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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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顾桥煤矿文件印发顾桥矿三违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部、处、科、室、所、队、厂、区、中心、施工单位: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 和 较严重“三违”行为界定规定,结合矿井实际,对顾桥矿三违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补充规定进行重新修改,制定了顾桥矿三违人员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顾煤2010105 号- 2 -主题词:三违人员 管理办法印发件通知抄报:矿副总以上领导。淮南矿业集团顾桥煤矿办公室 2010 年 7 月 13 日印发 共印 66 份- 3 -顾桥矿“三违”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各级

2、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和职工的操作行为,促进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均属于“三违” 行为。第三条 所有管理人 员和职工都有权 力、有责任和有义务反“ 三违” 和杜 绝 自身“ 三违 ”行为。第四条 “三违”查处应重点查处不规范管理行为和不规范操作行为,查出的“ 三违” 要 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界定 标准执行。第二章 “三违” 人员的界定标准第五条 三违人员实行分类界定、分类管理严重“三违 ”:集团公司严重“三违” 二十条红线的界定标准(见附件1); 较严重“三 违” :集团 公司规定的较严重 “三违”行为84条

3、的界定标准(见附件2); 一般“三违 ”:集团公司 严重、较严重“三违”以外的违反三大规程及矿“ 两规 范” 、“手指口述”等安全管理 规定的人员(见附件3、见附件4)。- 4 -第三章 “三违” 人员的汇报程序第六条 所有人员查到有“三违” 行为的, 必须于当班及时、准确地向井口安全质量信息站汇报、登记。第七条 各部门接到“三违” 举报信息,必须当班报到井口安全质量信息站。 第八条 凡查出的“三违” 行为在填报“三违”人员时,必须写明“ 三违” 人 员的准确信息如:灯号、单位、姓名、工种、发生地点、时间及“三 违 ”行为 的详细情况,交井口安全 质 量信息站。第九条 井口安全质量信息站接到“

4、三 违” 信息后,严重或较严重“三 违 ”必须 立即汇报 安监处处理,一般 “三违”必须于当天报到安监处。第十条 自主抓“三违 ”人员的汇报程序(一)各单位自主抓的严重、较严重“三违” 人员,必须立即报安监处;(二)各单位自主抓的一般“三违” 人员,每周四下午 报安监处;(三)自主抓的“三违 ”报告单必须由单位 负责人签字(填报内容详见附件5);第四章 “三违” 行为的确认第十一条 安监处对井口安全质量信息站上报的“三违” 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梳理出严重“三违” 、较严重 “三违”、一般“ 三违”三类。第十二条 一般“三违 ”人员由安监处对 照界定标准直接确认。- 5 -第十三条 严重、较严重“

5、三违” 人员的确 认(一)矿成立严重、较严重“三违” 人员鉴 定领导小组,组长由安监处长担任,成员为各副总及安监处、调度所、生产技术科、机电管理办公室、通防科、地质测量科、南区矿建科、南区安装科、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二)安监处对初步确认的严重、较严重“三违” 人员必须当日组织追查并形成初步结论;(三)事故追查中查出的严重、较严重“三违” 行为,由事故追查组形成初步结论;(四)严重、较严重“三违” 人员鉴定领导 小组依据追查的初步结论,按照事实和界定标准确认;(五)依据严重、较严重“三违” 鉴定领导 小组确认的结论,矿行文处理。第十四条 自主抓的“三违” 人员的确认 :

6、由各单位严格对照“三违” 人 员界定 标准进 行确认;安监处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自主抓 “三违” 人 员进 行审查。第五章 对“三违” 人员的处理第十五条 实行“三违 ”分类查处制(一)因“三 违” 造成死亡事故或重大非死亡事故,由集团公司安监局牵头查处;(二)其他严重“三违 ”、较严重“三违”、一般 “三违”的由矿安监处- 6 -牵头查处,对“三违 ”造成工伤的要严格按照 矿一号文及一号文补充规定进行处理;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和工会负责办理“三违” 人员待岗及以上处理的相关手续。第十六条 对“三违”人员的处理(一)对严重“三违” 人 员的处理1、凡触犯集团公司“二十条红线” 的责 任人及指

7、挥他人触犯“二十条红线”的管理人 员 ,在册职工一律给 予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工严重“ 三违 ”人员的退回 劳务派遣公司;2、专业化队伍触犯集团公司“二十条红线” 严重“三违”人员,处罚由矿按规定执行,行政处理由矿函告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按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矿备案;3、市场化队伍触犯集团公司“二十条红线” 的严重“三违”人员,其所在单位罚款30万元,直接责任人一律清除出矿;4、凡触犯集团公司“二十条红线” 的严 重“三违”人员,除按规定处理当事人外,是矿属单位和集团公司驻矿单位的,要给予直接互联保责任人罚款1000元,给予责任单位罚款10000元,给予责任单位班(队)长及负有责任的副职

8、、单位党政正职各罚款2000元,职能科室分管负责人罚款1000元,分管副总、分管领导各罚款1000元。(二)对较严重“三违 ”人员的处理1、较严重“三违” 的 处理:年度内第一次 进“三违”学习班学习并罚款1000元,取消当月安全奖励;第二次待岗3个月;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 7 -2、管技人员较严重“三违” 的处理:班( 队)长较严重“三违”的,第一次给予撤职处分,罚款1000元,并进“ 三违” 学习班学习;第二次待岗3个月;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较严重“三违”的,第一次给予撤职处分,罚款2000元,并进“三违” 学习班学习,调离原岗位;第二次待岗3个月;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

9、;3、专业化队伍较严重“三违” 人员,处罚 由矿按规定执行,行政处理由矿函告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按矿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矿备案;4、市场化队伍较严重“三违” 人员,第一次 给予其所在单位罚款10000元,直接责任人进“三违” 学习班学 习并罚款1000元,第二次给予其所在单位罚款20000元,直接责任人一律清除出矿;5、凡较严重“三违”人员,除按照规定处 理当事人外,矿属单位和集团公司驻矿单位要给予直接互联保责任人罚款500元,给予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给予责任单位班(队)长及负有责任的副职、单位党政正职各罚款1000元。(三) 对一般“三违”人员处理1、班(队)长因自身原因出现一般“三

10、违” 的,第一次进“三违”学习班学习,罚款500元,取消当月安全奖励,并诫勉3个月;第二次待岗3个月;第三次待岗半年。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因自身原因“三违”的,第一次给予诫勉、记过直至撤职处分;第二次待岗3个月;第三次待岗半年;- 8 -2、职工发生一般“三 违” 的:年度内第一次学 习25天,罚款500元并取消当月安全奖励;第二次待岗3个月;第三次待岗半年;3、职工发生一般“三 违” ,其违章现象比 较典型的(违反“两规范” 、“手指口述 ”、顶板管理、斜井打运、设备操作、电气检修有关规定的)除按照规定给予500元罚款,取消当月安全奖励外,要履行帮教程序过“八关 ”;4、专业化队伍职工发生一

11、般“三违” 的:年度内第一次学 习25天,罚款1000元,第二次函告其单位按照矿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矿安监处备案;5、市场化队伍发生一般“三违” 的:年度内第一次学 习25天,罚款1000元,第二次进“ 三违” 学习班学习 并过“八关”,罚款2000元,第三次清除出矿;6、对违反劳动纪律、文明生产管理规定及其它情节较轻的一般“三 违 ”人员 ,一律给 予200元500元的 处罚;(四)现场管理人员对发生 “三违” 行为现场不制止的,给予现场管理人员罚款5002000元处罚。第十七条 自主反“三 违” 的处理(一)一般“三违” 行为 由“三违”人员所在 单位处理,处理结果报安监处和人力资

12、源部备案;自主抓的一般“ 三违” 不计入单位考核指标;(二)自主抓的严重、较严重“三违” 人员 由矿进行处理,处理时只追究“ 三违 ”人员个人 责任,不计入单位考核指 标;(三)各口自主抓一般“三 违”的处罚按矿规定执行。- 9 -第十八条 管理人员较严重“三违” 受到行政撤职处分的,2年内不得任原职级以上的职务。第十九条 所有因“三违” 而离、待岗的人员学习期间,只发生活费。第二十条 “三违”人员在学习培训期间,单位安排“三违” 人员下井的,给予安排工作的人员降职或撤职处分。第二十一条 管理人员、职工因“三违 ”受到处理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享受当月安全奖励,取消其年终的评先资格。第二十二条

13、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每月必须审查“三违” 人员的工资,超过工资部分一律取消,并将审查结果送安监处;对审查后没取消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2000元。第六章 “三违” 人员的帮教第二十三条 安监处负责将“三违” 人员学习通知书通知到所在单位,“ 三违 ”人员所在 单位主要领导要在通知 单上签字并立即书面通知灯房停发其矿灯,停止“三违” 人员的工作,并 责令“三违”人员2天内到安监处报到。第二十四条 “三违”人员到安监处“三违” 人员管理办公室报到后,经过审定需要领取帮教手册的要严格按程序逐个接受帮教、签字,帮教未结束严禁返岗工作;“三违”人员帮教的程序为:(一)自主反“三违”帮教程序- 10

14、 -单位内部登记“三 违” 人员班前检查 单位帮教并处罚“三违” 人 员与其 亲属(主要指配偶)并到 矿 安监处“ 三违”人员管理办公室接受帮教返岗。(二)矿反“三违” 帮教程序矿查处的严重“三违 ”和较严重“三违”除按照程序和 规定处理以后,要及时公布,基层单位必须在班前会上进行剖析,广泛教育职工,汲取教训。必须进行帮教过“八关 ”的三违人员:1、较严重“三违” 人 员;2、班队长出现一般“三违” 的;3、年度内第二次出现一般“三违” 的人 员;4、具有典型代表性(违反“两规范” 、“手指口述”、顶板管理、斜井打运、设备操作、电气检修等有关规定的一般“三违” 人员)“三违”人员;需要过“八关

15、 ”:第一关:安监处负责进“三违” 学习班人 员登记,领取帮教手册;第二关: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对“三违”人员进行谈话帮教并签字;第三关:由“三违” 人 员三班班前会做检查 ;第四关:“三 违” 人员 写出检查并在电视 上曝光(电视中心在帮教手册上签字);第五关:进“三违” 学 习班学 习(班主任在帮教手册上签字);- 11 -第六关:由分管副总或分管副矿长进行帮教;第七关:由父母或妻子到安监处“三违”管理办公室进行帮教;第八关:由安监处拿出处理意见,由“三违” 个人和安监处共同确认。第二十五条 安监处设 “三违”人员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三违”人员的管理帮教工作,“三违” 学习班设 在培训中心

16、。第二十六条 培训中心负责组织“三违 ”人员的学习、培训、帮教,对合格人员“ 三违” 学 习班班主任负责在帮教手册上 签字证明。第二十七条 学习 、帮教结束后,“ 三 违”人员到安监处“三违” 人员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三违” 人 员管理办公室负责整理好“三违” 人 员返 岗通知书 、准发矿灯通知单 等材料,通知“ 三违”人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会同“ 三违” 人员直接亲属在返 岗通知书上签字后将“三违” 人 员一同 领回。第二十八条 “三违”人员帮教原则是“ 三坚持”、“三禁止” ;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禁止简单粗暴、以罚代管、以训代管;帮教实行跟踪问效,闭合管理。第七章 “三违” 人员档案第二十九条 安监处对“三违”人员逐人建立档案,内容包括: “三违” 人 员学 习通知书 、“三违”人员登记台账、“三违” 人员帮教手册、返岗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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