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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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各类申报情形例解例解一、年所得中是否包含单位为个人缴付的“三费一金”?答: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办法 )第七条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三费一金” )可以不计入年所得 12 万元之内,具体标准应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0 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标准缴付的 “三费一金” 应计入年所得范围内。因此,在计算年所得时

2、,如果工资、薪金收入中含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付的“三费一金”,则在计算年所得时应将其减除;如果工资、薪金收入中不含这部分收入,则不用再减除(以下举例假设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均不含单位为个人缴付的“三费一金”,且单位为个人缴付的“三费一金”均按国家规定标准缴纳) 。例解二、小赵是我市思明区 A 公司(非上市公司)的技术骨干并拥有公司的股份。2010 年,小赵的全部收入及税款缴纳情况如下:(1)全年取得工薪收入 188400 元,每月收入及扣缴税款情况见下表:基本及岗位工资伙食补助 月奖住房补贴过节费应发工资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三费一金合计个人所得税实发工资 1 月 7

3、000 1000 1200 3000 1000 13200 600 960 240 120 1920 1561 97192 月 7000 1000 1200 3000 2000 14200 600 960 240 120 1920 1761 105193 月 7000 1000 1200 3000 0 12200 600 960 240 120 1920 1281 89994 月 7000 1000 1200 3000 0 12200 600 960 240 120 1920 1281 89995 月 7000 1000 1200 3000 1000 13200 600 960 240 120

4、 1920 1481 97996 月 7000 1000 1200 3000 0 12200 600 960 240 120 1920 1281 89997 月 7000 1000 1200 3000 0 12200 600 960 240 120 1920 1281 89998 月 7000 1000 1200 3000 0 12200 600 960 240 120 1920 1281 89999 月 7000 1000 1200 3000 1000 13200 600 960 240 120 1920 1481 979910 月 7000 1000 1200 3000 1000 1320

5、0 600 960 240 120 1920 1481 979911 月 7000 1000 1200 3000 0 12200 600 960 240 120 1920 1281 899912 月 7000 1000 1200 3000 0 12200 600 960 240 120 1920 1281 8999年终奖金 36000 3900 30725(2)取得公司股权分红 20000 元,扣缴个人所得税 4000 元;(3)2010 年 6 月份取得银行储蓄存款账户孳生利息收入 1200 元;(4)购买国债,取得利息收入 2000 元;(5)购买企业债券,取得利息收入 1500 元,没有

6、扣缴个人所得税;(6)出售家庭非唯一住房(原值 700000 元),取得转让收入 860000 元,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12900 元及营业税、契税等其他税费 43000 元;(7)出租自有商铺给某公司,每月租金 3500 元,缴纳个人所得税 250 元,及按国家规定缴纳的营业税等其他税费 200 元;(8)在上交所转让 A 股股票盈利 60000 元;(9)持有某上市公司 A 股股票,取得股息 3000 元,扣缴个人所得税 300 元;(10)发明一项专利,让渡给某公司使用,取得收入 40000 元,扣缴个人所得税 6400 元(不考虑营业税及附加税费);(11)一次购买体育彩票,中奖 90

7、00 元。小赵取得的上述收入应如何办理纳税申报?答:小赵全年的收入来源渠道较多,适用的应税项目也多,有“工资、薪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 ”以及“偶然所得”等应税所得项目,这些收入在小赵取得时,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并向税务进行申报。另外,2010 年度终了,如果小赵的年所得达到 12 万元,他应该按照办法的规定,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的自行纳税申报。具体分析如下:(一)日常取得收入时,小赵应纳税款的缴纳方式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1、小赵每个月取得工资性收

8、入时,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已扣缴了个人所得税,小赵不需办理当月税款的自行纳税申报。同时,对于小赵取得年终奖金,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政策(国税发20059 号)计算缴税,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发放时代扣代缴。2、取得的 A 公司股权分红,属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项目,税款由公司发放时代扣代缴。3、2010 年 6 月份取得的银行存款账户孳生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02 号规定:储蓄存款在 2007 年 8 月 15 日后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 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财税(2008)132 号规定:2008 年 10 月 9 号后孳生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

9、税)。4、国债利息免纳个人所得税。小赵对此无须办理任何手续。5、企业债券利息所得,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应由兑付机构在兑付利息时适用 2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转让家庭非唯一住房,小赵应在办理住房产权转让手续时向房屋座落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12900 元。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委托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代征房地产三级市场交易的地方税。个人转让住房有增值的,厦门个人转让房屋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实际征收率为 1.5,即应纳个人所得税额8600001.5 12900 元。7、出租房屋所得,属于“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税款由承租的公司代扣代缴。8、转让境内上市

10、公司 A 股股票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9、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所得,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由公司在发放时,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 50%适用 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0、发明专利让渡给某公司使用,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由公司在支付收入时适用 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1、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属于“偶然所得”项目。根据财税字199812 号文的规定,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 1 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扣缴义务人在支付上述所得时,未及时扣缴应纳税款的,小赵应在取得上述所得的次月 15 日前自行填写申报表申报税款。(二)年度终了,小赵应如何办理年所得 1

11、2 万元以上的申报?小赵应在 2011 年 3 月底前,汇总上年度应税项目的收入额,看是否达到 12 万元(即年所得120000元,下同),进而判断是否应该进行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的自行申报。1、2010 年度小赵年所得的计算根据小赵取得收入的情况,其年所得为:年所得=年工资、薪金所得+年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年财产转让所得+年财产租赁所得+年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偶然所得办法第七条规定可剔除的所得其中:(1)工资、薪金所得,按照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月 2000 元)及附加减除费用(如为外籍人员还要附加每月 2800 元)的收入额计算。同时,按照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

12、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三费一金”不包含在年所得之内,由于小赵缴付的“三费一金 ”均在税法规定的允许扣除的额度内,因此,在计算年所得时,这部分收入可全额剔除。月份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年终奖金 合计应发工资13200 14200 12200 12200 13200 12200 12200 12200 13200 13200 12200 12200 36000 188400三费一金合计1920 1920 1920 1920 1920 1920 1920 1920 1920 1920 1920

13、 1920 23040计入年所得的工薪收入11280 12280 10280 10280 11280 10280 10280 10280 11280 11280 10280 10280 36000 165360年工资、薪金所得=1 月工资性收入+2 月工资性收入+12 月工资性收入=1 月份(应发工资- 个人缴付的“三费一金 ”)+2 月份(应发工资-个人缴付的“三费一金 ”)+12 月份(应发工资- 个人缴付的“三费一金 ”)+年终奖金合计=(13200-1920)+(12200-1920)+36000=165360 元(2)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照收入额全额计算。针对小赵的情况,主要有(

14、2)、(3)、(4)、(5)、(9)项收入。其中,第(4)项收入,根据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国债利息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免税所得,所以不含在年所得范围之内。年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公司分红+储蓄存款利息+企业债券利息+股票分红=20000+1200+1500+3000=25700 元(3)财产转让所得,针对小赵的情况,主要有第(6)、(8)项收入。年财产转让所得=房屋出售收入+股票转让收入=64500 元(售房收入7.5%8600007.564500 元)+60000124500 元;厦门市规定:个人转让房屋所得的实际征收率 1.5,因此换算应税所得率为 7.5。房屋出售收入应填

15、写应纳税所得额为 64500 元(售房收入7.5%8600007.564500 元)。(4)财产租赁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和修缮费用的收入额计算。年财产租赁所得=350012=42000 元(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的收入额计算。年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0000 元(6)偶然所得,按照收入额全额计算。年偶然所得=9000 元综上:2010 年小赵的年所得=165360+25700+124500+42000+40000+9000=406560 120000 元故小赵应该进行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的自行申报。2、申报表的填写由于小赵清算后应补缴税款(详见下列税款计算明细),因此在申报时,小

16、赵应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1) (见表 1)和个人所得税明细补、退税申报表 (见表 2)和身份证原件等。假设小赵清算后不需要补缴税款,那么小赵应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1)(见表 3)和身份证原件等。由于申报表上需要填写小赵的年所得,以及各个所得项目的应纳税额、已缴税额、应补(退)税额等事项。因此,小赵应计算一下自己日常缴纳的税款是否正确。(1)年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各个月份发放的工资应纳税额的计算各个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 个人缴付“三费一金”- 费用扣除标准=( + + + + )-(+ +)-1600月份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合计应发工资 13200 14200 12200 12200 13200 12200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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