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考勤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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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世纪范本网,范本超过 100 万,全部免费下载。http:/工作人员考勤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局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端正机关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工作人员考勤工作应从实际出发,严格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坚持严格的管理同思想教育相结合,奖励同惩处相结合。第三条 工作人员应遵纪守规,坚守岗位,不断增强自身素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第四条 本办法由考勤工作考核小组监督实施。第二章 考勤对象、内容、方法第五条 考勤对象为局机关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和借调人员。下属单位和部门可参照执行。第六条 工作

2、人员考勤内容主要考查工作人员出勤、参加单位组织的学习、会议、集体活动、义务劳动和经批准的休假、病事假、值班、加班、公差等情况。第七条 考勤采取科室考勤、办公室检查和考勤考核小组抽查的形式。考勤员负责登记本科室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并于每月 5 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表送办公室汇总。第八条 工作人员应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电梯管理员上班时间提前 10 分钟到岗,中央空调运行期间操作(值班)人员应提前 30 分钟到岗,其他人员按机关正常上下班时间执行。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 15 分钟即为迟到,无故提前 20 分钟下班即为早退,单位组织的学习、会议、集体活动、义务劳动等超过点名时间即为迟到,上班时间未经科

3、室以上领导批准擅离工作岗位一小时即为旷工,经检查不在岗,且所在科室新世纪范本网,范本超过 100 万,全部免费下载。http:/负责人不知其去向,规定时间(一小时)内不来说明情况作旷工处理。旷工不到半天按半天计算。第九条 上班时间因公短时间(一小时以内)外出者,须向本科室其他成员说明,超过一小时需在公务去向牌上说明,如因公全科成员短时间外出,须向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说明,以免耽误其他重要工作,但值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第十条 单位组织的学习、会议、活动等由办公室按通知时间统一组织考勤,实行点名制度,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按时参加按迟到处理,接通知后无故不参加的按旷工处理。第三章 审批程序第十一条 严

4、格请假程序,副县级领导向局长请假,科长向分管局领导请假,副科长(包括主任科员)和干部职工一天以内向科长请假,超过一天报分管局领导批准,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报局长批准。职工因病、伤、事、婚、育、丧、探亲等原因请休假,按请休假规定,逐级按程序报批,所有假期均应记入考勤,未经批准,擅离岗位或超过规定假期未归者视为旷工。第十二条 凡请假在两天(含两天)以上者,须填写请假审批单,病假三天以上需定点医疗单位证明,获准请假者,均报办公室登记备案,作为考勤依据之一,假满后须主动到准假人处和办公室销假。第四章 休假规定第十三条 为保证机关工作人员以更加健康的身体和心情投入工作,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

5、作效率,按省政府有关规定,实行年休假制度。凡参加工作满5 年不满 15 年者,每年休假 7 天,工作满 15 年不满 25 年者,每年休假 10 天,工作满 25 年以上者,每年休假 14 天(均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病、婚、育、丧、探新世纪范本网,范本超过 100 万,全部免费下载。http:/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n(转载自新世纪范本网 http:/,请保留此标记,免费提供下载。 )bsp; 各科室一般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和临时性突发性任务需要加班的,必须及时安排加班,不得延误工作。工作人员在 8 小时以外和双休日加班,加班时间经分管局领导认可核准后予以登记,事后及时安

6、排调休。调休单由科室领导填报,分管局领导签批,调休单自签发之日起,当年内有效。平时调休,本人须申请,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补休,加班和年休假可冲抵病事假,加班一天可冲抵病事假一日,冲抵剩余时间可调休,确因工作不能安排补休,年终凭调休单按市财政规定补发加班费,加班半天按半天计算。晚上加班按半天计算,超过晚上 12 时按一天计算。第十五条 工作人员直系亲属结婚、死亡,视距离远近,可请事假 13 天,此类事假可不予登记。第十六条 为取得学历需离开工作岗位参加学习、考试等,按审批程序批准后,按事假处理,统一安排的培训除外。第五章 考勤管理第十七条 局成立考勤工作考核小组,由局纪检、监察、专职副书记和办公室

7、负责人组成,局办公室负责考勤管理的具体工作。第十八条 各科室确定一名科级干部负责本科室人员的考勤工作,局领导和专职岗位人员考勤由办公室统一负责。考勤结果不定期在职工大会上予以反馈或通报。第十九条 实行查岗制度,不定期进行检查,每星期不少于一次,任何个人均应接受监督和检查。第二十条 建立去向告知制度,上班期间因公外出需超过一小时要在去向牌上如实反映。新世纪范本网,范本超过 100 万,全部免费下载。http:/第二十一条 年满 55 周岁、退居二线的老同志,且无具体工作,不在考勤管理范围。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二条 设立出勤奖,每年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由局党组确定出勤奖发放标准。第二十三条 工

8、作人员全年无病、事假,且无迟到、早退、旷工记录,年终一次性按出勤奖的 20%给予奖励,并作为技术等级评定和职称、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第二十四条 法定节假日值班,按市财政规定发放补助,法定之外节假日加班(值班) ,冲抵病事假后且不能安排补休的,每半年一次统一按市财政补发加班费。第二十五条 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出勤奖 1%,以此类推。第二十六条 全年累计事假一日,扣发出勤奖 1%,以此类推。累计事假三十日以上,不予发放出勤奖。第二十七条 全年累计病假五日,扣发出勤奖 1%。全年累计病假两个月以上,停发出勤奖。因病住院、手术除外。第二十八条 全年累计旷工一日,扣发出勤奖 10%;以此类推。凡有旷工记录者年终不得评先(优) 。因病或公负伤住院除外。第二十九条 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日的,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予以辞退。第三十条 提前离岗人员在离岗期间停发出勤奖。第三十一条 科室考勤不严或与事实不符经查属实的追究考勤员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责任,并扣发出勤奖 5%。第七章 附则新世纪范本网,范本超过 100 万,全部免费下载。http:/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文件规定为准。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 2005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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