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设计实施办法

上传人:xzh****18 文档编号:34208938 上传时间:2018-02-21 格式:DOC 页数:21 大小:13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变更设计实施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变更设计实施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变更设计实施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变更设计实施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变更设计实施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变更设计实施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变更设计实施办法(2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1 沈 阳 铁 路 局 文 件沈铁建发2009 331 号关于印发沈阳铁路局基本建设项目变更设计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工程建设指挥部,各合资公司(筹备组):为进一步加强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明晰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职责分工,加强铁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根据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05 146 号),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沈阳铁路局基本建设项目变更设计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沈阳铁路局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2 沈阳铁路局基本建设项目变更设计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沈阳铁路局管内基本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工程投资,依据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

2、法(铁建设 2005146 号)、 铁 路建设项目类变更设计问责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 111 号)和 关于加强铁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铁鉴2008 2 号)等 规定,结合铁路局建设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铁道部投资及铁道部与其他投资方合资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基建代建项目和铁道部投资的更新改造工程比照执行。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第四条 变更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前提下,尽量节约投资。第五条 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变更设计的管理,勘察设计单位应选派能够胜任变

3、更设计工作的人员常驻现场,监理单位应强化现场检查,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处理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第六条变更设计必须“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 。 3 未经批准自行变更和施工的单位要承担全部责任。第二章 变更设计分类与责任认定第七条变更设计分类按照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 2005146 号)和关于加强铁 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铁鉴 20082 号)等规定办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类变更设计:1.变更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的;2.变更初步设计主要批复意见的;3.变更涉及运输能力、运输质量、运输安全的;4.变更重点工点的设计原则的;5.变更设计一次增减投资 3

4、00 万元(含)以上的。对施工图的其他变更为类变更设计,类变更设计分为:A 类指一次变更 设计增减投资在 100 万元(含)至 300 万元者;B 类指一次变更设计增减投资在 100 万元以下者。第八条 变更设计分为以下 6 种原因:1.完善设计的变更,是指对设计文件缺陷、错误、遗漏的修改、补充完善或优化。2.工程质量事故的变更,是指按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 建设2003 48 号)界定的工程 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3.标准的变更,是指铁道部批准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模的变化引起的变更设计。 4 4.不可预见的变更,是指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等引起的变更设计。5.经建设各方认定

5、的,为完善、满足运输或行车安全及其他要求而发生的变更。6.其他变更,是指不属于上述原因的变更设计。第九条 项目管理机构成立以总工程师(或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建设项目变更设计领导小组,在局建设管理处领导下,负责变更设计管理工作。第十条 类变更设计由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编制,变更工程数量由项目管理机构负责核对,报送局概预算审查所进行预审。由局概预算审查所负责预审并形成预审意见。涉及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和技术标准变化的类变更设计由计划统计处负责报送铁道部审批,其他类变更设计由建设管理处负责报部审批。A 类变更设计由建设管理处负责组织审批;B 类由项目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审批,报建设管理处核备。涉及方案、功能、结

6、构变化较大的类变更设计由建设管理处确定,由局概预算审查所负责变更设计施工图审查。第十一条 项目管理机构变更设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分析变更设计原因,明确各相关单位需承担的责任及责任比重,同时依据有关程序,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对有争议的责任界定,在会审纪要中记录各方意见,在变 5 更设计通知单中明确。第三章 变更设计程序和分工第十二条 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单位(如果有)都可提出变更设计建议。第十三条 提议单位填制变更设计建议书详细说明变更理由,提供技术、经济比较资料,提交监理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上报项目管理机构,抄送其他相关单位。第十四条 对所

7、有变更设计,由项目管理机构变更设计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形成建设、设计、咨询(如果有)、监理、施工五方会审纪要。会审纪要应确定变更设计类型、分析变更原因、认定责任及责任单位、提出费用处理方案。第十五条 设计单位根据会审纪要编制变更设计文件,并填写变更设计送审单;类变更设计文件由院总工程师审定签发;类变更设计文件由设计单位(现场机构)项目总工程师或总体设计负责人审定签发后交咨询(如果有)、监理单位。咨询(如果有)、监理单位对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签认变更设计送审单后报项目管理机构。第十六条 项目管理机构对变更设计审核后,将变更设计文件随审核意见报送建设管理

8、处。由建设管理处对变更设计组织审查,并明确费用处理意见。合资铁路公司按审查意见将变更设计提交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做出变更决定。 6 第十七条 类变更设计文件由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审批后,由项目管理机构变更设计领导小组组长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后实施;A 类变 更设计由建设管理处组织审批后,项目管理机构变更设计领导小组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B 类变更设计由项目管理机构变更设计领导小组组织审批后,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并报送建设管理处,由建设管理处审定费用处理意见。第十八条 因突发事件、危及工程安全需要立即处理的变更设计,项目管理机构立即组织咨询(如果有)、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现场制定应急措施,形成会审

9、纪要并实施。变更设计在处理的同时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并及时按程序补办变更设计手续。第十九条 变更设计要一次变更到位,避免“反复变更” 。反复变更是指同一类变更内容在同一工点发生 2 次及以上或已变更的施工图再次变更。第二十条 对设计文件中差、错、漏、碰的更正,设计单位可直接发更正通知单,经建设管理机构认可后,抄送相关单位,不作变更设计处理,数量变化纳入施工图量差处理。第四章 变更设计时限第二十一条 监理单位审查变更设计建议书的时限为 2天。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类变更设计会审的时限分别为收到变更设计建议书后 10 天、5 天,并形成变更设计会审纪 7 要。第二十二条 设计单位根据会审纪

10、要进行设计的时限为:类变更设计 20 天,类变更设计 12 天。按审批意见修改设计并提交施工图的时限:类变更为 7 天,类变更为 5 天。第二十三条 监理单位对、变更设计审核的时限分别为收到设计文件后 7 天、3 天。第二十四条 项目管理机构对类变更设计审核的时限为收到监理单位的审核意见后 10 天,审批类变更设计文件的时限为收到监理单位的审核意见后 5 天。第二十五条 项目管理机构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的时限为:1.需上级单位审核的变更设计,收到上级单位的审核意见后 3 天;2.自行审批的变更设计,收到设计单位根据批准意见修改的变更设计施工图后 3 天。第二十六条 建设管理处审核A 类变更设计时

11、限为收到项目管理机构报送的资料后 5 天;B 类变更设计,建设管理处原则上每月审核一次。第五章 变更设计费用第二十七条 类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按铁道部审批意见和合同约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类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按建设管理处的 8 审核意见和合同约定方式处理。第二十九条 变更设计引起后续相关专业的修改,在计算工程量和费用增减时应全额纳入一次计列。第三十条 属于施工单位原因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由于变更设计增加的工程及相关费用。第三十一条 变更设计勘察设计费用处理类变更设计的勘察设计费,按变更设计审批意见办理。勘察设计单位无偿完成因勘察设计质量引起的变更设计,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工程质量事

12、故引起的变更设计费用按照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 48 号),由各方承担相 应费用。第六章 变更设计文件及归档第三十二条 变更设计建议书应说明需要变更的原因、影响的工程范围、增减工程费用估算,并附相关技术经济比较资料。第三十三条 变更设计会审纪要说明工程变更前后情况、变更原因,责任单位及责任比重,变更方案和工程措施,并附必要的数码照片或录像等影像资料。第三十四条 变更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工程数量对照表、工程数量计算书、变更设计费用预算书(或费用签证单)及增减对照表。所有变更设计文件、图纸、数量必须按照铁道部相关规定进行。 9 第三十五条 变更设计通知单加盖公章,由项目管理机

13、构编号。编号格式“ 线标变号”,其中:建设项目简称( 铁路或客运专线);施工标段;工程专业简称; 年度;签发单位简称;顺序号。第三十六条 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时对变更设计文件归档。归档的变更设计文件、资料包括:1.变更设计建议书; 2.变更设计会审纪要;3.变更设计通知单;4.变更设计费用预算书(或费用签证单);5.变更设计图纸;6.原设计与变更设计工程数量对比表;7.变更设计工程量计算单(或工程数量签证单);8.变更设计工程数量汇总表。第三十七条 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变更设计文件的管理。参建各方应建立变更设计文件台帐和收发登记制度,同时建立变更设计电子档案。变更设计文件

14、台帐由项目管理机构于每月 30 日前汇总后报送建设管理处。第七章 变更设计责任追究及考核第三十八条 凡未按规定程序报批或越权自行变更设计者,铁路局概不予以承认并追究责任,责任者除赔偿有关损失外,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10 第三十九条 施工单位如擅自变更设计,项目管理机构、驻地监理单位将不予计量,同时责令其按原设计施工,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赔偿。第四十条 驻地监理单位违反变更设计程序签发监理指令造成损失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负责赔偿。第四十一条 项目管理机构违反变更设计程序签发甲方指令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第四十二条 设计单位应当提高施工图设计深度和质量,不得随

15、意提出变更设计。如违反变更设计程序随意出具变更设计文件造成损失的,按设计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扣除相应设计费。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三条 项目管理机构可根据日常变更设计管理工作需要,遵循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局建设管理处负责解释。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变更设计建议书2.变更设计会审纪要3.变更设计送审单4.变更设计工程量计算单(或工程数量签证单)5.原设计与变更设计工程数量对比表 11 6.变更设计通知单7.变更设计工程数量汇总表 12 附件 1:变更设计建议书编号:致 (事由、工程范围及工程费增减估算)填报单位: 填 报 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收件登记号: 收件日期: 年 月 日监理单位审查意见: 审核人: 日 期: 项目管理机构审查意见: 审核人: 日 期: 附件 2: 13 变更设计会审纪要铁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