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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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国土资源地政管理,一、土地管理基本制度二、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三、基本农田保护四、建设用地审批五、土地征收六、宅基地管理七、土地开发整理八、土地供应九、土地登记十、土地宏观调控有关政策十一、村委会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主要内容,一、土地管理基本制度,(一)土地公有制 根据宪法和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包括全民 (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基本土地制度) 国家所有: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国家未确定为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它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

2、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集体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具体讲包括以下几种: 1、农民宅基地; 2、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3、1982年纳入农民承包的耕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集体土地可以通过征收转为国有,但国有土地不能转为集体所有。,(二)耕地保护制度 耕地保护制度是我国土地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该项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是确保耕地总量18亿亩的目标。我州确保耕地总量322.87万亩(地方),现状耕地384万亩。 二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三是实行占一补一制度。 四是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各乡镇划定

3、基本农田予以保护,签订协议、设立保护牌。基本农田是“高压线”,除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外,建设不得占用。 五是运用经济手段保护耕地。 征用耕地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大城市0.510元/平方米,中等城市0.48元/平方米,小城市0.36元/平方米,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4元/平方米,我州执行情况0.453元/平方米。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要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100010000元/亩。(不包括建制镇) 提高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006年11月财政、国土、人民银行联合发出通知提高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在原来基础上翻一番。库尔勒市政府2007年向中央和自治区库缴纳新增费1887.6万元,2008年缴纳

4、948.4万元。,(三)用途管制制度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1)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2)建设用地:城乡住宅用地、工矿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 (3)未利用地。 (4)要求: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改变用途必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四)土地征收征用制度 1、集体土地使用权一般有严格的限制。集体所有的土地只能由本集体及其所属成员享有使用权,以下3种情况下,经批准,可以使用集体土地,无需办理

5、土地征收手续:(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2)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3)村民建设住宅。 其它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集体土地,必须经过征收,使之转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取得使用权,即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拥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2、征地实行补偿制度。四项补偿费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五)有偿使用制度 有偿使用方式包括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 有偿用地范围逐步扩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中规定,国土资源部要严格限定划拨用地范围,及时调整划拨用地目录。 今后除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等

6、可以继续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外,对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要积极探索实行有偿使用,对其中的经营性用地先行实行有偿使用。其他建设用地应严格实行市场配置,有偿使用。,我州土地有偿使用的范围是: 1、建设用地:除按划拨目录实行划拨外,全部采取出让方式供地。 2、国有农用土地:开发种植农作物的国有土地,实行租赁制,缴纳年租金。20元120元标准,尉犁县每年征收4000万元,库尔勒市每年约1500万元。 3、临时使用土地缴纳临时用地管理费。(0.12元/月平方米) 4、已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供地目录的进行转轨,采取年租制或协议出让方式有偿使用。例新华

7、书店、城市信用社等。行政事业单位出租门面房等。,工业用地出让价格的新规定 2005年7月,自治区召开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工作会议。这是新疆经济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在会上提出:新疆经济工作的重点要实现从农业向工业的重大转移。“工业化是现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支撑。新疆经济发展的潜力在工业、出路在工业、希望也在工业!” 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新政发(2005)65号文件,提出工业用地使用国有未利用土地,免缴土地出让金,以零地价形式出让土地。我州各县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根据此政策,我州招商引资落地工业项目153个,面积1193公顷。,2006年1

8、1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规定:“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格标准统一公布制度,国家根据土地等级、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等,统一制定并公布各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税费之和。 2006年12月,国土资源部根据31号文件精神,制订发布了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2007年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20079号文件,规定现行政策凡与国务院31号不一致的,要按31号文件执行。零地价停止执行。 2008年5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为了促进新疆经济发展,贯彻国务院32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

9、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32号文提出新疆使用未利用土地可以在最低价基础上进一步优惠。),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发布关于调整自治区工业项目使用国有未利用土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规定圈外未利用地按最低价的15%执行,我州库尔勒市25.2元/平方米,轮焉14.4元/平方米、静、硕、博、尉12.6元/平方米,且若9元/平方米。,小常识,二、土地规划和计划,1、规划:对未来事项在时间上、空间上的布局和设计,是对未来的安排,对长远的谋划。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 3、规划的层次

10、五级规划 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行政区划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实行自上而下逐级控制。,(1)国家和省级规划宏观控制性规划。 (2)地级规划中间层次规划。 (3)县级规划-管理型规划。 (4)乡级规划-实施型规划。主要任务是根据本乡镇实际和上级政府下达的各类用地指标,进行土地用途分区,落实每一块土地的具体用途和限制条件,重点安排好耕地、生态环境用地及其他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确定村镇建设用地和土地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规模和范围。,4、规划的编制 (1)目的:一是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二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三是满足土地管理、保护耕地的需要。 (2)编制主体:各级人民政府。 5、

11、审批权限 (1)国务院:省级、省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 (2)省政府:除国务院审批以外的。 (3)地州政府: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政府授权的地州政府批准。,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 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6、听证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总规划编制、局部调整不仅需要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进行评审、论证和协调,更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形成成

12、果上报审批前还必须由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听证,听证代表有权对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7、公示 经批准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划中的主要内容和布局图在辖区内以各种形式公示,接受各界和群众监督执行。,8、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1)含义:国家对计划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包括建设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的具体安排,是对总体规划的逐年的具体落实。,(2)年度计划的内容-三项指标 A、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实行指令性管理,不得突破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及土地开发整理计划 B、土地开发

13、整理补充耕地指标 C、耕地保有量指标,三、基本农田保护,1.定义。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为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目标所设置的安全底线,是我们的“饭碗田”、“保命田”。 土地管理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我国现有基本农田15.89亿亩,占耕地总量的86.8%。根据中央提出的一人一亩口粮田的目标,到2030年要确保基本农田16亿亩。我州基本农田面积222.45万亩(占当时耕地面积245万亩的90%以上),占全州现有耕地面积的384万亩(地方)的58%。 我州108个乡镇场划定了基本农田,设立保护牌、建立基本农田档案、签订保护责任书、落实到农户

14、。,2.基本农田五不准 (1)不准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的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2)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平坝)地区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意减少基本农田面积; (3)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 (4)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5)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四、建设用地审批(新增用地),建设用地使用的法律政策规定(一般规定) 1、土地管理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搞建设需要用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2、强调指出:建设商品

15、房用地,必须使用国有土地,不得占用集体土地。 3、国家鼓励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政策依据: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务院200428号) 、内容:凡不符合规划、没有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项目用地预审。建设单位向发改委申请核准或审批建设项目时,必须附具国土资源部门的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权限 (1)自治区审批:征收集体土地,报自治区审批;耕地不超过35公顷报。基本农田没有审批权,需上报国务院审批。 (2)地(州)级审批权限: 建设项目属县(市)级计委立项,占用国有未利用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 乡(镇)集体建设用地(不征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 (3)县(市)级审批权限: 乡(镇)集体建设使用村内空闲地或城镇存量土地。 (4)乡级人民政府没有审批土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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