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各项制度和办事程序

上传人:xzh****18 文档编号:34207908 上传时间:2018-02-21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党内各项制度和办事程序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党内各项制度和办事程序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党内各项制度和办事程序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党内各项制度和办事程序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党内各项制度和办事程序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党内各项制度和办事程序》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党内各项制度和办事程序(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党内各项制度和办事程序一、 机关党支部制度1、要把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委委员扩大会议,安排部署党建工作。2、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书记会议,汇报分析党员干部思想,有针对性地抓好思想教育工作。3、坚持党课制度,认真组织抓好理论学习,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及时宣传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的重要会议、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做到年初有计划、有安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和考评。4、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情况,注重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新党员发展工作。5、建立分工负责制,机关党委委员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分管工作,做到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

2、实的党建目标责任制,确保基层党建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领导,按时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出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二、 党员“三会一课”制度1、每季度召开一次机关党委委员会, 听取各支部的工作汇报,小结上季度党建工作情况,研究并安排部署下季度党建工作。2、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小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3、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联系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

3、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达 90%以上。 三、党员目标管理制度1、党员年度目标包括党内生活、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和联系群众等内容。根据党员实际情况,因人制宜分解量化,分步实施。2、积极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积极参加党员培训和民主评议党员及其他党内集体活动。3、建立党员活动记载簿、党员工作实绩记载簿、党费收缴登记簿等必要的簿册,将党员有关情况记录清楚,为考评提供依据。4、对党员目标管理的落实情况,党支部每季度检查一次,年终考核评比,并将考核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推优的主要依据。四、党员学习制度以

4、建立“学习型机关 ”、 “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以培养 “复合型党员干部队伍”和“ 知识服务型工商人员” 为重点,结合新时期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注重抓好学习创新,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学习制度。1、个人自学制度。坚持每天一小时以上个人学习和讨论制度,并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形成良好学习氛围。2、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学习每季度一次,每次集中学习一至二个专题,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写出学习体会文章进行交流。3、每年召开支部委员会学习不少于六次、支部大会学习不少于四次,上党课二次,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4、坚持每月一次学法考试和每季度一次政治理论学习考试,并列入综合量化考核,考试不及格的进行

5、扣分。5、坚持每年对在职干部进行政治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五、组织生活会制度1、按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开好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必须积极参加。 2、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七一” 前后,如遇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召开,必须征得党组的同意。3、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做好准备,确定中心议题,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会上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认真进行善意的批评,讲者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闻者做到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4、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坚持摆事实、讲道

6、理、和风细雨、以理服人的方法,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和建议,会后要认真研究措施,切实进行整改。5、对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要梳理归类,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6、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要指定专人、作好记录,按规定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阅或检查。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请上级组织派员参加。7、支部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党组报送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及会议记录,党员组织生活会议情况要及时向广大党员和党外群众通报。六、发展党员工作制度1、发展党员以“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

7、发展” 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2、发展对象须经过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3、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要按照规定程序,履行相关手续,才能吸收为预备党员。4、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公示制度。做到选苗、培养、考察、审批、转正“五公开” 。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5、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度。党支部在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发展对象、讨论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进行无计名投票决定。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相衔接。通过评议,使基层党

8、组织和党员做到“五好五带头” ,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树立党员良好形象。1、 各党支部坚持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工作。2、 评议内容:依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突出“六看六做到” ,即:看政治立场稳不稳,做到违反原则的事不在我身上发生;看宗旨观念牢不牢,做到群众在我这里办事不受冷遇;看党性觉悟高不高,做到党员的责任不在我这里丧失;看组织纪律严不严,做到违纪行为不在我身上存在;看业务素质精不精,做到工作差错不在我这里出现;看党员形象好不好,做到党的先进性不因我而损害。3、评议方法: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文件,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廉洁自律

9、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对照党员标准找准差距,明确努力方向。民主评议。召开党支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先由党员进行自评,然后进行互相评议,采取党内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在搞好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票决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每个党员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经支委会综合评议后,报机关党委、党组审批,形成组织结论。整改提高。每个党员都要针对民主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保持党员的先进性。4、机关党委对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加强指导,确保评议质量和效果。5、机关党委每年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

10、行一次表彰奖励,树立先进典型。八、“争先创优”制度1、根据党组的统一部署,制定好“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 活动计划,明确“争创”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内容和评比条件,纳入全年党建工作目标管理。 2、联系本党支部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对“争创” 活动进行动员、安排部署,教育和督促党员自觉参加“争创” 活动。3、结合党支部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七一” 纪念活动等,对开展“争创”活动的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检查、评比。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4、每年对“ 争创” 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总结 ,肯定成绩 ,找出不足,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党组。九、党员廉洁自律制度为了加强全体党员

11、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全体共产党员,要认真遵守和带头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履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省、市工商局有关廉洁自律的制度和规定。2、党员干部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和他人的谋取私利。3、党员干部一律不准收受下属单位、企业、个人和服务对象以及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和其他支付凭证。4、党员干部不得到企业和下属单位报销应由其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5、党员干部到基层一律不得接受下级单位、企业赠送的礼金、礼品及土

12、特产品。6、禁止党员干部接受基层、企业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7、机关党委、支部要把每个党员干部执行上述规定的情况纳入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年度公务员考核之中,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和有关人员要严肃查处;对瞒案不查不报的,由市、县(区)局纪检监察机关追究支部书记和行政负责人的责任。8、纪检监察领导小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对不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并且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对违反党纪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十、党员交纳党费制度 按时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

13、具体表现。因此,各级党的组织,要教育党员懂得交纳党费的意义,自觉地按时按规定交纳党费。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党员要按照以下要求交纳党费:1、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在一般情况下,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如生病、外出,方可允许他人转交,党费不得由财会人员在工资中代扣。2、必须按时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党员应按月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党费,不能预交,不能当月不交,以后补交,也不能一个月交几个月的党费。如因为出差或因事出国、出境等,本人交纳党费有困难的,支部可以允许他提前交纳或回单位后补交。预交和补交的时间均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交纳党费或集中交纳党费的,支部应及时进行批评和教育。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支部应作为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作出决定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3、必须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中央关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是根据党员的实际经济状况决定的,不可以少交,但自愿多交不限。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