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资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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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东莞恒远电器制品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东莞恒远电器制品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企业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经公司执行董事批准后生效,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第三条 公司应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公司会计机构的主要职权是:参与编制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参与制定经济技术定额,签订经济合同;参加企业经营管理会议;制定、执行并有权要求本公司

2、职工遵守的财务计划和财务会计制度;记录、计算经济业务活动,为公司和有关方面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分析、考核预算、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资金的使用效果。第四条 会计部门要制定办事细则,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分工,实行岗位责任制。会计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本公司的会计制度,履行岗位职责,正确核算,如实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业务运行的质量和效益,维护合资双方的正当权益。第五条 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与公司各方权益有关的重要会计档案(如独资经营公司章程、董事会纪要、验资证明、注册会计师查账报告、经济合同等)会计档案,必须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所在地妥善管理,不

3、得丢失损坏。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销毁时,应当抄具清单,经主管财政部门、当地税务机关和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销毁。销毁会计档案的清单应当永久保存。第二章 会计核算第六条 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公司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月)。公司的会计年度按照日历年度确定,即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都要有合法的凭证,并要经过有关人员审核签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各种会计记录,都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登记,做到记录准确,内容完整,手续完备,方法正确,符合时限。公司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公司的一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

4、表,应当用中文书写。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对发生的经济业务实际所收付的货币,如与记账本位币不一致时,除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外,还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账。公司应当设置日记账、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三种主要账簿以及各种必要的辅助性账簿。 2公司应当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记账。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公司收入和费用的计算应当相互配合。同一会计期间所取得的收入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当在同一会计期间登记入账。公司的财产应当按照实际成本核算。除另有

5、规定者外,公司不得自行调整财产的账面价值。公司应当划分资本支出和收益支出的界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改变。如有变更,应经董事会同意报送当地税务机关存查,自新的会计年度开始时变更,并在变更年度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第七条 公司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收和预付款项以及存货等。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当分别核算;应收款项,应当按照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分别核算;预付款项,应当按照预付货款(预付定金)和待摊费用等分别核算;存货应当按照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分别核算。对于自编制年度资产负债表之日起一年以上的应收款项

6、,应当在年度资产负债表:长期投资类下单列项目反映。 第八条 公司应在中国银行东莞分行开立存款账户,一切外汇收支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的管理办法办理。一切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必须遵守银行关于现金管理和结算办法的规定。公司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应分别设置日记账,并按会计事项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有多种货币时,还应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逐日与实际库存核对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第九条 公司的有价证券包括准备在一年以内变现的股票和债券,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登记入账。实际

7、支付的款项含有已宣告发放的股利或者应计利息的,应将这部分股利或者利息金额作为暂付款项,通过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有价证券的股利或者利息收入,以及有价证券售出或到期时所收到的款项与其账面成本和己登记入账的应收股利或者应计利息之间的差额,应当作为投资损益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者营业外收入。第十条 公司的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照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目登记,并及时催收、清偿,定期与对方核对清楚,对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确定无法收回的,经严格审查,报执行董事或总经理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支出。公司不计提坏账准备。第十一条 公司的存货,是指库存的、在用的和在途的各种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在产

8、品等。公司的各种存货应按实际成本记账。外购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进口物资还应包括进口关税等项税金。公司的各项存货的收发领退,应根据实际数量及时办理会计手续,并应设置有数量有金额的明细账,逐项逐笔登记,加强管理。对于各种在途材料、商品要进行明细核算,并随时检查到货情况。 3公司领用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公司发出或领用各种存货的实际成本,可按加权平均法进行计算,计算方法不能随意改变,如需变更,应报经当地税务机关同意,并在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公司的各项存货应定期进行实地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发现

9、盘盈、盘亏、毁损、变质等情况,应由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及时处理,并应在年度决算前处理完毕。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的盘亏(减盘盈)及毁损(减残值),除应由过失人赔偿外,应作为当期费用处理。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减残值及赔偿款),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公司存货的核算,一般采用永续盘存制。年度终了,公司的库存商品如有因残次、陈旧、冷背等原因而造成的其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实际成本的,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可以将损失计入本年销售成本,并同时作为存货跌价损失准备单独核算。已计提跌价损失准备的存货销售时,其跌价损失准备应当冲减其销售成本。第十二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

10、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包括2,000元)的房屋、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生产设备,以及单位价值虽在2,000元以下,但属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使用期限较短的物品,可以按实际使用数列为费用,按低值易耗品加以管理。公司应根据上述规定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的依据;公司的固定资产分为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和其他设备五大类。公司的固定资产应按原价登记入账。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以投资时合资各方议定的价格作为原价;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的原价还应包括安装费用;进口的固定资产原价,应包括按规定支付的

11、关税;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以制造或建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作为原价。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短年限和估计残值10%,分类确定折旧率。即机器设备及其他设备年折旧率为9%,电子设备及运输工具年折旧率为18%。公司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加速折旧的,应报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公司应根据月初在用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和月折旧率,按月计算折旧。月份内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次月起计算折旧;月份内停用固定资产,也自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固定资产折旧足额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算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亦不补计折旧。公司对

12、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加强管理,并将变动情况说明书于变动后一个月内报送东莞市国家税务局长安分局。固定资产每年实地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由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严格审查,按规定报经执行董事批准后及时处理,并应在点年度决算前处理完毕。第十二条 根据公司租赁厂房合同,每月支付的租金人民币6,400元,应按月计入费用。第十四条 公司在筹办期间(指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开始生产为止期间)发生的费用(不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建设期内应计入工程成本利息支出),可作为开办费记账。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

13、一次性摊销。第十五条 公司的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预付货款和预提费用等。应付款项应当按照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等分别核算。有多种货币的流动负债,还应按不同的货币分别设账登记。 4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按税后利润的比例提取,具体比例由执行董事决定,视同流动负债进行核算。第十六条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应分别核算。公司的实收资本是指投资人按照章程约定实际缴入的出资额。(香港)恒远电器制品有限公司应按章程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公司则应根据(香港)恒远电器制品有限公司实际投入的资本进行核

14、算,并于收到后及时办理记账手续。根据公司章程,(香港)恒远电器制品有限公司的货币资金,按照实际收到或者存入独资企业开户的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2088028169)的金额和日期,作为投入资金的记账依据。公司的投资,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第十七条 公司应健全原始记录,实行定额管理,严格计量检验和物资收发退制度,加强成本、费用的管理和核算。公司一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都应计入公司的成本、费用。凡应由本期负担而尚未支出的费用,应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本期成本、费用;凡已经支出,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担的费用,应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

15、,所耗用的各项材料,应按实际耗用数量和账面单价正确计算,列入成本、费用。公司应根据合同规定和董事会讨论决定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奖励津贴以及公司的考勤记录、工时记录、产量记录、计算职工工资,计入成本、费用;按规定支付中方职工劳动保险、福利费用和国家对职工的各项补贴等,也应以工资项目计入成本费用。公司应按规定的成本项目和费用项目,汇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公司的生产成本项目分为直接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及动力、直接工资和制造费用。公司应按各个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项目分别归集,能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费用,应直接计入成本;不能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间接费用,应先通过“制造费用”科目汇集,再接工时标准分配,自“制造费用”科目转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是指公司的车间和工厂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劳动保护、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公司应按不同的车间、部门和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并分配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营业费用,包括在销售产品以及工业性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应当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销售佣金、代销手续费、广告费、租赁费和销售服务费用,以及销售部门人员工资、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物料消耗、低值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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