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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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池州学院首轮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人事部 与教育部颁发 的关于高等学校、 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 59 号)、省委办公厅与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发的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皖办发2008 17 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厅属高等学校和中专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人2009 6 号)、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人办发200956)、省人社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

2、秘201069 号)和省人社厅 关于核准池州学院岗位设 置方案的函(皖人社函2010238 号)等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第一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通过 科学设岗与聘用,形成精干高效的专业技术队伍、管理 队伍和工勤队伍,营 造吸引和稳定人才的制度环境,激 发各类人 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 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促进学校各项 工作协调、可持 续发展。第二条 基本原则一、科学设岗,宏观调控。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现状和发展需要,科学合理设岗。二、统筹规划,保证重点。以 专业

3、技术岗位为重点,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三、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合理配置人力 资源, 优化各类人员结构;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 质和工作效率。四、按岗聘任,规范管理。 强化岗位聘任,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和保障机制。 五、有序竞争,择优竞岗。引入竞争机制,建立人员聘用考核制度,形成一套较为科学合理的竞争、 择优、流动、淘汰机制。六、平稳实施,稳步推进。认真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科学论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做好政策的衔接。12-2第三条 实施范围与对象一、全校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涉及校级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 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二、后勤集团事业编制人员。

4、三、2006 年 7 月 1 日以后退休且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的人员比照在职人员执行,但不占用岗位指标。第四条 岗位设置总量按省人社厅关于核准池州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函(皖人社函2010 238 号),学校共设置各类岗位 577 个。 (详见附件 1:池州学院岗位设置核准表)第五条 岗位类别一、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二、管理岗位是指在学校、系部以及其他内 设机构中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 岗位中设政工专业职务岗位, 政工专业职务岗 位是在学校管理岗位上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岗位。三、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 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

5、工作岗位,分为 教学科研岗位和辅 助岗位两种。教学科研岗位是指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工作岗位。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师纳入教学科研岗位管理。辅助岗位是指为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或辅助服务、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实验、 图书资 料、档案、会 计、统计、经济、审计、 卫生技术、工程技术、出版、新闻、 艺术、美术等等专业技术岗位。四、工勤技能岗位是指为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等需要,承担技能操作和 维护、后勤保障及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五、学校根据发展需要,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设置特设岗位,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

6、才。特设岗位不受学校 岗位总量、最高等 级和 结构比例的限制,在完成工作任 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特设岗 位的申请与设置根据今后省里出台的具体办法实施。第六条 岗位等级一、管理岗位分为 8 个等级。学校 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 级副职、科员、 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国家事 业单位三至十级职员岗位。12-3二、专业技术岗位分为 13 个等级,其中:一至四 级为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我校实际,初级专业技术岗 位不设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中: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

7、岗位的设置和聘用按国家规定执行;二级岗位是省专设的特级岗位,其岗位由学校设置,聘用按省规定执行。三、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 5 个等级,即高 级技师、技 师、高级工、中 级工、初 级工,依次分别对应国家事业单位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涉及中式烹调、中式面点、冷食品制作工、热力司炉工、钳工、车工、电焊工、气 焊工、电工、电机 检修工、园 艺工、 计算机文字录入员、计算机系统操作工、汽车驾驶员、管道工、广播电视机务工、仓库保管工、图书仓储员、图书资 料员等技术工种。第七条 岗位类别及等级结构比例根据岗位类别划分的原则,学校设置管理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

8、工勤技能 岗位共计 577 个,其中:管理岗位 92 个,占 16%;专业技术岗位 473 个,占 82%;工勤技能岗位 12 个,占 2%。一、管理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管理岗位总数 92 个,占岗位总量的 16%。其中:三级 2 个,四 级 5 个,五级 39 个,六级 41个,七级 2,八级 1 个,九 级 2 个。(一)学校领导岗位 7 个。其中:三级职员岗位 2 个,分别是院党委书记、院 长;四级职员岗位 5 个,分 别是院党委副书记 1 个,副院 长 3 个,院 纪委书记 1 个。(二)内设机构领导岗位 80 个。其中:五级职员岗位 39 个, 六级职员岗位 41 个。(三)其他

9、管理岗位 5 个。其中:七级职员岗位 2 个,八级职员岗位 1 个,九 级职员岗位 2个,不设 十级岗位。(四)管理岗位中设政工专业职务岗位 27 个,占管理岗位总量的 29.3%。其中:五级岗位1 个,六 级岗位 1 个,七级岗位 1 个,八级岗位 2 个,九级岗位 3 各,十级岗位 3 个,十一级岗位 8 个,十二级及以下岗位 8 个,。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12-4专业技术岗位总数 473 个,占岗位总量的 82%。其中:教学科研岗位 416 个;辅助岗位 57个。(一)教学科研岗位中:1. 正高级岗 位 37 个,占 8.9%。其中:二级岗位 3 个,占 8.1%;三级岗

10、位 11 个,占 29.7%;四级岗位 23 个,占 62.2%。2. 副高 级岗位 124 个,占 29.8%。其中:五级岗位 25 个,占 20.2%;六级岗位 50 个,占40.3%;七 级岗 位 49 个,占 39.5%。3. 中级岗位 187 个,占 45%。其中:八级岗位 56 个,占 30%;九级岗位 75 个,占 40%;十级岗位 56 个,占 30%。4. 初级岗位 68 个,占 16.3%。其中:十一 级岗位 34 个,占 50%;十二级岗位 34 个,占 50%,不设十三级岗位。(二)辅助岗位涉及实验、图书资料、档案、会计、 统计、经济、审计、卫生技术、工程技 术、出版、

11、新闻、 艺术 、美 术等系列。辅助岗位中:1. 正高级岗位 2 个,占 3.5%。其中:三 级岗位 1 个,占 50%;四级岗位 1 个,占 50%。2. 副高级岗位 11 个,占 19.3%。其中:五级岗位 2 个,占 18.2%;六级岗位 4 个,占36.4%;七 级岗 位 5 个,占 45.4%。3. 中级岗位 25 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43.9%。其中:八级岗位 7 个,占 28%;九级岗位10 个,占 40%;十级岗位 8 个,占 32%。4. 初级岗位 19 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33.3%。其中:十一级岗位 9 个,占 50%;十二级岗位 9 个,占 50%,不设十三 级岗

12、位。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12-5工勤技能岗位涉及中式烹调、中式面点、冷食品制作工、热力司炉工、钳工、车工、电焊工、气焊工、 电工、电机检修工、园 艺工、 计算机文字录入员、计算机系统操作工、汽车驾驶员、管道工、广播电视机务工、仓库保管工、 图书仓储员、 图书资料员等技术工种。工勤技能岗位总数 12 个,占岗位总量的 2%。其中:技术工三级岗位 6 个,不 设技术工一级和技术工二级岗位。一级 、二 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 岗位总量比例 50%;技术工四级6 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 50%;不设技术工五 级和普通工岗位。四、特设岗位学 校 将 在 工 作 需 要 时 ,按

13、上 级 规 定 的 程 序 和 要 求 申 请 设 置 特 设 岗 位。第八条 岗位聘用条件一、管理岗位聘用条件(一)三级、四级管理岗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二)五级十级管理岗位的聘用按池州学院内设机构首轮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意见(院党字20089 号)和关于首 轮科级干部聘任工作的 实施意见(组字200816 号)执行。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一)教学科研岗位聘用条件1. 教学科研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法律和各 项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和额定的教学工作量;(2)为人师表,严谨治学,积极进取,锐意创新,有良好的师德,无不端学术行为

14、;(3)教学质量考核合格以上;(4)无教学科研事故;(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年度考核合格以上。2. 教学科研岗位聘用的分级条件(1)二级岗位的聘用条件按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三级十二级岗位聘用条件见附件 2:池州学院教学科研岗位聘用分级条件12-6(二)辅助岗位聘用条件1. 辅助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法律和各 项规章制度;(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不端行为;(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及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对于实行行业准入制度的岗位,要符合国家对职(执)业资格的要求;(6) 年度考核合格。2. 辅助岗位聘用的分级

15、条件见附件 3:池州学院辅助岗位聘用分级条件及实施细则三、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由于工勤技能岗位指标受限,三级、四 级工勤技能岗位一律按取得资格证书的时间先后排序;时间相同的按年龄排序;时间、年龄均相同的,取得资格证书以来年度考核“ 优秀”者优先聘用。不能聘用到相应等 级岗位的,上 报省教育厅 、人社 厅统一调剂。第九条 岗位聘用一、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的聘用工作,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二、管理岗位三级、四级职员的聘用工作,按照干部人事管理的有关 规定执行。五级至十级职员的聘用工作,有学校 统一组织实施。三、管理岗位的五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三至七级、工勤技能 岗位各级由学校统一组织聘用,其它岗位

16、授权二级单 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聘用。第十条 岗位管理一、严格按照三大类岗位进行管理。首次 进行岗位聘用时,学校按照省 厅核准的岗位等级结构比例核定内设机构各类各级岗位的总量及结构比例。因工作需要转岗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 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转岗。二、学校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对经批准同时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任职的“ 双肩挑”人员,可自愿选择执行管理岗位工资、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或工勤岗位工资。三、各系部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时, 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 员的结构比例已 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未能进入高一级岗位等级的已聘人员12-7均可按照现聘职务进入本层级最低等级岗位,以后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 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和加强队伍建设实际情况,逐年聘用充实。四、因学科建设和队伍发展需要,现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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