假、哺乳假:按上级文件执行。因受 经济条件限制,哺乳假原 则上不予报批。特殊情况超期哺乳假, 每月多扣 1200 元用于代课支出。7、私自调课双方各扣 20 元。每月允许正当事由调课两节,但必 须提早半天以上报教务科研处并说明理由,教务 科研处同意后告知当天

14、值日领导,是班主任还要自行安排代班主任,并告知政教处。超过两节当事假处理。不得无正当理由调课不来上班。违者查实后当事假 2 倍处理。附件三、值日考核(本项 10 分折合 20 元)1、值日教师实行一日四签坐班制,上下午均在上 课前 30 分钟亲笔签到、上午下 课后 10 分钟亲笔签退,下午下 课后 30 分钟亲笔签退,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 1 分。2、值日教师早上到校后马上进行校内巡视, 发现卫生不清洁马上组织学生打扫或告知其班主任。3、值日教师课午间、放学后要加强巡视管理,维持校 门口秩序,及时处理偶发事件,事态较严重的要立刻与家长、班主任和学校领导联系。 4、值日教师要身体力行,做表率作用,

15、 圆满完成一天 值日工作的得 10 分。量化标准:佩戴标志 1 分,出勤 3 分,巡视 4 分,值日记录 2 分。5、值日教师因病因事外出的,自己要做好 协调工作但不得分,如无做好交接的倒扣10 分,代 值日教师完成值 日职责的得 10 分。6、值日教师要配合值日组长认真做好课堂巡视工作, 登记好教师课堂出勤、事假、病假、公假等重要事件。7、值日组长应认真监督各值日教师的值日工作, 协调一日内各方面工作并与值日教师及时处理偶发事故,记好 “校务日记”,“教务日记 ”,打好“值日教师量化表” 。附件四、名优教师奖(本项经费由考核权重 4 支出)1、教师获得县优质课二、三奖,每学期 奖励 100

16、元;62、获得县优质课一等奖、县骨干教师、县教坛新秀、县名师等,每学期奖励 200 元;3、市优质课一等奖、市教坛新秀、市骨干教 师等,每学期奖励 300 元;说明:教师荣誉称号取最高值;如果上级部门有发奖励的,学校不再重复。附件五、教学常规、成果量化考核方案(本项占总权重 420 分由教务处执行)教务处成立考核小组,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考核,每学期教师最高可得基本分 200 分,部分项目还有附加分,教师 的附加分要先申报后考核。(一)、教学常规(满分 95 分)1.计划(5 分)按学校要求认真制订教育教学计划,认真撰写教学总结。由教研组长根据实用性、可行性打分评定,教导处复评 。计划不完整,缺一 项减 1 分,迟交一次减 2 分,没有制订教学计划该项得零分,所兼学科没有制定教学计划分数减半。2.备课(25 分)不同的教师有不同的要求,严格执行水头小学教学常规制度备课相关规定,每一课要有 上课时间及教案数; 课题课时;本课时教学目标;重点; 难点;教学方法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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