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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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青团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例会制度第一条:会议时间:每周四中午 12:30。第二条:与会人员:院团委全体成员及各系团总支书记。第三条:会议地点:院团委活动室。第四条:各部门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并作好详细记录,不开者每次每人扣 4分。第五条:双周会议以会议为主,政治学习为辅;单周以政治学习为主,会议为辅。第六条:各与会人员要按时参加每次会议,准时出席者计 1分/次,未准时出席者一概不能得分,迟到(10 分钟内)一次扣 2分,无故旷到者扣 4分(迟到 10分钟以上作旷到处理) ,病假、事假倒扣 0.5分。院团委成员会议考勤全勤者,期末总评加 5分。 (基础分 15分)(团总支书记请假谁来开会,开

2、会分数和上面是否一样?)第七条:如有病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写出书面材料交书记签字,否则按旷到处理。第八条:会议出勤情况由纪检部考勤,并将考勤结果备案。第九条:每次会议各部门和各团总支要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总结工作中的长处和不足,布置下一步工作安排,会后由各部部长处理本部各项工作。各团总支必须在会议当天向本系党总支或分管团总支的系部领导汇报会议内容,并召开系部团总支工作会议,部署本系团的各项工作。第十条:会议期间,将所有的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状态,并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交头接耳。 (违反者一次扣除 0.5分)第十一条:所有到会人员必须作好会议记录,做到上传下达,有不明之处及时提出。 (笔记抽查

3、)第十二条:本制度与院团委委员考核条例和年终评优挂钩。院团委活动室管理制度为有效利用活动室资源,确保院团委的各项工作正常进行,更好的为广大团员青年服务,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活动室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变动或更换,活动室场地及物品只有团委所属部门使用,若其他团体所用,必须征得团委老师的同意。第二条: 活动室内各部门的物品在使用后必须整理放好,保证本部门的物品整齐有序。第三条: 活动室内所有公共财产都要登记注册,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若工作需要要借走活动室的资料或办公用品须征得负责人同意,如未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得随便使用其他部门的办公用品。第四条: 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团委老师

4、申请,征得老师同意以后报办公室统一添置。第五条: 各委员在值班期间应自觉维护活动室的整洁、美观,不得在活动室吸烟、打牌,节约用电。第六条: 下班后认真检查,关闭门窗,做好防盗工作因责任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第七条: 办公期间非公不得将同学带到活动室。第八条: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银匙,不得任意复制或借给院团委以外人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赔偿,如银匙遗失,应立即向办公室报备。第九条: 开会人数如果超过二十五人左右,不能在活动室召开。第十条: 各部门使用活动室开会,由各部门自行布置会场,院团委只提供场所,会议结束后要将办公室恢复原貌。第十一条: 活动室的卫生由值班人员认真负责打扫。

5、第十二条: 本制度与院团委委员值班制度相挂钩。活动室值班制度第一条: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中午 12:302:00 下午:6:007:00第二条:值班团干职责: (一)收集、整理值班信息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和做好信息反馈工作;(二)为来访的老师、团员青年提供咨询、服务;(三)值班团干必须提前 5分钟到岗,到达后如实签到,任何人不得代签;不得擅离职守,若临时离开活动室,临时离开时间不超过 10分钟;(四)按规定监守岗位,对值班期间须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在值班安排表上作好详细记载,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独立处理时,应及时向所属部门部长或团委老师请示,不得擅自处理;(五)值班时要严格按照活动室管理制度的要

6、求,爱护活动室的办公设施,杜绝浪费,活动室存放的各部门的办公用品和物资一律不得外借(除学习资料外) ,值班团干不得使用办公用品处理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务;(六)值班团干应衣着整洁,佩带证件牌,举止文明端正,热情接待来访师生;(七)负责活动室的安全、卫生等问题,做到人走断电关好门窗,非公不得将同学带到活动室;第三条:值班原则(一)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准确高效;(二)讲究文明,言行规范;遵守纪律;(三)作好记录,加强防范,确保安全。第四条:值班考核(一)特殊情况请假者、须向纪检部办理请假手续,并与团委其他委员相互协调,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二)各值班人员要按时参加每次值班,准时出席者计 1分/次,未准时出席者一概不能得分,迟到(10 分钟内)一次扣 2分,无故旷到者扣 4分(迟到10分钟以上作旷到处理) ,病假、事假倒扣 0.5分。院团委成员会议考勤全勤者,期末总评加 5分。(三)本制度与院团委委员考核条例和年终评优挂钩。办公室资料整理,每一个星期整理一次,包括纸质与电子,如有缺失请及时整理齐全。第五条:值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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