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管处经理(外勤)管理办法

上传人:xzh****18 文档编号:34216247 上传时间:2018-02-22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3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营管处经理(外勤)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营管处经理(外勤)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营管处经理(外勤)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营管处经理(外勤)管理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营管处经理(外勤)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营管处经理(外勤)管理办法(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基本法过渡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总公司基本法的精神,体现泰康的文化特色,强化业务队伍的管理,促进业务发展,充分调动各层级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体现待遇和绩效挂钩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管理处外勤人员,管理处下设营业区。第三条 晋升见习主任的条件:1、连续 3 个月个人累计 FYC2000 元;2、连续 3 个月营业组累计 FYC7800 元;3、直辖组人力 4 人以上。达到以上条件可自次月一日提前晋升。第四条 晋升(筹备)见习营业部经理的条件:1、当月破零人力达到 15 人的团队可筹备营业部;2、连续 3 个月个人 FYC1200 元;3、连续 3 个月本部

2、累计 FYC5 万元;4、直辖 6 人;5、育成 4 个营业组,其中直接育成 2 个营业组以上。达到以上条件可自次月一日提前晋升营业部。第五条 合格营业部条件及经理待遇:1、条件:(1)团队人力达到 35 人以上;(2)标准 FYP8 万元/ 月以上。22、部经理待遇:基本法待遇+800 元+标准 FYP*0.5%第六条 标准营业部条件及经理待遇:1、条件:团队人力达到 50 人;标准 FYP12 万元/月。2、经理待遇:基本法待遇+1200 元+标准 FYP*0.6%第七条 筹备营业区条件及待遇:1、条件:(1) 团队总人力达到 120 人以上;(2) 直接育成 2 个营业部(团队合计 3

3、个营业部) ;(3) 合计标准 FYP30 万元。达到以上条件可筹备营业区。2、营业区经理待遇:基本法待遇+1500 元+标准 FYP*0.8%3、人员配备:配备组训 1 名。第八条 筹备营业区经理考核条件:1、 考核期为三个月;2、 每月人力不低于 110 人,营业部不少于 3 个;3、 每月承保标准 FYP25 万元以上,或累计承保标准FYP90 万元以上。3未达到上述条件自次月取消资格。第九条 成立正式营业区条件及待遇:1、连续 3 个月达到以下条件,筹备营业区可正式成立营业区:(1)团队总人力达到 180 人;(2)月平均标准 FYP50 万元;(3)育成 3 个营业部(合计 4 个营

4、业部) ;2、营业区经理待遇:基本法待遇+2000 元+标准 FYP*1.3%3、营业区配备组训、内勤各 1 名,可根据具体情况单独租赁经营职场。第十条 营业区经理考核条件:1、考核期为三个月;2、每月人力不低于 150 人,营业部不少于 3 个;3、每月承保标准 FYP40 万元以上,或累计承保标准FYP135 万元以上。未达到上述条件自次月撤消营业区建制。第十一条 正式营业区育成新的筹备营业区,原区经理可享受业绩(标准保费)回算一年,作为原营业区经理的待遇计算依据。第十二条 营业区在育成新的营业区后,如所属营业部不足 3 个,则给予半年保护期,半年之后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进4行考核。第十三条 以上条件的达成由营销部负责审核确定并提出书面申请,由分公司审核批准。第十四条 基本法以外的收入为管理经费,由对应经理自主支配,于每月月底(佣金发放之后,月底之前)营业部经理例会上以现金方式发放上月管理经费。第十五条 管理经费的计算依据为当月承保标准 FYP。标准 FYP=期交保费 *100%+趸交保费*5%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营销部、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第十七条 本办法试行期间为二零零一年七月一日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济南分公司二一年六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