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治安管理办法

上传人:xzh****18 文档编号:34214818 上传时间:2018-02-22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煤矿治安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煤矿治安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煤矿治安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煤矿治安管理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煤矿治安管理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煤矿治安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治安管理办法(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台头前湾煤矿治安管理办法总 则为了维护台头前湾煤矿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创造和谐稳定的矿区环境,保障台头前湾煤矿财产安全和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处 罚第一条 违反本治安管理制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台头前湾煤矿或者其他部门、股室和个人造成经济损失 500 元以下的,应当全额赔偿经济损失,并对责任人处 5002000 元的罚款;造成经济损失 500 元以上或者造成其他恶劣影响的,应当全额赔偿经济损失,并对责任人处 10002000 元的罚款,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用人单位有过错的要负连带责任。1.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酗酒闹事的;2.在办公场所、职工宿舍等范围内猜拳行

2、令、聚众赌博的;3.在矿区内煽动他人游行、示威、无理取闹、纠缠领导不听劝阻的;4.组织、教唆、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或利用邪教、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矿井安全、生产、办公、生活秩序的;5.盗窃公、私财物的;6.故意破坏生产设备、损坏公共设施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7.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它方法故意扰乱矿井生产经营秩序的。8.大声喧哗或者故意制造噪音污染,影响生产、办公秩序或他2人工作,情节严重的;9.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调查、取证的;10.打击、报复、陷害举报人的;11.擅自拨打 110 报警电话,给台头前湾煤矿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其他恶劣影响的。第二

3、条 违反矿内交通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当事人罚款 2002000 元;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其他恶劣后果的,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1.在矿内乱停乱放车辆,不服从管理的;2.矿内违章行驶,造成安全事故但没有造成人身伤亡的;3.偷开他人机动车辆的;4.违反出入大门管理规定的;5.强乘、抢乘公司车辆,损坏车辆部件或挤伤他人的。第三条 违反火工品管理制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行为人处以 2002000 元罚款;对单位处以 20005000 元罚款;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1.私藏、私借、私运火工品的;2.假冒他人签名、涂改领料单数量、骗领火工品的;3.火工品管理员、放炮员、安全

4、员、押运员以及其他接触火工品人员,不认真落实火工品管理制度,丢失火工品未造成重大事件的;4.擅自将火工品带入职工宿舍、浴池、通勤车的;5.不按规定办理领、退库手续的;36.进入火药库房携带火种、吸烟或动用明火的;7.库房管理员擅离职守、脱岗、空岗的;8.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第四条 违反矿内部消防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当事人罚款 5001000 元,造成重大事故,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1.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损失不大的;2.丢失、挪用消防器材的;3.破坏消防设施,尚不构成犯罪的;4.不按规定使用、管理火源,造成火灾隐患的。第五条 违反台头前湾煤矿有关煤场和矿产品管理制度,影响矿

5、井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对当事人处以 10005000 元罚款。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1.拉煤车辆不服从煤场工作人员管理,乱停乱放,强行插队,强行装煤,占仓压磅的;2.滋事生非,围攻、殴打煤场工作人员,侵害他人人身安全的;3.抢夺矿内或者在矿区公路行驶车辆上的矿产品的;4.拉煤车辆弄虚作假,采用撬磅、电子干扰或者故意加重车皮重量等手段骗取矿产品的;5.故意隐瞒、更换矿产品品种的;6.煤场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损害企业利益,或者利用工作之便伙同他人偷盗、骗取矿产品的;47.煤场工作人员为手续不全、证号不全车辆装煤过磅的;8.违反台头前湾煤矿有关制度和临时规定

6、的其它行为。第六条 治安人员对下井员工进行检身,检身时,必须佩带肩章,穿好工作制服并使用文明用语,严格遵守煤矿出入井清点检身制度。如不严格执行,视情节严重对当事人处以 300500 元罚款。奖 励第六条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根据贡献大小,台头前湾煤矿将予表彰奖励。1.在维护企业稳定,维护企业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2.发现火情及时报警,积极补救,使损失减小的;3.为侦破案件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的;4.在突发事件中奋不顾身,表现突出,做出一定贡献的;5、检举揭发或勇于制止违法违纪行为有功的。第七条 治安室作为台头前湾煤矿治安管理的职能部门,在不违犯法律的情况下,有权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各种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按照以上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2012 年 12 月 23 日5乡宁焦煤集团台头前湾煤业有限公司治安室管理办法6二 0 一二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