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创业项目征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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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委托创业项目征集协议书甲方: (委托方)乙方:深圳市国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被委托方)根据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圳市失业人员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劳社2006140 号)的有关规定,开展创业项目征集推广和创业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唯一推荐人,将甲方持有的项目:1、 项目;2、 项目;3、 项目;推荐给深圳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评审,认定为深圳市创业推广项目。二、甲方的责任义务(一)唯一委托乙方对创业项目开展创业咨询、项目征集评审、推广孵化等服务工作。接受乙方对创业项目推广全程跟踪管理服务。(二)参加乙方举办的项目展示会及相关专题推广活动。

2、(三)接受乙方委托的其它服务工作。三、乙方的责任义务(一) 及时向甲方通报和介绍国家、省和深圳市的就业政策,并提供最新优惠政策和有关规定细则的业务办理程序。(二) 指导和督促甲方开展创业咨询、项目推广孵化、开业指导等服务工作。(三) 协助甲方在项目推广孵化服务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关系协调。对甲方创业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并将评估结论及时告知乙方。四、本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 2011 年 月 日至 2012 年 月 日止。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部门备案一份,具同等约束力和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深圳市中宏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签字): 代表(

3、签字):2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联系人 手 机联系电话 传 真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注册资金 所属行业成立时间 经营区域项目特许连锁经营数量 (个)项目投资金额 万元连锁经营是否商务部备案 电子邮箱项目简介3附件 2:征集创业项目评审规则为确保深圳市创业项目资源库的项目能在引导和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使再就业资金所支持的创业项目评审工作具有科学性、客观性、合理性,特制定本 规则。一、评审机构评审工作由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部组织实施,聘请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专家组成评委会,按照“依靠专家、科学合理、公正透明 ”的原则进行评审。每次安排不少于 5

4、 名专家参与。二、评审条件(一)创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和深圳市的产业政策和就业需求。(二)遵照“投 资少、风险低、回收快、市 场发 展前景好”的原则,项目投资一般不超过 50 万元。(三)项目经营证照齐全,经营场地与营业执照注册地一致。(四)同一个项目评审次数不超过二次,评审间隔时间不能少于 3 个月。三、评审内容(一)项目基本概况。 (二)项目在深圳地区的市场环境。(三)目标客户和目标市场。(四)赢利模式。(五)客户的现有购买方式特征。(六)深圳地区的竞争对手情况或类似产品/服务的提供情况及区域分布情况。(七)项目独特竞争力以及其他成功案例的展示。(八)加盟的独特价值点。(九)项目适宜创业

5、人员特征描述。(十)项目加盟店成功关键因素。(十一)其他必须的内容。4四、评审程序(一)创业服务合作机构对征集的创业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和评估,出具创业项目评估报告,并提供以下项目经营资质材料报送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部:1、项目营业执照、 机构代码;2、项目税务登记证;3、卫生许可证(餐饮业);4、消防许可证(餐饮、制造业);5、电子版的项目展示相片二张(门面及经营产品相片);6、电子版的项目经营宣传单页;7、电子版的项目评估清单;8、创业项目推广委托书;9、评审项目加盟协议书范本。(二)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部在收到申报材料 7 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初审确认,作出是否予以评审的决定,并

6、通知合作机构。(三)评审会召开的前一周由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部通知合作机构准备相应的资料。(四)专家在充分询问、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对项目作出评审纪录并出具是否推荐的意见,有三位以上专家同意推荐,该项目评审通过。(五)评审通过的项目由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部填写创业项目征集入库评审表,并报中心创业服务部及主管领导签署入库意见,签署意见后将入库通知书回执交给合作机构保存。五、评审时间项目评审原则上每月 2025 日组织评审一次,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评审会。六、评审纪律参加评审的专家应按照客观公正、独立评审的要求对项目进行评审。对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项目,相关人员应予回避。对在评审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原评审结果,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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