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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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发文字号: 国税发【2005】第 179 号 发布时间: 2005 年 11 月 01 日 状态: 有效 国税发2005179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纳行为,促进税收执法文书合法、准确、规范地使用,推进依法治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重新制定、修改了部分税收执法文书。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税收执法文书的重要性,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及程序使用和管理税收执法文书。同时,要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的优

2、势,保证税收执法文书使用规范、流转畅通、归档及时。 二、本次制定、修改的税收执法文书共 67 个(见附件 1: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 ,包括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以及税务行政处罚等使用的文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增加文书的联次,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没有纳入此次统一下发范围内,但已在总局(包括总局和其他部门联合发文)制定的其他有效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税收执法文书可继续使用。 三、总局在制定、修改税收执法文书的同时,制定了税收执法文书标准(见附件 2:税收执法文书标准)。各级税务机关在制作、使用税收执法文书时,应当按照统一

3、的标准执行。除有特殊规定或业务上有特殊需求的外,未在本次统一的文书,也应当按照税收执法文书标准制作和使用。 四、各级税务机关要以此次推行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为契机,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认真总结和积累文书使用和管理经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征收管理司)。 此次下发的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自 2006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 附件:1.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 2.税收执法文书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2税收执法文书标准 为规范、简化税收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有利于信息化管理,促进信息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税收执法文书标准如下

4、: 一、文书名称 统一对外文书的税务机关名称,除法律、行政法规特别规定和部门之间对等原则外,均采用“税务局 ”,与现行文书发文文头保持一致,税务局和稽查局都使用的文书,文头采用“税务局(稽查局)”。 二、文书字号 文书字号统一为“ 税 号”,年份应使用公元全称,去掉“年”字,例如“2004”不得写成“04”,并用六角号“ ” 括起;年份和序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码;序号前一律不加“第”字和虚位“0”。稽查局使用文书时,应在字轨中增加“稽”字,以区别于本级税务局。如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税务局使用时,字轨为“ 税强扣 号”;稽查局使用时,字轨为“ 税稽强扣 号”。 三、引用条款 文

5、书引用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时,应尽量直接标明具体的条款,并引用原文。 四、文书的受理和审批 文书的受理和审批栏,统一使用经办人、负责人,税务机关签章。在使用中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使用,例如税收征管法明确为税务局局长批准的,签字的负责人应为局长。 五、告知事项 文书中有告知事项的,统一将告知事项作为文书的内容,放在文书正文的尾部。复议事项中应写明具体的复议税务机关名称,需要先缴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在告知事项中标明。 六、技术规范 1.文书尺寸。除有个别要求的文书外,统一使用 A4 幅面纸张(210mm297mm)印制。 2字体字

6、号。税务机关名称使用 2 号宋体;文书名称使用 1 号宋体;文书字轨文号、字号和正文使用 3 号仿宋;表格内文字使用小 4 号仿宋。使用说明使用 3 号仿宋。 3文书一般每页 22 行,每行 28 个字。 4文书页数在 2 页或者 2 页以上的,需在页码处标注“共页第页”。 5取消一式两栏或多栏文书,统一采用一式多份文书。 3附件 1 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20051018)4执 法 文 书 目 录1.税务事项通知书62.扣缴义务人登记表83.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104.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书125.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146.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167.纳税人存款帐户

7、帐号报告表188.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199.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2110.税务认定年审审批表2211.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2312.变更委托代征税款协议通知书2813.终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通知书2914.核定(调整)定额通知书3015.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3116.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申请变更)纳税定额表3217.发票领购簿33518.代开发票申请表3719.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3820.挂失/损毁发票清单4021.发票换票证4122.调验空白发票收据4223.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决定书4324.解除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决定书4425.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4526.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4727

8、.税务检查通知书(一)4928.税务检查通知书(二)5129.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5330.调取帐簿资料通知书5531.调取帐簿资料清单5732.询问通知书5933.询问(调查)笔录6134.陈述申辩笔录6435.税务稽查结论6736.税务处理决定书6937.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7238.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7439.阻止欠税人出境布控申请表76640.边控对象通知书7841.阻止出境决定书8042.阻止欠税人出境撤控申请表8243.阻止欠税人出境撤控通知书8444.解除阻止出境决定书8645.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8846.冻结存款通知书9047.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

9、)9248.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9449.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查封/扣押适用)9650.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9851.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收据10052.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查封/扣押适用)10253.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10454.扣缴税收款项通知书10655.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拍卖/变卖适用)10856.强制执行申请书11057.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11258.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11459.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11660.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11961.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121762.听证笔录12363.协助执行通知书(一)12664.协助执

10、行通知书(二)12865.协助执行通知书(三)13066.涉税案件移送书13267.税务行政执法审批表1348税 务 局税 务 事 项 通 知 书税 通 号:(纳 税 人 识 别 号 : )事由:依据:通知内容:税务机关(签章)年 月 日9使用说明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设置。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通知有关税务事项时使用。除法定的专用通知书外,税务机关在通知纳税人缴纳税款、滞纳金,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资料,办理有关涉税事项时均可使用此文书。3.填写说明:(1)抬头:填写被通知人名称;(2)事由:简要填写通知事项的名称或者实质内容;(3)依据:填

11、写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4)通知内容:填写办理通知事项的时限、资料、地点、税款及滞纳金的数额、所属期等具体内容。通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缴纳税款、滞纳金的,应告知被通知人: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本通知要求缴纳税款、滞纳金,然后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其他通知事项需要告知被通知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权利的,应告知被通知人: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告知税务行政复议的,应写明税务复议机关名称。10扣 缴 义 务 人 登 记 表组织机构统一代码扣缴义

12、务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地址 邮 政编 码财务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行业开 户 银 行 帐 号 是否是缴 税帐号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业务内容扣缴义务人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扣缴义务人(签章) 年 月 日税务机关是否办理税务登记 是否发放扣缴税款登记证件是 否 是 否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11使用说明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设置。2.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具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时使用。3.填表说明:(1)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办理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的扣缴义务人填写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 9 位国标码,未办的不填写;(2)纳税人识别号: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填写;(3)开户银行、帐号:扣缴义务人用于缴纳税款的开户银行的全称及银行帐号;(4)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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