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上传人:xzh****18 文档编号:34237545 上传时间:2018-02-22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3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现场安全检查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现场安全检查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现场安全检查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现场安全检查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现场安全检查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现场安全检查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现场安全检查制度(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采掘、巷修、安装作业地点的安全管理,明确施工过程中各自的职责范围,矿决定在采掘、巷修、安装等作业地点建立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特规定如下,望认真贯彻执行。“三位一体”安全检查 (一) “三位一体”安全检查形式每班开工前,由当班班长组织,副班长、安监员协同,共同对生产区域内的顶板支护、机电设备、安全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束后,正副班长、安监员共同在检查表上签字认可,方可开工生产,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正班长要及时组织职工进行处理,待处理完毕安监员确认后再开工生产。(二)正副班长、安监员职责1.正班长职责(1)开工前组织副班长、安监员、生产骨干检查作业地点范围内

2、的通风、瓦斯、机电、运输、顶板、支护等工作,并签字认可。 (2)协助跟班副区长并督促副班长、各岗位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3)保证当班各岗位操作人员无酒后、疲劳上岗现象。 (4)保证各类机电设备完好,杜绝井下失爆;确保各类安全设施齐全、灵敏、可靠。 (5)作业地点范围内发生险情,不能保证安全时,及时协助跟班副区长组织人员撤离。 (6)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7)发生事故时,协助跟班副区长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伤员,积极配合事故调查。2.副班长职责(1)开工前协同跟班副区长、班长、安监员检查作业地点范围内的通风、瓦斯、机电、运输、顶板、支护等工作,发现问题积

3、极组织整改,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工。 (2)根据当班出勤人员的技能水平、岗位熟悉程度和技术特长合理安排人员。 (3)开工前负责组织对作业地点范围内的机电设备进行试运转,保证设备运转正常,信号畅通。 (4)根据“三大规程”要求,督促工人按章操作,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对当班施工的巷道顶板、工作面支护质量负责。 (6)作业地点范围内发生险情,不能保证安全时,及时协助跟班副区长、正班长组织人员撤离。 (7)发生事故时,协助跟班副区长、正班长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伤员,积极配合事故调查。3.安监员职责(1)开工前协同跟班副区长、班长检查作业地点范围内的通风、瓦斯、机电、运输、顶板、支护等工作,

4、并签字认可。 (2)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及时督促当班班长进行整改,确认无问题后,方可通知班长进行生产。 (3)督促工人按章操作,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 (4)监督作业地点范围内的安全设施、设备、监控仪表的使用情况。 (5)坚持巡回检查,排查作业地点范围内各生产环节存在的隐患,对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全过程监督,确保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按时、有效整改。 (6)发生事故时,参与事故现场保护、伤员抢救,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井下爆破的监督检查(一)井下爆破作业必须在安监员的监督下进行,否则严禁爆破作业。(二)安监员监督爆破的主要内容:爆破工领用爆破材料的储存情况;爆破作业前引药制作情况

5、;装药时是否按规定进行操作,并按规定装填水炮泥,炮眼封泥长度是否符合规定;爆破前班长是否按规定设置警戒,是否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爆破母线与脚线的连接是否符合规定;爆破距离是否符合规程规定;爆破后是否按规定进行通风和检查拒爆情况;处理拒爆是否符合规程规定;爆破结束后是否按规定撤除警戒。(三)爆破工必须经依法培训、考核合格,具有 2 年以上采掘工龄,并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工作业证和煤矿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四)制作引药和装炮可在正副班长的帮助下进行,将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按规定装填水炮泥,炮眼封泥达到规程规定长度。(五)爆破时母线与脚线的连接工作必须由爆破工独立完成。

6、(六)一个采煤工作面只准使用一台发爆器进行爆破,安监员必须全过程地监督放炮员逐炮进行爆破,保证每一炮的放炮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七)掘进工作面爆破连线前,工作面所有机电设备必须停电,安监员监督爆破工向外拉线,达到规定的爆破距离,并严格执行“三级信号、三保险”规定。(八)其他非正规地点爆破时,班组长必须安排在所有通往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布置警戒,安检员监督,其爆破距离达到规程规定距离。(九)安监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监督爆破工按规定进行操作,对不负责任造成不按规定进行爆破的,除对爆破工进行处理外,对安监员也要进行严肃处理。对监督不力造成爆破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作业现场红黄牌执行标准及监督检

7、查(一)挂红牌停止作业或设施停止使用执行标准:1.风量不足的工作地点;瓦斯超限作业地点。2.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地点;出现循环风的局部通风地点。3.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设置风电、瓦斯电闭锁的;局部通风机供电不符合规定的。4.井下巷道存在厚度超过 2mm,连续长度超过 5m 的煤尘堆积的。5.高低压馈电线路或电气设备缺少过流、漏电、接地保护的;井下电器设备超整定值运行的。6.主要提升绞车、胶带输送机保护装置不齐全或保护失效的。7.井下电器设备不符合矿用标准和防暴性能要求的。8.井下带点修理或搬迁电气设备的;高压电器设备的修理和调整无工作票和施工措施的。9.斜巷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不符合规定的。10

8、.小绞车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电机车的闸、信号、连接装置不符合规定的。11.斜巷人行车、斜巷架空乘人装置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的。12.装封车不符合规定的。13.起吊装置不牢固、不符合要求的。14.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位护罩和遮拦等防护设施不全或防护功能失效的;井下作业地点防坠等防护设施不全的。15.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低劣,危及安全的。16.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前,未采取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的。17.采掘机械装备紧停闭锁装置失效的。18.斜巷施工耙装机固定不合格的;耙装机回头轮固定不合格的。19.有突水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或采区,未采取探放水措施或防排水系统不完善的。20.工

9、作面过断层、老巷、冲刷带及二合顶等特殊构造区,未采取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的。(二)挂黄牌限期整改执行标准:1.防尘设施不齐全或使用不正常的;消防设施不全的。2.通风设施质量低劣的;风门不闭锁的。3.矿井安全监测传感器不按规定安设或示值超差的。4.大型固定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性能测试的。5.排水系统未按规定进行水泵联合排水试验,或实验结果不能满足要求的。6.轨道铺设及架空线安装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7.电气设备接地装置不合格的。8.未按规定进行高压电气设备、设施性能试验和继电保护整定试验的。9.未按规定要求设置通讯设施的。10.提升、运输系统或行人安全间隙不符合要求的。11.斜巷各车场无提升行

10、车声光报警信号的;电机车运输巷道交叉道口、弯道无机车行车声光报警装置的。12.车场坡度或过卷距离不符合要求的。13.采掘工作面支护强度达不到规程要求的。14.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检测手段不满足要求的。15.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达不到规程要求的。16.采煤工作面梁端距以及端头区空定距超过规程规定的。17.乳化液自动配比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或不按规定使用乳化油的。18.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未按规定使用连锁防倒装置的;17 层掘进工作面掘进时未按规程规定探测顶板石灰岩厚度的。19.采煤工作面语言信号未安装或装置失效的。20.掘进工作面耙装机护栏和封闭式挡绳栏不符合规程规定的;耙斗钢丝绳断丝超过规程规定的。(三

11、)监督检查及考核办法按平禹一矿安全监督检查办法执行。一通三防现场管理规定一、 局扇管理部分 (1) 局部通风机的运送、安装及接火工作由施工单位按标准化施工。(2) 局扇由施工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挂牌管理。严禁无计划停风停电,否则罚施工单位 1000 元,造成瓦斯超限罚款20005000 元,对责任人罚款 500/次。(3) 开掘面风筒由施工队负责吊挂维护;换分流器、插接风筒、换弯头短节及续接风筒需要正头停工时,正头必须停止施工,操作完毕方可正常施工,施工单位未接好风筒当头做工罚款 200 元/次。(4) 施工单位施工时必须把风筒吊挂平直,做到靠邦靠顶,破口及时修补。风筒做到篷环必挂,少一环罚

12、款 10 元。二、 通风设施管理 (1) 各施工单位的通风设施如风门、挡风墙等由所在使用单位管理,维护由通风区通风工负责,在过人及运送物料时,严禁用车顶撞风门,凡损坏风门及通风设施,视所坏程度,每道罚损坏单位 10005000 元,对责任人罚 500 元。(2) 井下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风门敞开不关)和损坏连锁装置,违反者对责任人罚款 1000 元,找不到责任人罚管理单位3000 元。(3) 对损坏挡风墙、栅栏、调节风窗、风帘视损坏程度分别给与 5001000 元的罚款,对责任单位罚 10005000 元罚款。三、 综合防尘 (1) 各开掘工作面的防尘管路由施工单位负责协助通风区安装,喷雾及

13、净化水幕由通风区安装,防尘管道不到位,喷雾不能正常使用,罚管理人员 50 元,对施工单位罚 300 元。各转载点开机不开水罚开机员 50 元。(2) 施工单位在掘进工作面至少安装二道喷雾装置,距离工作面 3050m 安装一道风流净化水幕,距离工作面出口 1015m 安装一道风流净化水幕。不能正常使用每道罚 300 元,安装少一道罚施工单位 1000 元。(3) 煤尘冲洗清扫的责任范围:施工单位负责工作地点所在运输线的煤尘冲刷清扫工作。(4) 运输大巷的防尘管路,净化水幕及冲尘由通风区负责。(5) 开掘头正头必须按规定,放炮前后洒水;正头 30 米外每周冲尘二次,发现少一次罚 300 元。(6)

14、 隔爆水棚管理,主隔爆由通风区管理,辅隔爆由所在施工单位管理,丢失一个水袋罚 100 元,并在冲刷巷道时加足水量,水量不足者罚施工单位 50/个。(7) 防尘管路、喷雾的安装和使用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进行,否则给与 1001000 元的罚款。四、 安全监测 (1) 瓦斯探头的安装由通风区监测维护人员安装,安装结束后将监测装置移交施工单位使用管理。(2) 施工地点放炮时(扒渣) ,放炮前施工单位班组长负责将传感器移到安全位置,以防崩坏。放炮后施工班长将其回复正确位置,吊挂位置必须符合规定,由通风区瓦检员监督执行吊挂,不符合规定吊挂罚 100/次,损坏监测探头、电缆等按破坏生产予以严惩重罚。以上规定请严格执行,未尽事宜按平禹一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