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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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某某市党务公开工作制度中共*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 年*月- 2 -目 录党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度 3党务公开工作内容审核制度 5党务公开工作信息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 7党务公开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9党务预公开制度 11党务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制度 14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制度 16党务公开工作督查制度 18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20- 3 -党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度一、 为切实强化党务公开领导责任,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二、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三、 各级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2、是党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务公开相关工作。四、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负责开展本部门、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五、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牵头抓好党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指导协调和督导落实。六、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及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党务公开各项具体工作,履行拟定方案、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收集意见、反馈信息、宣传报道、监督考核等职责。七、 各部门、单位要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八、 党务公开监督组负责党务公开的监督工作和落实处理- 4 -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监督工作。-

3、5 -党务公开工作内容审核制度一、为保证党务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防止泄密失密,制定本制度。二、 各级各部门、单位党务公开事项由本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主要负责人签批。三、未经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的内容不得对外公开。四、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党务公开内容要本着保障党员权利、方便党员群众监督,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的原则进行审核。五、审核的主要内容是: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是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公开的时限是否符合要求;公开的形式是否恰当;收集的意见建议、受理的投诉举报是否得到及时办理和反馈;相关的党务公开资料是否健全。六、对党务公开重

4、要事项,以及涉及上级重大决策和政策法规的内容需要公开的,由各级各部门、单位提出申请,经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字后,送上一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七、对未经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通过,擅自对外公开有关事项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据相关规定追究主- 6 -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7 -党务公开工作信息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一、为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发扬民主,加强监督,保障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制度。二、党务公开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的收集、登记、办理和反馈由各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三、各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

5、组办公室要通过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监督电话等形式,广泛收集党员群众对本级本部门、单位党务工作的意见建议,接受党员群众的投诉举报。四、对于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要逐件阅收、登记,对属于受理范围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报上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办理;对涉及全市的重大事项,要提请并报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五、对收集的意见建议、投诉举报,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采取直办、交办、转办等方式办理。对转、交办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的办理情况,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督查,确保按时办结、及时反馈。六、对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投诉举报

6、,能现场答复的现场- 8 -答复;不能现场答复的,对一般性的问题,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批准,可适当延长,但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对情况特殊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并承诺办理时限。七、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的办理结果,要当面向本人反馈,听取意见建议。对关系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以及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敏感问题,要通过公开栏、网站、新闻媒体等适当形式公开。八、各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登记、办理、反馈等过程中产生的档案资料,要及时整理、汇总和归档,办理情况定期报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九、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

7、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办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办理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十、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将投诉举报材料转交或泄露给被投诉的组织或个人;要保护举报人、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打击报复,违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9 -党务公开工作档案管理制度一、为保存和管理好党务公开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全面真实体现党务公开工作情况,制定本制度。二、归档范围:凡是党务公开工作有关公文、会议资料、信息简报以及反映各级各部门、单位党务公开工作,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等均属归档范围。具体分为两大类:(一)文件档案:包括党

8、务公开工作有关公文、会议资料、信函,各级各部门、单位在党务公开工作中形成的公文、图表、材料等;(二)相关资料档案:包括各级各部门、单位在党务公开工作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摄像、录音、专题片、工作图片等相关资料。三、归档材料的要求:(一)归档的文件材料为原件或有效复印件;(二)归档的文件材料及相关资料必须完整、清晰、真实、准确;(三)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字迹清楚、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符合有关要求;(四)归档的文件和材料必须分类、立卷、编制目录。四、归档材料的管理:- 10 -(一)归档材料由各级各部门、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管理;(二)负责档案资料管理的工作人员要及时对归档材料进行分类和

9、立卷,妥善保管有关档案。- 11 -党务预公开制度一、为扎实推进全市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制定本制度。二、预公开范围。预公开分为面向社会预公开和本部门、单位预公开两种。范围由各部门、单位根据公开内容确定。三、预公开内容。凡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及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在研究决定前,都应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开,广泛听取意见,并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并在此基础上再次公开。四、预公开形式。面向社会预公开,主要采取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表(函)、召开会议、开通热线电话或通过服务窗口、电子触摸屏、网络、新闻媒体等形式公开。在单位内部预公开,主要

10、采取印发征求意见表、召开会议和内部局域网等形式。五、预公开期限。向社会预公开,公开期限一般不少于半个月。在本部门、单位预公开,公开期限一般不少于一周。六、预公开实施。相关责任人提出党务公开事项以及预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填写党务公开事项审批表,报主要领导审定。需要公开的重大、敏感事项及信息由同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级部门审核把关。- 12 -附:党务公开事项审批表- 13 -附件党务公开事项审批表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部门领导审核意见领导小组意见- 14 -党务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制度一、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制定本制度。二、公

11、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公开的,可采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各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三、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二)请求公开的具体内容;(三)提出申请的时间。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凡属党内法规、国家法律要求公开的内容,都要在适当的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主动公开;申请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都要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开。五、各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应当场登记,并根据下列情况及时给予书面答复:(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获

12、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5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及理由;(三)不属于受理掌握范围或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四)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六、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应当自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不便公开的,应作出书面说明,报上级部门审定,并把上级部门的意见向党员、群众反馈。七、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提供信息的,可以将答复或者提供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八、依申请提供的信息,有条件的可以安排

13、适当的时间和场所,供申请人当场阅读或者自行抄录。应申请人的要求,可以提供打印、复制等服务。申请人在申请中选择以邮寄、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获取信息复制件的,以该申请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因技术原因无法满足申请人要求的的,可以选择以符合信息特点的形式提供。- 16 -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制度一、为充分发挥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确保我市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制定本制度。二、党务公开监督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离退休干部和职工等方面代表担任。三、各级各部门、单位都要聘任一定数量的监督员。四、党务公开监督员

14、的资格条件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处事公正,坚持原则;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联系实际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能较好地发挥监督作用。五、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职责是:对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收集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报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监督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监督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对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学习党务公开有关文件,参与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宣传党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政策。六、党务公开监督员为义务监督员,聘任期限为两年,聘任期满经本人同意可续聘;受聘期间如发现有不宜担任监督员的- 17 -情形,应取消其监督员资

15、格。七、党务公开监督员可参加党务公开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等活动,也可采取书面信函、网络、电话等形式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出意见、建议。八、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络,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监督员座谈会,通报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征求意见、建议。九、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征求意见建议。十、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跟踪调查,要求有关部门、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十一、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级本部门、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18 -党务公开工作督查制度一、为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党务公开内容的真实、规范、有效,制定本制度。 二、党务公开工作的督查按照实事求是、分级负责、严格要求、促进工作的原则进行,由各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三、党务公开工作督查的主要内容:(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办理和反馈。四、党务公开工作原则上每季度督查一次,对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及时督查,对重大事项及群众关心的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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