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学生会管理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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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成员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 一 节 院学生会主席团第 二 节 院学生会主席第 三 节 院学生会副主席第 四 节 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第 五 节 团委组织部第 六 节 院学生会学习部 第 七 节 院学生会生活部第 八 节 院团委、学生会宣传部第 九 节 院学生会网络部第 十 节 院学生会文娱部第十一节 院学生会体育部第十二节 院学生会实践部 第十三节 院学生会自律委第十四节 院学生会女生部第十五节 院学生会心理服务部总则院学生会是本院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院学生组织中的最高权力机构。院学生接受共青团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共

2、青团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的领导和河南师范大学学生会的监督指导。院学生会依照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院学生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学生会的基本任务:1.院学生会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学生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有益的活动。2.发挥作为党和政府及学校与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在维护集体利益的同时,争取和维护全院学生的利益,维护校规校纪,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增进同学之间的了解,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共同把学院建设成为学习和生活的乐园。3.引导和组织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开展健康的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全力为学生服务,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校园

3、公益建设等一系列有益的活动。协助学院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4.做好学院党政领导机构与学生之间的联系工作,以便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合理要求,参与学院学生工作的民主管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5.加强与校学生总会、兄弟学院学生会的联系,增进了解、加强合作,适当地开展与其它高校人文学院学生会的联谊活动,以提高学院知名度,同时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6.学生会的一切活动将遵守宪法和法律、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二章成员凡具有河南师范大学学籍的本院学生,不分性别、民族、宗教信仰,均可申请加入本院学生会。申请可采用自荐书或其他形式(如找负责人谈话,他人推荐等) 。一.成员享有下

4、列权利:1.参加院学生会的有关会议,阅读院学生会的有关文件,接受院学生会的教育和培训。2.在院学生会会议上参加关于院学生会问题的讨论。3.对院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4.在院学生会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院学生会任何成员,向学生会负责地揭发、检举院学生会任何部门任何成员违法乱纪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院学生会成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5.在院学生会讨论决定对其成员的违纪处分或做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学生会成员可为他作证或辩护。6.对院学生会的决议和工作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声明保留,并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学院有关领导反映。二、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1.认真学习

5、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本部门的工作路线、方针,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为师生服务的本领。2.贯彻执行校党委、团委制度的各项工作计划,带头参加院校各项活动,带动本班同学为学校、学院的学生工作做贡献,在学习、工作等方面起模范作用。3.坚持学校、学院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4.自觉遵守学校学院纪律,执行学校学院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任务。5.维护院学生会的团结和统一,对学生会忠实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不利于学生会团结的活动。6.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

6、缺点、错误,但要注意方式,坚决反对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的自由主义。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7.密切联系学生,向学生宣传学校、学院的工作计划,遇事与同学商量,及时向学校学院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合理要求,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8.发扬先人后己的风尚,提倡谦虚谨慎,自觉维护学校学院利益,要同危害学校学院利益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第一节 院学生会主席团院学生会主席团实行表决制,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院学生会的重大事项。2.召集院学生会例会。3.审议和批准办公室的年度工作报告及年度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4.任免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第二节 院学生会主席1.负责召集本院学生会成员会议,传达校学

7、生会有关精神,布置本院学生会工作。2.根据学生会章程,学生干部的表现和工作需要,向团委书记建议任免学生会干部。3.代表和积极维护本院学生利益,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学生的呼声。4.结合上级学生会工作重点和本院的具体情况,开展各项工作。5.领导、督促、检查本院学生会各部工作,参加校总会例会,向校学生会汇报工作情况,上报工作计划。6.抓好本院学生会干部的自身建设,提高其政治觉悟、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7.对外代表本院学生会。8.对院学生会负责,向院学生代表大会汇报工作。9.负责召开学生会例会,每两周一次。第三节院学生会副主席1.协助主席作好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并对学生会负责

8、。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可部分行使主席职权。3.明确责任分工,参加主管各部的工作和活动,并给以指导和帮助。4.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主席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不能以有私事为由。第四节院学生会办公室1.审查学生会经费使用情况。2.接受学生会工作人员咨询。3.协调主席团和各部关系。4.其他的由主席团和各部委托其行使的权力。5.负责起草、制定、保管院学生会有关文件。6.负责学生会经费,物品的使用。7.负责安排学生会有关会议,会务事宜。8.负责接待来访人员,和对口院校或联谊院校保持工作联系。9.负责学生会干部的考核。 第五节 院学生会学习部1.围绕学校学院的学风建设,开展各种学习、竞赛、科技学术等各方面

9、的活动。2.配合学校教学部门,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3.加强与学院的教学部门及教学单位的联系,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4.组织、筹划科技文化展等工作。第六节 院学生会生活部1.负责学生的生活管理、卫生管理(卫生评比)、各项钱款的发放。2.及时向后勤部门反映同学的合理意见和要求。3.配合学校后勤部门解决同学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第七节 院学生会宣传部1.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学生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为主的教育,结合国家重大活动对全院学生进行宣传和教育。2.负责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第八节 院学生会网络部1.网络信息部主要负责对外宣传工作。2.网络信息部发稿方向

10、:校报、学校主页及其他媒体。3.网络信息部发稿内容:立足本院,适当辐射其他方面。4.负责学院各项活动的报道和总结;维护学校主页上法学院网域。5.适时在学生中开展各类问卷调查。第九节 院学生会文娱部1.丰富同学的课余文化生活,组织各项健康、有益的文艺演出和文化娱乐活动。2.负责学院文艺团体的管理工作。第十节 院学生会体育部1.在学院开展体育普及活动,组织早操评比。2.发现学院体育人才,推荐参加校田径运动会,校田径队或其他运动队。3.和体育教学部联合组织各项体育赛事。4.配合体育教学,督促全院学生积极、主动、经常地锻炼身体。第十一节 院学生会实践部 1.负责将社会企业引入校园,为企业提供宣传,为在

11、校学生提供社会实践机会。2.为学院学生活动争取经费。3.负责各种联谊活动的外部工作。4.负责本学院与社会有关部门的联系。5.组织各种联谊活动,以扩大学校与社会的了解,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第十二节 院学生会自律委1.做好宿舍检查、文明宿舍评选工作 2.文明执勤和文明路打扫活动 3.定期打扫整理学生工作办公室 4.防火安全教育,查处违章电器 5.配合校自律委工作 6.配合院学生会其他部室的工作 第十三节 院学 生 会 女 生 部1.加 强 全 校 男 女 生 间 的 联 系 。2.关 心 女 生 生 活 , 切 实 为 同 学 服 务 。3.通 过 特 色 的 女 生 活 动 , 起 到 沟 通

12、男 女 生 及 学 生 会 与 女 生 间 关 系的 桥 梁 作 用 。4.负 责 礼 仪 队 的 招 新 、 培 训 、 管 理 和 日 常 活 动 。 第十四节 院学生会心理服务部1.完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网络2.充分发挥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作用,构建学院 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长效机制。3.遵循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的保密机制的规定,配合中心开展工作法学院学生会法学院学生会奖惩制度目的:更好的为同学们服务原则:以奖为主,以罚为辅方法:积分制,总分 10 分(年终积分作为年终测评的打分依据)一、例会或临时会1.迟到扣 0.5 分,连续迟到两次,相当于一次旷会,扣 2 分;2

13、.旷会扣 2 分。3.例外情况:(1)请假回家;(2)生病不到,此两项不按第 1 条处罚。请假制度1.写请假条注:(1)需真实,一旦发现虚构,或故意慌称,按第 2 条处罚;(2)以上(1)的情况由所属副主席出面谈话,不改则警告,再者提请离职。2.不能代假,如确实有特殊情况于开会前电话或短信告知学生会办公室,事后写假条,两次不写请假条按一次迟到算。3.满勤的加 2 分(1)每次准时到达;(2)有例外情况,不能参加的,不能做满勤处理。二、会议期间1.态度认真,内容详实,酌情加 0.51 分;2.会议期间各部汇报工作认真者,有所属的副主席酌情在年终测评时加 12 分;3.会议期间不遵守会议纪律,讨论

14、与会议无关内容的扣 1 分;4.会议上肆意宣扬破坏学生会团结,无故起哄,破坏会场纪律,态度散漫扣 2 分;5.会议上能够始终主动维护纪律加 1 分三、开展活动(非常规活动)1.积极策划安排,写出详细活动流程与具体人员安排,并在活动中负责到底,加 6 分;2.得到校或院表扬和肯定加 2 分(全体人员) ;3.因有事或无故不参加的,不进行奖励。四、常规活动1.承办活动部门积极安排,加 2 分;(积极安排包括写计划、流程、具体人员分工) ;2.其他部门积极协助的,加 1 分;3.无故不参加的不进行奖励。五、宣传1.非宣传部门发表文章,加 1 分;2.学生会宣传部要与活动同步,由所属的副主席监督督促,

15、活动过后承办活动的部门部长需及时协助外宣尽快把版块搬回。六、综合考评内容:(1)考勤;(2)活动是否积极;(3)工作效果10090 加 3 分;8980 加 2 分;7970 分加 1 分;6960 加 5 分此活动由主席团评判 法学院学生会运转制度一、通知:由法学院办公室通知通知内容:时间、地点;二、点名1、开会前五分钟,由学生会办公室点名2、不许代替答到,若发现按迟到算。三、主席对近期工作总结;四、由办公室点名各部委发言;五、由副主席作相关补充;六、主席分析总结以上发言问题,并作出下一步安排。学生会干部任免制度一、连续两次无故旷会视为自动辞职,同时由所属部的部长、主任或副主席与之交谈,若无

16、意继续工作,由所属部长、主任或副主席上交辞职信,并送达学生会办公室保管。二、学生会中工作拖沓、故意推脱工作,连续多次犯错误的干部,由所属的部长或主任或副主席或主席与之谈话,若从此改正,则不计前嫌,若依然如故,由所属上级向主席写出申请,若确实符合实情,申请批准。三、学生会各部的年终考评,由主席团负责考评,主席团由团委书记进行考评,同时考评计入综合测评中,年终测评低于五分的,可向所属的主席、副主席进行申诉,最后任免结果由主席团商议解决。学生会财产制度1、 学生会财产保管室(西六楼 118)钥匙由主席、学生会办公室主任保管,学生会宣传部或其他部门需要使用 118,需向办公室主任申请。注:118 钥匙不得随意转接、配备,开门前后办公室主任需清点检查财物。2、 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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